# 卷六十六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六十六
章节：卷六十六

## 本章概览

本章为《唐会要》卷六十六，详载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少府监、将作监、国子监等中央机构在唐代的建置沿革、官员增减及重要敕令。如太仆寺龙朔二年改为司驭寺，后复旧；大理寺设少卿、司直、评事等官，并强调选任重要；国子监则涉及祭酒、司业、博士等官职，并记载归崇敬请改官名、郑余庆修监等事。文中也穿插牧监、监牧使的置废，以及度量衡、钱物管理等具体政务。

本章记载唐会要卷六十六，涉及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少府监、将作监、国子监等官署的建置沿革与相关敕令。

## 正文

太仆寺在龙朔二年改为司驭寺，卿称为正卿。咸亨元年恢复为太仆寺。光宅元年改为司仆寺。神龙元年又恢复为太仆寺。

少卿一职，在景云元年八月增设一员，由韩思复担任。

丞。大足元年三月六日，增加一员。

开成三年，太仆卿赵蕃上奏，请求派遣少卿一人，用随年铁印印在现有的牛羊上。堪供祭祀和鸣叫的牛，并不打印。敕旨，依从。　　群牧使贞观十五年，尚乘奉御张万岁，被任命为太仆少卿，勾当群牧，但未入官衔。到麟德元年十二月，免官。三年正月，太仆少卿鲜于正俗，检校陇右群牧监，虽入官衔但未设置使职。上元五年四月，右卫中郎将邱义，被任命为检校陇右群牧监。仪凤三年十月，太仆少卿李思文，检校陇右诸牧监使，从此开始有使的称号。其后苏干、夏侯亮、阳道昕、张仁德、张思廉、宗元爽、周履冰、魏元忠、李道广、贺兰爽、姚元之、宗楚客、平王隆基、宋王成器、王晙、王毛仲、牛仙客、席楚珍、薄承祧、韦衢、章仇兼琼、王？、安禄山、王凤、董佚、唐钦、吕崇贲、李辅国、彭礼盈、乐子昂，相继担任此职。到了至德以后，西戎攻陷陇右，国家马匹全部丧失，监牧使与七马坊的名额都被废除。现在又有楼烦监牧使、龙陂监牧使等，其检校起置的年月未能获得。

开元三年四月八日敕令。各道牧监官，有职位空缺且紧要的，委托本使挑选熟悉牧养事务的人，上奏交付选司核实补充拟任。如果所任非其才，相关官员要受到贬责。曾有过犯的人，不在奏请补充的范围内。牧尉有缺，也委托使司差遣补充，申报有关部门。如人员不足，一并申报省司迅速访求补充拟任。

天宝十一载十一月二十五日敕令。两京距离城墙五百里以内，不得设置私人牧地。如有，一律改作官牧。

贞元二十年。福建观察使柳冕上奏，在泉州境内设置万安监牧，全部搜求辖区内马匹五千七百匹，以及驴牛八百头，羊三千口，作为监牧的资本，人心大为扰乱。过了一年也没有繁殖收益，下诏罢除。　　元和十一年正月。楼烦监牧使宦官党文楚，因供应的征用马匹瘦弱，被诸军上奏弹劾，剥夺绯衣，没收家产，发配隶属南衙。

十四年五月，设置临海监牧使，命令淮南节度使兼任。到太和二年十一月废除。

同年八月，在襄州谷城县设置临海监牧，用来牧马，并命令山南东道节度使兼任监牧使。到太和七年正月，山南东道节度使裴度上奏，请求停止临汉监牧。先前设置牧养马三千三百匹，废弃百姓田地四百余顷。下诏允许停止。

太和七年十一月，度支盐铁等使上奏，认为银州是牧放之地，水草非常丰美。国家自从艰难忧患以来，设置规划都有缺失。每当西戎向东牧放，常常步兵战马相互欺凌，导致外夷逐渐骄横，边防不能建立。臣得到银州刺史刘源的报告，计划在河西道附近，购买孳生堪牧养的马匹，每匹上等不超过绢二十匹，下等到十五匹。臣已经在盐铁司设法收集剩余绢，除正常进献外，凑集得五万匹，约可得三千余匹马。现在在银州设置银州监使，委派刘源充任使职管理。希望在三五年之外，繁殖必定很多。敕旨：刘源适宜兼任银州监牧，其余委托度支使条列办理完毕后上奏。

开成二年七月，夏绥银宥等州节度使刘源上奏：依照太和七年十一月敕令，委任臣在银州监设置监城一所，收管群牧。自从设立事务以后，到现在计算繁殖孳生马约七千余匹。如果雨水及时，水草丰茂，就在当监四周远处牧放。有时遇到天气大旱，水草枯竭，就必须分散将监马赶到绥州界内以来，靠近远处水草。臣认为所管官马，数量越来越多，出于远界必须有依靠。现在访求选择得绥州南界，有空地周围二百余里，可以设置马务，四面悬险，贼路不通。纵有突过剽掠，临时度量其要害，只需三五十人防守抵御，即可固守其地。这是臣当管界内空地，并非百姓现在租种的田地。现在请求割隶，永远属于监司。伏乞圣慈，允许臣所奏。敕旨：应当委派本道派人，与本州刺史勘验，如果确实无主，便任监司收管。

大理寺，龙朔二年改为详刑寺，卿为正卿。咸亨元年恢复为大理寺。光宅元年改为司刑寺。神龙元年恢复为大理寺。

少卿，本来一员。永徽六年八月十二日，初次设置。神龙元年增加一员，以侯善业担任。

正。龙朔二年，改为详刑大夫。咸亨年间恢复旧名。

丞。本为八员。天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减去两员。

司直。武德初年，沿袭隋朝旧制，设置六员。

评事。贞观二十二年十二月九日，设置十员，掌管出使推究覆核。后来增加两员，成为十二员。

贞观元年二月二十八日，皇上对封德彝说：“大理寺的职务，关系到人命，这个官职必须精心选拔。你应当陈述其中能胜任的人。”封德彝没有回答。皇上说：“戴胄忠诚正直，清正廉洁，每件事都用心，就是这个人。”于是任命戴胄为大理少卿。咸亨三年十月，张文瓘兼任大理卿，十天内判决疑难案件四百条，没有不允当的，都没有怨言。张文瓘曾经有病，在押的囚犯一起设斋，希望他处理政事。上元二年因病去世，大理寺的各个囚犯，同时放声痛哭。

开元八年敕令：内外官员犯贪赃贿赂，以及私自侵吞公物归己，至被解职免官以上的，有申诉应当昭雪及减罪的，都命令大理寺详细审查犯罪情况，申报刑部详细复核。如果确实冤枉，仍然记录姓名送中书门下。那些有多年以前判决昭雪，近来请求除罪的，也按照此规定。其余按照刑部格。二十一年七月，大理卿袁仁敬突然去世，在押囚犯听说后，都痛哭悲歌说：“上天不怜悯冤屈的人啊，为什么夺走我的慈亲啊，有道理无法申诉啊，悲痛啊向哪里陈述啊。”

天宝九载三月十三日敕令：大理评事，今后子弟及至亲中，有未经历畿县官职的，不得注授。

建中元年正月敕令：大理司直、评事，授任后三日内，在四方馆上表，让一人以自代。

贞元四年十月，大理卿于颀上奏：各处推问案件不彻底，必须重新勘验覆核，或者有诬告等情形，常常失去期限，拖延既多，冤案难止。各司及各馆驿，多把大理寺当作闲散官署，文书传递报告，颇为拖延失望。今后各令另置文例，严格约束有关人员，稍有稽延，允许本寺派官沿途勘问覆核，如有稽延处分。州县本判官，请记下考绩为下等；诸司使本推官，剥夺一季俸禄。敕旨：依奏。元和四年九月敕令：刑部、大理寺覆核断案在押囚犯，过于拖延，是助长奸邪。从今以后，大理寺检断不得超过二十日，刑部覆核下达不得超过十日。如刑部覆核有异议，大理寺重断不得超过十五日，省司重复不得超过七日。如有发往外州府勘核节目，及在京城内勘问，本推官即以报牒到后计算日数，被勘司回报不得超过五日。仍令刑部、大理寺写明初次授理文牒的月日，及有发牒勘问的，写明发牒及回报到牒的月日，牒报都省，及牒访察使，各准敕文，勾稽检举纠察访查。如有违越，上奏听候进止。其有案情可疑，应当再三详细审查，非期限内可完成的，即另写状分析。大理寺每月将已断未断囚犯姓名事由闻奏，并申报中书门下。

五年二月，大理寺上奏：本寺狱丞四员，按六典规定，应分班值守监狱。从前虽然俸禄微薄，本寺自有各种钱物优厚赏赐，免至空乏贫穷。十年来，曹司贫困窘迫，无人肯担任，于是使狱务至重，检校绝官。现在请求减去两员，设置两员，取所减员额料钱，并用来优待现任职者。希望使吏曹可以注拟，职事得人。敕旨：依奏。

十五年，大理寺上奏：本司府史，允许考满七次入流。敕旨：依奏。

同年六月，敕令减少大理评事两员，以增加六丞的俸禄。

太和元年十月，大理寺上奏：按吏部起请，本司府史二十员，减去三员，又勒令转选。请准敕令附甲，及不减少员额。敕旨：依奏。

开成四年二月，刑部上奏：大理司直张黔牟，在寺中值宿时带着婢女，按判官一任的规定，应判徒刑一年。皇帝听从了。

同年十一月赦免诏书中的条款：刑法官员，关系人命。近期频有诏旨，命令选择有才能的人。每当朔望之日，必须准备咨询。应令中书门下，进一步选拔。

会昌元年六月，大理寺上奏：本寺司直、评事，应准敕令差遣出使，请求废止印信三面。因无出使印，每次经过州县或到推院，需发公文追捕等，都是自己带着空白公文，借用州县印信。因此事情往往先被外人知晓，弊端很深，久未革除。臣现在请求将前述废印收锁在寺库，如有出使官员，就让他带去，以免刑狱之事泄露，州县烦劳。敕旨：依奏，并交付所司。

同年十一月，又上奏请求创置本寺出使印四面。臣于六月二十八日，因本寺未有出使印，每次准敕差官推事，都用州县印，恐刑狱泄露，于是上奏暂时借用废印三面。考虑到废印使用年代久远，字迹都已磨损缺失。臣再次与当司官吏等商议，既然这已成为长久制度，仍不合适。伏请依照御史台之例，设置前述出使印，其废印则送还礼部。敕旨：应酌情设置出使印三面。

会昌二年十月，中书门下上奏：大理寺法官，伏见卫觊称，刑法是国家所贵重的，而私议所轻贱；狱吏是百姓性命所系，而选任时地位低下。王政的弊端，未必不由此产生。臣等商量，希望委任中书门下精心选择法官，选任时不得排在文学官之后。如有缺员，同时委任大理卿自己推举所知之人；推举不当，明显加以惩罚。往后御史台选取御史，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必须选取法官一人。希望刑法官员都能知道劝勉激励。敕旨：依奏。

大中三年三月，大理寺上奏：本寺司直、评事，从前不遵循公理，到任便请求分司，回避出使，导致官职失守，劳逸不均。伏请从今以后，待轮次充任使者后，才去分司；如未出使，不在分司范围内。敕旨：依奏。

大中四年七月，大理卿刘蒙上奏：依照文明元年四月敕令，律令格式是治政之先，类似准绳，不可违背。听闻内外官员多不研习律令，闲暇之时应各自寻览，并将本司的格式写在厅堂墙壁上，抬头可见，以免遗忘。如今年代久远，屋壁改移，文字不修，无处瞻仰。其中大理寺是评断之司，尤为紧要。臣已在本寺厅堂粉壁上重写律令格式。敕旨：尚书省郎官，也委派都省检勘，依旧抄录要点，即写在厅壁上。

同年十月，大理少卿崔杞上奏：本寺官员，今后在寺详细断案，或出使推究案件，如有贪污受贿之罪，请按常规罪加一等；其他犯罪按旧法处理。皇帝听从了。

鸿胪寺，龙朔二年改为司宾寺，卿为正卿。咸亨元年恢复为鸿胪寺。光宅元年改为司宾寺。神龙元年恢复为鸿胪寺。

少卿，本一员，景云二年十一月四日增加一员，以刘兴担任。开元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敕：鸿胪寺当司官吏以下，各自设置门籍出入。其译语、掌客出入客馆者，须向长官递状牒给馆门，然后与监门相互兼管出入。

天宝八载三月二十七日敕：九姓坚昆等蕃客，因出使入朝而身死者，自今以后，使者赐给一百贯用于安葬，副使及妻子，数额内减少三十贯。其墓地，由州县购买，官府给付价款。坟墓由所由营造。

十三载二月二十七日，礼宾院自今以后应令鸿胪寺勾当检校，一切供给之物，并令鸿胪寺勾当。

大历四年七月，下诏取消客省的口粮，每年一万三千斛。永泰以后，因多事，四方奏计或连年不遣，仍在右银台门设置客省以安置他们。上书言事者常有一百多人，蕃戎将吏又有数十百人，耗费很大。至此都取消了。

建中元年七月，将鸿胪寺左右威远营隶属金吾。

元和九年六月，在长兴里之北设置礼宾院。

司农寺，龙朔二年改为司稼寺，卿为正卿。咸亨元年恢复为司农寺。

少卿，武德初年四员，贞观二年减两员。木炭使，天宝五载九月，侍御史杨钊充任木炭使。永泰元年闰十月，京兆尹黎干充任木炭使，此后京兆尹常带此使，至大历五年停止。贞元十一年八月，户部侍郎裴延龄充任京西木炭采造使，十二年九月停止。景云二年六月十三日敕：中书门下、御史台、尚书省的造食户衣粮，令司农寺每季给付。天宝元年六月，司农少卿王翼上奏：应请诸司诸禄，希望依照开元二十八年十月十五日敕令，都于孟月三旬内给完，并希望预先分定日期，每司同时交付完毕，其历便封送当寺。如遇阴雨，仓司确有事故未能给付者，当日牒报所由，待诸司给毕后，照前勘会分付。敕旨：依奏。天宝五载三月敕：司农寺掌管钱谷，其官员等，不在差遣出使之限。

乾元元年十月，司农寺上奏：旧规名额仍为中署，特望升入上署。敕旨：依奏。

贞元五年，司农少卿李坚，建立太仓石柱，上面记载说：贞元五年，天下文明，天子忧虑粮食之事，想使国家富裕、百姓便利，没有比端正根本更重要的了，因此尊崇农事。所以粮仓廪庾囷仓，尤为圣上关心。派一位少卿专门负责这个官署，大概是想让这个职位难以胜任，而重视这件事啊。

七年十月，司农卿李模有罪免官。

起初，司农寺应当供应三宫冬季蔬菜二千车，因度支司给付的车费稍微偏低，又逢下雨不能按时运输，蔬菜大多损伤腐败。韦模把责任推给度支司。皇上责备他没有事先上奏报告，因此免去他的官职。于是韦模上奏说司农寺的蔬菜不足，请求让京兆府购买。京兆尹薛、万年令韦彤禁止有菜的人私自出售。皇上命令扣发薛一个月俸禄，韦彤三个月俸禄。

元和三年八月，司农少卿崔酆上奏，停太仓一员，监事二员。皇帝听从了。

太和七年八月九日敕：司农寺每年供宫内及各厨各藏菜，并委本寺自供。其菜价，委京兆府约每年时价支付，更不得配京兆府和市。太仓出给纳。

太府寺，龙朔二年改为外府寺，卿为正卿。咸亨元年恢复为太府寺。光宅元年改为司府寺。神龙元年恢复为太府寺。少卿，武德初年置二人，贞观元年省两员。龙朔二年正月十五日加一员，以韦思齐担任。太极元年十二月十八日又加一员，分为两京检校，以崔谔担任。丞，武德初年五员，贞观元年省一员。

常平署，显庆三年十月三日设置。

武德八年九月敕：诸州斗秤，经太府寺校对。

开元九年敕令规定。权衡度量，并函脚杂令。各种长度，以北方秬黍中一颗黍子的宽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三尺为一大尺。各种容量，以秬黍中容纳一千二百粒为一龠，十龠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三斗为一大斗，十斗为一斛。各种权衡，以秬黍中一百颗黍子的重量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三两为一大两，十六两为一斤。凡是堆积秬黍来制定度量衡的，除了调整钟律、测量日影、配制汤药以及冕服制度使用之外，官私一律使用大的标准。京城各官署及各州，各给秤尺，以及五尺度斗升合等样器，都用铜制作。关市令规定，各种官私斗尺秤度，每年八月，到金部太府寺平较。不在京城的，到所在州县平较，并盖印签署，然后听任使用。

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敕令。左右藏官，典职在于出纳，不得兼管外事，以及帖诸司。

天宝九载二月十四日敕令。自今以后，？都以三斤四两为一斗。盐也勒令用斗量。其车轴长七尺二寸。除陌钱每贯二十文。余？等同。

大历十年三月二十二日敕令。自今以后，应付行用斗秤尺度，准式取太府寺较印，然后行用。至十一年十月十八日，太府少卿韦光辅奏称，今以上党羊头山黍，依照《汉书·律历志》，校两市时用斗，每斗小较八合三勺七撮。今所用秤，每斤小较一两八铢一分六黍。今请改造铜斗斛尺秤等行用。制曰可。至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敕令。公私所用旧斗秤，行用已久，宜依旧。其新较斗秤宜停。

太和五年八月，太府奏称，斗秤旧印，本是真书。近日以来，假伪转甚。今请省寺各撰新印，改篆文。敕旨宜依。六年四月敕令。金部所奏条流，诸州府斗秤等，诸州皆有太府寺先颁下铜升斗及秤见在。每年较勘，合守成规。今若忽重条流，又须别有征敛，无益于事，徒为扰人。宜并仍旧。但令所在长吏，切加点检，不得致有差殊。

少府监在武德初年，因为兵革未定，设置军器监，废除少府监。贞观元年正月，分太府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织染方、掌治方五署，设置少府监，通将作、国子为三监。龙朔二年，改为内府监。咸亨元年，恢复为少府监。光宅元年，改为尚方监。神龙元年，恢复为少府监。其令随监名改复。

少监一职，原本编制为一员。太极元年二月十八日，增加一员，由孔仲思担任。到了开元十一年，撤销军器监，将其归属到少府监，设为甲弩坊。此时又设置少监一员来统领该坊，由冯绍贞担任。开元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裁撤了一员。

中尚署，本中尚方，天后时去掉“方”字，避监号。开元以来，另置中尚使，以检校进奉杂作，多以少府监及诸司高品为之。

永徽六年十一月，诏曰：少府监非军国所须，宗庙之用，并不须饰以珠玉。

显庆六年二月十六日敕令。南中有诸国舶，宜令所司，每年四月以前，预支应须市物，委本道长史。舶到十日内，依数交付价值市了，任百姓交易。其官市物，送少府监简择进内。

景龙二年四月十四日，敕少府：季别先出钱二千贯，别库贮。每别敕索物，库内无者，即令市进，皆须对主付值，不得且令供物，于后还钱。其钱兼以绢布丝绵充数。其祠进明衣及布，亦用此物充。将作监龙朔二年，改为缮工监。咸亨元年，复为将作监。光宅元年，为营缮监。神龙元年，复为将作监。

大监，本为大匠。龙朔二年为大监。咸亨元年为大匠。天宝十一载为大监，依旧。

少监，本一员。大足元年二月六日，加一员，以杨务廉为之。中校署，开元二年置。

天宝四载四月敕令。将作监所置，且合取当司本色人充直者，宜即简择发遣。内作使典，亦不得辄取外司人充。其诸司非本色直，及额外直者，亦一切并停。自今以后，更不得补置。如岁月深久，尚或因人，所由长官，量事贬降。其所应直，决一顿，配籴边军。

建中元年九月，将作监上奏说：宣政殿内廊有损坏的地方，现在应当修缮。根据阴阳书，说这一年孟冬（十月）是魁罡，不利于修建动工。请求占卜其他时间。皇上说：按春秋的义理，开启和关闭都要顺应时令。如果要修缮损坏破败之处，何必选择时间。诡诈虚妄的书不要征引。于是进行修缮。国子监：武德初年，称为国子学，隶属于太常寺。贞观元年五月，改为国子监。龙朔二年，改为司成馆。咸亨元年，又改为国子监。光宅元年，改为成均监。神龙元年，又恢复为国子监。

东都国子监龙朔二年正月十八日置。学官学生，分于两教授。祭酒。龙朔二年，改为大司成。咸亨元年，复为祭酒。光宅元年，改为成均祭酒。神龙元年，复为祭酒。

贞观中，孔颖达为祭酒，准故事，上日开讲五经题。至天后朝，诸武驸马为祭酒，乃判祥瑞案三道，非旧典也。

司业，武德初省。贞观六年二月二日，置一员。龙朔二年，改为少司成。咸亨元年，复为司业。本一员。太极元年二月十八日，加一员，以萧宪为之。

国子博士，龙朔二年，改为司成宣业。咸亨元年复旧。

丞，武德初，省隋三员，置一员。长安四年四月四日敕令。国子监宜置直讲四人，四考听选。

大历五年八月，皇太子在国学举行入学拜师之礼。国子司业归崇敬认为国学的名称和官名都不正，请求更改。他上书说：《礼记·王制》说，天子的学宫叫辟雍。《五经通义》说，辟雍是养老和教学的地方。从形状上说，雍是壅塞的意思，辟是璧玉的意思，说的是壅水环绕，圆形如璧玉。从义理上说，辟是明，雍是和，说的是用礼乐来使天下明和。《礼记》也称它为泽宫。《射义》说，天子将要祭祀，必定先在泽宫练习射箭。所以前代的文人也称它为璧池，也叫璧沼，也称学省。后汉光武帝建立明堂、辟雍、灵台，称为三雍。到明帝时，亲自在其中举行养老之礼。晋武帝也建造明堂、辟雍、灵台，亲自到辟雍举行乡饮酒礼。又另外设立国子学，以区别士人和庶民。永嘉之乱后南迁，只有国子学，没有设立辟雍。北齐设立国子寺，隋朝初年也是这样。到炀帝大业十三年，改为国子监。如今国家拥有天下，声名文物之盛，唯独辟雍缺失。恳请改国子监为辟雍省。又认为祭酒这个职务，不适合学官。按《周礼》师氏，掌管用美善之道诏告君王。请求改祭酒为大师氏，官位正三品。又司业的名称，意义在《礼记》中说：乐正司业。正是长的意思，说的是乐官之长，掌管此业。《尔雅》说：大板叫做业。按《诗经·周颂》说：设业设虡，崇牙树羽。那么业是悬挂钟磬的架子。如今太学既然不教授音乐，在意义上就没有取法。请求改司业一为左师，一为右师，官位正四品。又认为五经六籍，是古代圣王治理国家的模式。国家创业，取士的方法，设立明经科，发掘众学中的精微言论，去除邪恶，增加美德，选贤与能。自从国难以来，取人的标准颇不相同，考试不要求文章才艺，及第先取帖经。于是使专门之学废弃，请益无门；师资之礼亏损，传授之义断绝。如今请求以《礼记》《左传》《春秋》为大经，《周礼》《仪礼》《毛诗》为中经，《尚书》《周易》为小经，各设博士一员。其中《公羊》《谷梁》，文疏既然较少，请求共同比照一中经，通设博士一员。所选博士，兼通《孝经》《论语》，依凭章疏，讲解分明，注引旁通，问十得九。兼有德行纯洁，文辞雅正，仪表规范，可为师表的人，让四品以上官员各举所知；在外地的给予驿马，七十岁以上的，备礼征聘。其国子、太学、四门三馆，各立五经博士，品级高低，学生人数，各有等差。旧博士、助教、直讲、直经，以及律馆、算馆、书馆助教，请求都罢免。教授的方法：学生到监，拜见同业之师，所交学费是一束脩、一壶清酒、一段衫布，颜色随老师所穿。老师走出中门，延请进入，与坐，割脩酌酒，三杯而止。然后打开书箱取出经书，学生提起衣襟上前请教。老师依据经书辨析道理，举一反三，然后学生回到教室。每天早晚两时，在讲堂讲说解释道义，发明大义，兼教文、行、忠、信之道，示以孝悌睦友之义。每旬省察，每月考试，每季考核，每年进贡。以学生及第多者为博士考课上下。奏疏呈上，未被采纳。

元和元年正月下敕：从今以后，国子祭酒、司业以及学官，都必须选用有德行、声望和学识的人担任。四月，国子祭酒冯伉上奏说：对于应被开除的学生，国家尊崇儒学，根本在于勤奋学习。既然身处学校，就应当互相促进学业。如果有学业不勤奋、交游不端之人、沉迷赌博、酗酒喧哗争斗、怠慢官员、不遵守法度，只要沾染其中一条，都请求予以开除。又有文章和帖经义理不合格，连续五年不能申送的学生，也请求予以开除。对于礼部补充的学生，到校之日，也请求按照标准进行帖经考试，然后才供给伙食。每天考试一次，试经一年，如果成绩等级没有进步，就停止供给伙食。希望能以此激励上进，表示劝勉。又按照标准，九年未能及第者，即开除出监。听说近来多有改名重新入监的情况。从今以后，如有此类情况，请求遣送法司，按照法律条文处理。敕旨：依奏。

二年八月，国子监奏：准敕，今月二十四日，诸州府乡贡明经进士见讫，宜令就国子学官讲论，质定疑义，仍令百寮观礼者。伏恐学官职位稍卑，未足饰扬盛事，伏请选择常参官，有儒学者三两人，与学官同为讲说，庶得圣朝大典，辉映古今。于是命兵部郎中蒋武，考功员外郎刘伯刍，著作郎李蕃，太常博士朱颖，郯王府咨议章廷珪，同赴国子监论讲。

那年十二月，国子监上奏说：“两京各馆学生总数六百五十员，请求按每馆定额如下：两监学生总共五百五十员，其中国子馆八十员，太学馆七十员，四门馆三百员，广文馆六十员，律馆二十员，书馆十员，算馆十员。”又上奏说：“伏见天宝以前，各馆学生人数非常多，并且都有员额。到了永泰以后，西监设置五百五十员，东监最近设置一百员，但没有确定每馆的员额。现在恭敬地列出定额如下，请求下达给礼部，按定额补足设置。”皇帝下敕说：“依照所奏执行。”同年十二月敕令说：“东都国子监酌量设置学生一百员，其中国子馆十五员，太学馆十五员，四门馆五十员，广文馆十员，律馆十员，书馆三员，算馆二员。”

十三年十一月，祭酒郑余庆，以太学荒坠日久，生徒不振，遂请率文官俸禄，修广两京国子监。时论美之。

十四年十二月，郑余庆又奏：京见任文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并外使兼京正员官，每月所请料钱，请每贯抽一十文，以充国子监修造文宣王庙，及诸屋宇，并修理经壁，监中公廨杂用。有余，添充本钱，及诸色，随便宜处置。敕旨宜依。

长庆二年闰十月，国子监祭酒韦干度上奏说：本监四馆学生，每年都有科举及第后空出的名额。那些四面八方想申请补充为学生的人，都不先到监司（国子监官署）递交申请，就直接向礼部报名，谋求补缺录用。监司因循日久，官吏都不检举制止，只是依据礼部的公文接收管理，这有违太学引进人才的途径。我愧居官位，请求从今以后，凡是四馆有空缺，每年想申请补充为学生的人，必须先到监司递交申请，请求顶替某人的空缺。监司则先进行考试，考完后，再将其姓名上报礼部，并说明其可以充当学生。如果没有监司的解送申报，请求不要收录管理。按照旧例，每次发放膳食补贴，常常引发喧哗争执。请求从今以后，本监的进士、明经等，待补署完毕后，公文送到监司，则重新考试。其中进士等如果重试及格，当日就发给膳食补贴；明经等考试及格后，要等监司公文送到，才发给膳食补贴。这样可以平息争吵。本监四馆学生，有及第后离开监学的，便将原来居住的房间转给亲戚故旧。那些应该得到房间的学生，却没有房间可给。请求从今以后，学生有及第离开监学的，要馆子（管理人员）先通知收回房间，等有新补学生公试完毕后，便给予居住。本监从前没有专门的知馆博士，请求从今以后，每馆由众人推举一人主持馆事。如果有学生无故喧哗争斗，要馆子与业长递上报告，带领处理。知馆博士则按照监司的条例规章处理。其中事情有错误过失，众人可以原谅的，监司自行评议处罚。如有悖逆傲慢师长、强暴斗殴的，请求发文给府县，枷锁拘禁，递解送回原籍。敕旨：应当依从。

太和五年十二月，国子祭酒裴通上奏说：本司所授予的丞、主簿以及各馆博士、助教、直讲等官职，谨按《六典》所说：丞掌管判监事。凡是六学学生每年学业完成，上报到监里的，就根据他们的学业与司业、祭酒一起考试。明经科考帖经，口试策问经义；进士科帖一中经，考杂文，策问时务，征引旧例。注说：其考试方法都依照考功司的口试。明经科帖经要求通过八以上，明法等科都要求通过九以上。主簿掌管印章、勾稽检核。凡是学生有不遵从老师教导的，就检举并免除其学籍。那些连续三年考试下第，九年在学而无成的人，也照此处理。注说：假如违反规定的期限，以及奏乐、玩杂戏的，也同此例。只有弹琴、练习射箭不加禁止。各位博士、助教，都分别按经书教授学生。每讲授一经，必定要求讲完。所讲的课没有结束，不得改学其他。各位博士、助教，都按当年讲授的多少，作为考核等级的依据。应补充本司各位学生等，按《学令》说：各位学生先读经文，通读熟悉之后，然后讲授文章大义。每十天放一天假休息。前一天，博士进行考试。考试读经，每一千字内试一帖，帖三字。讲说义理的，每二千字内问大义一条。总共试三条，通过两条为及第，通过一条及不完全通过者，酌情处罚。谨将本司官吏及学生的相关法令条例列举如上。恳请皇上下令给有关部门，准许臣的奏请。皇帝的批示说：应当依从。

七年八月，国子监起请：准今月九日德音节文，令监司于诸道搜访名儒，置五经博士一人者。伏以劝学专门，复古之制，博采儒术，以备国庠。作事之初，须有奖进。伏请五经博士，秩比国子博士。今《左氏春秋》《礼记》《周易》《尚书》《毛诗》为五经。若《论语》《尔雅》《孝经》等，编简既少，不可特立学官，便请依旧附入中经。敕旨依奏。

其年十二月，敕于国子监讲论堂两廊，创立石壁九经，并《孝经》《论语》《尔雅》，共一百五十九卷，《字样》四十卷。

开成元年，宰相兼国子祭酒郑覃上奏，请求设置五经博士各一人。因为没有俸禄，请求按照王府官的条例发放禄米。皇帝同意了。

二年八月，国子监上奏，得到覆定石经字体的官员翰林待诏唐元度的报告。按照太和七年二月五日的敕令，覆定九经字体。现在详细覆定，多依据司业张参的《五经字样》为准。旧的字样，时间久了，笔画有参差，传写相承，逐渐导致错误。现在都依据字书加以校勘，共同商定是非，取其适中，编纂记录为《新加九经字样》一卷，请求附在《五经字样》之末，用来纠正谬误。敕旨：依奏。

四年二月，中书门下上奏：朝廷复兴古制，设置五经博士，以奖励专门之学，作为培养学子的资源，必须得到合适的人选，不拘泥于官阶。现在定为五品俸禄，四方有经术相当，而品秩低微的人，不可以越级授予；有官位高而通晓诗礼的人，不可以退其资历。从今以后，请求都敕令在本色人中选择，根据资历授官，令其兼任博士。现任博士暂且依旧。敕旨：宜依。大中五年十一月，国子祭酒冯审上奏：孔子庙堂碑，是太宗皇帝建立，睿宗皇帝题写匾额，充分称赞唐朝的功德，详细赞颂鸿大的谋略，笔墨显然，贞石在此。到武后掌权，国号僭窃，在篆额中间，谬加“大周”两字。现在岂能还保存伪号，来扰乱清朝，使将来疑惑错误，流传僭越谬误。那“大周”两字，希望天恩允许琢去。谨录奏闻。敕旨：冯审所请刊正讹文，很符合事理，应该依从。

广文馆在天宝九载七月十三日设置，统领国子监中学习进士业的人。博士、助教各一人，品秩同太学。以郑虔为博士，至今称郑虔为郑广文。

书算学，在贞观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设置，隶属国子学。

律学，在显庆元年十二月十九日，尚书左仆射于志宁上奏设置。令学习李淳风等注释的《五曹》《孙子》等十部算经，分为二十卷使用。显庆三年九月四日，诏令因书算学业明经，事属小道，各专一门，有违旧制，一并令其省废。至龙朔二年五月十七日，复置律学、书算学官员各一员。三年二月十日，书学隶属兰台，算学隶属秘书局，律学隶属详刑寺。

军器监在武德元年设置，贞观元年三月十日废除，并入少府监。开元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以军器使为监，统领弩、甲二坊。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罢废，隶属并入少府监，为甲弩坊，加设少监一员来统领。天宝六载五月二十八日，恢复设置。

乾元元年六月十三日，又废置使，其监以下官员一并停止。

西京军器库，在开元十一年五月五日设置，二十五年五月十八日废除，依旧为甲坊。

乾元元年六月，敕令军器监改为军器使，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其使者以内官充任。

贞元四年二月，从武德东门修筑宫墙，大约在藏库以北，连接到宫城东墙，于是武库就被废弃了。其中的军械器具，归属军器使管理。

都水监：武德八年设置都水署，隶属将作监。贞观六年八月六日，设置监，罢免将作监的管辖。龙朔二年，改为司津监。咸亨元年，恢复为都水监。光宅元年二月，改为水衡监。神龙元年，恢复为都水监。

使者：武德初年，为都水令。贞观六年，改为使者。龙朔二年，改为监。咸亨元年，改为使者。光宅元年，改为都水府。神龙元年，改为使者。

各渡口，在京兆府、河南府境内的，隶属都水监；外州的，隶属当地州县。

大历六年十一月三日敕令：祭祀用的干鱼？应令都水监按照样式每年从十月开始制作掌管，随祭祀供用。其中肉酱和鱼肉，根据使用数量按规定期限送交光禄寺令其供应制作。

宫苑监：武德九年七月十九日，设置洛阳宫监。显庆二年十二月十日废除洛阳总监，改青城宫监为东都苑北面监，明德宫监为东都苑南面监，洛阳宫农圃监为东都苑东面监，食货监为东都苑西面监。天宝十载八月二十七日，敕令：白兽门、日华门、叡武门、南辟仗门等，应令宫苑负责统一管理捉拿。西京苑总监：永淳元年五月十日，设置东都监，管理各圃苑。在设置之前，隶属司农寺。

先天元年十月十日敕令：总监每年支出杂物，到货时，其抄数在本门进献。如果宫内需要，另外索要供应完毕，每月月底，应令监司列出实际使用数量进献。

开元七年七月十一日敕令：总监支出钱物，凡一事以上，须由南衙审查。应令总监自行审查，每月进献一本账目，宫内自行审查核对。

宝历二年十二月敕令：总监的职掌官员，应全部停废一百二十四人，原先属于各军的，各归原部门。其余七百零三人，令其缴纳牒身，放归原管部门。

开成五年四月敕令：总监应由内官司管理，仍另外设置使职。其总监及丞、簿共四员，应一并停废。

## 关键人物

- **张万岁**：尚乘奉御，除太仆少卿；勾当群牧，不入官衔
- **韩思复**：少卿；景云元年八月加一员时为之
- **赵蕃**：太仆卿；奏请差少卿印牛羊
- **戴胄**：大理少卿；太宗认为堪任大理之职
- **张文瓘**：大理卿；兼大理卿，决疑狱，卒后囚徒恸哭
- **袁仁敬**：大理卿；暴卒，系囚恸哭悲歌
- **归崇敬**：国子司业；请改国学及官名，上疏
- **郑余庆**：祭酒；奏请修广两京国子监
- **冯审**：国子祭酒；奏请琢去孔子庙堂碑大周两字
- **郑虔**：广文馆博士；任博士，至今呼为郑广文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太仆寺龙朔二年改为司驭寺，咸亨元年复旧。；太仆寺名称恢复。
- **本章前段**：少卿加一员，韩思复为之。；少卿编制增加。
- **本章前段**：开成三年太仆卿赵蕃奏请用铁印印见在牛羊。；敕旨从之。
- **本章前段**：群牧使设置沿革，贞观十五年张万岁勾当群牧，至仪凤三年始有使号。；自兹始有使号。
- **本章中段**：太仆寺改为大理寺，并设少卿等官。；大理寺名称确立。
- **本章中段**：贞观元年太宗命戴胄为大理少卿。；戴胄任大理少卿。
- **本章中段**：张文瓘兼大理卿，旬日决疑狱四百条。；决狱莫不允当。
- **本章中段**：鸿胪寺龙朔二年改为司宾寺，后复旧。；鸿胪寺名称恢复。
- **本章中段**：司农寺龙朔二年改为司稼寺，后复旧。；司农寺名称恢复。
- **本章中段**：太府寺龙朔二年改为外府寺，后复旧。；太府寺名称恢复。
- **本章后段**：少府监沿革，武德初置军器监废少府，贞观元年复置。；少府监成为三监之一。
- **本章后段**：国子监沿革，贞观元年改为监，后多次更名。；国子监名称稳定。

## 地点

- **陇右**：群牧监检校之地
- **泉州**：福建观察使柳冕奏置万安监牧于泉州界
- **银州**：置银州监使，牧放之地
- **绥州**：堪置马务之地
- **两京**：城内不得置私牧地
- **东都**：置国子监，及苑总监
- **西京**：置军器库，苑总监
- **襄州谷城县**：置临海监牧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唐代中央各机构不断更名、废置，以及监牧、度量衡、学官等管理细节，反映唐代制度变迁与政务运作。

## 标签

- 太仆寺
- 大理寺
- 鸿胪寺
- 司农寺
- 太府寺
- 少府监
- 将作监
- 国子监
- 监牧使
- 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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