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尹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六十八
章节：河南尹

## 本章概览

本章先按时间顺序记载河南尹（洛阳地区行政长官）的沿革，从武德四年到建卯月，历次改置总管府、行台、都督府、洛阳宫、神州都、河南府、东京、中都等，并提及长史、司马、少尹等属官。后记载开成五年河南尹高铢与知台御史卢罕道路相逢的礼仪之争，都省议定京兆尹与御史相遇时下马驻避，以分尊卑。

本章记载河南尹的沿革，包括历代名称变更和官职设置。

## 正文

武德四年，平定王世充后，废除了东都，设置总管府，由淮阳王道元担任。同年十一月十一日，设置洛州大行台，改称东都。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改东都为洛州。九年六月十三日，废除行台，设置都督府，由屈突通担任。贞观十一年三月十日，改为洛阳宫。十七年五月十三日，废除都督府，恢复为洛阳州，以裴怀节为长史。

显庆二年六月五日下敕：洛阳州及河南、洛阳二县的官员，与京官同等对待，以段宝元为长史。同年十二月十三日下敕：应该将洛阳州官改为东都州县官员，品阶都按照雍州的标准。光宅元年九月五日，改为神州都。神龙元年二月五日，又恢复为东都。开元元年十二月一日，改为河南府，以李杰为尹。天宝元年二月二十日，改为东京。上元元年九月二十日，停用东京的称号。元年建卯月，改为中都。少尹：显庆二年设置司马，以许力士担任。大足元年，增加一员，分为左右司马，以孟诜担任。开元元年，改为少尹，以刘迪担任。

开成五年四月，东都上奏：河南尹高铢与知台御史卢罕在街道上相遇，高铢乘坐肩舆，没有回避。两人各自陈述理由，御史台和河南府争执喧闹。皇上于是下诏说：尹正官职重，台宪地位高，道路相逢，礼仪制度没有确定，各自坚持自己的道理，常有纷争，胜负取决于一时，参详未能在长久制度中确定。委派有关部门斟酌典故奏报。都省评议：台府相避，本来没有明确的命令。按照前后成例，知杂御史与京兆尹相逢，京兆尹回避。如今东都的知台御史只有一员，还兼任行中丞公事，如果不对其稍加尊重，恐怕人们不禀承。现在根据东台所由的状文，从前河南尹都回避。请求按照上都知杂御史的成例制定制度。上都的御史，人数较多，如果让京兆尹全都回避，事情恐怕难以施行。请求从今以后，京兆尹如果遇到御史，就下马停车，随从人员也都留下，等御史过去后，再前行。东都的知台御史也请以此为例。如果京兆尹上朝或遇到宣旨，不能停留耽误，就任其分路前进。皇帝下诏同意。

## 关键人物

- **高铢**：河南尹；与知台御史卢罕相遇，引发礼仪之争
- **卢罕**：知台御史；与河南尹高铢冲突，争议道路回避礼仪
- **李杰**：河南尹；开元元年被任命为河南尹

## 时间线

- **武德四年**：平王世充，废东都，置总管府；以淮阳王道元为总管
- **本章叙述**：置洛州大行台，改为东都；设置洛州大行台
- **武德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改东都为洛州；名称改为洛州
- **武德九年六月十三日**：废行台，置都督府；以屈突通为都督
- **贞观十一年三月十日**：改为洛阳宫；名称改为洛阳宫
- **贞观十七年五月十三日**：废都督府，复为洛阳州；以裴怀节为长史
- **显庆二年六月五日**：洛阳州及河南洛阳二县官同京官；以段宝元为长史
- **本章叙述**：改洛阳州官为东都州县官员，阶品并准雍州；官制调整
- **光宅元年九月五日**：改为神州都；名称改为神州都
- **神龙元年二月五日**：复为东都；名称恢复为东都
- **开元元年十二月一日**：改为河南府；以李杰为尹
- **天宝元年二月二十日**：改为东京；名称改为东京

## 地点

- **东都**：洛阳的旧称，多代指洛阳地区
- **洛州**：洛阳曾改名为洛州
- **河南府**：洛阳在开元元年改名为河南府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唐代洛阳地方行政建置与名称的多次变更，反映了中央对东都的重视及官制调整；同时通过开成五年的礼仪之争，揭示了台省与府尹之间的权责矛盾。

## 标签

- 废东都
- 置总管府
- 洛州大行台
- 洛阳宫
- 河南尹
- 东都
- 中都
- 少尹
- 司马
- 街衢相逢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tang-huiyao-baihuawen-full/volume-68/chapter-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