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刺史上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六十八
章节：刺史上

## 本章概览

本章记录了唐代刺史制度的重要诏敕与臣僚奏疏。自武德年间改郡为州、设置刺史，至天宝改州为郡、刺史改太守，再到至德年间恢复旧制，刺史名称几经变迁。太宗曾言刺史为治人之本，将刺史姓名录于屏风，以观善恶。马周、陈子昂、刘知几等相继上疏，批评重内官轻外职，建议精选刺史。朝廷多次下令，要求刺史须有政绩方能迁转，并规定了刺史的任期、考课及犯赃的惩处。文中还收录了杨濬犯赃、李惠登治州等具体事例，展示了朝廷对刺史治理的重视与制度约束。

本章系统记录唐代刺史制度的演变与治理要求。

## 正文

武德元年六月十九日，将郡改为州，设置刺史、别驾、治中各一人。天宝元年正月二十日，将州改为郡，刺史改为太守。至德元年十二月十五日，又将郡改为州，太守改为刺史。

贞观三年，太宗对侍臣说：“我每夜经常思念百姓，处理政事有时到半夜还不能入睡。只是想到都督、刺史，能够安抚百姓。所以前代帝王，称共同治理天下的，只有贤良的郡守（二千石）罢了。虽然文武百官各有所管，但治理人民的根本，没有比刺史更重要的了。我因此在屏风上记录他们的姓名，坐卧时常观看。如果在任时有善恶事迹，都列在姓名之下，准备据此进行升降。县令是非常亲近百姓的重要职务。过去孔宣父以大圣人的德行，还担任中都宰。至于升堂的弟子，七十二人，只有言偃、子路、宓子贱，才得以相继担任这个官职。”于是下诏内外五品以上官员，各自举荐能胜任县令的人，把名字上报。
    贞观十一年八月，侍御史马周上疏说：“治理天下，以百姓为根本。想要使百姓安乐，只在于刺史和县令。现在县令人数众多，不能都贤能。如果每个州得到好的刺史，那么境内就能休养生息。天下刺史都符合圣意，那么陛下就可以在朝廷上拱手端坐，百姓不必担心不安定。自古郡守县令，都是精心选拔贤德之人。想要提拔宰相，必先试用他治理百姓。有人从郡守（二千石）入朝担任丞相或司徒、太尉。现在朝廷只重视内官，刺史、县令的选拔很被轻视。刺史多是武夫功臣，或是京官不称职，才外放出去。边远地区，用的人更轻率。所以百姓不安定，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太宗于是对侍臣说：“刺史我自己应当选拔。县令，下诏让京官五品以上，各举荐一人。”

垂拱元年，秘书省正字陈子昂上疏说：臣私下认为刺史县令的职责，实在是陛下政令教化的首要之事。如果得到合适的人选，那么百姓家家户户都能感受到教化；如果得不到合适的人选，只是委弃给有关部门，而挂于墙壁而已。陛下想要使家家传习礼让，官吏勤勉清廉，如果不重视选拔刺史县令，将用什么办法来达到呢？臣以前在民间，做百姓已经很久了，刺史县令的教化，臣确实完全知道。国家的兴盛衰败，没有不取决于这个职位的。为什么这样说呢？一个州得到贤明的刺史，以最公正、循良的原则治理政事，那么十万家都依赖他的福泽。如果得到贪婪残暴的刺史，以徇私枉法、苛刻暴虐的原则治理政事，那么十万家都遭受他的祸害。一个州的祸福尚且如此，何况天下众多的地方，怎么能说得完呢？所以臣认为陛下政教的首要之事，国家兴衰的关键，就在这个职位上。恳切希望陛下深思，精心选拔，以拯救这个弊端。

天授二年，获嘉县主簿刘知几上疏说：臣听说汉宣帝说：与我共同治理天下的，大概就是那些优秀的二千石官员吧！二千石，就是现在的刺史。移风易俗，他们的责任不轻。寻求疾苦，抚育百姓，大家的期望都在这里。然而纵观两汉以来，直到魏晋时期，方伯、岳牧等地方长官，治理州郡，有的十年不更换，有的十二年仍留任，没有不尽心于教化百姓的方法，以治理人民的才能来要求自己。随后日积月累，教化如风，草随风倒，所以能教化行于千里，恩泽渐及百城。现在的刺史，与此不同，来去匆匆，像蓬草飘转，浮萍流荡。近的几个月就升迁，远的超过一年必定调任。把厅事当作逆旅，把下车当作传舍。有的说，明年入朝，必定改任职务；有的说，今年上计，必定调任他州。既然怀有苟且的心思，哪里还会追求循良的政绩？致使百城千邑，听不到像廉范、杜诗那样的歌谣；万国九州，很少见到像赵广汉、张敞那样的政绩。臣希望从此以后，刺史不满三年以上，不可以升迁。仍然要以明察功过，精心甄别赏罚，希望能弘扬共同治理的风气，以辅助垂衣而治的教化。

长安四年三月，武则天与宰相商议州县官员的事。纳言李峤等上奏说：“安抚百姓的方法，必须选择刺史。我私下看到朝廷的舆论，没有不重视朝内官员，轻视地方官职的。每次任命地方长官，都再三诉苦推辞。近来被派到地方任职的，多是贬谪或有过失的人。风俗不能清明，确实是由于这个原因。现在希望从台阁寺监中，精选贤良之士，分派去治理大州，共同成就各项政绩。臣等请求停止近侍之职，率先作为百官的表率。”武则天说：“谁愿意去呢？”凤阁侍郎韦嗣立回答说：“参与机要事务，不是我能胜任的。如果充任地方官员，或许能尽臣节。倘若承蒙采纳，我愿意去。”于是以原任官职兼任汴州刺史。

神龙元年正月，举人赵冬曦上疏说：“我听说古代选择州牧县令，都是从台郎御史中选出，作为荣耀的升迁。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亲近百姓的职位，人命所系，所以要尊崇其位而重视其人。现在却不是这样，京城官员中不称职的，才外放为地方官；大邑中犯有过失的，才降为小邑；近处的官员中无能的，才迁往远处。普通人的心性，不能立刻改变。在这里不称职，到了那里怎么能治理好呢？普天之下，没有不是王臣的，何必看重大的州邑而轻视小的州县，重视近处的百姓而抛弃远处的百姓呢？那些享受君王俸禄，却冒犯君王荣光的人，陛下赐死可以，流放边地可以，至于左迁贬降的条例，哪里能作为王者的政事呢？如果这样，那么上下同心，官员能名副其实，而天下就能治理好了。”

景龙二年，兵部尚书韦嗣立上疏说：“刺史县令，是治理百姓的首要官员。近年来，不加以选择，京城官员中有犯罪或声望低下的人，才派去管理州郡；吏部选人时，年纪大且没有文笔才干的，才拟定做县令。这种风气久已盛行，上下都知道。用这样的人治理百姓，如何能实现教化？今年收成不好，户口流亡，国家用度空虚，租税减少。陛下若不因此留意，将用什么来治理国家呢？我希望陛下颁布明确的诏令，共同商讨以前的事情，让有关部门改换并选择，天下的刺史县令，都选拔有才能且有声望的人充任。从今以后，凡是升迁授予诸曹侍郎、两省两台以及五品以上清资望官，先向刺史中选取；刺史中无人，然后才在其他官员中寻求。御史、员外郎等清要的六品以上官员，先向县令中选取。在诏令中明确说明，这样人们就会争着去做刺史县令了。得到好的刺史县令，天下大治，百姓欢欣，难道不是太平乐事吗？”当年，御史中丞卢怀慎上疏说：“我私下看到近来州牧、上佐等官员，在任多的有一两年，少的只有三五个月，就立即迁转改任，不论考核优劣，争相求进，不顾廉耻，又哪有闲暇为陛下宣扬风化、传播教化，探求民间疾苦、抚恤百姓呢？户口因此流散，仓库因此空虚，百姓因此凋敝，且日益严重，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从前汉宣帝时，黄霸增加俸禄、赐给黄金，而不从颍川调走，可说是善政啊。我请求希望各州都督、刺史、上佐等官，在任未经过四年以上考核的，不许升迁改任。考察其政绩特别优异的，有的赐给车马皮裘，有的就地加俸禄品级，有的派使者亲临慰问，并下玺书慰劳勉励。如果公卿有缺，就提拔他们以劝勉有才能的人。那些政绩无闻以及犯有贪婪暴虐之罪的，放归乡里。那么天下万民，就会一同归于大道。实现这样的美政，革除那样的弊端，如同翻掌般容易。陛下为何吝惜而不实行呢？”

那年十月十六日敕令：朝廷内外的官职，出入必须均衡，更替往来，才能促进政治清明。京官中有才干能治理人民的，酌情授予外官；外官中清廉谨慎著称的，酌情授予京职。到了开元六年敕令：刺史应当从京官中选拔有历任善政的人补任。司农、太尉府、少府等机构，既然掌管财物，已经知道次序，不在此限。

景云元年十一月，谏议大夫宁原悌上疏说：如今天下各州，好的州牧很少。为什么呢？古代选拔牧守很慎重，如今却轻慢其职。然而世人重视京都官职，有时轻视州县官，为什么呢？古代牧守政绩有成，就提拔到三公之位；郎官特别优秀的，也能治理一个县。确实希望尚书职位空缺时，一定要从方伯中求才；郎官职位空缺时，必须按照才能提拔。如果此令实行，仁德之风就会兴起。

开元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敕令：从今以后，各司清望官有缺，先在牧守中精心选择，都督、刺史等重要人选，同时向京官中选拔授任。台郎以下的改任，也应当在佐官和县令中通用。应当立即铨选，以符合朕的心意。

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敕令：从今以后，三省侍郎有缺，先求曾任刺史的人；郎官有缺，先求曾任县令的人。十九年七月十四日敕令：岭南及黔府管内各州以及蕃州，检校和代理刺史，都要记录上奏，等敕令到达后按标准执行。岭南、黔府、蕃州等刺史在任，不得擅自请求宿卫。二十二年八月敕令：刺史到任，不得当年入考。县令有缺，不得差遣出使。二十四年五月，夷州刺史杨濬犯贪赃罪，诏令杖六十，流放古州。左丞相裴耀卿说：臣认为刺史县令与一般官吏有所不同，他们是百姓的父母，是风俗教化的表率。一旦作为本部长官，就应终身保持敬意。何况本州刺史，是百姓所尊崇的，一旦在吏民面前加以杖责，恐怕不符合敬官长、劝风俗的意图。恳请凡刺史县令在辖区内被杖责的特例，请求停止或减免。

二十九年正月十五日，令百官在亲属中推举牧宰。于是下制说：从前祁奚举荐祁午，谢安举荐谢玄，哪里限于嫌疑而有拘忌？内外官中有亲伯叔及兄弟子侄中有才能异能、通晓政治、按资历可任刺史县令的，各自上报其名。天宝十一载十二月敕令：牧宰治理人民，所托付的尤为重要。至于俸禄，也比较优厚。自应整饬自身、励行节操，以肃清官吏。如听说有犯赃私的，严重扰乱纲纪。今后刺史犯赃，应加重一等惩罚。

十二载九月敕令：选择刺史，希望他们安抚百姓。但诸使等有时上奏兼任其他职务，妨碍政治，既缺少亲民，又违背本意。从今以后，不得再另行上奏请求。

乾元二年九月敕。近来刺史赴任，都先奏请州县官属。今后除了带使次判官外，一切不得自行奏请改任。官吏到任之后，如考察有罪累及不称职的，可具状上奏请示，然后令所由官替代。刺史如不兼节度使，只有防御使的，副使判官，委托在本州官中推选，也不得另外奏请他人。并委托中书门下，著为常式。

永泰二年四月敕。郎中可任中州刺史，员外郎可任下州刺史。用以尊崇刺史之任，同时选拔台郎中有才能的人。

贞元二十年。追赠已故隋州刺史李惠登为洪州都督。惠登年轻时是平卢军裨将。安禄山叛乱，于是跟随兵马使董泰，渡海作战收复沧隶等州。史思明叛乱，又陷于贼中，脱身投奔山南节度使来瑱。来瑱奏请试任金吾将军。李希烈叛乱，授惠登兵力，命令镇守隋州。贞元初，率全州归顺朝廷，随即被授为隋州刺史。当时遭受李希烈歼灭残害之后，田野空旷无人。惠登质朴，不识字，凭本心治理政事，都与事理相合。二十年间，田地开辟，户口增加，百姓歌唱他。当时于？任山南东道节度使，将他政绩上报朝廷，加授御史大夫，升其州为上州。到去世时，因此有追赠。

元和二年正月。制度支，如刺史在留州数额内，妄自减削，及不合理破费用，委派观察使根据传闻查办，必定加以酌情贬斥，以告诫各州。如刺史不奉制敕，不得声称有公事，请求前往本使。其录事参军，也不得擅自离开本州。

三年正月。允许新任官员及刺史等，在假期内于宣政门外谢恩完毕进辞，便赴任。当天，授官于朝堂礼谢，不须等待假期结束。国朝旧制，凡任命都督刺史，都临轩册命，特别显示恩礼。近年虽然没有册拜，但牧守受命之后，在便殿召对，并赐衣服。大概因为刺史是亲民之官，恩礼不可废止。当时新任河南尹裴复求，急于赴任，恰逢寒食休假。李吉甫，是复求的外甥，特为此奏请，于是兼刺史有此命，并非旧典。四年闰三月敕，如刺史不承使牒，擅自于所属科派征敛，先加惩处，仍委任御史台出使郎官御史查访奏闻。

其年十二月。岭南观察使杨于陵奏。贞元中，观察使李复奏。南方事宜向来不同，土地低湿，上佐多是杂流，大半刺史空缺，请于判官中挑选有才干的官吏，令其主持州事。臣伏见近日诸道，差判官监领州务，朝廷认为不当。臣认为现今州县凋残，刺史缺员，动经数年。至于上佐，全是贬谪之人。若派他们主持州事，必定导致扰乱失败。因李复所奏，降敕年月较远，怕违朝旨，伏请天恩，允许臣遵守当道所奏之文，量才差选，以便荒远之地。敕旨：依奏。

九年十二月。袁州刺史李将顺，因搜刮扰民，贬为道州司户参军。当时有大官到执政者那里，认为刺史犯法，不经审讯，立即贬官，恐怕不可。于是追回诏书，派御史前往推究。

十二年四月敕。从今以后，刺史如有政事利弊可言，都不限时节，可任自上表奏闻，不须申报节度观察使。本任卸任后，于是在当地处置百姓庄园宅舍，或因替代情弊，便破除正额两税，不出差科。从今以后，此类并勒令依原额输税。

宝历元年正月七日敕节文。刺史县令，如无过错，不满三年不得替换。如治理政绩特别优异，只议就地加奖。其有才能适合他职，明显突出的，中书门下先具事由，及授官年月日，奏听皇帝批示。满岁迁代，无过失的，即与升改。

其年九月。御史台奏。近日新任刺史赴任，多违反期限。请准旧制，不超过十日。如妄称事故不发，常参官奏听进止。敕旨：从之。

太和三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增秩赐金，有先例。前史所载，得到的人很少。近日方镇所奏，人数渐多。从今以后，刺史在任，政绩特别优异，检查核实不虚的，观察使具事状，及所差检勘判官名衔同奏。若他日察核不实，本判官酌情削夺官职。观察使奏听进止。所陈述的善状，必须指实而言。如增加户口，须说本若干户，在任增加若干户。如称垦辟田畴，则说本垦田若干顷，在任以来加若干顷。并须申报所司，附入簿籍。如荒地及复业户，自有年限，未合科配的，也听任申奏，明言合至其年，并收租赋。如称营田课则所效，须说本合得若干万石，在任以来加若干万石。其所加配斛斗，便请准数落下，支取所供本道本军斛斗数。如不是供本军本道斛斗，则申报所司收管支遣，以凭考覆。不得虚为文饰，谬有荐论。敕旨：依奏。

四年八月。御史台奏。谨按大历十二年五月一日敕，刺史有故及缺，使司不得差摄，但令上佐依次知州事。其上佐等，多非其才，也望委派外道使臣，精加铨择。不胜任者，具状闻奏。昨日，宣州观察使于敖所差周墀知池州。若据敕旨，便应上奏处理。今勘其缘由，长史司马都在上都守职，有录事参军顾复元在任。若不重新约束，各处终难守文。伏请从今以后，刺史未到任，上佐缺人，及另有需要处理的事务，许差录事参军知州事。如录事参军又缺，则任别差判官，仍具缺失人事由，分析闻奏，并申报中书门下御史台。所望诏旨必行，绳违有据。敕旨：依奏。

那年九月，比部上奏说：按照太和三年十一月十日的赦文，天下州府的回残羡余（财政盈余），依照前后赦文，允许充作各种公用。刺史每次被检举弹劾，就以公事过失论处赃罪。那些应该使用的羡余钱物，都命令明确订立条件，分发给州府。谨详细列出请求批准的条件如下：凡是城墙官署房屋器械舟车杂物等，应当建立修理，需要创建添置替换的；或者有公家私人使客，加上遇到征召拜授朝官，送旧迎新，旧例应当有供应，宴会饯行赠送财物的；或者官员属将校有关人员等，有巡查检查违法，追捕盗贼，必须进行奖赏鼓励，应当给予程粮的；或者百姓贫穷，纳税不能完成，必须有所怜悯放宽，要填补原来数额的；或者遇到丰收年景谷物成熟，要收购储存备荒，以防灾害的；都允许使用。当州所有各种正额数内的回残羡余钱物等，如果不依照这些名目，就同赃罪犯法。那些所费用掉的，都必须建立文书案卷，以凭此核查验证。敕旨：应当依从。仍然委派御史台按照此条处理。

五年五月，御史台上奏说：各州刺史谢恩之后，应该限期出发赴任。按照敕令的惯例，刺史谢恩后，不论远近，都限十天内出发。我们认为刺史是治理百姓的官员，为陛下分忧，接受任命之后，本应迅速出发。有的人因为路途稍远，家中贫困，限期内不能备办事务，必须借故拖延，空悬紧急期限，多不遵守。现在请求衡量路程远近，依次规定日期：凡离京城一千里以内的，限十天；二千里以内的，限十五天；三千里以内的，限二十天；三千里以外的，限二十五天。如果限期内遇到延英殿不开放，也请求依照常例进状等候批示，然后出发。如有妄托事故逗留的，请求当时奏报，酌情加以惩罚。至于贬授的刺史，请求依照旧例遣送，不依此限。希望事情得到适中处理，长久而不废坏。敕旨：应当依从。七年七月，中书门下上奏说：各州刺史的任命和升迁，必须依据显著政绩。如果不核实实情，无法劝勉他人。近来刺史任满回朝，都希望越级升迁，但在郡治绩，无法尽知。有的自己陈述制置事条，难以取信；有的另外请求本道荐状，多是徇私。要彰明法度，在于考核名实。请求从今以后，刺史得到替代，待离郡一个月后，委派知州上佐和录事参军，分别下到各县，收集耆老百姓等的状词。如有兴利除害，惠及百姓，廉洁奉公，肃清风教的，各具事实，申报本道观察使检验属实，具体以事条录奏，不得稍加文饰。其荐状仍与观察使判官连署。如事情不可称道，不在推荐之限。仍希望委派度支盐铁分巡院内官一同访察，各申报本使录奏。如除授后，访知所举不实，观察判官、分巡院官及知州上佐等，一并停任现职一二年，不得任用。如因在郡贪赃事发，另行处分。其观察使奏取进止。敕旨：依奏。

开成元年二月，中书门下上奏：所有各州刺史、各府少尹、次赤县令、州府五品以上官员，以及常参官等，任职期限大约三年。任满替代之后，立即到京城。人数既多，员缺常少。稍过一些时日，就诉说饥寒。根据汉朝法令，罢免的郡守，除非有诏书征召，不得私自到京师。建中初年，敕令常参官及外任五品以上官员，替代之后不得擅自到京师。从今以后，请依据旧制，刺史及五品以上常参官，在地方上应受替代离任的，如果没有征召诏书，不得进京。应委派所在州府，取其履历，每两个月一次，通过驿站申报中书门下。其初状仍要写明前任政绩，受替代的年月，申报中书门下。按照此前设置的员额，衡量人才，根据缺额授予官职。如果有家在上都，因此自行归家的，在正衙参见后，仍令京兆府依照外州府的例子申报。敕旨：依奏。同年闰五月，中书门下上奏：根据旧例，刺史授官之后，都在限期内等待延英殿开日，候对奏报出发日期，详细揣度朝廷旨意。大概是重视治理百姓的官员，想使陛下观察其去留，考察其言语，也是用来杜绝宰相陈情。所以除授刺史，往往进状便辞，大概是怕对奏之时，有错失乖误。从今以后，除授刺史都希望延英殿对奏完了，再奏报出发日期。如果地方近，期限促迫，遇不上坐朝之日，也希望允许在御史台递状，等待延英殿开日，辞别之后出发。敕旨：依奏。

那年八月，中书门下上奏说：治理国家、亲近百姓，责任在于地方长官。朝廷近来任命官员，颇为注重选择。从今以后，希望命令各观察使，每年年底，详细列出辖区内刺史县令的治理方略、政事优劣上报。如果有教化完备，人民懂得敬让，盗贼逃走，贿赂不行，刑罚没有偏颇，赋税公平合理，安抚孤弱，不虐待幼小低贱，奸诈的吏员和狡猾的胥吏，侵夺牟利的行为被禁止杜绝，田地开垦，逃户回来复业，道路平整，邮传修缮有节制，府衙没有积压的事务，监狱没有在押的囚犯，纠正邪恶、惩治违逆，憎恨恶人、树立善行，以公心消灭私欲，断绝经商求利，早起晚睡，宴饮游戏减少，人民没有怨言，家家有积蓄，这就是循良的官吏，和乐平易的君子。能够完全具备这些美德的，希望将其中最优秀的推荐上报，朝廷特别加以褒奖赏赐，增加俸禄、改易章服，征召授以显要重要的职位。如果在下述几科之中大致有所建树，勤勉恭谨不懈怠，处理事务没有缺漏的，希望按次一等推荐上报，酌情加以恩宠赏赐，一同留任不替换，以等待成绩。如果有不明白这些为政之道的，所行无所可取，凭借资历等待录用，对治理没有补益，平庸之才、凡俗之器，长久居于人上的，也希望如实上报，应当请求将他们调任闲散的职位。如果有贪婪残暴、贪污受贿、枉法受赃，冤屈上诉得不到伸张，拷打无罪之人，有一项属于这样的，详细列状上报，应当加以重刑，流放到荒远之地。奖赏善行、惩罚恶行，期望必定实行。属官和县佐，善恶特别不同的，也希望上报情况，请求颁示四方，专门委托廉访观察使。仍命令两都御史台，以及出使的郎官御史，和巡院的法律官员，经常加以采访，详细将事情情况上奏申报到中书门下，统一比较各道观察使奉行诏令的勤惰情况。每年正月，分别上奏，趁机商议惩罚和奖励。敕旨：依照奏请执行。

三年三月敕令：新任命的刺史，如果遇到入宫申谢的情况，当天各自按照本班次序引入。等待班退后，刺史便接在次对官后面站立。等到次对官班列完毕后，通事舍人引导他们到横阶前，通事舍人口头奏报说：“新授某州刺史某人等申谢。”如果呼唤他们上前，就引导他们上龙墀；如果不呼唤，就各自奏报出发日期完毕后，通事舍人随即宣布某人等申谢。如果离去，在赞拜完毕后，便引导他们出去。

同年五月，中书门下奏称：按旧制度，刺史已经除授，替代的人未到之前，依旧管理一切事务，并给予俸禄。等待替代的人到达并交割完毕后，便听任其离开。根据山南道所奏，刺史得便令牒州停务，另派官员管理州事，待到替代的人到达交割后，方可离开。臣等认为刺史的俸禄本来就微薄，滞留可悯。又岭南诸管及福建、黔府，都是偏远之地，必须有所商量。并请除授到任后未交割前，在俸料及杂给之中，支取三分之一，以资助其滞留的费用。仅告诫所由，不可作为比例。制可。

四年三月，中书门下奏称：岭南小州，多由本道奏请散试官及州县官充任司马知州事，不经过三两考，便请求正式除授。侥幸之门，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必须制定定制，使其得到适中。应奏授上佐知州事，从今以后，一周年在本任无缺损，即可奏请充任权知刺史。在仕途之内，仍然极为捷径。仍须事一周年考核，不得将两处时间相加连续计算。敕旨：依奏。

## 关键人物

- **马周**：侍御史；上疏论述刺史县令的重要性
- **陈子昂**：秘书省正字；上疏强调刺史县令为政教之首
- **刘知几**：获嘉县主簿；上疏建议刺史任期三年以上
- **韦嗣立**：凤阁侍郎、兵部尚书；奏请外出任刺史，并上疏建议选拔刺史县令
- **卢怀慎**：御史中丞；上疏批评刺史迁转过速
- **宁原悌**：谏议大夫；上疏议论州县官轻视问题
- **李惠登**：隋州刺史；治理州郡有绩，获赠都督
- **裴耀卿**：左丞相；谏止对刺史杨濬在部内决杖
- **杨濬**：夷州刺史；犯赃被杖配流
- **赵冬曦**：举人；上疏批评京职不称者外任

## 时间线

- **武德元年六月十九日**：改郡为州，置刺史；设置刺史、别驾、治中各一人
- **贞观三年**：太宗重视刺史，录名屏风；诏内外五品以上举县令
- **贞观十一年八月**：马周上疏论刺史县令；太宗自简刺史，诏京官五品以上举县令
- **垂拱元年**：陈子昂上疏论刺史县令之职；建议妙选刺史县令
- **天授二年**：刘知几上疏建议刺史任期三年以上；建议非三岁已上不可迁官
- **长安四年三月**：则天与宰相议州县官，韦嗣立请行；韦嗣立以本官兼汴州刺史
- **景龙二年**：韦嗣立、卢怀慎上疏论刺史县令；朝廷要求刺史县令选才能，任满四考
- **开元二十四年五月**：杨濬犯赃，裴耀卿谏止杖刑；请求凡刺史县令于本部决杖特乞停减
- **贞元二十年**：李惠登卒，赠洪州都督；因其政绩加御史大夫，升州为上
- **太和三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定刺史政绩申报制度；要求观察使具事状奏闻，不得虚饰
- **开成元年二月**：中书门下奏请刺史等不得擅至京师；敕旨依奏，刺史非有征诏不得到京
- **本章叙述**：中书门下奏定刺史俸料支给；未交割前三分支一以资停费

## 地点

- **隋州**：李惠登为隋州刺史
- **夷州**：杨濬为夷州刺史
- **汴州**：韦嗣立兼汴州刺史
- **池州**：周墀知池州
- **岭南**：岭南小州等多奏散试官知州事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唐代中央对刺史这一亲民之官的极端重视，以及如何通过诏敕、奏疏不断调整其选任、任期、考课与惩处制度，反映朝廷试图在地方治理中平衡内官与外官、中央控制与地方有效治理的长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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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赃
- 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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