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府及县加减官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六十九
章节：州府及县加减官

## 本章概览

唐代从玄宗天宝至昭宗天祐年间，各州府及县的官员设置屡经调整。敕令频繁出现于各朝，如天宝五年减免剑南琼山郡官职，宝应年间凤翔府减员，大历年间长安万年减丞尉，贞元年间宰相张延赏奏请减官以节省俸禄，元和年间李吉甫详议省官，会昌年间大規模停减佐官。这些调整或由本道上奏，或由中央敕令，旨在应对户口减耗、冗员过多等问题，同时也有增置情况，如天祐元年复置河南府畿县尉。

本章记载唐代各时期对州府及县官员的减省、增置与恢复等调整情况。

## 正文

天宝五年九月敕令。减少剑南琼山郡参军两员。县丞三员。主簿三员。八年。昭应县更加主簿和县尉各一员。

宝应元年十月四日。凤翔府参军六员。请求减少两员。县丞两员。减少一员。主簿两员。减少一员。主簿县尉六员。天兴县依照此例。大历二年八月十三日。陇凤两州。除刺史外。请求各设置别驾一员。录事参军一员。司功司户各一员。每县令尉各一员。本道上奏。

四年三月四日。长安万年县丞。各减少一员。主簿一员。县尉两员。昭应县丞簿一员。县尉两员。好畤。同官。秦原。各减少丞尉一员。至五年五月十四日。省京兆田功兵士曹各一员。参军两员。至十四年三月五日。一并恢复设置。

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凤翔府加设仓曹参军一员。普润县请求加设县尉一员。本府上奏。

同年七月二十九日。商州停设司田参军。上洛商洛两县令以外。保留主簿及县尉一员。其丞簿请求停设。洛南等三县。只保留县令及主簿。其余一并停设。本州上奏。

建中二年四月。幽州管内。每县设置县尉两员。其余一并停设。本道上奏。

贞元元年九月。御史大夫崔纵上奏。内外官员。臣认为兵戎未息。仕进之人颇多。在任官员既合按次序升迁。有功之人必须褒赏。近来每次到选集之时。不免依据缺额留人。常叹遗才。仍招致怨望。何况频有恩诏。甄别登录功劳。诸道叙优。人数甚广。现须处置。不可稽留。若今停减吏员。实恐不便于事。非但承优者无官可授。而且序进者无路可容。本意是便利人。反而成为聚敛怨恨。须仍旧以适合其宜。更待事平。然后议经制。敕旨。依奏。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许州停减正员官五十四员。本道上奏。

十二月十九日。申。光管内停正员六十一员。本道上奏。

三年正月十七日敕令。东部畿内唐。汝。邓三州。停减官员。准许。蔡等州例。

那一年五月，宰相张延赏上奏说：“治理国家的根本，必须先任命官员。旧的官员制度，繁多而且耗费，州县残破，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在荆南时，所管辖的州县中空缺的官员职位，不少于十几年，吏部从未补授，只是让一个官员代理，公事也能处理。由此说来，官员可以裁减，没有可疑的。请求裁减官员，收取他们的俸禄，用来资助招募士兵。”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闰五月八日，下敕裁减各上州的刺史、上佐各一员，录事、参军、司户、司兵、司士各一员；中州的刺史、上佐各一员，录事、参军、司户、司兵各一员；下州的刺史、上佐各一员，录事、参军、司户各一员；各州的参军裁减一半；各县中等以上的，县令一员、县尉一员；下县的县令一员。京兆府、河南府的司录、判官，以及四赤县的县丞、县尉，酌情留一半，参军全部保留，其余全部停省。那些赤县和畿县，每县留县令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县尉一员。其余各府按照上等州县的例子。因为各州户口减少，三分去二，官员应当省减，现在员额偏缺，尚未平均，应当让有关部门按照上述名额，分析州县等第上报。那些被降职的官员，暂且照旧，其余一切暂时停止，到第二年五月三十日，再续取处理。那些应当停减的官员俸禄、粮禄、职田、杂料、手力、粮课等，一切已经上报的，各自命令度支勘审检查收取，送交上都左藏库收贮，充作赏赐战士所用。到了七月，先前裁减的官员，全部依照旧例恢复。

五年六月二十日。兴元府奏。留司录。户法二曹各两员。功仓。田兵。士曹。文学各一员。录事。参军各四员。南郑令。丞。主簿两员。尉三员。城固褒城县令。丞。簿各一员。尉各三员。金牛三泉县令。丞。簿各两员。

八年四月，容管经略使上奏说：本管区现在请求除了刺史留任的官员一百七十三员之外，其余的官员都请求停减。他们的俸禄和津贴请求转用作将士的赏赐。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同年十二月，汝州上奏说：所属七个县再酌情恢复县尉一员。朝廷批准了奏请。

十四年八月，魏博节度使重新设置管辖范围内的州县官员，共计八十一员。仓曹参军、户曹参军、兵曹参军、法曹参军以上官职，请求依照以前设置双曹。田曹参军、文学、市令以上官职，请求依照以前设置。元城县、贵乡县以上，请求依照以前再设置县尉一员。相州、贝州、博州、澶州、卫州的司法参军、司士参军、司田参军、文学、市令以上官职，请求依照以前设置。魏州的昌乐县、魏县、冠氏县、馆陶县、朝城县、莘县，相州的安阳县、邺县、内黄县、临河县、汤阴县、尧城县、洹水县、临漳县、成安县、临虑县，贝州的宗城县、临清县、清河县、永济县、历亭县、经城县、武城县、夏津县、漳南县、阿城县、堂邑县、清平县、博平县、武水县、高唐县，澶州的顿邱县、临黄县、观城县、清丰县，以上四十一个州县，请求依照以前设置县尉和县丞。皇帝下敕说：同意所奏。

十七年三月敕令。天下州府别驾。及司田田曹参军。除京兆河南太原三府外。其诸州府判司双曹者。各省其一。录事参军准判司例。

元和六年六月，宰相李吉甫上奏说：请求裁减人员，酌定朝廷内外官员的俸禄。我认为尧舜时期设立官职，不过数十人；夏商时期官员成倍增加，才将近三百人。《周礼》和《汉书·百官志》中，都记载了胥吏，其人员稍多，但大约相当于后汉设官的数量，也不过七八千员。从汉到隋，经历了十三个朝代，考察它们的官员数量，都比国家现在所设置的少。这些事都有史籍记载，不敢详细陈述。陛下禀承上圣的资质，开启中兴的运数，统治天下，富有四海，至今已有七年。陛下像日月一样明亮，搜求贤才；崇尚尧舜的风俗，以厚待百姓。然而百姓还未富足，是因为流品还很杂乱，官职还很多。存在无事可做的官，吃着极重的税赋，百姓转而更加困苦，吃闲饭的人越来越多。我们日夜思虑此事，不可谓不成熟。我考察晋代荀勖上疏，说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汉光武帝合并官吏，州、郡、县、邑，才设置原来的十分之一，这就是省官。魏太和年间，曾派遣使者四处出巡，裁减官吏的一半，这就是省吏。晋武帝听从了，于是削减州郡的一半。要减少人员，必须先减少官职，所以官职减少则事情减少，事情减少则人员减少。官职繁多则事务繁多，事务繁多则人员繁多。到了周太祖在陇坻东面打败齐军，任用苏绰为宰相，改革制度，说事情少则人清，事情多则人浊。清浊的根源在于官职的多少。因此，兼任和代理的官员，全部被罢免。国家自天宝以后，中原驻扎军队，现有军士可统计的，已有八十多万。其余离开去经商、去做僧道、杂入各种劳役、不归农桑的，又占十分之五六。这样，天下用三分劳苦之人，供养七分坐食之人。我每每想到这里，何尝不是整夜睡不着觉，对着饭桌忘了吃饭。有幸遇到陛下顺应天命，振兴大业，澄清源头、端正根本，还有什么比这更急迫的呢？我私下计算当今内外官员，靠两税钱供给俸禄的，不少于一万人。其中有些名义职位不同，事务脱离本局，府寺荒废，官员因循守旧的，很多。况且征收的赋税日益减少，而领俸禄的人渐渐增多；设立的官职有限，而进入各种名色的人无数。九流怎能不杂，万务怎能不烦。况且汉初设置郡，不过六十个，文帝景帝时代教化淳厚，百王都比不上。官少一定不会政治紊乱，郡多一定不会事务治理得好，这是明显的验证。现在天下三百郡，一千四百多县，所以有一邑之地，虚设许多机构；一乡之间，白白分设县职。耗费极广，而控制力却极轻。所有这些情况，都必须改革。请求下令吏部侍郎一人、郎中一人、兵部侍郎一人、给事中、中书舍人各一人，综合分析利弊，详细制定废置方案。那些官吏可以合并裁减的，就合并裁减；州县可以合并的，就合并；每年入仕的人，可停止或减少的，就停止减少。这样官吏少就容易求得，官职少就容易治理，逐渐减少吃闲饭的人，足以宽慰疲惫的百姓。皇帝听从了，于是命令给事中段平仲、中书舍人韦贯之、兵部侍郎许孟容、户部侍郎李绛，一同详细制定裁减合并州县等事宜。

同年九月，吏部上奏说，按照敕令，精简合并朝廷内外的官员编制。各州府总共裁减八百零八员，其中下州的文学、中下县的县丞和市令，一律停职裁减。其余官员，各州根据情况酌情裁减。各王府除五品以上官员外，保留录事参军一员、功曹参军二员，其余都请求裁减。到十三年正月，裁减了蔡州汝南县的县尉。十四年三月，吏部上奏，请求任用郓、曹、濮等十二个州县的官员，这十二个州请求各设置录事参军和司户法参军等各一员，各县设置县令、主簿、县尉各一员，等到给复期满后恢复原状。皇上同意了。十五年正月，镇州观察使王承宗上奏说，镇、冀、深、赵等四州，请求每州设置录事参军一员、判司三员，每县设置县令、录事一员、主簿一员、县尉一员。皇上也同意了。

太和二年十月。西川观察使奏。加减管内州官员。彭州蒙阳县。眉州彭山县。邛州安仁县。尉各两员。今请减一员。汉州雒县。什邡县。尉各一员。今请更加一员。绵竹县元无县尉。今请置尉一员。眉州文学参军共三员。今请减参军一员。邛州文学参军二员。今请减一员。汉州并无文学参军。今请各置一员。其料课职田禄米等。伏望各依元额支给。听从之。

九年九月。淄青观察使王彦威奏。请停管内县丞二十九员。听从之。

会昌四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应诸州县佐官。近令约户税多少。量减佐官。实欲渐去冗员。以惩尸素。今诸道所奏。户满五千。税满一万。不合停减者。其类已多。又假以当路为词。犹务占惜。臣等商量。当路顿亦不常有。若遇大军顿。即权勾当。所存例多如此。望令吏部郎中柳仲郢。据元敕额。类会停减。不得许其破除。敕旨。依奏。

同年六月。吏部奏。准会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及今年五月十日敕。类会停减诸州府县佐官冗员。今以州府申阙解内户税多少。及州府官员闲剧。类会合减官员一千二百一十四员。敕旨。依奏。

太和元年五月。邠宁观察使张君绪奏。当道新平。三水。永寿。宜禄等四县。请各置主簿一员。

会昌四年六月十九日，根据敕令，因为税额较少，全部减少了佐官。现在请求依照先前的规定，每个县各设置主簿一员。敕旨说：依照所奏。各处有佐官的地方，都不得援引此例。同年七月，沧州、济州、德州等州观察使上奏：本道在以前减员的各县，各设置县尉一员，得到批准。十二月，吏部上奏：各州县的官员，根据会昌四年六月十九日的敕令，停止和减少的共计一千二百一十四员。恭敬地接到今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的敕令，应当命令吏部挑选。县邑有人口五千户，税钱一万贯以上的，增添一员官，仍然天下州县所增加的，不得超过四百员。根据敕令逐条处理，除了各种添置外，同时在州官内，根据税钱数额确定等级，以及观察使、节度使所在的州，酌情各添置，共计三百八十三员。

天祐元年五月敕令。河南府畿县。先减尉一员。可依京兆府例。复置县尉一员。

## 关键人物

- **崔纵**：御史大夫；上奏论述停减官员之弊，主张须仍旧以适其宜。
- **张延赏**：宰相；上奏建议减官员、收禄俸以资募士。
- **李吉甫**：宰臣；上奏请减职员、量定官俸，引用历史及前代事例论证省官之必要。
- **段平仲**：给事中；受命同详定减省州县等事。
- **韦贯之**：中书舍人；受命同详定减省州县等事。
- **许孟容**：兵部侍郎；受命同详定减省州县等事。
- **李绛**：户部侍郎；受命同详定减省州县等事。
- **王承宗**：镇州观察使；上奏请求四州各置官员。
- **王彦威**：淄青观察使；上奏请求停管内县丞二十九员。
- **柳仲郢**：吏部郎中；受命类会停减冗员。

## 时间线

- **天宝五载**：减剑南琼山郡参军两员、县丞三员、主簿三员。；官职被减。
- **宝应元年**：凤翔府请求减参军、县丞、主簿等员。；凤翔府减员。
- **大历二年**：陇凤两州请求增置别驾等官。；两州增置官员。
- **大历四年**：长安万年县丞、主簿、尉等官减省。；县官减员。
- **大历十一年**：凤翔府加设仓曹参军，普润县加县尉。；官员增置。
- **建中二年**：幽州管内每县置尉两员，余并停。；县尉设置调整。
- **贞元元年**：御史大夫崔纵奏论停减官员之弊，敕旨依奏。；维持原有官员。
- **本章叙述**：宰相张延赏奏请减官，得准，敕令减诸州官员。；诸州官员大量减省。
- **元和六年**：李吉甫奏请减职员，命段平仲等详定。；开展减省州县等事。
- **本章叙述**：吏部奏并省内外职员，共减八百八员。；官员减省。
- **会昌四年**：中书门下奏请量减佐官，吏部类会停减一千二百一十四员。；大量佐官被减。
- **天祐元年**：河南府畿县复置县尉一员。；县尉恢复。

## 地点

- **剑南琼山郡**：天宝五载减该郡官职。
- **凤翔府**：多次调整官员设置。
- **陇凤两州**：大历二年增置官员。
- **长安**：大历四年减县丞等。
- **万年**：大历四年减县丞等。
- **昭应县**：天宝八载加簿尉，大历四年减丞簿尉。
- **幽州**：建中二年设置县尉。
- **兴元府**：贞元五年留司录等官。
- **容管**：贞元八年经略使奏请停减官。
- **魏博**：贞元十四年却置管内州县官。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所录唐代州县官员的减省与增置，反映中央与地方在治理中不断调整官僚机构规模，以平衡财政负担与行政效率，是唐代官制演变的重要记录。

## 标签

- 减官员
- 参军
- 县丞
- 主簿
- 县尉
- 别驾
- 录事参军
- 佐官
- 冗员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tang-huiyao-baihuawen-full/volume-69/chapter-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