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籍帐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八十五
章节：籍帐

## 本章概览

本章主要记载唐代户籍帐册管理的相关规定。首先述旧制，丁口附籍按季节确定课役征收与否；武德六年规定每年造帐、三年造籍，并明确各级留存底本。仪凤、景龙年间对籍帐装潢、运送、留存作出补充。开元十八年敕详细规定了三年一造籍的程序、格式、份数及费用承担。天宝年间改年为载，并增加籍本数量，改田地四至为路。宝应年间处理客户附籍及差科减免，大历年间禁止割贯改名欺诈行为。内容均为制度条文，反映了唐代户籍管理的目的与措施。

唐代户籍帐册的编造、报送、保存及相关敕令规定。

## 正文

旧制：凡是新附于户籍帐册的丁口，春天附籍的，课税和徭役都要征收；夏天附籍的，免课税但服徭役；秋冬附籍的，课税和徭役都免。如果有欺诈冒名、隐瞒逃避，以免除课役的，不论附籍早晚，都要征收。

武德六年三月，下令每年造一次帐，三年造一次户籍。州县保留五比，尚书省保留三比。仪凤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敕：从今以后，装潢省籍及州县籍。

景龙二年闰九月敕：各籍应该送往尚书省的，随当州庸调车运送。如果庸调不入京，就雇脚运送，所需脚钱用官物充。各州县籍、手实、计帐，应当保留五比，省籍保留九比，其余远依次序。除皇宗祖庙虽毁，但其子孙都在宗正寺附籍，此外都按百姓之例。

开元十八年十一月敕：诸户籍三年造一次。从正月上旬开始，县司负责手实计帐，送州依式勘造。每乡别为卷，总写三通。其缝都注明某州某县某年籍，州名用州印，县名用县印。三月三十日纳讫，并装潢一通送尚书省，州县各留一通。所需纸笔装潢，都从当户内口中出，每户一钱。户口每在造籍年预定为九等，便注在籍脚。有析生新附的，在旧户之后按次编附。

开元二十九年二月敕令：从今以后，凡是编制户籍，应让州县长官及录事参军仔细审核复查。若再有疏漏遗漏，委托有关部门将具体承办的判官及官长等姓名品级记录上奏。户籍仍要写两本，送交户部。天宝元年正月制书节文：听说百姓之中，有的户主等级高、壮丁多，却苟且逃避赋役。父母健在，却分家别居。应令州县仔细调查核对。若一家之中有十丁以上，免除两丁的征行赋役；有五丁以上的，免除一丁。并令他们同籍共居，以敦厚风俗教化。若再犯，依法定罪。天宝三年正月十六日敕令：天宝三年，改为称“载”。所论及的前后年号，一律称为“载”。此后编制户籍，记录年月，就说某年多少“载”。其余表状文章，都照此办理。

其载二月二十五日制：天下籍造四本，京师、东京、尚书省、户部各贮一本。

五载六月十一日敕：从今以后，应造籍帐及公私诸文书，所言田地四至者，改为路。

十二载正月十二日敕：应送东京籍宜停。

宝应二年九月敕：客户若住经一年以上，自贴买得田地，有农桑者，无论庄荫家住及自造屋舍，一律编附为百姓差科。比居人例量减一半，以期望填补逃散者。

大历四年八月敕：名籍一家，辄请移改，诈冒规避，多出此流。从今以后，割贯改名，一切禁断。

## 关键人物

- **唐高祖**：武德年间的皇帝；下令每年造帐、三年造籍
- **唐高宗**：仪凤年间的皇帝；发布装潢省籍及州县籍的敕令
- **唐中宗**：景龙年间的皇帝；下令诸籍送省时附庸调车运送
- **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的皇帝；下令三年一造籍、改年为载、停送东京籍等
- **唐代宗**：宝应、大历年间的皇帝；下令客户附籍及禁止割贯改名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下令每年造帐，三年造籍，州县留五比，尚书省留三比。；州县留五比，尚书省留三比。
- **本章叙述**：下令装潢省籍及州县籍。；省籍及州县籍进行装潢。
- **本章叙述**：下令诸籍送省者附当州庸调车送，或雇脚运送，以官物充。；诸籍得以运送至省。
- **本章叙述**：下令诸户籍三年一造，详细规定造籍时间、程序、份数及费用。；户籍三年一造，州、县、省各留一本。
- **本章叙述**：下令造籍时州县长官及录事参军审加勘覆，写两本送户部。；籍写两本送户部。
- **本章叙述**：下令调查户高丁多、父母见在而别籍异居的规避行为，并减免部分课役。；有十丁以上放两丁，五丁以上放一丁。
- **本章叙述**：下令将天宝三年改为载，一切年号及文书以载纪年。；其后造籍记岁月云若干载。
- **本章叙述**：下令天下籍造四本，分存京师、东京、尚书省、户部。；四本籍分别贮存。
- **本章叙述**：下令田地四至改为路。；田地四至改称路。
- **本章叙述**：下令停止送东京籍。；东京籍停送。
- **本章叙述**：下令客户住一年以上、有农桑者编附为百姓，差科减半。；客户编附为百姓差科减半。
- **本章叙述**：下令禁止割贯改名。；割贯改名一切禁断。

## 地点

- **尚书省**：收藏户籍及籍帐的中央机构之一。
- **州县**：地方行政单位，负责造籍及保管籍帐。
- **京师**：收藏天下籍四本之一。
- **东京**：收藏天下籍四本之一，后停送。
- **户部**：收藏天下籍四本之一，亦收送户部两本。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了唐代户籍管理制度的演变过程，包括造籍的周期、内容、格式、保管及运输方式，以及针对逃避课役行为的治理措施。

## 标签

- 籍帐
- 课役
- 造籍
- 附籍
- 手实
- 计帐
- 客户
- 割贯
- 改名
- 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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