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户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八十五
章节：逃户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唐代逃户问题及朝廷的应对措施。从证圣元年李峤上表分析逃户原因、提出禁令、恩德、权衡、限制等四策，到景云二年韩琬指陈赋敛逼民流离，开元年间宇文融括户虽得客户八十余万却扰民，裴耀卿建议宽乡安置浮户等。此后历朝多次下敕，规定逃户田宅处理、赋税减免、亲邻代输的限制等，反映唐代户籍管理与社会稳定的持续努力。

唐代针对逃户问题，历代皇帝和官员提出各种政策与措施，试图安抚流民、恢复户籍。

## 正文

证圣元年，凤阁舍人李峤上表说：臣听说百姓的数量、户口的众多，而能够条理不紊、按册核查清楚的，在于各自有管理统属，明确其簿籍罢了。如今天下之人，流散不止一种情况，有的违背军镇，有的因追逐粮食，苟且免除一时，偷逃逃避徭役。这些人寄居他乡、白吃闲饭，积年累月，不为王役供职，簿籍上不登记。他们有的出入关防，有的往来山泽，不仅赋税被虚免，缺少正常的赋税，而且会引诱动摇愚昧的百姓，足以成为祸患，不可不深加考虑。有的逃亡之户，一旦被检查，就转入他境，还是得以自容。主管官员虽然设置了科条，颁布了法令禁令，但互相观望，无人肯遵守执行。纵然想纠正他们的过失，施加刑罚，但百州千郡，岂能全部处罚？前边既然犹豫不决，后面仍然积习不改。检举抓获的没有奖赏，容留的获得免罪，逃亡不悔改，也由此而来。如今纵然再搜查检举，但委托给州县，则还是沿袭旧路，最终无益。臣认为应当命令御史督察检校，设置禁令以防备，施恩德以抚慰，用权衡来驾驭，定制度来统一。然后逃亡可以归还，寄居可以杜绝。所谓禁令，就是使邻里结为保伍，互相监察，前后违背逃避的，都允许自新。仍有不出来的，允许互相告发。每纠察一人，随事加以奖赏。明确列出科条，使知道勉励和阻止。所谓恩德，就是逃亡的人，长久离开故乡，粮食储备空虚，田地荒废，就应当赈济贫乏，帮助修整经营。虽然有欠赋逃役，背离军镇的，也都舍弃而不问，宽免而不征收。那些应该回家而贫困不能到达的，就发给路上口粮，使他们到达本籍。所谓权衡，就是逃亡之人有绝家离乡、失去本业的，心喜欢所在之地，情不愿归还的，允许在所在之地登记名字，就编入户籍。那些贪图小利的失掉大计，存心眼前事务的忘掉长远谋略。如今议论的人，有的不通晓变通，认为军府之地，户口不可迁移，关辅之民，籍贯不可改变。但越过关塞的接连不断，背离军府的相继而来，这是开启他们逃亡而禁止他们割籍隶属。即使逃亡者多不能归，总计割籍隶属，还应估量其户等，适度制定条文。富裕的令其归还，贫弱的令其居住。检察核实已定，计划已明，户无失编，民无废业。然后依照前例，申明旧章，严加防范禁止，与百姓重新开始。所谓限制，就是逃亡之民，应当自首的，以符到百日为期限。期限满仍不出来，依法判罪，迁移到边州。如此则户口无所遗漏，百姓无所藏匿了。

景云二年，监察御史韩琬上疏说：“往年，人们乐于从事自己的职业，安于自己的乡土。近年来，很多人失去职业，流离失所，像这样的情况，我粗略说来，数不胜数。然而流离失所的人，难道是喜爱客居他乡而忘记故乡吗？只是不得已罢了。但由于军事行动屡次兴起，赋税征收重复繁多，上下逼迫催促，因此成为游民。游手好闲的人既多，穷困欺诈的事就产生了。既然穷困而欺诈，违犯禁令的事接连不断。又用严酷的法律约束他们，法律严酷而犯法的人更多。古人比喻为乱绳，已经打结了，却不致力于解开结，而是急忙拉扯它，结就更加牢固了。如今苛刻的官吏，是能打结的人；强横举发的官吏，是能拉扯的人；解开结的人，还没有见到。”开元九年正月二十八日，监察御史宇文融请求紧急核查各种色役的伪滥，以及逃户和籍外田，因此让他充任使者。于是他上奏推荐数名劝农判官：华州录事参军慕容琦、长安县尉王冰、太原司录张均、太原兵曹宋希玉、大理评事宋珣、长安主簿韦利涉、汾州录事参军韦洽、泛水县尉薛侃、三原县尉乔梦松、大理寺丞王诱、右拾遗徐楚璧、告成县尉徐锷、长安县尉裴宽、万年县尉岑希逸、同州司法边仲寂、大理评事班景倩、榆次县尉郭庭倩、河南府法曹元将茂、洛阳县尉刘日贞。到十二年，又加派长安县尉王焘、河南县尉于孺卿、左拾遗王忠翼、奉天县尉何千里、伊阙县尉梁勋、富平县尉卢怡、咸阳县尉库狄履温、渭南县尉贾晋、长安县尉李登、前大理评事盛廙等人。他们都是当时的名士，判官人选得当，在此事上最为突出。他们分往天下，安抚户口，检查核实多余的田地。议论的人深以此为扰民不便。阳翟县尉皇甫憬上疏说：“最上等的是致力于德治，以清静为本；其次致力于教化，以安定为上。只要责成地方官划定疆界，严格设立堤防，山水之余，就是现成的田地。何必聚集百姓在田间，亲自派遣检量，所以耽误农时，遂使百姓受害。又应派出的人员，不知大体所由，全然不知陛下爱民至深，只以搜刮为计。州县惧怕获罪，根据文书即行征收，逃户之家，邻居保伍不能接济，又让他们代为缴纳。逼得急了，则都不再谋生；放松了，则法令交相到来。我担心逃逸从此更加严重。至于澄清浊流在于源头，止沸在于抽火，不可不慎重。如今的众多官员，已超过一万数，蚕食府库，侵害百姓，户口逃亡，无不由此。纵然让伊尹、皋陶施展方略，管仲、晏婴陈述计谋，岂能止息这些弊端？如果用这些人来供给，将何以堪？即使东海南山，尽变为粮食布帛，也恐怕不足，难道检括田地征收客税，能够周济供给吗？”皇上正信任委用宇文融，侍中源乾曜和中书舍人陆坚，赞成他的计划，贬皇甫憬为盈川尉。于是诸道检括得到客户共八十余万，田数也与此相当。州县迎合旨意，务求多获，都虚报数目，也有把实户当作客户的。年末，得到客户钱百万，一时间进入宫中。由此宇文融被提拔为御史中丞。议论政事的人却又称检查客户损害了居民。皇上命令召集百官在尚书省商议。公卿以下，畏惧宇文融的恩宠权势，都随声附和不敢有不同意见。只有户部侍郎杨玚，独自建议认为检括客户不利于居民，征收籍外田税，使百姓困敝，所得不如所失。不久，杨玚又被调出任外职。

二月二十八日敕令。核查并招抚诱得户口应当给予酬劳的，其中若有课户，都必须等到缴纳租庸之后，再论功行赏。

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议论时政，上疏说：我私下看到天下检括的客户，除了两州统计会合回归本籍以外，便命令他们在所在地方附籍。年限将满，必须按照当地居民对待。如果再给予优待，那么这些人就会心存侥幸。如果全部征收赋税，亲眼看到也承受不了。我私下推测天下各州，不可一概而论。暂且希望在宽乡有剩余田地的州施行办法。我私下计算有剩余田地的州，减少三四十个州，取他们的剩余田地，通融调剂供给。那些有剩余土地的地方，请取三分之一以下。那些浮户，请任凭他们跟随亲戚乡里就近居住。每十户以上，共同组成一个坊。每户给五亩地作为宅基，并且为他们建造一两间房屋，开辟街巷，设立闾伍，种植桑树枣树，修筑菜园，使他们急难时互相帮助，亲邻不失。每丁另外酌情给五十亩以上作为私田，任凭他们自己经营种植。率领他们靠近坊的户，再供给一顷，作为公田，共同令他们经营种植。每丁每月服役三天，计算十丁一年，共得三百六十天，经营公田一顷，不止划算。早收一年，不少于一百石。让他们交纳给附近的州县。除服役三百六十天以外，不再有租税。既然是营田户，每天免征徭役，安乐有余，必定不会流散。官司每丁收纳十石粟，这些粟不再另外支用。每到歉收年，每斗判决三十价，然后支用。计算一丁一年，还出两年以上，也与正课没有不同。那么官府收取他们的劳役，不算是纵容。百姓减轻他们的税，又得到安宁舒缓。仓廪日益充实，久远有利。那些狭乡没有剩余田地而客户多的州，虽然此法未能包括，但按照格式允许从窄乡迁移到宽乡，不一定要留住。如果宽乡安置得所，人们都喜悦羡慕，那么三两年后，都可以改变道路。抛弃的土地全部成为公田，狭乡的百姓都迁移到宽处。仓储既然充实，水旱就不用担忧了。

二十六年七月敕令：各州应归首复业的人，近来每年年终，都应当州录奏。从今以后，应令文书报告本道采访使共同勘验。当道归首的人，每州略写单数同一状奏报，仍然带着名册报告所由。

天宝八载正月敕令。我长久思念百姓，致力于推广仁爱养育。所以惠民政策接连施行，宽免借贷不断。也将要以此达到和平，登上仁寿之境。听闻流亡之人，渐渐回归复业，而无业游食之人尚未还归，其数量并不广大。静心思虑此类情形，都看到了其中的缘由。大概是牧守县令等官员，被任命亲近百姓，职责在于安抚安定。稍有逃亡，就羞于报告损耗。在户籍账册之间，虚存人口。在征收调赋之时，连累到亲戚邻居。这种弊病沿袭下来，其事由来已久。梦寐之中念及此事，实在令人怅然。若不加以改革，怎能达到富足。那从前所有虚挂的壮丁户籍，应当征收的租庸课税，令近亲邻居保人代为缴纳的，应一概全部停止。应当免除削除的，各自委派本道采访使，与外州相互知晓，仔细审查检验，申报公文给所由部门处理。其中有逃亡归来复业的人，务必使其优厚抚恤，得以安宁存续。即使先前代为缴纳了租庸，也不在偿还之限内。

十四载八月制令。天下各郡的逃户，有田宅产业的，被人妄加破除，并且因欠负租庸，先前已被亲戚邻居买卖。等到他们归来复业，却没有地方可以投靠依靠。长念此流之人，必须加以安抚安定。凡有应当复业的人，应一并归还其产业。即使已经代为出租税，也不在征收赔偿之限内。国家的力役，应当均衡有无。近来应征派的门夫，特别不得其法。每县中男多的，累积数年才差遣一次；中男少的，一周之内就被役使数遍。既然因偏颇不均，怎可因循旧例。从今以后，各郡所差遣的门夫，应在该郡各县通同平均，依照规定缴纳课税分配，使得分配均匀。

至德二载二月敕令。各州百姓，多有流亡。或是因为官吏侵夺渔利，或是因为盗贼驱赶逼迫，或是因为赋敛不统一，或是因为征发过多。使他们怨叹，怎能和睦安宁。从今以后，所有科派徭役，必须使平均。本户逃亡，不得随意征收近亲。其邻居保人务必从减省，关键在于安定存续。

乾元三年四月敕令。逃户的租庸，依据账册征收缴纳。有的变卖田宅，有的摊派到邻人。辗转征求诛求，造成的弊害也很严重。从今以后，凡有逃户的田宅，必须由官府代为租赁，收取其价值，用来充当课税。逃人归来复业，应一并归还。所由部门也不得声称欠负租赋，另外有所征收索取。

宝应元年四月敕：近日以来，百姓逃散，以致户口十不存半。如今各种劳役繁多，不减旧数。既无正身可送，又让邻里保人承担，转而更加流亡，日益艰难凋敝。实际上，对于流亡的人暂且酌情减免，现居的人按等级差别征税，希望能使他们安居，或许能均衡接济。

该月敕：百姓的田地，近来多被富裕之家和官吏侵吞兼并，所以逃散，没有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应当委派县令，严加禁止。如果管辖区域内自有违犯者，当加倍处罚。

该年五月十九日敕：逃户不归的，该户租赋停止征收，不得均摊到邻居亲属及高户身上。

广德二年四月敕：如有浮客，愿意编入户籍依附，请求耕种逃户的产业，便依照规定按丁口授予。如果两年以上，种植家业有成，即使原主归来，也不在必须归还的期限内，任凭另行授予。

大历元年，朝廷下制说：逃亡失业的人，像浮萍一样漂泊无依。应当适时招抚安定，使他们安居乡里。那些逃户复业的人，应当免除两年赋役，不得随意差遣。如果有百姓先前已经卖尽田宅的，应当委托本州县官府，取逃亡死亡户的田宅，按人口多少拨给他们。贞元十二年六月，越州刺史皇甫政上奏说：贞元十年，进献绫谷一千七百匹，运到汴州时，遇到叛军作乱，物资都散失了。请求让新来的客户继续补交前数。皇上对宰臣说：百姓有产业就会安于乡土，失去产业就会离开家乡。那些客户，都是因为遭受苛政暴虐，变成受苦受难的人，怎能再加重他们的负担呢？可以免除他们的摊派，特免所丢失的物资。长庆元年正月赦文说：各道管辖内的百姓，有的因水旱兵荒而流离失所、死亡绝户，现存桑田产业，如果没有近亲承佃，委托本道观察使在官健中选取没有庄田但有人丁的人，根据数量多少给付，便给予公验，允许作为永业田。不得让有势力的职掌人妄自请射。那些官健仍要借给种粮，免除三年租税。

会昌元年正月颁布诏令。安于故土不轻易迁徙，是百姓的本性。如果不是因为艰难窘迫，怎么会至于逃亡。要想招抚安定他们，必须依靠资产。各道频繁遭受灾害，州县不替他们向上申报。百姓交纳赋税无法完成，多有逃亡。地方长官害怕在任职期间，户数减少，或者恐怕会免除正税，克扣俸禄，只在现有户中，额外摊派。也有破除逃亡户的桑田来充当税钱的。逃亡户的产业已经没有了，归还不得。现有户每年增加摊派，流亡的人越来越多。从今以后，各州县开成五年以前（的逃户），观察使刺史应派遣精明强干的官员到乡村，实地核查桑田房屋等，并责令当地长官严加检查，租佃给别人，不要让它荒废。根据所得收入与纳入户内征税，有余就由官府代为收贮，等逃户回来时给付。如果欠少，就代为收贮，等到归还之日，不须追征。从今以后，两年不回来复业的，就令县司，召集人给付承佃，并给予公验，任由作为永业田。那些逃户的税钱、草料、粮食等。计算留使钱物，合计十分之中三分以上的，都要在当州当使的杂给用钱内，设法暂时削减下来，不得扣减正员官吏的俸料钱，以及馆驿使的料钱，递乘作民课等钱。仍然等到本户归还之日，逐渐恢复原来的数额。

大中二年正月，皇帝下诏说：各地逃户，现有的桑田、房屋等，多是暂时离开，便被邻居和当地管理人员串通，虽然说是代替逃户交纳赋税，实际上却把桑树砍伐、房屋拆毁。等到逃户愿意回来时，大多已经荡然无存，因此导致土地荒废，成为闲田。从今以后，如果发现这种情况，责令乡村中的老人和当地管理人员以及邻居等共同查验清楚，分析情况写成文书，送到县衙归档。允许邻居及没有田产的人暂且耕种，并替逃户交纳赋税粮食。如果五年内逃户不回来恢复生产，就任凭佃种者成为田地的主人，逃户不再有权利论争。那些房屋、桑田、树木等，暂时由佃种者保管，在逃户未归的五年内，不得擅自拆除、砍伐。如有违反者，根据违规的天数和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同时追究当地管理人员等检查不力的罪责。

咸通十一年七月十九日敕。诸道州府百姓。承佃逃亡田地。如已经五年。须准承前赦文。便为佃主。不在论理之限。仍令所司。准此处分。

## 关键人物

- **李峤**：凤阁舍人；上表分析逃户问题，提出禁令、恩德、权衡、限制四项政策。
- **韩琬**：监察御史；上疏指出逃户因赋敛繁重而流离，批评严法无益。
- **宇文融**：监察御史；奏请检查逃户，充使括户，导致扰民争论。
- **皇甫憬**：阳翟县尉；上疏反对括户扰民，被贬为盈川尉。
- **源乾曜**：侍中；赞同宇文融的括户计策。
- **陆坚**：中书舍人；赞同宇文融的括户计策。
- **杨玚**：户部侍郎；独自反对括客，认为不利居民，后被出为外职。
- **裴耀卿**：宣州刺史；上疏建议以宽乡安置浮户，设置公田等具体措施。
- **皇甫政**：越州刺史；奏请新来客户续补进绫谷损失，皇帝未允。

## 时间线

- **证圣元年**：李峤上表分析逃户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设禁令、施恩德、用权衡、定限制。
- **景云二年**：韩琬上疏指陈逃户因赋敛繁重而流离。；批评严法无益，主张解结而非牵引。
- **开元九年正月二十八日**：宇文融请检逃户，充使括户，派判官分往天下。；括得客户八十余万，但引发扰民议论。
- **开元十八年**：裴耀卿上疏建议宽乡安置浮户、营公田。；提出具体安置办法，使民安业。
- **开元二十六年七月**：规定归首复业者须牒报本道采访使同勘。；加强逃户归业的管理。
- **天宝八载正月**：敕令停征虚挂丁户的赋税，由亲邻代输者一并停止。；缓解逃户连累亲邻的弊病。
- **天宝十四载八月**：制令逃户复业者财产归还未被征赔。；规定逃户田宅归还，门夫差派均平。
- **至德二载二月**：敕令均平科役，不得辄征近亲。；安抚流亡，使民安存。
- **乾元三年四月**：敕令逃户田宅官为租赁以充课税。；避免摊派邻人，减轻弊病。
- **宝应元年四月**：敕令量蠲减逃亡者，见在者节级差科。；力求均济，减轻百姓负担。
- **广德二年四月**：允许浮客编附，请射逃人物业。；规定种植二年以上者本主不得夺回。
- **大历元年**：制令逃户复业者给复二年，无得差遣。；招抚流亡，使安乡井。

## 地点

- **华州**：宇文融所派判官慕容琦为华州录事参军。
- **长安县**：判官王冰、裴宽等为长安县尉。
- **太原**：判官张均为太原司录，宋希玉为太原兵曹。
- **泛水县**：判官薛侃为泛水县尉。
- **三原县**：判官乔梦松为三原县尉。
- **告成县**：判官徐锷为告成县尉。
- **万年县**：判官岑希逸为万年县尉。
- **同州**：判官边仲寂为同州司法。
- **榆次县**：判官郭庭倩为榆次县尉。
- **河南府**：判官元将茂为河南府法曹。
- **洛阳县**：判官刘日贞为洛阳县尉。
- **河南县**：判官于孺卿为河南县尉。
- **奉天县**：判官何千里为奉天县尉。
- **伊阙县**：判官梁勋为伊阙县尉。
- **富平县**：判官卢怡为富平县尉。
- **咸阳县**：判官库狄履温为咸阳县尉。
- **渭南县**：判官贾晋为渭南县尉。
- **汴州**：皇甫政进绫谷至汴州遇兵乱散失。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唐代如何应对逃户问题，包括官员建议、朝廷法令及实施效果，反映户籍管理与赋税征收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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