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巷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八十六
章节：街巷

## 本章概览

本章汇集唐代关于街巷管理的敕令，涉及街道修筑、禁止取土烧窑、规范种植树木、严禁侵街建房、拆毁违章建筑、补种树木等。其中开元十九年敕令禁止在城内挖窑烧砖、取土；广德元年禁止种植；永泰二年京兆尹奏请种植；大历二年令拆毁侵街建筑并保护树木；贞元四年令修墙费用由两税钱支出；太和五年重申开门禁令并拆除违建；大中三年韦让因侵街造屋被拆。这些规定体现了唐代对都城街道的严格管理。

本章记载唐代历次敕令，禁止侵占街巷、取土烧砖，规范种植树木与开门修造。

## 正文

开元十九年六月敕令：京洛两都是帝王宅第所在，街道坊市本应修筑。城内不得挖掘窑洞烧造砖瓦，如有公私修造，不得在街巷挖坑取土。

广德元年九月敕令：城内各条街道，不许让各使及百姓随意种植。

永泰二年正月十四日，京兆尹黎干上奏：京城各街道种植之事。

大历二年五月敕令：各坊市街巷，有侵占街道打墙、接檐造屋等，先前已处分一律不许，并令拆除。应委托李勉经常管理，如有违犯，按违敕罪论处，并加重处罚。其种树栽植，听说已生长茂盛，也委托李勉管理处置，不得让人砍伐，以致死损。各桥梁道路，也须管理。

贞元四年二月敕令：京城内庄宅使管辖的各街坊墙，如果有破坏，应当命令取两税钱雇佣工匠修筑，不得向民户摊派征收。

贞元十二年，官街的树有缺失，有关部门种植榆树来补缺。京兆尹吴凑说：“榆树不是大道旁可供观赏的树木。”急忙命令换成槐树。太和五年七月，左右巡使上奏：依照法令格式，以及至德、长庆年间的前后敕文，不是三品以上官员，以及坊内有三绝的，不允许随意向街道开门。各自根据便利，没有限制。因循已久，约束很困难。有的鼓未响就先开门，有的夜已深还未关闭，致使街道司的巡检人员难以周全，也让奸盗之徒容易逃匿。我们看到各官署的官宅，多是杂赁，尤其需要整齐。如不是三绝的，请勒令在坊内开门，向街道开的门全部关闭。请依照前后规定，除依照法令格式应开的外，一切禁断。其余依奏。当月，左街使上奏：看到各街道的铺子，近来多被杂人及百姓、各军、各使的官健起造房屋，侵占禁街，深怕停留奸人，难以分辨。现在除先前有敕文允许的百姓及街铺守捉官健等的房屋外，其余杂人及各军各使官健的房屋，都命令拆除，希望能使禁街整齐严肃，以杜绝奸民。敕旨：所拆侵占街道的房屋，应当命令三个月内限期迁移拆除，如不阻碍敕文的，仍委托本街使酌情处理。

九年八月敕令：各街道增添补种树木，都委托左右街使栽种，价值折算后从京兆府领取，仍限八月栽完，并分析情况上报。

大中三年六月，右巡使上奏：义成军节度使韦让，前任宫苑使时，故意违反敕文，在怀真坊西南角亭子西边，侵占街道建造房屋九间。敕旨：韦让侵占街道建屋，很违背旧制，应当命令拆毁。

## 关键人物

- **黎干**：京兆尹；奏请京城诸街种植
- **李勉**：受委派管理街巷官员；负责监督拆毁侵街建筑及保护树木
- **吴凑**：京兆尹；认为榆树不宜种于九衢，令换槐树
- **韦让**：义成军节度使，前任宫苑使；因侵街造舍被敕令拆除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敕令修筑京洛两都街衢坊市，禁止穿掘为窑和取土；规定不得于街巷穿坑取土
- **本章叙述**：敕令禁止诸使及百姓在城内街衢种植；不得随意种植
- **本章叙述**：京兆尹黎干奏请京城诸街种植；获准种植（原文未载结果，但奏请后本章接大历敕令）
- **本章叙述**：敕令禁止侵街打墙、接簷造舍，责令拆毁，并委李勉管理；违者科违敕罪，树木不得斫伐
- **本章叙述**：敕令用两税钱雇工匠修筑京城内庄宅使界坏墙；不得科敛民户
- **本章叙述**：官街树缺，所司植榆，吴凑令换槐树；换种槐树
- **本章叙述**：左右巡使奏请封闭非三品及坊内三绝的向街门，并拆除侵街舍屋；敕旨令三个月限移拆
- **本章叙述**：敕令诸街补树，委左右街使栽种；限八月栽毕
- **本章叙述**：右巡使奏韦让侵街造舍，敕令拆毁；韦让侵街造舍，令毁拆

## 地点

- **京洛两都**：敕令修筑街衢坊市
- **京城**：多道敕令涉及京城街道管理
- **怀真坊**：韦让在此坊西南角侵街造舍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集中体现了唐代对都城街巷的严格管理，包括禁止私建、保护绿化、规范开门等，反映了朝廷对城市空间的控制和秩序维护。

## 标签

- 街衢
- 坊市
- 修筑
- 穿掘
- 窑
- 砖瓦
- 种植
- 侵街
- 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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