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桥梁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八十六
章节：桥梁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唐代桥梁工程与管理制度，涵盖洛水中桥迁移、天津桥改造、蒲津桥增修等事件，并记录了针对桥梁维修的多项敕令，如命妇通行限制、修理期限及责任划分，反映了桥梁建设的工事规模与行政规范。

记载唐代从显庆年间到贞元年间桥梁的修建与维修及其相关敕令。

## 正文

显庆五年五月一日，修筑洛水月堰。旧都城的洛水天津桥之东，有中桥和利涉桥，用来通行行人行李。

上元二年，司农卿韦机开始迁移中桥，从立德坊西南，安置到安众坊的左边，南面对着长夏门街，都城里的人认为非常方便，因此废除了利涉桥，节省的费用数以万计。然而每年洛水泛滥时，必定冲毁桥梁，人们厌倦了修缮。内使李昭德开始创意，命令相关部门改用石脚，前端尖锐以分散水势，从此没有冲毁的祸患了。当初，韦机修建桥梁完毕，皇上非常高兴，命令在中桥南边刻一块方石，刻上那年的干支和简速的事迹，共十六个字，大概是黄绢（指皇帝诏令）上的言辞。先天二年八月敕令：天津桥除命妇外，其余车辆不得通过。

开元九年十二月九日，增修蒲津桥。用竹子和苇草，用铁牛牵引，命令兵部尚书张说刻石以作颂文。

十九年六月敕令：两京城内的各座桥梁，以及正对城门街道的桥梁，都由将作监修缮营建，其余州县的桥梁由当地自行料理。

二十年四月二十一日，改造天津桥，毁掉皇津桥，合并为一座桥。

天宝元年二月，扩建广东都天津桥。中桥的石头桥脚有两个孔眼，用来疏导水势。将斗门从承福东南迁移，直达毓财坊南边百步远的地方。　　八载二月，先前，东京商人李秀升在南市北边，横跨洛水建造石桥，南北长二百步，招募人们施舍财物，数以万计。从五年开始动工，到这时才完成。

十载十一月，河南尹裴回请求向本府住户征税，从龙门东山到天津桥东边，建造石堰来抵御水势，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大历五年五月敕令：从前府县都差遣百姓修理桥梁，不过十天半月，就被毁坏拆毁，又再次差遣勒令修建，百姓劳苦烦扰，常以此为弊。应当委派左右街使负责管理捉拿，不许违犯。如果时间久远，桥木腐烂损坏，需要修理的，左右街使与京兆府商议此事，申报中书门下，计算工料处置。坊市内的桥梁，让本界修理。各条街道的桥梁，京兆府用本府的利润钱充当修造费用。

同年八月敕令：坊市内如有桥梁，不论大小，各自让本街曲当界共同修理，仍令京兆府各派本界官员，以及当坊市的主管人员负责。每年限定正月十五日内完工。如果违犯，百姓杖打二十，仍勒令照旧维修。文武官员一律列出名字上报，按等级贬罚。如果以后再有损坏，仍令主管人员随时查看工程大小，计算确定数目修理，不得随意多加征收，以及有隐瞒欺诈。

贞元元年正月敕令：应令京兆府与金吾卫商议，取城内各街枯死的槐树，充当修理灞桥、浐桥等桥的木板等用料，并栽种新树作为补充。

## 关键人物

- **韦机**：司农卿；开始迁移中桥
- **李昭德**：内使；创议用石脚分水势，避免漂损
- **张说**：兵部尚书；刻石为颂记录蒲津桥工程
- **李秀升**：东京商人；在洛水上造石桥
- **裴回**：河南尹；请求造石堰以御水势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修洛水月堰；未记载结果
- **本章前段**：移中桥并废利涉桥；都人甚以为便，所省万计
- **本章前段**：改用石脚以分水势；自是无漂损之患
- **本章中段**：增修蒲津桥；刻石为颂
- **本章中段**：改造天津桥，毁皇津桥，合为一桥；合为一桥
- **本章中段**：造石桥，南北二百步；至是而毕
- **本章中段**：请造石堰以御水势；从之
- **本章后段**：敕令左右街使管理桥梁修理；百姓劳烦，常以为弊
- **本章后段**：敕令修理坊市桥，限正月十五日内毕；如有违限，百姓决二十，文武官节级科贬
- **本章后段**：取枯槐树修桥并栽新树；栽新树充替

## 地点

- **洛水**：中桥、利涉桥建于洛水之上；造石桥于洛水
- **天津桥**：位于洛阳城，有通行限制，并改造
- **中桥**：位于洛阳，韦机迁移，后增加石脚
- **利涉桥**：位于洛阳，被废弃
- **蒲津桥**：位于蒲津，增修
- **灞浐等桥**：位于两京城内，用枯槐树修理
- **龙门东山**：位于洛阳，造石堰起点
- **南市**：位于洛阳，石桥建于南市北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唐代桥梁建设与管理中的行政指令，包括水患防治措施、维修责任分派与考核，以及都城建设对交通便捷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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