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水陆运使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八十七
章节：河南水陆运使

## 本章概览

本章按时间顺序记录了河南水陆运使一职的设置、兼任与停止过程。开元二年，李杰以河南少尹身份充任水陆运使；三年，毕构任河南尹时不再兼任；天宝三载，李齐物任河南尹时又兼任此职；贞元十年，齐抗以河南尹充任；至元和六年，朝廷敕令停止该职。这一过程反映了唐代地方官职的调整与运河运输管理的变迁。

本章记述了从开元二年至元和六年河南水陆运使的设罢与兼任情况。

## 正文

开元二年闰二月，陕郡刺史李杰被任命为河南少尹，充任水陆运使。到开元三年九月，毕构担任河南尹，不再兼任水陆运使。到天宝三载十一月，李齐物被任命为河南尹，又兼任水陆运使。贞元十年二月，河南尹齐抗充任河南水陆运使。到元和六年十月，敕令河南水陆运使应当停止。

## 关键人物

- **李杰**：陕郡刺史，后除河南少尹；充任水陆运使
- **毕构**：河南尹；不带水陆运使
- **李齐物**：河南尹；带水陆运使
- **齐抗**：河南尹；充河南水陆运使

## 时间线

- **开元二年闰二月**：李杰除河南少尹，充水陆运使；李杰充任水陆运使
- **开元三年九月**：毕构为河南尹；不带水陆运使
- **天宝三载十一月**：李齐物除河南尹；又带水陆运使
- **贞元十年二月**：齐抗充河南水陆运使；齐抗以河南尹充任水陆运使
- **元和六年十月**：敕河南水陆运使宜停；河南水陆运使停止

## 地点

- **陕郡**：李杰原任陕郡刺史
- **河南**：河南尹治所，水陆运使充任之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了唐代河南水陆运使一职的设置与废止过程，反映了唐代中期地方运输管理制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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