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货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八十九
章节：泉货

## 本章概览

本章记唐代钱法沿革。武德四年行开元通宝钱，设监禁盗铸。显庆后恶钱屡禁不止，乾封改铸旋废。开元间议私铸，崔沔、刘秩力陈不可。乾元时第五琦铸乾元重宝以一当十，后重棱钱致物价腾贵，贬忠州。建中、贞元、元和间铸钱增减，禁铜器、限藏钱，然法多不行。会昌新钱后旧钱停用，天祐定陌制，体现钱法、私铸与货币流通之困。

本章载唐代从武德四年行开元通宝钱至天祐二年定陌制，历朝钱法变迁与私铸之争。

## 正文

武德四年七月十日，废除五铢钱，发行开元通宝钱。直径八分，重二铢四絫，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以轻重大小而言，最为适中，远近都觉得很方便。钱文由给事中欧阳询撰写词句并书写，当时人都称赞其精美。其字体包含八分、篆书、隶书三种体式。其词序先上后下，次左后右，从上面和左边读起，回环读之，其义也通。民间俗称其为开元通宝钱。郑虔《会稡》说：欧阳询最初进呈钱样时，文德皇后在钱样上掐了一个指甲痕迹，所以钱上有指甲纹。十八日，在洛、并、幽、益等州设置钱监，秦王、齐王被赐予三座炉铸钱，裴寂被赐予一座炉。敢有私自铸钱的人，处以死刑，家口籍没。到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在桂州设置钱监。

显庆五年九月，因为天下恶钱多，令官府和私人以五枚恶钱换一枚好钱来赎取。到十月，以一枚好钱换两枚恶钱。到仪凤四年四月，因为天下恶钱很多，令东都拿出远年糙米和粟，到市场上出售，每斗另收恶钱一百文。这些恶钱令少府监和司农寺相互知会，即令销毁。那些厚重、直径符合规定斤两的，可以继续使用。到先天元年九月二十七日，京城用钱恶劣，货物价格暴涨。谏议大夫杨虚受上疏说：我见市面上用钱，非常滥恶，有的加了铁锡，就不是官府铸造，损害正道，迷惑平民。铜锡杂乱，伪钱很多，正规的刑法渐渐失去条例，明确的惩罚没有施加到地方长官。帝京三市，人口混杂五方，奇技淫巧竞相追逐，奢侈虚伪成为习俗。至于商贾囤积，富豪藏钱，兼并之人，年年增加储蓄，贫寒之士，日日变得空虚。公钱没有对时局有益，禁令法律不应当世的关键。那些恶钱，我希望官府可以收购，送入铸钱州，京城都用好钱。奏章呈上后，交付中书门下详细评议，认为会扰政，没有实行。到开元六年正月十八日，敕令禁止恶钱，流通三铢四絫以上的旧钱，又收集民间恶钱，熔化重铸，按照样式钱铸造。敕令发出之后，百姓喧哗，物价摇动，商人不愿交易。宰相宋璟、苏颋上奏，请求拿出太府钱五万贯，分于南北两京，平价购买百姓所卖的物品，凡是堪以贮藏保管、官府需要的，希望以此使好钱流通民间。皇上听从了。又降敕近来禁止恶钱，恐怕百姓缺少钱币使用，两京文武官员夏季的防合庶仆钱，应立即先给钱，待后季任取所配物品变卖，按照数目还给官府。

七年二月诏令：天下恶钱，一并禁止。钱令初下，恐怕艰难，应酌量拿出米十万石，令府县和太府寺选择交易方便稳当的地方分置，按照时价卖给百姓，收取恶钱，便送少府监捶碎。

乾封元年五月二十三日，盗铸越来越多，于是改铸新钱，文曰乾封泉宝。钱直径一寸，重二铢六分。开元通宝旧钱可以并行使用。新钱一文，当旧钱十文。周年之后，旧钱全部废除。后来悟到钱文的错误，米帛价格上涨，于是商议仍用旧钱。到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令：近来因为伪造滥恶兴起，所以采用乾封的年号，改铸新钱。静心思考，将来不可行。高祖拨乱反正，开创法式。太宗登基承天，没有改作。现在废旧造新，恐怕违背先帝旨意。开元通宝应该依旧施行，作为万世法则。乾封新铸的钱，令所司贮存收纳，不必再铸造。仍令天下设置铸钱的地方，都铸开元通宝钱。到乾元元年七月十六日诏令：钱货的兴起，由来已久。大抵历代有沿革，时局有轻重。周朝兴起九府，实启流通之利；汉朝铸造五铢，也弘扬改铸之法。必须令大小都合适，母子相权，事情有益于公私，按理应当遵循通变。但因为战争未息，国库空虚。卜式献军之诚，桑弘羊兴国之算，静言立法，确实在便民。御史中丞第五琦上奏，请求改钱以一当十，另为新铸，不废旧钱，希望充实三官的钱财，用来收取十倍的利润。所做的事情对民不扰，从古有常法。应听任各监另铸一当十钱，其文曰乾元重宝，而加重其轮郭来区别。一当五十，以二十斤成一贯。仍令铸钱使即刻经办起铸。到三年十二月诏令：近来因权臣变法不善，遂使货物相沿，谷帛价格上涨。征求众人议论，弊端实由于此。现在想仍从旧法，逐渐废除新钱，又担心权宜之行，反而增加艰难急迫。如果仍循所务，不能堵塞其源，实在恐怕物价虚涨，百姓失业。静言体要，当用良谋。应令文武百官九品以上，都在尚书省集议，委派中书门下详细讨论上奏。到上元元年六月七日诏令：那些重棱五十价钱，应减作三十文行用；开元旧钱，应一文当十文行用；乾元当十钱，应依前行用。仍令京城及畿县内依此处理，各州等待后续命令。到七月二十五日敕令：先前制造的重棱五十价钱，先令畿内减三十价行用，天下各州都应按此执行。到十二月二十九日诏令：凡典贴庄宅、店铺、田地、硙碾等，原来以实钱典贴的，令还以实钱价；先以虚钱典贴的，令以虚钱赎。其余交易，都依前用当十钱。因此钱有虚实之称。到宝应元年五月十九日赦文：集开元、乾元、重棱钱，都应准一文使用，不必计以虚数。

开元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敕令：布帛不可以尺寸作为交易，菽粟不可以秒忽贸有无。古时造钱，用来流通货币，难道没有变通？过去汉文之时，已有放铸的命令，虽然被贾谊非议，但也没有损害贤君。古往今来，时移事异，也想不禁私铸，其理如何，公卿百官详细商议可否。秘书监崔沔议曰：国家的钱，是时代通用的。如果允许私铸，人们必定争相铸造，各自追求利益，小如有利，渐渐忘记本业，大计就会贫困。所以贾生陈述七福，规谏改变汉令，太公创建九府，将用来富贫人。何况依法律就不能成功，违法律则有利益。谨按《汉书》，文帝虽然废除盗铸钱令，但不得夹杂铅铁和其他的巧诈。然而虽然允许私铸，不容许坏钱。钱不容坏，则铸钱的人无利可图。铸钱的人无利，则私铸自然停止。这样就是废除与不废除，作为法律正相等。能谨慎于法律，而节约使用，则法令施行而欺诈不起，事情变化而奸邪不生。这就是称贤君的原因。现在如果听任私铸，严厉禁止恶钱，官府必须得人，人人知道禁令，则汉政可比。还恐怕不如皇唐的旧法。现在如果征税铜而折抵徭役，则官冶可以成就，估价和估工，则私钱无利。变易而可长久，简单而难以欺骗。谨守旧章，不要越过制度。况且钱这种东西，贵在用于流通，利益不在多，何必等待私铸然后足用。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议曰：古时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管子说：这三种币，握在手中不能增加温暖，舍弃它不能损害饱腹。先王用来守住财物，驾御人事，而平定天下，所以命名为衡。衡，就是使物一高一低，不得有常，所以给予在君，夺取在君，因此百姓爱戴君王如日月，亲近君王如父母，用的是这个办法。这是人主的权柄。现在的钱，就是古时的下币。陛下如果舍弃而交给别人，则上无法御下，下无法事上，这是不可之一。物重则伤害农，钱轻则伤害商。所以善于治理国家的人，观察物的贵贱，钱的轻重。物重则钱轻，钱轻是由于物多，多则设法收之使少，少则钱重，重则设法布之使轻。轻重的根本，必定由此，怎么能借给别人，这是不可之二。铸钱不夹杂铅铁则无利，夹杂铅铁则恶，不重重禁止不足以惩戒恶。现在正在堵塞私铸之路，人还冒死而犯，何况开启其源头，而想让人服从法令呢？这是设陷阱而诱人进入，这是不可之三。允许人铸钱，无利则人不铸，有利则离开田地的人多，离开田地的人多，则草地荒野不垦，不垦又接近寒冷饥饿，这是不可之四。人富溢则不可以赏赐劝勉，贫饥则不可以威严禁止。所以法令不行，百姓不治，都是由于贫富不齐。如果允许其铸钱，则贫困的人必定不能铸，我恐怕贫困的人更加贫困，而服役于富家，富家乘机则更加放肆。从前汉文之时，吴濞是诸侯，富有与天子相等，邓通是大夫，财富与王者相当。这都是铸钱所致。如果一定要允许私铸，这是给人利益权柄而舍弃自己的权柄，这是不可之五。陛下必定认为钱重而伤害本业，工费而利少，则我愿意说其失误，以献愚计。钱重的缘故，就像人铸币日益增多在前，而炉不加于旧。又公钱重，与铜的价格相当，所以盗铸的人，破重钱为轻钱，禁令宽则行，禁令严则止，止则丢弃了，这是钱少的原因。铸钱用度不足，在于铜贵，铜贵的缘故，在于采用的人多。铜作为兵器，不如铁；作为器皿，不如锡。禁止它无害，陛下何不禁止人们使用铜。禁止人们用铜，则铜没有用处，铜没有用处，则铜更贱，铜贱则钱的使用就充足了。铜不流布民间，则盗铸的人无法铸造，无法铸造，则公钱不破，公钱不破，则人不犯死刑，钱又日益增多，不再有利了。这是一举而四善兼得。恳请陛下仔细考察。

同年十月六日敕令：货物相互流通，是为了利用，而布帛是根本，钱刀是末节。贱本贵末，为弊很深。法令教化之间，应有变革。从今以后，所有庄宅交易，用马匹交易，并先用绢布绫罗丝绵等，其余市价达到一千以上的，也令钱物兼用。违反者治罪。

二十六年，在宣州、润州等州设置钱监。乾元元年七月，户部侍郎第五琦，因为国家用度不足，币重货轻，于是先铸乾元重宝钱，以一当十使用，流通。等到他做了宰相，请求改铸重轮乾元钱，以一当五十，与乾元、开元宝钱三种并行。不久物价飞涨，饥饿逼迫死亡，枕藉道路，又盗铸争相兴起，朝廷内外都认为是第五琦变法的弊端，封奏日日传闻，于是贬为忠州长史。

建中元年九月，户部侍郎韩洄上言：江淮钱监，每年出钱四万五千贯，输送到京师，计算工本和转运费用，每贯计钱二千，这是本钱加倍的利益。现在商州红崖冶出铜更多，又有洛源监废弃很久不治理，请求增加工役凿山取铜，洛源旧监设置十炉铸造。每年计出钱七万二千贯，计算工本和转运费用，每贯计钱九百，则利益超过本钱。其江淮七监，请全部停罢。皇上听从。二年八月，诸道盐铁使包佶上奏：江淮百姓，近日市场交易钱，交付下等粗恶，拣择纳官的，三分才有两分，其余都是铅锡铜荡，不敷斤两，致使绢价飞涨，恶钱渐渐增多。访闻各州山野地窖中，都有私钱，辗转交易，奸滥渐渐加深。现在委托本道观察使明立赏罚，严加禁止。

四年六月，判度支侍郎赵赞，因为常规赋税不够用，于是请求开采连州的白铜，铸造大钱，以一当十，权衡其轻重。

贞元九年正月，张滂上奏说，各州府公私各类铸造铜器杂物等，考虑到国家钱币减少，损失途径很多，贩卖的人暗中将钱销熔铸造，每销熔钱一千文，得到铜六斤，用来制造杂物器物，则每斤价值六千多文，利润既然丰厚，销熔铸造的就多。江淮之间，钱币确实减少损耗。请求依照从前敕文，除铸镜以外，一切禁止。

十年六月敕文：今后天下铸造买卖铜器，都不须禁止。其器物大约每斤价值，不得超过一百六十文。委托所在地方长官及巡院共同管理访查。如有销熔钱币作为铜的，以盗铸钱罪论处。十四年十二月，盐铁使李若初上奏请求，各道州府，多以近日钱币数量少，丝织品价格低，禁止现钱，不让出境，致使赋税利益有缺，商贾不通。请求指挥现钱，任凭它往来，不要禁止。听从了。元和元年二月，因为钱币少而禁用铜器。

二年二月，诏书说：钱贵物贱，伤害农民和工匠。权衡轻重，必须有所变通。近来铅锡无禁，铸造有妨碍。其江淮各州府，收购铅铜等，先前已令各道知院官管理。因为命令刚发出，还未分别颁行。应当委托各道观察使等，与知院官专门切实办理。事情完毕之日，仍委托盐铁使根据所得数目分类汇总上报。四月，禁止铅锡钱。

三年五月，盐铁使李巽上言，得到湖南院申报，郴州平阳、高亭两县境内，有平阳冶及马迹、曲木等古铜坑，大约二百八十多口井。派官员检查复核，确实有铜锡。现在请求在郴州旧桂阳监设置炉两所，采铜铸钱，每天约二十贯，一年铸成七千贯。有益于民。听从了。

那一年六月，诏书说：钱币之法，意义在于流通。如果钱有所壅塞，货物应当更加低贱。所以藏钱的人，能乘人之急；囤货的人，必损失自己的资财。现在想要制定钱令以出滞藏，加铸钱以资助流布，使商旅知道禁令，农桑获得安定。意义切合救时，情非欲利。如果改变没有渐进，恐怕人会互相惊扰。天下商贾先前蓄积现钱的，委托所在地方长官，令他们收购货物，官府中不得辄有程限，逼迫商人，任凭他们交易以求便利。计算周岁之后，此法遍行，朕当另立新规，设蓄钱之禁。所以先有告示，允许他们斟酌。意在将来，执行法令不宽贷。又天下有银的山，必有铜矿。铜可资于铸钱，银无益于生民。权衡轻重，使事务专一。天下自五岭以北，现有采银坑，都应禁止。恐怕所在坑户不免失业，各委托本州府长官劝课，令他们采铜，帮助官府铸造。仍委托盐铁使制定法规条列上报。四年闰三月，京城当时用钱，每贯头除二十文，陌内欠钱及有铅锡钱，准贞元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敕，陌内欠钱应当禁止。考虑到因捉拿，或也生奸，使人容易顺从，切要不扰民。自今以后，有因交易用欠陌钱的，应只令本行头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检查送官。如有容隐，同时允许卖物领钱人举报。其行头、主人、牙人，重加治罪。府县所由祗承人等，都不须干扰。若非因买卖，自己拿钱在街上走的，一概不过问。

那一年六月，敕令五岭以北所有银坑，依前任百姓开采，禁止现钱出岭。

六年二月制书：公私交易十贯钱以上的，即须兼用布匹。委托度支盐铁使及京兆尹即制定分数条列上报。茶商等公私使换现钱，都须禁止。那一年三月，河东节度使王锷上奏，请求在当管蔚州界加置炉铸铜钱，废除管内锡钱。诏书准许，并令加至五炉。

七年五月，兵部尚书兼判户部事王绍、户部侍郎兼判度支卢坦、盐铁使王播等上奏说：考虑到京城地区日常使用，多重视现钱，而官府支付计划，近来特别少。大概是因为近来不允许商人兑换，因此家家有积藏，所以物价逐渐降低，钱多不流通。臣等现在商量，请求允许商人在户部、度支、盐铁三司，任意兑换现钱，一切依旧禁止。又考虑到近来各司各使，有的让商人钱多留在城中，随时收贮，积藏在私室，不再流通。请求从今以后，严加禁止。皇帝听从了。

八年四月，敕令：因为钱重货轻，拿出内库钱五十万贯，命令两常平仓收购布帛，每匹段估价增加十分之一。十一年九月，敕令：今后内外支用钱，应在每贯扣除垫一陌之外，酌量抽取五十文，仍委派本道、本司、本使，根据数额逐季收取计算。各道钱就派纲部送交度支收管，以备军需。当时因为淮西用兵，听从有司的请求。

十二年正月，敕令：钱币的设置，古代有常规。要使轻重适宜，就要依靠敛散有节。必须通达其变化，以有利于人。现在缯帛转贱，公私都困弊。应该拿出现钱五十万贯，命令京兆府选择方便之处开场，依市价交易。选择清廉强干的官吏，专门负责，仍委派各本司先作处置条件上奏。一定要使事情能够经久，法令可以通行。又敕令：近日布帛转轻，现钱渐少，都因为各处拥塞，不得流通。应命令京城内自文武官僚，不论品秩高低，以及公、郡、县主、中使等以下，至士庶商旅等，寺观坊市所有私自贮存的现钱，都不得超过五十贯。如有超过此数，允许从敕令发出后，限一个月内任其用其他物品收贮。如钱数较多，处置未了，允许在限期内于地界州县陈述情况，再请限期。即使有这种情况，也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一家内另有宅舍店铺等，所贮钱也必须合计在此数内。兄弟本来异居，曾经分家的，不在此限。如限满后，有误犯的，白身人应交付有司，痛打一顿处死。其文武官及公主等，并委派有司上奏，应当重加科贬。皇亲国戚及中使，也写明名衔上奏。其多余贮藏的钱不限多少，并勒令交纳官府。在数内取五分之一，作为赏钱数。其赏钱止于五千贯。此外查获及有人告发，也重加科处，并酌量给告发者。当时京城里巷区肆所积的，多是方镇的钱。如王锷、韩弘、李惟简，少的不下五十万贯。于是争相购买房屋，以变换其钱。多的竟在里巷雇佣租赁，以归其价值。而高资大贾，多依仗左右军官钱为名，府县不能穷究查验，法令最终未能施行。

十四年六月，敕令：应属诸军诸使，再有犯时用钱，每贯除二十文足陌内欠钱，及有铅锡钱者，应令京兆府枷项收禁，牒报本军本使，府司差人到军及看决二十。如情状难容，又有违抗拒绝者，仍令府司上奏。

十五年八月，中书门下上奏：考虑群官所议铸钱，有的请求收市民间铜物，令州郡铸钱。在开元以前，盐铁使未设置，也令州郡负责铸造。现在若两税交纳匹段，或虑兼要通用现钱，想令诸道公私铜器，各交纳所在节度、团练、防御、经略使，就根据原敕令给与价值，并折两税。仍令本处军民熔铸。其铸本请以留州、留使年支未用物充当。所铸钱便充军府州县公用。当处军人，自有粮赐，也比较节省本钱。所资众力，并收众铜，天下并功，快速济时用。待一年后，铸器物尽，则停止。其州府有出铜铅，可以开炉铸造之处，申报有司，便令同诸监冶例，每年与本处充铸。其收市铜器期限，并禁止铸造买卖铜物等，待议定便令有司逐条上奏。其上都铸钱及收铜器，请各处分。将要施行还需周密考虑，请令中书门下两省、尚书省、御史台，并诸司长官商量，重新议论上奏。皇帝听从了。

宝历元年八月，敕令：销熔铸现钱为佛像的，同盗铸钱论罪。

长庆元年九月，敕令：钱币的意义，贵在流通。听说近来用钱，各处除陌不一。与其禁止人必犯，不如顺从风俗适宜。交易往来，务必令可遵守。其内外公私给用钱，从今以后，应每贯一例除垫八十，以九百二十文成贯，不得再有加除，及陌内少欠。

太和三年六月，中书门下上奏：根据元和四年闰三月敕令，应有铅锡钱，并应纳官。如有人纠察得一钱，赏百钱。当时敕条，贵在严峻急切。现在详察事实，必定不可行。比如告一钱赏百钱，则有人告一百贯锡钱，须赏一万贯铜钱。照此执行，事无边际。昨日因任清等犯罪，施行不得，于是参酌事理，酌情科赏。或恐以后民间更有犯者，应立条文，使可遵守。臣等商量，从今以后，有用铅锡钱交易的，一贯以下，以州府常行杖决脊杖二十；十贯以下，决六十，徒三年；超过十贯以上，所在集众决杀。其接受铅锡钱交易的，也依此处分。所用铅锡钱，仍纳官。其能纠告者，每贯赏钱五千文；不满一贯，依此例，累计赏钱至于三百千。仍且取当处官钱给付。其所犯人罪不至死的，征纳家资，充填赏钱。其元和四年闰三月敕令，便望删去。皇帝允许了。

四年十一月，敕令：应私贮现钱家，除应贮数外，一万贯至十万贯，限一周年内处置完毕；十万贯至二十万贯以下者，限二周年内处置完毕。如有不守期限，安然蓄积，超过本限，即任人纠告，及所有觉察。其所犯家钱，并准元和十二年敕令，纳官。据数取五分之一，充赏给纠告人赏钱，数止于五千贯。应犯钱法人，色目决断科贬，并准元和十二年敕令处分。其所由觉察，也酌量赏一半。此事最终未能施行。

五年二月，盐铁使上奏：湖南管内诸州百姓，私铸造到钱。因衡、道数州，连接岭南，山洞深邃。百姓依模监司钱样，竞相铸造脆恶奸钱，转而用贱价博易，与好钱相和行用。其江西、鄂岳、桂管、岭南等道，应有出铜锡之处，也担心私铸滥钱。并请委派本道观察使逐条禁止。敕旨：应依从。

会昌六年二月，敕令：因诸道鼓铸佛像钟磬等，新钱已有次第，须令旧钱流布，绢价稍增。文武百僚俸料，应从三月一日起，并给现钱。其一半先给虚估匹段，对估价支给。敕令：近来钱重币轻，生民坐困。今加鼓铸，必在流行。通变救时，莫切于此。应申明先甲之令，以告诫囤积货物之徒。京城及诸道从今年十月以后，公私行用，并取新钱。其旧钱暂时停止三几年。如有违犯，同用铅锡恶钱例科断。其旧钱并纳官。此事最终未能施行。

天祐二年四月，敕令：准向来事例，每贯抽除外，以八百五十文为贯，每陌八十五文。听说坊市之中，多以八十为陌，更有除折。今后委派河南府指挥市肆交易，并须以八十五文为陌，不得再有改移。

## 关键人物

- **欧阳询**：给事中；为开元通宝钱制词及书
- **杨虚受**：谏议大夫；上疏论京中用钱恶，请官为博取恶钱
- **崔沔**：秘书监；议私铸之弊，主张谨守旧章
- **刘秩**：左监门录事参军；议私铸五不可，主张禁铜
- **第五琦**：御史中丞、户部侍郎、宰相；奏请改铸乾元重宝，后因变法之弊贬忠州长史
- **韩洄**：户部侍郎；上言增铸钱，请罢江淮七监
- **包佶**：诸道盐铁使；奏江淮恶钱多，请禁断
- **赵赞**：判度支侍郎；请采连州白铜铸大钱
- **张滂**：（未明言官职）；奏请禁断铸造铜器杂物
- **李若初**：盐铁使；奏请许见钱往来，勿禁出界

## 时间线

- **武德四年七月十日**：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欧阳询制词及书；远近甚便之
- **本章叙述**：置钱监于洛并幽益等州，赐秦王齐王裴寂炉铸钱；敢有盗铸者身死家口籍没
- **武德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桂州置钱监；（无特殊结果）
- **显庆五年九月**：官私以五恶钱酬一好钱赎取恶钱；至十月以好钱一文博恶钱两文
- **仪凤四年四月**：令东都出米粟粜卖纳恶钱，铸破恶钱；恶钱令少府司农相知铸破
- **本章叙述**：杨虚受上疏请官为博取恶钱；付中书门下详议，以为扰政不行
- **开元六年正月十八日**：敕禁断恶钱，行三铢四絫以上旧钱；百姓喧然，物价摇动，宰相请出太府钱平买
- **七年二月**：诏禁恶钱，出米十万石收恶钱；恶钱送少府监搥碎
- **本章叙述**：改铸乾封泉宝，一文当旧钱十；悟钱文之误，至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废旧钱仍用开元通宝
- **本章叙述**：第五琦奏请改铸乾元重宝以一当十；一当五十，以二十斤成贯
- **本章叙述**：重棱五十价减作三十文，开元旧钱一钱十文行用；典贴以实钱虚钱区分，钱有虚实之称
- **本章叙述**：赦文集开元乾元重棱钱并准一文用；不须计以虚数

## 地点

- **洛**：置钱监之一
- **幽**：置钱监之一
- **益**：置钱监之一
- **桂州**：置钱监
- **东都**：出米粟粜卖纳恶钱
- **宣润等州**：置钱监
- **商州红崖冶**：出铜益多
- **江淮**：钱监、私钱多
- **连州**：采白铜铸大钱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唐代钱法之变：新钱旧钱更替、恶钱私铸屡禁不止、铸钱权归属、货币与物价及民生之关系。

## 标签

- 开元通宝
- 五铢钱
- 恶钱
- 乾元重宝
- 私铸
- 钱监
- 铜器
- 陌钱
- 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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