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罗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九十五
章节：新罗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新罗国的起源、风俗及与唐朝的交往。新罗本弁韩之地，风俗与高丽、百济略同，朝服尚白，好祭山神。其王多次遣使朝贡，唐朝册封其王，并设鸡林州都督府。新罗王金法敏因纳高句丽叛亡、封百济故地，一度被削官爵，后归顺而复。其后诸王如政明、理洪、崇基、兴光、承庆、宪英、干运、良相、敬信、俊邕、重兴、彦升、景徽等相继袭位，唐朝均遣使册立。新罗进贡方物，为诸蕃之最。

新罗国自弁韩之地兴起，历经多次王位更迭与朝贡，与唐朝保持密切关系。

## 正文

新罗，原本是弁韩的地域。它的风俗、衣服与高丽、百济大致相同，但朝服崇尚白色。喜好祭祀山神。国中的人多姓金、朴两姓，不同姓的不通婚。重视正月初一，每到那一天，祭拜日月鬼神。人的头发长而美。它的祖先出自高丽，魏将毌丘俭攻破高丽时，其部众逃到沃沮，后来回归故国，留下来的称为新罗。

永徽元年，新罗王金真德大破百济，派遣使者金法敏来朝，并织锦作五言《太平诗》献上。皇帝嘉奖他，拜金法敏为太府卿。五年，金真德去世，高宗为他在永光门举行哀悼，派太常卿张文收持节吊祭，追赠开府仪同三司，又赐绫彩二百段，下诏让他的儿子金春秋继位。

显庆元年三月，又攻破百济军队，派使者前来报告。

龙朔元年，金春秋去世，下诏让他的儿子金法敏继位。三年四月，下诏在新罗国设置鸡林州大都督府，仍授金法敏为鸡林大都督。麟德二年八月，金法敏与熊津都督扶余隆在百济的熊津城会盟，盟书收藏在新罗的庙宇中。于是带方州刺史刘仁轨率领新罗、百济、耽罗、倭人四国使者，渡海西还，前往大山之下。

上元元年二月，新罗王金法敏收纳了高句丽的叛亡之众，又占据了百济旧地，派兵防守。皇帝大怒，下诏削去金法敏的官爵，派宰臣刘仁轨讨伐他，并让金法敏的弟弟右骁卫员外大将军、临海郡公金仁问为新罗王。当时金仁问在京师，下诏让他回国代替其兄。仁问走到半路，听说新罗投降，仁问于是返回。二年二月，鸡林道行军大总管刘仁轨在七重城大破新罗军队而还，新罗于是派使者入朝认罪，并进献方物，前后不断，皇帝恢复了金法敏的官爵。新罗已经全部占有百济之地和高句丽南境，东西约九百里，南北约一千八百里，在境内设置上、良、康、熊、金、武、汉、朔、溟等州。所进贡的物产，在诸蕃中最多。

开耀元年，金法敏去世，派使者册立他的儿子金政明为王，仍继承父亲的官爵。

长寿二年，金政明去世，册立他的儿子金理洪为王。三年，派使者来朝。那一年，金理洪去世，册立他的弟弟金崇基为王，仍令继承兄长辅国大将军、左豹韬大将军、鸡林州都督的职位。

神龙三年，授骠骑大将军。

先天元年，改名兴光。

开元十年，多次派遣使者进献方物。十二年，兴光派使者献果下马二匹、牛黄、人参、头发、朝霞绸、鱼牙绸、镂鹰铃、海豹皮、金银等，并上表陈谢。到十二年，派其臣金武勋来贺正。武勋回国时，降书赐予他。又派他的弟弟金嗣宗来朝，并进贡方物。到二十一年，加授兴光宁海军使。那一年，命太仆卿员外置同正员金思兰出使新罗。思兰本是新罗的使者，恭而有礼，因此留下宿卫，至此，委以出疆之任，也是为了方便。前年，皇帝赐给兴光白鹦鹉雌雄各一只，以及紫罗绣袍、金银钿器物、瑞文绣绯罗、五色罗、彩绫共三百余段，到这时，兴光派使者从侄志廉奉表陈谢，并奏报国内有芝草生长，画图献上。二十年，又派大臣金端竭丹来贺正，又派侄志廉来献方物，授志廉鸿胪少卿员外置同正员，赐绢百匹，留宿卫。二十三年十一月，派从弟大阿飧金忠相来朝，死于路上，追赠卫尉卿。二十五年，兴光去世，他的儿子承庆继位，派使者来告。皇帝悼惜他，又追赠太子太保，命赞善大夫邢璹代理鸿胪少卿，前往其国举行吊祭册立之礼。到二十八年，册封承庆妻朴氏为新罗王妃。

天宝三载，承庆去世，命弟宪英继位，仍袭开府仪同三司、都督、鸡林州刺史、兼持节宁海军事。这年四月，派使者谢恩，并献方物。十月，派使者来贺正，授左清道率府员外长史，赐绿袍银带，放还蕃。此后频繁来朝。七载，派使者献金银及六十总布、鱼牙绸、朝霞绸、牛黄、头发、人参。

宝应二年，宪英派使者朝贡，授其使者检校礼部尚书，放还。大历二年，宪英去世，册立他的儿子干运为王。三年二月，命仓部郎中归崇敬兼御史中丞，持节册命。又册封干运的母亲为太妃。七年，派使者金标石来贺正，授卫尉员外少卿，放还。八年，派使者来朝，并献金银、牛黄、鱼牙绸、朝霞绸等方物。建中四年，干运去世，没有儿子，国人立其上相金良相为王。

贞元元年，授良相检校太尉、都督、鸡林州刺史、宁海军使、新罗国王，仍令户部郎中盖埙持节册命。那一年，良相去世，立上相金敬信为王，令袭其官爵，敬信是良相的从兄弟。十四年，敬信去世，他的儿子先于敬信亡故，国人立敬信嫡孙代理国事的俊邕为王。十六年，授俊邕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新罗王，令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韦丹持节册命。第二年，到郓州，听说俊邕去世，他的儿子重兴继立，下诏让韦丹返回。

永贞元年，下诏派兵部郎中元季方持节册封重兴为王。

元和元年十一月，放宿卫新罗王子金忠献归国，仍加试秘书监。三年，派使者金力奇来朝。那年七月，力奇上言：“贞元十六年，奉诏册臣故主金俊邕为新罗王，母申氏为太妃，妻叔氏为王妃。册使韦丹到中路，知道俊邕去世，那册书返回在中书省。如今臣回国，请求授给臣带回。”敕：“金俊邕等人的册书，宜令鸿胪寺到中书省领取，到寺宣授给金力奇，令他带回本国。仍赐其叔彦升门戟，令本国按例给。”四年，派使者金陆珍等来朝贡。五年，其王子金宪章来朝贡。七年，重兴去世，立其相金彦升为王，派使者金昌南等告哀。七月，授彦升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持节大都督鸡林州诸军事、兼持节宁海军使、上柱国、新罗王，妻正氏册为妃，仍赐太宰相金崇斌等三人戟，也令本国按例给。并命职方员外郎、摄御史中丞崔廷持节吊祭册立，以其质子金士信为副使。十一年十一月，其入朝王子金士信等遇恶风，漂流到楚州盐城县界，淮南节度使李鄘以此上闻。这一年，新罗饥荒，其众一百七十人求食于浙东。十五年，派使者朝贡。

长庆二年十二月，派使者金柱弼朝贡。

宝历元年，其王子金昕来朝，并充宿卫。

大和四年，彦升去世。五年四月，下诏以新罗王金景徽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使持节大都督鸡林州诸军事、兼充宁海军使，景徽母朴氏宣册为太妃，妻朴氏册为妃，太子左谕德、兼御史中丞源寂持节吊祭册立焉。

开成元年，其王子金义琮来谢恩，并宿卫。二年四月十一日，放还蕃，赐物有差。五年四月，鸿胪寺奏报新罗国告哀，其质子及年满合归国学生等共一百五人，并放还。

会昌元年七月，敕：“归国新罗官、前入新罗宣慰副使、前充兖州都督府司马、赐绯鱼袋金云卿，可淄州长史。”

## 关键人物

- **金真德**：新罗王；永徽元年大破百济，遣使献诗，去世后高宗举哀赠官
- **金法敏**：新罗王（初为使者，后嗣位）；破百济来朝，嗣位后因纳叛亡被削爵，后归顺复爵
- **刘仁轨**：带方州刺史、鸡林道行军大总管；领四国使浮海西还，后讨伐新罗，破其众于七重城
- **金仁问**：金法敏弟，右骁卫员外大将军、临海郡公；被立为新罗王以代其兄，行至中路闻新罗降而还
- **金兴光**：新罗王（改名兴光）；多次遣使献方物，被加宁海军使，受赐鹦鹉等
- **金宪英**：新罗王；天宝三载嗣位，遣使谢恩献方物，宝应二年朝贡
- **金干运**：新罗王；大历二年册立为王，建中四年卒无子
- **金俊邕**：新罗王；立为上相后为王，未受册而卒
- **金重兴**：新罗王；父俊邕卒后继立，元和七年卒
- **金彦升**：新罗王（原为相）；重兴卒后立为王，授官封妃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新罗起源记载；新罗本弁韩之地，留者号新罗
- **永徽元年**：金真德破百济，遣使献诗；帝嘉之，拜法敏为太府卿
- **显庆元年三月**：新罗又破百济兵；遣使来告
- **本章叙述**：置鸡林州大都督府；授法敏鸡林大都督
- **本章叙述**：法敏与扶余隆盟于熊津城；盟书藏于新罗之庙
- **本章叙述**：法敏纳高句丽叛亡，封百济故地；帝怒削官爵，遣刘仁轨讨之
- **本章叙述**：刘仁轨破新罗于七重城；新罗遣使伏罪献方物，帝复法敏官爵
- **开耀元年**：法敏卒；册立其子政明为王
- **长寿二年**：政明卒；册立其子理洪为王
- **本章叙述**：理洪卒；册立其弟崇基为王
- **本章叙述**：兴光多次遣使献方物；加宁海军使，受赐鹦鹉等
- **元和七年**：重兴卒；立相金彦升为王

## 地点

- **弁韩**：新罗的本土
- **沃沮**：新罗先祖逃避之地
- **永光门**：高宗为金真德举哀之处
- **熊津城**：新罗与百济会盟之处
- **七重城**：刘仁轨破新罗之处
- **鸡林州**：唐朝在新罗设置的都督府
- **楚州盐城县**：新罗王子金士信等遇风漂流至此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新罗与唐朝的宗藩关系，包括朝贡、册封、征伐等，反映唐朝对周边国家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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