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刑令第十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尉缭子》
作者：尉缭（传）
时代：战国
类别：兵书 · 白话译文
卷目：正文
章节：重刑令第十三

## 本章概览

《尉缭子·重刑令》规定，统率千人以上或百人以上的将领，若作战失败、守城投降或弃地逃跑，将被视为国贼或军贼，处以本人死刑、家族连坐、削籍挖坟等极刑。这种重刑制度旨在通过严惩战败者来威慑军队，使士兵对内畏惧刑罚而对外敢于拼死作战，体现了先秦法家以法治军的思想。

本章规定对战败、投降、弃地逃跑的高级将领处以死刑并惩处家族，以使百姓畏惧刑罚而轻视敌人。

制定对败军之将的严酷刑罚，包括死刑、族罚、抄家、挖坟暴尸等，以威慑将士，使其对内畏惧刑罚，对外坚定意志。

## 正文

统率千人以上的将领，如果作战失败、守城投降、弃地逃跑使部众溃散，就称之为国贼。处死本人，惩处家族，削除官籍，挖开祖坟，将骸骨暴露于集市示众，男女亲属都收归官府为奴。

统率百人以上的将领，如果作战失败、守城投降、弃地逃跑使部众溃散，就称之为军贼。处死本人，惩处家族，男女亲属都收归官府为奴。这样能使百姓对内畏惧严厉的刑罚，从而对外轻视敌人。所以先王先明确制度，后施行威严的刑罚。刑罚重则对内畏惧，对内畏惧则对外意志坚定。

## 标签

- 重刑令
- 国贼
- 军贼
- 刑罚
- 将领
- 投降
- 弃地逃跑
- 先王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weiliaozi-baihuawen-full/volume-1/chapter-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