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臣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一
章节：功臣

## 本章概览

本章汇集后梁、后唐、后晋三朝对功臣的优待诏敕：梁朝对太保韩建给予朝参免礼和久任保证；后唐对吴越王钱镠赐金印、赐不名，对已故节度使霍彦威以三公礼葬，并录用魏征后裔；后晋录用李晟后裔。这些措施体现了君主对功臣的褒奖与笼络，也反映了当时礼制对功臣的尊崇。

本章记载后梁、后唐、后晋时期对功臣的优待礼遇措施。

## 正文

梁开平三年十月，诏书说：“太保韩建，每月初一、十五入阁称贺，即令赴朝参，其余时间不要入见。”（表示优待礼遇。）

干化元年正月敕令：“许昌是雄镇，太保韩建，朕用他治理政事，百姓耕作，盗贼止息，久居其位，或可胜残去杀。应令中书门下不计年月，不要商议替换移任。”

后唐同光三年八月内诏：“册封吴越王钱镠，其印应用‘吴越国王之印’为文，仍令所司用黄金铸造。”这是表示特殊礼遇。

天成四年六月敕令：“已故平卢军节度使霍彦威，功勋名望显著，墓地已营造，遵循定谥的规则，商议送终的制度，宜用三公之礼安葬。”

长兴二年四月诏书说：“周朝尊崇吕望，有尚父之称；汉朝尊重萧何，有不称名的礼遇。钱镠位居公侯之上，分封吴越之地，应显示特殊恩典，使当盛大礼遇。对钱镠应赐予不称名的礼遇。”同年六月，以唐文正公魏征的八代孙魏韶为泾州安定县主簿。

晋天福二年七月，以唐忠武公李晟的五代孙李艥为将仕郎、耀州司户参军。

## 关键人物

- **韩建**：太保；受梁朝优待，免入朝参，久任许昌
- **钱镠**：吴越王；受后唐特殊礼遇，赐金印、不名
- **霍彦威**：故平卢军节度使；死后以三公礼葬
- **魏征**：唐文正公（追称）；其后裔被录用
- **魏韶**：魏征八代孙；被任命为主簿
- **李晟**：唐忠武公（追称）；其后裔被录用
- **李艥**：李晟五代孙；被任命为司户参军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诏令韩建每月初一、十五入朝参，其余时间免入见；韩建获优待礼遇
- **本章叙述**：敕令韩建久任许昌，不计年月，勿议替移；韩建职位稳固
- **本章叙述**：诏以金铸造吴越国王印；钱镠获特殊礼遇
- **本章叙述**：敕令霍彦威以三公礼葬；霍彦威获哀荣
- **本章叙述**：诏赐钱镠不名之礼；钱镠获特殊礼遇
- **本章叙述**：录用魏征八代孙魏韶为泾州安定县主簿；魏征后裔获任用
- **晋天福二年七月**：录用李晟五代孙李艥为将仕郎、耀州司户参军；李晟后裔获任用

## 地点

- **许昌**：韩建所镇之地
- **泾州**：魏韶被任命为泾州安定县主簿
- **耀州**：李艥被任命为耀州司户参军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记录了五代时期君主对功臣和名臣后裔的褒奖方式，包括特殊朝参礼遇、久任保证、金印、不名、厚葬及录用后裔，反映了当时政治礼制中的恩宠手段。

## 标签

- 诏
- 敕
- 入阁
- 朝参
- 布政
- 民耕盗止
- 不名
- 三公礼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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