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书门下〈起请杂条附〉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三
章节：中书门下〈起请杂条附〉

## 本章概览

本章汇集五代梁、唐、晋各朝关于中书门下宰相制度的敕令。内容涉及宰相俸禄的调整，如梁朝定宰相日食万钱之半，后又增至月俸二百千。官衔方面，后唐厘正使相与宰相的区别，将钱镠、马殷从敕牒列衔中落去。长兴年间因冯赟父名讳，改‘同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清泰时宰臣刘昫、张延朗奏请免除致斋期间的押班等礼仪。后晋升平章事为正二品，并废除宰臣押角之礼。这些措施反映了五代中枢官制的演变。

本章记载五代时期中书门下宰相的俸禄、官衔、名号及礼仪等制度变革。

## 正文

梁开平五年二月敕令：“吃人粮食的人要忧虑人家的事情，何况丞相尊位，参与决策大政，而宰相的封邑收入未给，又没有餐钱，朕很惭愧。应令每天供给一万钱的一半。”

干化二年十月，增加宰相俸禄至每月二百千钱，命令丰德库每月以现钱支付。

后唐天成四年八月敕令：“朝廷每当有将相恩命，按照旧例，诸道节度使带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的，都并列官衔在敕牒后面，侧写‘使’字。如今两浙节度使钱镠是元帅、尚父，与使相名分不同，承前列衔，长久未改正。湖南节度使马殷先前兼中书令时，理宜列于相位，如今守太师、尚书令，是南省官资，不合列署敕尾。今后每署将相敕牒，应落去钱镠、马殷官位，仍永远作为常式。”

长兴四年九月敕令：“冯赟有治理国家的茂盛功业，应进位于公台之位。但因平章事触犯其父名讳，不想斥其家讳，可改同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

清泰元年五月，宰臣刘昫奏称：“中书因近敕祠祭行事官在致斋期内，只有祭祀之事得行，其余全断。又宰臣行事致斋内，不押班，不赴内殿起居，不知印。臣因兼判三司公事，其祭祀之事、国忌、行香，伏乞特免。”听从了他。

二年三月，宰臣张延朗奏称：“臣判三司事，每日内殿祗候，其应合缀前班押班，伏乞特免。”听从了他。

晋天福四年八月敕令：“皇图革故，庶政维新，应设规程，以使谐和公共。其中书知印，只委任上位宰臣一员。”

五年二月，升中书门下平章事为正二品。其年三月敕令：“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官，于两省上事，宰臣押角之礼，应废除。”

## 关键人物

- **冯赟**：宰相；因其父名讳，导致改官名
- **刘昫**：宰臣；奏请免除致斋期间押班等礼仪
- **张延朗**：宰臣；奏请免除押班
- **钱镠**：两浙节度使、元帅、尚父；其官位被从敕牒列衔中落去
- **马殷**：湖南节度使、太师、尚书令；其官位被从敕牒列衔中落去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敕令给宰相日食万钱之半；宰相得到餐钱供给
- **本章叙述**：加宰相俸至二百千；宰相月俸增至二百千，按月给现钱
- **本章叙述**：敕令落去钱镠、马殷官位；今后署将相敕牒，不再列二人官位，永为常式
- **本章叙述**：改同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冯赟父名讳，改变官名
- **本章叙述**：刘昫奏请免行香等；获准
- **本章叙述**：张延朗奏请免押班；获准
- **本章叙述**：规定中书知印只委上位宰臣一员；中书知印制度确立
- **本章叙述**：升中书门下平章事为正二品；平章事品级提高
- **本章叙述**：废宰臣押角之礼；礼仪废除

## 地点

- **中书门下**：本章主题，宰相机构
- **两浙**：钱镠任节度使的地域
- **湖南**：马殷任节度使的地域
- **丰德库**：支付宰相俸禄的机构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五代时期宰相制度的若干调整，包括俸禄待遇、官衔名号、礼仪规范，反映了中枢权力运作的细节变化。

## 标签

- 食人之食
- 丞相尊位
- 堂封
- 餐钱
- 敕牒
- 使相
- 同平章事
- 同中书门下二品
- 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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