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翰林院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三
章节：翰林院

## 本章概览

本章辑录五代时期关于翰林学士院的诏敕与奏状，涉及学士除授、编制变动、考试规程、诏书体式、班位次序等。梁开平年间以非例任学士，后唐同光初置护銮书制学士，天成中定学士入院先后，长兴间停试诗赋、只试三道，天福年间依翰林志规范白麻制书，并曾废置学士院，开运间复置并赐印，周显德间改避诸侯王名讳，又规定学士每日起居。这些记录反映了翰林院制度在五代时期的延续与调整。

本书记载五代时期翰林学士院的设废沿革及相关诏敕事例。

## 正文

梁开平三年十二月，任命前进士郑致雍为翰林学士，这不是常规的任命。

后唐同光元年四月，设置护銮书制学士，由尚书仓部员外郎赵凤担任。〈当时庄宗刚建立国号，所以特别设立这个名称，不是旧有的制度。〉

二年七月，任命侍省内给事杨彦珞充任学士院使。同年八月，赐翰林学士承旨、户部尚书卢质“论思匡佐功臣”称号，这不是常规的任命。

天成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敕令：“掌管诏令的职责，选拔人才来担任，有的从初任官职升任，有的从显贵职位授予，这是因为重视这个职务，不限于原有官职。虽然事务职责相同，但行列次序有时不同，确实是因为过去没有定制。讨论官位则上下不稳定，论职位次序则先后不恰当，应当颁布明确的命令，以规范近侍班次。今后翰林学士入院，都以先后为定准。承旨一员，出自我的意愿，不计较官资先后，在学士之上，仍编入翰林志。”同年十二月二日，学士院记事：“枢密院近来送到权知高丽国诸军事王建的奏表，现在赐予诏书。但高丽国未曾有人使到朝廷，院中没有该国诏书的格式，不知是称卿还是称汝，以及使用什么颜色的纸书写和封裹的惯例，请求特别赐下参酌详定并回报本院。中书省送帖给太常礼院林析申报堂司。根据申状，谨按本朝太宗皇帝亲自平定该国后，没有设立后嗣，因此只写给新罗国，请求按照赐新罗国王书诏的体例格式修写。奉敕：‘赐高丽国书诏，应当依照赐新罗、渤海两蕃书诏的体例格式修写。’”

长兴元年二月，翰林学士刘昫上奏：“臣查看本院旧例，学士入院，如果是中书舍人就不考试，其余官员都先考试麻制、答蕃、批答各一道，诗、赋各一道，称为五题。所试内容都在当天完成，便呈递缴纳。从前虽然有召试的名义，却没有考校的实际，每当召试新学士那天，有援引的人，都预先出五题，暗中让提前构思，没有援引的人当天起草，很少能成功。去留都取决于关系，得失全归于偏私结党。今后凡是本院召试新学士，请求暂且停止考试诗、赋，只考试麻制答共三道，并请求宫内赐予题目，同时规定字数，交付本院召试。”皇帝听从了。

晋天福二年四月，中书省上奏：“依据翰林志，凡是赦书、德音、立后、建储、实行大诛讨、拜免三公宰相、任命将帅的制书，都用白麻书写，不盖印。双日起草，等待开门钥匙进入然后进呈。到双日，百官在宣政殿列班，枢密使引着案卷，从东上合门出来，如果是拜免宰相，就交付通事舍人，其余交付中书门下，都让通事舍人宣示。如果机务急速，也使用双日，非常紧急的，即使在休假也追回班列宣示。”敕令：“依据翰林志，说立后不说立妃，说储君不说亲王、公主，加上三师位在三公之上，文字都没有记载。今后立妃以及拜免三师三公宰相、任命将帅，封亲王公主，都降下制命，其余按照现行规定。”同年十一月敕令：“新除翰林学士张昭远，早年进入翰林院，长期掌管史笔，曾居御史台，多次升任副卿。现在既然提拔到禁林，应当另外宣布班位次序，他的立位应当排在崔棪之后。”

五年九月敕令：“废除翰林学士院，其公事都归中书舍人。”

开运元年六月敕令：“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过去分为两制，各设置六员。偶然自近年，暂时停止内署，何况掌管诏命，必须在深严之地，将要使其适宜，恢复旧制。应当重新设置翰林学士院。”到三年正月，赐翰林学士院诏书金印一面。

周显德三年八月，宣谕翰林学士院：“今后凡是给诸侯王的诏书，除本名外，其中文词有与他的名字相同的，应当改避。”

五年十一月诏书说：“翰林学士职务隶属禁庭，地位居于亲近，与班行既然不同，在朝请应当有所区别。从今以后当值、下值的学士，都应令他们每日起居，其中当值学士仍要赴晚朝。”〈旧例，翰林学士与常参官每五日一次起居。世宗想朝夕赐见，询问时事，所以有这道诏书。〉

## 关键人物

- **郑致雍**：前进士，被任为翰林学士；梁开平三年作为非常例被任命为翰林学士
- **赵凤**：尚书仓部员外郎，充护銮书制学士；后唐同光元年被任命为护銮书制学士
- **杨彦珞**：侍省内给事，充学士院使；后唐同光二年任学士院使
- **卢质**：翰林学士承旨、户部尚书，被赐功臣号；被赐“论思匡佐功臣”名号
- **王建**：权知高丽国诸军事；其表文引发对高丽国书诏体式的讨论
- **林析**：太常礼院官员；申堂说明高丽国书诏体例的依据
- **刘昫**：翰林学士；奏请改试新学士的考试规程
- **张昭远**：新除翰林学士；被规定其立位次序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以前进士郑致雍为翰林学士，非常例也。；郑致雍被任为翰林学士
- **本章叙述**：置护銮书制学士，以尚书仓部员外郎赵凤为之。；设置护銮书制学士，赵凤充任
- **本章叙述**：以侍省内给事杨彦珞充学士院使。；杨彦珞充任学士院使
- **本章叙述**：赐翰林学士承旨、户部尚书卢质论思匡佐功臣，非常例也。；卢质获赐功臣号
- **本章叙述**：敕定翰林学士入院以先后为定准，承旨在学士之上。；确立学士入院次序和承旨班位
- **本章叙述**：学士院记事，讨论赐高丽国书诏体式，最后依赐新罗、渤海体例。；确定高丽国书诏体式
- **本章叙述**：刘昫奏请停试诗赋，只试麻制答三道，并内赐题目，从之。；翰林学士召试改为只试三道
- **本章叙述**：中书奏准翰林志规范白麻制书，敕补充立妃、除拜等事例。；明确白麻制书的适用范围
- **本章叙述**：敕废翰林学士院，其公事并归中书舍人。；废除学士院
- **本章叙述**：敕复置翰林学士院。至三年正月，赐诏书金印一面。；恢复学士院并赐印
- **本章叙述**：宣翰林学士院，诏书中应避诸侯王名讳。；规定避讳规则

## 地点

- **高丽国**：权知高丽国诸军事王建上表，需要赐诏书
- **新罗国**：作为赐书体例的参照
- **渤海**：作为赐书体例的参照
- **宣政殿**：百寮立班之处，枢密使引案出东上合门
- **东上合门**：枢密使自此处引出案卷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五代时期翰林院制度的沿革与调整，包括非常例除授、机构废置、考试规程变化、诏书体式规范、班位次序以及避讳规则，反映了近侍机构在实际运作中不断因应时势而变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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