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右仆射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四
章节：左右仆射

## 本章概览

后唐天成二年八月，中书门下根据李琪上奏，检开元礼和礼阁新仪，发现没有仆射上任恩赐酒食的规定，只有元和、太和年间关于仆射上任礼的讨论，但未定论。李琪已领公事、请料钱，再引旧仪不合制度，故令李琪任便赴省，且今后未上任不得擅落新授字和请料钱。长兴四年十一月，卢质奏请简化左右仆射上任仪式，只取尚书丞郎例，不援旧例，得到准许。

本章记载后唐天成二年和长兴四年关于左右仆射上任礼仪的讨论与处理。

## 正文

后唐天成二年八月，中书门下上奏说：“根据新授尚书左仆射李琪的报告：‘按照旧例，上任当天应当有恩赐百官酒食的礼仪，这在《开元礼》中有详细记载。’我们随即让太常礼院检查《开元礼》，发现只有从太师以下到六部尚书、太常卿、太子詹事、诸卫大将军、京兆河南牧、上州刺史，接受册封并拜庙后，各自到本部门行礼上任，没有中书门下送上的文字，也没有恩赐酒食的事。又检查《礼阁新仪》，也没有记载诸品大臣上任的礼例，只有仆射初次上任时接见群僚的轻重礼节。只有元和六年御史中丞窦易直上奏，七年尚书左丞段平仲上奏，太和四年中书门下上奏批复，交由太常礼院和尚书省详细商议，最终未能确定。大体上，礼上任是为了统领本部门公事以及和官属同僚相会，并接受官吏参拜祝贺，内外没有区别，前后都一样。李琪既然已经召集了群僚，不称‘新授’，已经管理公事，已经请求俸禄，再引用上任礼仪，就不是通行的制度。现在请李琪任便前往尚书省，处理公事。今后文武两班接受任命的人，不论高低，未上任理事前不得擅自去掉‘新授’二字，并且不得立即请求俸禄。内廷学士、中书舍人，不在此限。”皇帝听从了。

长兴四年十一月，新授尚书右仆射卢质上奏说：“臣愧受此官，应当赴尚书省上任，如果按照旧例，左右仆射上任的仪式，花费极多。想从权务简，只取尚书丞、郎上任的例子，只召集尚书省属官及两省官员相送。也不敢擅自援引往例，有花费官中自量力排比，同时不敢从臣开始废弃旧规。其他时候任然施行旧制。”皇帝听从了。

## 关键人物

- **李琪**：新授尚书左仆射；上奏请求按旧例举行上任仪式，引发关于礼仪的讨论
- **卢质**：新授尚书右仆射；上奏请求简化上任仪式
- **窦易直**：御史中丞（元和六年）；其奏议被提及，但未定论
- **段平仲**：尚书左丞（元和七年）；其奏议被提及，但未定论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中书门下上奏处理李琪上任礼仪事宜；准奏，令李琪任便赴省，且规定今后未上任不得擅落新授字和请料钱
- **本章叙述**：卢质上奏请求简化上任礼仪；准奏

## 地点

- **省**：指尚书省，李琪和卢质赴任的官署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了后唐时期对官员上任礼仪的规范与简化趋势，以及中央对礼制细节的讨论和裁决。

## 标签

- 左右仆射
- 上事
- 旧例
- 开元礼
- 礼阁新仪
- 中书门下
- 太常礼院
- 尚书省
- 新授
- 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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