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太常寺
太常寺删定书仪与祭祀供应奏章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wudai-huiyao-baihuawen-full/volume-16/chapter-9
本章概要
后唐、后周太常寺奏请删定书仪及详定祭祀祝版、粢盛礼料的现行公事。
阅读提示
注意两段奏章分别涉及礼制文书的删定和祭祀物资的流程,可关注具体官员及程序细节。
后唐长兴三年正月,太常卿刘岳上奏说:「先前奉敕命删定郑余庆的书仪。我与太子宾客马缟、太常博士段颙、田敏、路航、李居浣、太常丞陈观等人,共同详细审定,该书已送交中书门下。奉敕命:『应当派左散骑常侍任赞、右散骑常侍杨凝式、兵部尚书梁文矩、工部尚书崔居俭、太子宾客裴高、尚书左丞王权、尚书吏部侍郎姚𫖮等七人,与刘岳再次在郑余庆书仪内仔细检阅详查。除文臣起复和士庶冥婚依照敕命不施行外,所有篇目应一一列出原有旧条件,根据有需要确定的,逐件另行写出。』现在详定制定的样式,其中不可更改的,也必须说明请求依旧施行。」
周显德五年闰七月,太常寺上奏说:「依照敕命节文,删集现行公事,送交中书门下者。谨详细列出如下:每年四季祭祀供应的诸郊坛庙御署祝版,都是牒文送至三司请求,并向少府监领取祝版,派官吏到吏部抄写详细名衔,牒文送至秘书省撰写祝文,经阁门进呈签署完毕后,携带到祭祀场所。遇到皇帝巡幸省察,依照中书门下判决在留守官衙签署御名供祭。逐年四季各州府祭祀岳镇海渎的祝版,本司在进奏院抄写本州详细名衔,记录后牒送秘书省撰写祝文并书写,牒送合门进呈签署,交付本州。如皇帝巡幸省察,也在留守官衙签署御名。四季诸郊坛庙祭祀的粢盛礼料及各种物品,都是按季计算申请,牒省支给,各处请领,收纳于太庙礼料库。每月在礼料库请领,按祭祀分拨十数升合,携带到坛庙供应,并管理各处焚烧祭奠的火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