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摄官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七
章节：试摄官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后唐、后晋、后周时期关于摄官（代理官员）试衔的诏敕与奏议。后唐天成元年敕令指出摄官众多而无考课，要求申报差摄年月并禁止无故替换；四年敕禁止冒称试衔。后晋开运元年中书门下奏请对摄官满五年者给予出身，并限制寺监差摄；三年敕规定授官条件。后周显德元年赦节文规定寺监摄官满七年可同明经出身，并禁止白身署摄；六年敕对摄官五次者给予出身，但需考核。这些规定反映了五代对摄官管理的逐步规范。

五代后唐、后晋、后周对摄官试衔的差署、年限、出身及考核的规定。

## 正文

后唐天成元年十月十六日敕令：『朕因平定天下，抚育百姓，正当灾歉之后，尚未摆脱创伤之苦。思考国家根本，实系于官吏常规，如果未能达到和乐盛世，怎能安于昼夜忧劳。必须寻求良吏，托付以亲近百姓之任，倘若因循苟且，便成烦扰。先朝因选官之门已无，摄官尤多，近年铨选注拟很少，以致各道州县，全是摄官，既无考核政绩的规定，怎能遵守廉洁勤勉的节操？况且多因推荐嘱托，苟且徇私请求，替换罢免无常，迎送成为弊端。残害百姓，损害事物，盛行成风，想到所闻，忧劳不已！应令三司及各道州府，根据现任摄官，如未有正官，具录差摄年月日，录名申报奏闻。如以后或因公事及期限已满，请求替换，则须具陈原因，并选差将来摄官历任职名，奏闻替换，无故频繁替换。如有内外臣僚，擅自推荐托付，当依法举报。』

四年正月，敕令大理寺：『近来因陵台令冒称试衔，按法以诈假论处。又据长定格，选人无出身，未曾任正员官，使用虚衔散试官，奏授正员官，及权知、权判等官，未得资历而因各种事故解官，并立选集期限。敕令天下州府，例是摄官，或因勘问穷究，遂为诈假，法书中虽说不可以，选条中岂能避免。今日以前或有称试衔者，一切不再追问，此后都应禁止。』

晋开运元年十二月，中书门下上奏：『各司寺监，若无出身，不应一概差署摄官。况且此前原无敕命指挥，又不曾具名奏闻。其太常寺太祝、奉礼，逐年祭祠行事，不可缺人。其太常寺已差摄官满五年者，宜比照三传出身；其余各司寺监，今日已差摄官满五年者，宜比照明经出身。今既然称已年满者，各委本司一月内具录所差年月乡贯三代申报奏闻，下中书追引本司差摄文牒，及亲办公事文书，点检不虚，上奏批复敕下后，方理选数，仍给优待文书，候合格日赴选。如摄太常寺太祝、奉礼，有已满三年以上者，亦准许一并奏报。候满五周年，准前事例施行。其余诸寺监摄，未满五周年者，不在施行之列。兼今后各司寺监，不得再差摄官。其太常寺如正官数少，宜准许差前资判司主簿及黄衣选人充任，仍先具姓名申奏取裁，不得充原额人数。所摄一任，限三周年为满，每年与减一选，候罢摄日，准前例给予优待文书。候本选合格日，执优待文书赴选。』皇帝听从。

三年五月，敕令：『省司差摄官员，今日以前任摄满五年者，宜追验本司差摄文牒及亲办公事文书，并乡贯三代点检者，与授初官。今后，所司如更有缺，须差摄官者，可具所摄乡贯三代奏闻。』

周显德元年正月一日赦节文：『其诸寺监摄官，如满七周年以上，应奉公事无遗缺，文书明确者，并与同明经出身。如不满七周年者，任其方便稳当，今后寺监不得以白身署摄。如违，本司官吏并处以朝典。』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敕节文：『从今以后，各处州县官，考限已满，替人未到之间，应令暂且守卫本官，执行公事，仍令依旧请俸，不得擅自离开任所，州府亦不得差署摄官替代。如有遭忧停任、身故、假满百日及非时缺官之时，只可差人承摄。』

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敕令：『摄官承乏，或久竭公勤；因时褒扬，宜特行录叙。各处从前应有摄官，曾经五次者，与一时出身，仍先令所司磨勘。须得任亲公事，文书解由分明，每摄须及半年以上，方得充任职数。仍令所司引验人材，及考试书判，确实堪录用者，方得施行。』

## 关键人物

- **后唐明宗**：后唐皇帝；发布敕令规范摄官
- **中书门下**：后晋宰相机构；上奏建议摄官出身规定
- **周世宗**：后周皇帝；发布赦节文和敕令规范摄官

## 时间线

- **后唐天成元年**：后唐明宗敕令申报摄官信息，禁止无故替换；令三司及诸道州府据见任摄官申奏
- **后唐天成四年**：后唐明宗敕令禁止冒称试衔；此后禁止称试衔
- **后晋开运元年**：中书门下奏请规定摄官出身；摄官满五年者比三传或明经出身
- **后晋开运三年**：后晋出帝敕令规定差摄官授官条件；任摄满五年者授初官
- **周显德元年**：周太祖赦节文规定摄官出身及禁止白身署摄；满七周年者同明经出身；违者处朝典
- **本章叙述**：周世宗敕令规定州县官考满不得擅离；州府不得差署摄官替下
- **周显德六年**：周世宗敕令规定摄官五次者给予出身；与一时出身，需考试书判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反映五代时期因选官制度不健全而大量任用摄官，导致吏治败坏，朝廷通过诏敕逐步限制摄官权限、规定出身和考核办法，体现国家对官僚队伍控制的加强。

## 标签

- 摄官
- 试衔
- 出身
- 选人
- 中书门下
- 大理寺
- 太常寺
- 明经
- 三传
- 考课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wudai-huiyao-baihuawen-full/volume-17/chapter-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