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侍御史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七
章节：侍御史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后晋天福四年和开运二年关于侍御史知杂事任用的两份奏章与敕令。天福四年三月，御史台奏请依《六典》恢复侍御史的职责与除授顺序，获准。此后尚书驾部员外郎刘皞改任河南少尹，尚书郎知杂事之例遂停。开运二年八月，因独委年深御史知杂事纲纪不峻，敕令恢复前朝旧制，从郎署中选清慎强干者兼任御史知杂事。

晋天福四年至开运二年，御史台奏请恢复以尚书郎兼侍御史知杂事的旧制，并获准施行。

## 正文

后晋天福四年三月，御史台上奏说：“按照《六典》，侍御史负责纠察检举百官，审问案件。其中职位最高者掌管御史台并处理衙门杂事，其次掌管西推、赃赎和三司受事，再其次掌管东推和理匦。请求今后依照旧例施行。”敕令说：“应当依照旧制度。”（不久，以尚书驾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刘皞为河南少尹，从此不再有尚书郎担任知杂事。）同年五月，御史台上奏说：“尚书郎担任知杂事时，到御史台行礼上任，军巡、邸吏都聚集来参见，府、司、两县的官署都呈上印状。今后御史判杂事上任，想依照前例。”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开运二年八月敕令说：“御史台依照前朝旧例，以郎中或员外郎一人兼任侍御史知杂事。近年停止了这一做法，只委派资历深的御史知杂事。对于振举纲纪的部门，法度不够严峻，应当遵循旧例，以符合通行的规则。应该从郎署中选择清廉谨慎、强干有才能的人，兼任御史知杂事。”

## 关键人物

- **刘皞**：尚书驾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被任命为河南少尹，此后尚书郎不再担任知杂事。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御史台奏请依《六典》恢复侍御史职责，敕令准依旧制。；敕令宜依旧制。
- **本章叙述**：刘皞改任河南少尹。；自是无尚书郎知杂事者。
- **本章叙述**：御史台奏请尚书郎知杂事时赴台礼上依前例。；皇帝听从。
- **开运二年八月**：敕令恢复以郎中或员外郎兼任侍御史知杂事。；宜于郎署中选清慎强干者，兼御史知杂事。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反映后晋时期御史台官员任用制度的调整，即恢复以尚书郎兼任侍御史知杂事，以加强监察机构的纲纪。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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