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司送史馆事例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八
章节：诸司送史馆事例

## 本章概览

本章载后唐同光二年史馆奏请恢复旧制，列出各机构应报送的事项：时政记由中书门下送，起居注由起居郎送，天文祥变由司天台报，藩客朝贡由鸿胪寺报，四夷入寇由中书、兵部报，法令变革由刑部报，州县废置等由户部报，其他如封爵、定谥、宗室、政绩、隐士、行状等各有专责。后唐帝从之。又载后唐长兴三年司天台奏请按牒逐年申送十一曜历等，敕令密奏留中，其余灾祥等一并申送史馆。后汉乾祐二年敕令高从诲谥号，为降敕定谥新例。

本章记述后唐、后汉时期规定各机构向史馆报送史料的制度。

## 正文

后汉乾祐二年十二月敕令：“已故荆南节度使、南平王高从诲，应令太常寺确定谥号。”按旧例：臣下请求谥号，由旧吏陈述行状，上报考功司，复核上奏后，才商议谥号。如今下达敕令，是新例。

后唐同光二年四月，史馆上奏：“本朝旧制，中书省、起居院各部门以及各道州府，应记录上报史馆的事件如下：时政记，由中书门下记录送交。起居注，由左右起居郎记录送交。两省官员轮对、入阁待制、刑部官员、文武两班上封章的，各录送一本到史馆。天文祥异变化、占候征兆，由司天台按月记录上报，并每月提供历日一本，祥瑞由礼部按季记录上报，并各道画图申送。外藩宾客朝贡使者到达，由鸿胪寺查勘风俗、衣服、贡献物品、道路远近，并写明其本国国王姓名录报。四方夷族入侵、投降，表状由中书省录报，露布由兵部录报，军队回还时连同主将姓名，以及攻陷、俘虏、杀戮的数目，和原因一并录报。改变音律及新创曲调，由太常寺详细记录原因，连同乐词用牒文上报。法令变革、断狱新议、赦书德音，由刑部按季将有无情况用牒文上报。详审断狱、昭雪冤案，由大理寺按季用牒文上报。州县废置，以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受旌表门闾的，由户部录报。有水旱蝗灾、雷风霜雹，也由户部录报。分封天下祠庙，以及叙封、进封邑号祠，由司封录报。京城各长官、刺史以上官员授任，文官由吏部录报，武官由兵部录报。各种宣敕，由门下、中书两省按月录报。王公百官定谥，由考功司记录行状和谥议，按月将有无情况用牒文上报。宗室任职考核政绩，以及公主下嫁仪制，由宗正寺录报。刺史、县令有显著政绩的，由本州官记录申报，并同时用牒文上报。凡有德高望重、才能特异、隐居高士、长久居于山野而著述文章的人，由本州县不论官职，查问确实后申报，并记录上报。凡中外官员去世后请求谥号的，允许其本家各录行状一本送交史馆。以上请求颁发给有关部门，按照条件执行。”后唐帝听从了。

后唐长兴三年二月，司天台奏报：“奉中书门下牒文，令逐年申送史馆十一曜细行历以及周天行度、祥瑞灾异等。本司旧例，只按星曜事件申报，不记载占卜之言。”敕令：“应令司天台密奏留中不发，其余凡是奏报历象、云物、水旱等事，以及各州府上奏灾祥，一并申送史馆。”

## 关键人物

- **高从诲**：故荆南节度使、南平王；被敕令定谥的对象

## 时间线

- **后汉乾祐二年十二月**：敕令太常为高从诲定谥；成为降敕定谥的新例
- **后唐同光二年四月**：史馆奏请恢复旧制，列明各机构报送事件；后唐帝听从
- **后唐长兴三年二月**：司天台奏请按牒申送十一曜历等，敕令密奏留中，其余灾祥送史馆；敕令施行

## 地点

- **荆南**：高从诲的节度使任所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唐五代时期史馆史料收集的制度规定，以及因敕令而产生的新例，反映了当时史馆运作与中央机构职责分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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