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馆襍录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八
章节：史馆襍录

## 本章概览

本章辑录五代时期史馆运作的相关奏章与诏敕，涉及图书征集、时政记与起居注的撰录、功臣列传的修撰标准等。同光二年允许进书减选；天成二年命枢密院学士录送公事；长兴二年奏请恢复时政记、起居注制度；又因四朝实录未修，请访求野史；四年区分功臣与一般行状，规定行状须直书功业。应顺元年停罢进书官；天福四年复请宰相撰时政记；显德元年命近臣抄录事件送史馆；二年诏求书籍并校勘。这些措施反映了五代史馆制度的延续与调整。

本章记述后唐、后晋、后周时期史馆征集图书、修撰实录及起居注等制度的奏请与敕令。

## 正文

后唐同光二年四月，史馆司四库书，自广明年后散失，伏乞许人进纳，仍中书门下降敕条件。敕：「进书官纳到四百卷已下，皆成部帙，不是重叠，及纸墨书写精细，已在选门未合格人，每一百卷与减一选；无选减者，注官日优与处分。无官者，纳书及三百卷，特授试衔。」

天成二年八月，起居郎赵熙奏：「今后凡公事及诏书奏对，应不到中书者，伏乞委内臣一人，旋具抄录，月终关送史馆。」敕：「宜令枢密院学士月终录送。」

长兴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史馆上奏说：“本馆除了从各处及各相关部门送来的应当汇编记录的公事之外，依照旧例，本朝有时政记和起居注，都应当送交本馆，以备编纂史书之用。近代以来，这件事没有实行，只是每当皇帝上朝，加上在内殿接见臣下，朝臣等待召见，轮流奏对公事，各人抄写后送交本馆。如果是明显已经颁布施行的，各部门申报送到本馆的，就逐件在日历中一一收录。那些直接下达到有关部门，但并未施行的事情，本馆无从得知。如果只凭本官提供所上奏的奏状文本，难免导致史书编纂不完备，事情的本末难以探究。前面所说的待制、轮对等公事，除了明显已经颁布施行并送到本馆的之外，凡是直接下达到有关部门，以及没有施行、尚未施行的事情，恳请下达给本馆，随即按顺序编录。那些时政记、起居注以及内廷每日应当记录的日历，也请求相继施行。”皇帝批示：“朝臣起居，上朝奏对公事，奏报完毕后交付史馆，应当依从。那些时政记、起居注，等另行下达命令处理。”

那年十一月四日，史馆上奏说：“我们史馆此前因为大中年间以来，直到天祐年间，四位皇帝的实录还没有编纂，不久就上奏报告，谨慎地进行购买和募集。诏令虽然已经颁布几个月，但图书还没有进献一卷。这是因为北方的州城，长期遭受战火，这些资料于是被毁灭，难以寻访。恐怕时间越久，见闻不能延续，长久成为缺失的典章，过错在于主管官员。想到江南的各藩镇，湖南这片肥沃的土地，至于闽、越，正属于有功勋的贤臣，中原纷争不断，而地方屏障都保全于外府，那里本来就有很多杰出的人才，拥有丰富的书籍。对于两浙、福建、湖广，请求特别降下诏书旨意，委托各道采访宣宗、懿宗、僖宗、昭宗以上四朝的野史，以及各朝的日历、除目、银台事宜、内外制词、百司沿革簿籍，不限卷数，根据所拥有的资料抄录进献。如果民间收藏，或有隐士撰成，就令他们各自列出姓名，请求评议爵位和赏赐。”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四年正月十一日，史馆上奏说：“本馆先前奉旨修撰功臣列传，原来上奏的人数是九十二人，馆中官员已分配在馆官员修撰。其中也有不是中兴以来功臣的人，只是根据姓名，便暂且分配修撰。要想做到恰当合适，必须加以品评衡量。其中如果确实是功臣，对中兴社稷有贡献的人，必须比较其功勋大小、德行业绩轻重，按次序编纂，排列先后。现在请求，凡不是中兴以来功臣，而泛泛将行状送到史馆的人，如果其中事迹与正史实录列传内事迹有关联的，则请求让他们附在纪传之内，简略写出。那些对国家无功、对人无德，只是记述履历身名，或者记录小才小技，倘若没有可以垂示后人的内容，都请求不在编修范围之内。自从有史传以来，历代都有著述，都保存固定体制，不可改动。如西汉只记述萧何、曹参、绛侯周勃、灌婴这类人，东汉只写寇恂、邓禹、耿弇、贾复之类，都是共同拥戴、一起辅佐王室的人，因功封为功臣，先为他们立传。其余宗室、外戚、文苑、儒林、游侠、逸人、循吏、酷吏之类，名目很多，各有篇目，都按照次序撰述。那些大恶大善之人，有善如周公、孔子、伯夷、叔齐，恶如敦（王敦）、玄（桓玄）、莽（王莽）、卓（董卓），也都各自特别撰述，不附在纪传中编修。有的作世家，有的作列传，大概是想要借鉴前代，垂范后人，不可千篇一律，请求加以区别。那些功臣尚未交纳行状的，馆中正在再次催促，等到交来就再分配修撰。大体行状都是门生故吏叙述，多有虚假修饰文辞，现在请求此后交纳的行状，都必须直接书写功业，不得用虚文装饰言辞。那些已交纳行状应当撰写的，仍然请求委派修撰官删减浮华之词，采用真实事迹。”皇帝听从了。

应顺元年正月敕：「今后三馆所阙书，并访本添写，其进书官权宜停罢。」

晋天福四年十一月，史馆奏：「按唐长寿二年，右丞姚璹奏，帝王谟训，不可阙文，其仗下所言军国政事，令宰臣一人撰录，号时政纪；至唐明宗朝，又委端明殿学士撰录，逐季送付史馆，伏乞遵行者。宜令宰臣一员撰述。」

后周显德元年十月，监修国史的宰相李谷上奏说：“现在的左右起居郎，就是古代的左右史。唐文宗时，命令这些官员拿着笔站在宫殿台阶上螭头下面，来记录政事。后来到了后唐明宗时，命令端明殿和枢密院的直学士，都轮流编写日历，随即送到史馆，以备编纂史书。到了近代，这件事都废除了。今后希望把咨询的事情、裁决的规则，另外命令近臣随时抄录，每当撰写日历的时候，就封好送给史官。”后周世宗听从了他的建议。于是命令枢密院的直学士，从今往后，在枢密使那里，每月抄录事件，送交史馆。

二年十二月诏书说：“史馆所缺少的书籍，应当命令本馆各处寻访收集填补。如果有收藏书籍的人家，都允许进献缴纳。进献书籍的人，根据书籍部数和卷数的多少分等第，各自给予恩泽；如果卷数少的，酌情给予钱财布帛。如果馆内已有的书，不在进献缴纳的范围内。仍然委托中书门下在朝官中选拔三十人，根据现有书籍各自寻求善本进行校对，刊正错误，并且在每卷之后署上校勘官的姓名。应当命令馆司每月逐项上报工作进度，申报中书门下。”

## 关键人物

- **赵熙**：起居郎；奏请抄录公事送史馆
- **姚璹**：右丞（唐长寿二年）；奏请撰录时政纪
- **李谷**：监修宰臣；奏请恢复起居郎记事及近臣抄录

## 时间线

- **后唐同光二年四月**：史馆奏请许人进纳散失图书，敕准减选授官；进书官纳四百卷以下减选，无官者纳三百卷授试衔
- **天成二年八月**：起居郎赵熙奏请内臣抄录公事送史馆；敕令枢密院学士月终录送
- **长兴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史馆奏请恢复时政记、起居注制度及编录待制转对公事；朝臣起居入合奏对公事宣付史馆，时政记起居注候别敕
- **本章叙述**：史馆奏请购募四朝实录，访求野史；从之
- **长兴四年正月十一日**：史馆奏请区别功臣与一般行状，规范修撰标准；从之
- **应顺元年正月**：敕令三馆缺书访本添写，停罢进书官；进书官停罢
- **晋天福四年十一月**：史馆奏请恢复时政记撰录；宜令宰臣一员撰述
- **周显德元年十月**：李谷奏请恢复起居郎记事及近臣抄录事件；从之，命枢密院直学士逐月抄录送史馆
- **显德二年十二月**：诏求书籍，校勘补填；许进纳，委官校勘

## 地点

- **两浙**：史馆奏请在两浙采访野史
- **福建**：史馆奏请在福建采访野史
- **湖广**：史馆奏请在湖广采访野史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五代时期史馆制度在乱世中的维持与调整，包括图书征集、史官设置、修撰标准等，反映了官方修史传统的延续与变迁。

## 标签

- 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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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臣列传
- 进书官
- 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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