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大名府
五代魏州升改邺都及大名府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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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了五代时期魏州升为东京、改邺都、又改大名府及邺都废除的沿革过程。
阅读提示
注意各朝代对同一地点名称的反复更改,及敕令中涉及的政治意义。
东京兴唐府邺都留守赤县
后唐同光元年四月,升魏州为东京,都督府叫兴唐府,元城县改为兴唐县,贵乡县改为广晋县。到三年三月改为邺都,兴唐为次府。
天成四年五月敕令:“先前升魏州为邺都,设有留守、王城使及宫殿诸门园亭的名额,一并废除。”
晋天福二年九月,改兴唐府为广晋府,兴唐县改为广晋县。
三年十一月敕令:“魏州广晋府复升为邺都,设置留守,广晋、元城两县为赤县,其余属县为畿县。”
七年四月敕令:“邺都各门应赐予名额:罗城南砖门为广运门,观音门为金明门,橙糟门为清景门,冠氏门为永芳门,朝城门为景风门。大城南门为昭明门,观音门为广义门,北河门为靖安门,魏县门为膺福门,冠氏门为迎春门,朝城门为兴仁门,上斗门为延清门,下斗门为通远门。”
开运二年四月敕令:“邺都依旧为天雄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邺都留守广晋尹。”
汉干祐元年三月,改广晋府为大名府,广晋县改为大名县。
周广顺元年六月,以大名府元城县为赤县。
显德元年正月,废除邺都留守,依旧为天雄军大名府,在京兆府之下,其属县地望、官吏品秩,并同京兆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