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名府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九
章节：大名府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述后唐至后周期间，魏州（后升为东京，又改邺都，再改大名府）的行政名称与地位变迁。各朝敕令不断调整州府名称、属县等级，并赐予城门名称，最终废除邺都留守，确定天雄军大名府的地位。反映了五代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的频繁变动。

本章记载了五代时期魏州升为东京、改邺都、又改大名府及邺都废除的沿革过程。

## 正文

后唐同光元年四月，升魏州为东京，都督府叫兴唐府，元城县改为兴唐县，贵乡县改为广晋县。到三年三月改为邺都，兴唐为次府。

天成四年五月敕令：“先前升魏州为邺都，设有留守、王城使及宫殿诸门园亭的名额，一并废除。”

晋天福二年九月，改兴唐府为广晋府，兴唐县改为广晋县。

三年十一月敕令：“魏州广晋府复升为邺都，设置留守，广晋、元城两县为赤县，其余属县为畿县。”

七年四月敕令：“邺都各门应赐予名额：罗城南砖门为广运门，观音门为金明门，橙糟门为清景门，冠氏门为永芳门，朝城门为景风门。大城南门为昭明门，观音门为广义门，北河门为靖安门，魏县门为膺福门，冠氏门为迎春门，朝城门为兴仁门，上斗门为延清门，下斗门为通远门。”

开运二年四月敕令：“邺都依旧为天雄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邺都留守广晋尹。”

汉干祐元年三月，改广晋府为大名府，广晋县改为大名县。

周广顺元年六月，以大名府元城县为赤县。

显德元年正月，废除邺都留守，依旧为天雄军大名府，在京兆府之下，其属县地望、官吏品秩，并同京兆府。

## 时间线

- **后唐同光元年四月**：升魏州为东京，都督府曰兴唐府，元城县为兴唐县，贵乡县为广晋县。；魏州成为东京，兴唐府管辖兴唐县和广晋县。
- **后唐同光三年三月**：改为邺都，兴唐为次府。；东京改为邺都，兴唐府降为次府。
- **天成四年五月**：废邺都留守、王城使及宫殿诸门园亭名额。；邺都的留守等机构被废除。
- **晋天福二年九月**：改兴唐府为广晋府，兴唐县为广晋县。；兴唐府改为广晋府，兴唐县改为广晋县。
- **晋天福三年十一月**：魏州广晋府复升为邺都，置留守，广晋、元城两县为赤县，其余属县为畿县。；广晋府升为邺都，设置留守，并调整属县等级。
- **晋天福七年四月**：赐邺都诸门名额。；邺都各门获得新名额。
- **开运二年四月**：邺都依旧为天雄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邺都留守广晋尹。；邺都设为天雄军，并任命留守与广晋尹。
- **汉干祐元年三月**：改广晋府为大名府，广晋县为大名县。；广晋府改为大名府，广晋县改为大名县。
- **周广顺元年六月**：以大名府元城县为赤县。；元城县成为赤县。
- **显德元年正月**：废邺都留守，依旧为天雄军大名府，在京兆府之下。；邺都留守废除，大名府列为天雄军，位于京兆府之下。

## 地点

- **魏州**：后唐升为东京，后改邺都，再改大名府
- **兴唐府**：由都督府改称，后改广晋府
- **元城县**：属县，后为赤县
- **广晋县**：由贵乡县改，后为大名县
- **邺都**：魏州改称，后废除留守
- **大名府**：由广晋府改，后为天雄军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集中记载了五代时期魏州（今大名府）名称与行政级别的多次变动，反映了中央对地方控制与调整的频繁性，是研究五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要史料。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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