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杂录
五代南郊礼仪奏议与郊坛修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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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五代时期南郊礼仪的奏议与修奉事宜。
阅读提示
阅读本章时注意各条奏议的时间顺序和不同朝代的变化,留意旧例与非常例的对比。
梁开平二年十一月,南郊礼仪使上奏说:“如今检阅礼仪条文,皇帝前往南郊,穿戴通天冠、绛纱袍,乘坐玉辂,使用法驾卤簿。从清游队以下,各卫将军戴平巾帻、穿绯两裆、大口袴;锦螣蛇银隐起,金带刀,弓箭似飞。执旗人引导车驾,三卫都戴武弁、穿绯两裆、大口袴。供奉官都戴武弁、穿相应颜色衣服各一人步行跟随,其余文武官和导驾士穿绛衣、戴平巾帻,其余都穿戎服。按照式样,近侍导驾官从三引车,随本县令州府。御史大夫穿朝服,各乘辂车在前引导。那些引驾官员不全都准备车辂。从中书令、侍中以下穿公服。内诸司使都穿常服。内人的服色,礼文没有记载。”那年,从东都前往洛都举行郊天礼,从石桥准备上述仪仗到郊坛。
三年正月,任命河南尹张宗奭为南郊大礼使。旧例,都以宰相担任此职,现在用河南尹充任,不是常规。
后唐同光二年正月,礼仪使上奏:“南郊朝飨太庙,合祭天地于圜丘。旧制以亲王充任亚献行事。”于是以皇子继岌为亚献,皇弟存纪为终献。
天成四年九月,太常礼院上奏:“明年二月十八日致斋于明堂。按照旧仪,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文武五品以上穿袴褶,陪臣近例只穿朝服。”皇上听从。
后周广顺三年九月,太常礼院上奏说:“根据敕令确定郊庙制度,洛阳的郊坛在城南七里丙巳方位,圜丘有四层,每层高八尺一寸,下层宽二十丈,第二层宽十五丈,第三层宽十丈,第四层宽五丈。有十二个台阶,每层有十二级。燎坛在泰坛的丙地,边长一丈,高一丈二尺,上面向南开口,门宽六尺。请求下令有关部门修缮供奉。”朝廷听从了。(当时太祖将要祭拜南郊,所以修缮供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