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词拔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二十二
章节：宏词拔萃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后唐天成二年，前进士王蟾请求应宏词举，引发礼部与吏部关于考试衙门的争议。礼部认为王蟾有官有出身，应按例归吏部考试；吏部则因近年无人应举，且格例规定宏词拔萃由吏部差官考试。最终皇帝敕令吏部按旧例差官考试。长兴元年，吏部据礼部牒报张岫应书判拔萃，评等入第五等上，但敕令停罢宏词拔萃及诸色科名，反映五代科举科目调整。

后唐天成二年，前进士王蟾请应宏词举，经过中书、吏部、礼部往复争议，最终皇帝敕令吏部按旧例差官考试；长兴元年，宏词拔萃及诸色科名被停罢。

## 正文

后唐天成二年四月二日，中书省上奏说：“尚书省礼部贡院申报，本司奉当月六日敕令，吏部流内铨申报，据白院申报，本司先前接到礼部贡院牒文称：‘据成德军解送到前进士王蟾状纸，请求罢去深州司公参军一职，应宏词举。前项人员按照格例应重科，应当在吏部。其王蟾连同解送牒文移交吏部，请按例指示处理。’本司随即备文申报政事堂，奉判令送吏部分析近年事例如何。近年来没有别的事例，现在检查《登科录》内，在后梁开平三年应宏词登科二人，前进士余渥，承旨舍人李遇；考官二人，司勋郎中崔景，员外郎张贻宪。再次备文申报政事堂，奉判令送吏部按例指挥。其前进士王蟾请求宏词，自近年来，无人请求应举，现在详审格例，应当差派应考官二人，又因为只有王蟾一人请求应举，铨司未敢奏请差官。奉中书门下牒：‘奉敕，宜令礼部贡院就五科举人考试。’我以为举选公事，都有条例，准照新定格节文，宏词拔萃，准照长庆二年格，吏部差考试官二人，与知铨尚书侍郎同考试上奏。又准照格节文内，准照太和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敕：‘应礼部诸色贡举人，及吏部诸色科目选人，凡无出身及未有官，只应在礼部应举。有出身有官，才应在吏部赴科目选。’其请求应宏词举的前进士王蟾，当年放及第后，不久已上报吏部完毕，若应宏词，待南曹判成，即是科选之人，按理应归吏部。况且五科考试官只考学业，难以参与同考宏词。”奉敕：“王蟾宜令吏部按旧例差官考试。”

长兴元年八月三日，尚书吏部根据礼部贡院牒文称：“送到附试请应书判拔萃，前虢州卢氏县主簿张岫对六节判，四通二粗，准例入第五等上。其所试判，今录奏闻。”奉敕：“宜付附所司，今后吏部所应宏词拔萃，应一并暂时停止，其贡院除现有应试进士九经及五科童子外，诸色科名也应停罢。”

## 关键人物

- **王蟾**：前进士，请应宏词举；请求应宏词举，引发考试衙门与流程的讨论
- **张岫**：前虢州卢氏县主簿，请应书判拔萃；应书判拔萃，考试结果被上奏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成德军解送前进士王蟾状，请求罢官应宏词举，礼部牒送吏部；吏部申堂，奉判送吏部分析近年事例
- **本章前段**：吏部检出伪梁开平三年宏词登科事例，申报后奉判按例指挥；吏部认为近年无人请应，未敢奏请差官
- **本章中段**：中书门下奉敕令礼部贡院就五科举人考试，但礼部认为应归吏部；最终敕令王蟾宜令吏部准往例差官考试
- **本章后段**：长兴元年八月，吏部据礼部贡院牒报张岫应书判拔萃，试判入第五等上并录奏；敕令停罢宏词拔萃及诸色科名

## 地点

- **成德军**：解送前进士王蟾状的方镇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五代时期科举考试中吏部与礼部职责划分的调整，以及宏词拔萃等科目的兴废。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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