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税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二十五
章节：租税

## 本章概览

本章收录五代后唐、后晋、后周时期关于租税征收、减免、起征时间等敕令。后唐同光三年，魏府小绿豆税每亩减放三升，并规定城内店宅园囿税改征钱；吏部尚书李琪上疏论述历代田税，主张轻徭薄赋，敕令依其所论，并准元征本色输纳。天成元年免除省耗，四年户部奏报各地夏秋税起征期限。后晋天福四年禁止节度使刺使擅加赋役。后周显德三年规定夏秋税起征期限；五年，周世宗将元稹均田表制成图赐给诸侯，并派使臣检括民租。

本章记载五代后唐至后周时期租税制度的调整与均田图的颁行。

## 正文

后唐同光三年二月敕令：“魏府小绿豆税，每亩减免三升。城内店铺住宅园林，向来没有税，近来因为伪朝的政令，于是有配征，后来用所征的物资，添助军装衣赐，想要使流通便利，应当显示怜悯减免。现在根据紧要或宽松的地方，在现在缴纳的税丝上，每两分作三等，斟酌数量收纳钱。希望用来充作本金，回图购买军装衣赐。那些丝仍然予以免除。”同年闰十二月，吏部尚书李琪上疏说：

我听说古人说：谷物是人的生命所系，土地是谷物生长的地方，人民是君主所治理的。有谷物则国家财力完备，确定土地则人民食物充足，考察人民则徭役平均。知道这三件事是国家的当务之急。轩辕、黄帝以前，无法详细记载。自从尧治理洪水，禹担任司空，于是有九等田地，收取十分之一的税。那时户口一千三百多万，确定开垦田地约九百二十万顷，最为太平盛世。到了殷朝改革夏朝的法令，重新建立田制，每私田十亩种公田一亩，水旱一同承担，也是十分之一的意思。

到了周朝建立井田之法，大约百里的国家，提封万井，出车千乘，戎马四千匹，京畿内兵车万乘，马四万匹。以田法论，也是十分之一的制度。所以在成王、康王时代，比尧、舜之朝，户口更增二十多万，不是别的方法。大概三代之前，都量入为出，计算农业来供给军队，虽然遭遇水旱灾害，但有凶荒的准备。

到了秦、汉，加重对工商业的税收，紧急关市的征敛，加倍舟车的算赋，人口已经减少，古制还是兼行。按此时户口，尚有一千二百多万，垦田也八百多万。到了三国并兴，两晋之后，农夫少于军队，战马多于耕牛，供应军需必须夺取农粮，喂马必然侵占牛的草料。于是天下户口，只有二百四十多万。到了隋文帝时代，与汉朝比崇高，到炀帝年间，又减少三分之二。

唐太宗文皇帝因为四夷初定，百姓未富，延请咨询群臣，各自陈述见解。只有魏征独自劝文皇帝努力实行王道，因此减轻徭役减少赋税，不耽误农时，进用贤良，喜欢忠直，天下每斗粟值两钱。从贞观到开元，将近九百万户，五千二百万口，垦田一千四百万顷。比之近古，又增加。因此知道救治人民疾苦的人把重敛作为病源，计算军队粮食的人把惠农作为军政。孔子说：“百姓富足，君主怎么能不足？”我这些话，是魏征用来劝文皇的，恳请深留警戒。如果因为六军缺乏，不可轻易减轻徭役，两税之外，还必须重敛，那么只要不把折纳作为事务，一切用本色输官，又不以纽括为名，只以正税加纳，天下非常幸运。

敕令：“本朝征科，只有配有两税，至于折纳，所不施行。应当依照李琪所论，凡各税应纳钱物、斛斗、盐钱等，应令租庸司指挥，并准原征本色输纳，不得更改。如果有应当移改，就必须具事由上奏。”

天成元年四月赦节文：“应纳夏秋税子，先有省耗，每斗一升，今后只纳正税数，不量省耗。”

四年五月五日，户部奏报：“三京、邺都、诸道州府，逐年所征收的夏秋两税租税，以及盐曲折征、各种钱谷等项的起征时间，其余情况如下：四十七处节气较早，大小麦、䵃麦、豌豆五月十五日起征，八月一日纳足；正税匹帛、钱鞋，地头榷曲、蚕盐及各种折科，六月五日起征，至八月二十日纳足；河南府、华州、耀、陕、绛、郑、孟、怀、陈、齐、棣、延、兖、沂、徐、宿、汝、申、安、滑、濮、澶、襄、均、房、雍、许、邢、洺、磁、唐、隋、郢、蔡、同、郓、魏、汴、颍、复、鄜、宋、亳、蒲等州。二十三处节气较晚，根据当地情况设立两等期限。（二十三处州郡未详。）一十六处节气更晚，大小麦、䵃麦、豌豆六月一日起征，至八月十五日纳足；正税匹帛、钱鞋、地头榷曲、蚕盐及各种折科，六月十一日起征，至八月十五日纳足；幽、定、镇、沧、晋、隰、慈、密、青、邓、淄、莱、邠、宁、庆、衍等州。七处节气特别晚，大小麦、䵃麦、豌豆六月十日起征，至九月纳足；正税匹帛、钱鞋、榷曲钱等六月二十日起征，至九月纳足；并、潞、泽、应、威塞军、大同军、振武军。”当月敕令：“百姓今年的夏苗，委托民户自行申报手状，写明顷亩多少，五家为一保，确保没有隐藏遗漏，连署状文由本州呈送尚书省，州县不得反复差人检查括田。如民户有隐瞒欺诈，允许他人告发，其田亩加倍征收。”

长兴二年六月敕令：“委托诸道观察使所属各县，在每个村庄确定有财力的人户担任村长，与村人商议，让有财力的民户拿出多余的田苗，补助贫下不足的顷亩。同意者即具状征收，有争议者即分段检查括量。从今年起定为定额。有遭受灾害及历年拖欠的地方，不在此限。”

三年十二月，三司奏请：“诸道上供的税物，支付士兵衣服赏赐不足，天下所缴纳的粮斛及钱，除支出赡养外，请按时折纳绫罗绢帛。”皇帝听从了。

晋天福四年正月敕令：“各道节度使、刺史，不得擅自增加赋税徭役，以及在县邑另立名目征收，所纳田租，委托民户自行量概。”

周显德三年十月，宣旨三司指挥各道州府，今后夏税从六月一日起征，秋税到十月一日止征，永远作为固定制度。

五年七月，诏书说：“朕认为天下虽然安定，百姓尚未康泰，在乙夜观书的时候，比较前贤使民富裕的方法，近来阅览元稹《长庆集》，见他任同州刺史时所上的均田表，比较当时的利弊，详尽地表达其情，使一方的生灵都受到恩赐。传于典籍，可以查阅。于是命令制成图表，直接书写其事，希望王公大臣观看，触目惊心，利国便民，不扰乱条制，符合经义，全在变通。只要适宜，期望有助政务，你们都是功臣旧臣，共同庇护黎民。现在赐给元稹所奏的均田图一面，到时可以领取。”（这时，皇帝将要平均规定天下百姓的田租，所以先以均田图遍赐诸侯。）同年十月，赐给诸道均田诏书说：“朕因为战争已经停止，天下逐渐安宁，想到地税，很少达到完善，必须商议并行均定，所期望永远适合轻重。你们受任于一方，深入治理根本，必能符合我平衡的意思，考察乡间弊病的根源，明确公布条章，以分寄任，倘若能成事，定属推公。现在派使臣前往检查括田，其余根据另敕。”（于是命左散骑常侍艾颖等三十四人下到各州检定民租。）

## 关键人物

- **李琪**：吏部尚书；上疏论述历代田税，主张轻徭薄赋，被采纳
- **唐太宗文皇帝**：唐朝皇帝；被提及推行王道，轻徭薄赋
- **魏征**：唐太宗臣子；劝唐太宗行王道，轻徭薄赋
- **元稹**：唐代诗人，曾任同州刺史；其均田表被周世宗制成图赐给诸侯
- **艾颖**：左散骑常侍；被派遣到各州检定民租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魏府小绿豆税每亩减放三升，城内店宅园囿税改征钱；据紧慢去处，于税丝上每两作三等酌量纳钱，其丝除放
- **本章叙述**：李琪上疏论田税，主张轻徭薄赋；敕令依李琪所论，并准元征本色输纳，不得改更
- **本章叙述**：免除夏秋税子的省耗；今后止纳正税数，不量省耗
- **本章叙述**：户部奏报各地夏秋税起征期限；规定不同地区起征纳足时间
- **本章叙述**：百姓今年夏苗，委人户自通供手状，五家为保；州县不得迭差人检括，隐欺者田倍令并征
- **本章叙述**：委观察使属县每村定有力人户充村长，补贫下顷苗；以出剩田苗补贫下，自今年起为定额
- **本章叙述**：三司奏请诸道上供税物折纳绫罗绢帛；从之
- **本章叙述**：禁止诸道节度刺史擅加赋役；所纳田租，委人户自量自概
- **本章叙述**：规定夏税六月一日起征，秋税十月一日止征；永为定置
- **本章叙述**：周世宗将元稹均田表制图赐给诸侯；今赐元稹所奏均田图一面
- **本章叙述**：赐诸道均田诏，派使臣检括民租；命左散骑常侍艾颖等三十四人下诸州检定民租

## 地点

- **魏府**：魏府小绿豆税调整
- **同州**：元稹在同州上均田表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反映了五代时期租税制度的调整，包括减免、起征期限、税制争论等，并最终推出均田图以均定民租，说明税收制度在乱世中的演变。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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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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