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二十五
章节：团貌

## 本章概览

本节记载周显德五年十月的一则诏令，规定各道州府组织乡村，以百户为一团，选三大户为耆长，让他们监察民家奸盗、均平民田耗登，并且每三年进行一次。这体现了当时地方基层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

周显德五年十月，诏令诸道州府以百户为一团，选三大户为耆长，负责监察奸盗和均平田亩，每三年进行一次。

## 正文

周显德五年十月诏令：“各道州府，命令组织合并乡村，大致以一百户为一团，选拔三个大户人家作为耆长。凡是百姓家中有奸邪盗贼的，三个大户负责监察；百姓田地有耗损或丰收的，三个大户负责均衡。仍然每到三年，就这样进行一次。”

## 时间线

- **周显德五年十月**：后周显德五年十月，朝廷发布诏令，规定各道州府团并乡村，以百户为一团，选三大户为耆长，负责监察奸盗、均平田亩，每三年一次。；各道州府依照诏令施行团并乡村、设立耆长的制度。

## 为什么值得读

本节显示后周时期朝廷试图通过基层行政组织（团、耆长）来加强乡村治理，特别是社会秩序和赋税公平问题。

## 标签

- 团并乡村
- 三大户
- 耆长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wudai-huiyao-baihuawen-full/volume-25/chapter-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