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二十六
章节：曲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五代时期酒曲政策的历次变化。梁开平年间曾允许百姓自造曲，官府不禁。后唐天成三年改为按亩征曲钱，任百姓造曲，但酒户需纳榷钱；长兴元年减征，长兴二年完全放免曲钱，并放松乡村造曲，但不久又恢复官曲法。周显德四年则重申官曲专卖，但允许乡村自造米醋。政策反复，反映官府对酒利控制的加强。

五代时期对酒曲专卖制度的多次调整，从允许私造到恢复官曲官卖，并不断放宽或收紧。

## 正文

梁开平三年十一月敕令：“听任各道州府百姓自己制造酒曲，官府不禁止。”

后唐天成三年七月十三日敕令：“所有三京、邺都、各道州府乡村人户，从今年七月以后，在夏秋田苗上，每亩缴纳曲钱五文（足陌）。任凭百姓自己造曲，酿酒供自家用，这部分钱随夏秋两税征收，不折算成其他物品。至于京都及各道州府县镇坊界及关城草市内，原来逐年买官曲的酒户，准许他们自己造曲，酿酒售卖，并依照天成二年正月至年终一年内，按每户计算，在买官曲钱数内只缴纳十分之二，作为榷酒钱，就从今年七月后，按数额征收。榷酒户以外，其他各类人户也允许私自造酒曲供自家用，但不得私下卖酒。如有违犯，即行纠察，勒令依照中等酒户缴纳榷税。其村坊任凭估价售卖，不在缴纳榷税之限。曲敕命到达之后，任凭踏造。如卖曲酒户中，有去年曾买官曲，今年因事不方便买曲而愿意开店的，则予以除名。如看到新敕令，有愿意开酒店缴纳榷税的，则不论旧户、新户，便令依照现有纳钱等户的例缴纳榷税。此后酒户中有无力开店卖酒的，也允许随处陈状，其旧纳钱都应停废。所有各处曲务，也仰照十分减八分价钱出卖，不得再请官本踏造。”

长兴元年二月敕令节文：“各道州府人户，每秋苗一亩上，原征收曲钱五文，今后特放免二文，只征三文。”

长兴二年五月敕令：“所有三京、各道州府，苗亩上所征曲钱，便从今年夏税一并放免。其曲由官府自造，委托各州减旧价一半，在城中扑断货卖。除在城居人不得私造外，乡村人户，或要供家用，任凭自造。”敕令下达后，百姓觉得很方便。同年七月，三司上奏：“各道州府申诉，先前有敕命，允许百姓造曲，不到官场收买。考虑到课额不足，请依照以前曲法，乡村百姓与在城条法，一样处置。”皇帝听从。仍依据百姓已造到的曲，务令送纳入官，酌量支还麦本。

周显德四年七月敕令：“各道州府曲务，今后一切依照旧例，官府禁止私曲而专卖酒曲，各处先前设置的都务，待敕令到达之日，一并停罢。根据现存曲数，准备货卖，并根据年计应合使用的曲数，按时踏造，等民户将价钱送到，根据数额给曲，不得赊卖或摊派给民户。其外场酒务，一切仍旧。乡村人户，今后都允许自造米醋，以及卖糟造醋供食用。仍允许在本州县界内，选择精美处沽卖，其酒曲条法依旧施行。”〔先前，晋、汉以来，各道州府都榷计曲额，设置都务以卖酒。民间的酒醋都很淡薄，皇上知道这个弊病，因此命令改法。〕

## 关键人物

- **梁太祖**：后梁皇帝，发布开平三年敕令。；发布允许百姓自造曲的敕令。
- **后唐明宗**：后唐皇帝，发布天成三年、长兴元年、二年敕令。；调整曲钱征收及造曲政策。
- **周世宗**：后周皇帝，发布显德四年敕令。；恢复官曲专卖。

## 时间线

- **梁开平三年十一月**：敕令允许百姓自造曲，官府不禁。；百姓可以自由造曲。
- **后唐天成三年七月十三日**：敕令规定按亩征曲钱，允许百姓造曲，但酒户需纳榷。；曲钱随夏秋征纳，酒户纳十分之二。
- **长兴元年二月**：节文减征曲钱，每亩只征三文。；曲钱从五文减为三文。
- **本章叙述**：敕令放免苗亩曲钱，官中自造曲，减价卖，乡村允许自造供家。；百姓觉得方便，但后来三司奏请恢复旧法。
- **本章叙述**：三司奏请恢复旧曲法，乡村与在城一例，皇帝听从，百姓已造曲入官。；恢复官曲专卖。
- **周显德四年七月**：敕令重申官曲专卖，停罢都务，允许乡村自造米醋。；恢复禁法卖曲，但允许乡村自造米醋。

## 地点

- **三京**：后唐时指东京、西京、北京；敕令中涉及曲税征收。
- **邺都**：后唐时陪都，与三京并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记载了五代时期酒曲专卖制度的反复，反映了官府对酒利控制的强度，以及百姓造曲与官府专卖之间的矛盾。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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