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二十六
章节：铁

## 本章概览

本章收录后唐长兴二年十二月敕与后晋天福六年八月赦节文。后唐敕令放宽铁器经营，百姓可自铸农器、烧器及动用诸物，废除巡检、节级等官场与铺户，仅纳农器钱随夏秋税缴纳。后晋赦节文进一步开放，允许百姓自行铸造买卖铁器，禁止场院搅扰。两则文献反映五代铁政由官营转向民间经营，体现国家对铁器管控的松动。

本章记载后唐与后晋两朝关于铁器铸造与买卖的敕令，放宽了官营限制，允许百姓自铸自买。

## 正文

后唐长兴二年十二月敕令：“今后不论农器、烧器、动用诸物，都允许百姓自行方便铸造，各道监冶，除当年定额铸造上供军队用的熟铁和器物外，只负责出产生铁，比以前的价格，各自按照当地现行的高低价，每斤一律减十文出售，杂用熟铁，也听任百姓自己冶炼。巡检、节级、句当卖铁场官以及铺户，全部废除。乡村百姓，只在隶属省司的夏秋苗亩内缴纳农器钱一文五分足，随夏秋两税分两次送纳。”

晋天福六年八月赦节文：“各道铁冶三司原先条例规定，百姓农具破损，必须在官场中卖，铸造时再到官场中买铁。今后都允许百姓自行方便铸造买卖。所在场院，不得禁止搅扰。”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后唐长兴二年十二月颁布敕令，放宽铁器铸造与买卖。；允许百姓自铸农器等，废除铁场官与铺户，纳农器钱。
- **本章后段**：后晋天福六年八月颁布赦节文，进一步允许百姓自行铸造买卖铁器。；场院不得禁止搅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五代时期铁政从官营管控向民间开放转变的过程，体现国家对铁器生产与流通政策的调整。

## 标签

- 敕
- 农器
- 烧器
- 动使诸物
- 熟铁
- 生铁
- 巡检
- 节级
- 农器钱
- 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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