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渎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三
章节：岳渎

## 本章概览

本章收录五代时期关于山川祭祀的几则诏敕。梁开平三年八月，后梁太祖因功德未敷，灾祥交降，命宰相于兢赴东岳祭告，以昭报神灵。晋天福六年正月，后晋高祖敕令修葺岳镇海渎庙宇，并禁止樵采，以保丰穰。开运三年二月，后晋出帝因旧例变更，采纳左辅阙卢夏奏请，恢复差遣河南少尹祭中岳，改变了以往由观察使亲祭或府属卑官代摄的旧制。周显德七年十月，后周世宗诏令祭海改差登州刺史张顺，并定为逐年就近差遣。这些记载反映了五代时期对传统祭祀制度的延续与调整，以及国家通过祭祀活动祈求政权稳定、风调雨顺的政治意图。

本章记载后梁、后晋、后周时期关于岳渎祭祀的诏令与事例。

## 正文

梁开平三年八月诏书说：“封禅祭山告功，是前代帝王的重大事务；祭天朝见，是国家的常规。我以渺小之身，恭承帝位，既然功德未能广布于天下，而灾祸与祥瑞交替降临于境内，担心告谢的仪式，有缺失斋戒虔诚之礼。于是修明昭告报答之祭，用以契合幽冥神灵。应当命令中书侍郎、平章事于兢前往东岳祭告完毕后回京。”

晋天福六年正月敕令：“岳镇主管四方，海渎记载大地，载于祭祀典制，都造福百姓。为了保佑丰收，应当申明虔诚恭敬，那些岳镇海渎的庙宇，应当各自命令修缮，并禁止砍柴采撷。”

开运三年二月，诏令恢复祭祀中岳，应当派遣河南少尹前往那里行礼。按照旧例，五岳都由本处观察使亲自携带御赐祝文行礼，后来因为张全义任河南尹，因年龄和品德都很高，就令宾客随从代理祭祀，近期又差遣府中属官卑职。到这时因为左辅阙卢夏上奏，所以有此敕令。

周显德七年十月诏书：“今年冬季祭海，应当就近差遣登州刺史张顺，从今以后逐年就近差遣，不再另外派遣使者。”

## 关键人物

- **于兢**：中书侍郎、平章事；受命前往东岳祭告
- **张全义**：河南尹；因年高德劭而令宾客代理祭祀，改变了旧例
- **卢夏**：左辅阙；上奏请求恢复中岳祭祀礼制
- **张顺**：登州刺史；被差遣主持冬祭海，并定为逐年差遣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后梁太祖下诏命于兢祭东岳；于兢往东岳祭告
- **本章中段**：后晋高祖敕令修葺岳镇海渎庙宇并禁樵采；各令修葺，禁樵采
- **本章中段**：后晋出帝诏令复祭中岳，差河南少尹行礼；差河南少尹往彼行礼
- **本章后段**：后周世宗诏令祭海差登州刺史张顺，并定为逐年差遣；起今后逐年就差，更不差使

## 地点

- **东岳**：后梁祭祀之地
- **中岳**：后晋祭祀之地
- **登州**：后周祭海差遣官员所在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了五代时期皇权通过祭祀山川来彰显天命与治理正当性的传统，并体现了祭祀制度在现实政治中的调整与变迁。

## 标签

- 封岳
- 祭天
- 昭报
- 岳镇海渎
- 修葺
- 樵采
- 中岳
- 摄祭
- 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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