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器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三
章节：祭器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了五代时期后周朝廷两次议定祭器祭玉制度的过程。广顺三年，南郊礼仪使奏报珪璧制度，引述唐开元诏书，主张量玉大小修制珪璧，不必尽依古制，获准施行。显德四年，礼官博士奉诏讨论祭器祭玉，国子祭酒尹拙引崔灵恩三礼义宗等书，认为苍璧长十二寸、外圆内方；国子博士聂崇义据周礼、尔雅等，论证璧内外皆圆、径九寸，琮八角而无好。经太常卿田敏等裁定，采纳聂崇义之说。

周广顺三年与显德四年，朝廷两次讨论并修定郊庙祭器祭玉制度。

## 正文

周广顺三年九月，南郊礼仪使上奏说：“关于使用珪璧的制度，按照礼制，祭祀上帝用苍璧，祭祀地祇用黄琮。祭祀五帝用珪、璋、琮、琥、璜，这些玉器各自依照本方的正色。祭祀日月用珪、璋，祭祀神州用两珪，有邸。所用币帛，天用苍色，地用黄色，配帝用白色，日月、五帝各自依从本方的颜色，都长一丈八尺。那珪璧的形状，璧圆而琮方，珪上端尖锐而下端方正，半珪叫璋，琥是虎形，半璧叫璜。那些珪、璧、琮、璜都长一尺二寸四。珪有邸，邸就是本，珪附着在璧上而四出。日月、星辰用珪璧，五寸。前件珪璧有图样，但长短的说法有的不同。按唐开元中，玄宗下诏说：『礼神用玉，取其精洁，近来用珉，不可行。如果认为玉难以办到，宁可缩小制度以取其真。』现在郊庙所修制的珪璧，根据玉的大小，不必都依从古制。伏请下交有关部门修制。”皇上听从了。

显德四年四月，礼官博士等遵照诏令商议祭器、祭玉制度。国子祭酒尹拙引崔灵恩《三礼义宗》说：“苍璧是用来礼天的，其长十二寸，大约是效法天的十二时。”又引《江都集礼》《白虎通》诸书所说：“璧都是外圆内方。”又说：“黄琮是用来礼地的，其长一尺，以效法地的数目。那琮外方内圆，八角而有好。”国子博士聂崇义认为璧内外都是圆的，其直径九寸。按阮氏、郑玄图都说九寸。《周礼·玉人职》又有九寸之璧。及引《尔雅》说：“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郭璞注说：“好，孔也；肉，边也。”而不记载尺寸的数目。崇义又引《冬官·玉人》说：“璧好三寸。”《尔雅》说：“肉倍好，谓之璧。”大约两边肉各三寸，连同好共九寸，那么那璧九寸就明白了。崇义又说：“黄琮八方以象地，每角各剡出一方六寸，共长八寸，厚一寸。”按《周礼》疏及阮氏图都没有好。又引《冬官·玉人》说：“琮八角而无好。”崇义又说：“琮、璜、珪、璧都是礼天地的器物，而《尔雅》只说璧、环、瑗三者有好，其余诸器像琮、璜等，都不说有好。那么琮、璜八角而无好就明白了。”当时太常卿田敏以下，认为崇义援引《周礼》正文是对的，于是听从了他。

## 关键人物

- **南郊礼仪使**：南郊礼仪使；广顺三年上奏珪璧制度
- **尹拙**：国子祭酒；引崔灵恩三礼义宗等议祭器
- **聂崇义**：国子博士；据周礼、尔雅等论证璧九寸、琮八角
- **田敏**：太常卿；裁定采纳聂崇义之说
- **玄宗**：唐玄宗；引唐开元诏书，主张礼神以玉

## 时间线

- **周广顺三年九月**：南郊礼仪使奏珪璧制度；从之
- **显德四年四月**：礼官博士等议祭器、祭玉制度；从崇义之说

## 地点

- **南郊**：南郊礼仪使所掌，祭天之处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后周朝对祭器祭玉制度的议定，反映唐代以来礼制在五代时的传承与调整。

## 标签

- 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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