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朝贺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五
章节：受朝贺

## 本章概览

本章辑录五代后唐、后晋时期关于朝贺礼仪的奏议与敕令。天成三年详细规定了冬至日百官于阁门拜表称贺的仪注，包括位次、拜礼、宣答等程序。后又援引开元八年以来的冬至受朝旧制，并载永泰、建中等年间的相关诏敕。贞元七年敕定五月一日御宣政殿与百官相见，后唐清泰年间亦议定五月朔受朝及夏至祀事后的安排。天福四年太常礼院奏请依据开元礼重定正旦朝会，因殿廷狭小，皇帝改服乌纱巾、赭黄袍，并暂用九部乐。这些记载反映了五代礼制对唐代的沿袭与变通。

本章记录后唐至后晋时期冬至、五月一日及正旦等朝贺礼仪的奏请与敕准，包括仪式细节、依据先例及皇帝诏令。

## 正文

后唐天成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中书省上奏：

冬至日，文武百官前往东上阁门拜表称贺的仪式注文：前一天，主管部门在阁门外根据地方适宜情况，设置中书令捧表的位置、礼部郎中押表案的位置以及文武常参官的位置，如同平常的仪式。当天，文武百官按照时刻都到阁门外列班，如同规定的式样。接着通事舍人引导中书省、门下省官员进入就位，站定后。典仪说“再拜”，应在位的官员都再拜完毕。礼官与通事舍人引导中书令到捧表的位置。礼部郎中取出表，交给中书令，中书令跪下接受，又放置到案上。〈那案，由礼部令史二人相对抬着。〉在前面引导到位置。中书令插笏板捧表跪下授给阁门使，阁门使跪下捧表侧立，等中书令退下，回到本班站定。典仪说“再拜”，应在位的官员都再拜并舞蹈，三称万岁，又再拜完毕。阁门使捧表进献。接着阁门使宣布回答，出来到中书门下班的跟前，说“有敕”。典仪说“再拜”，应在位的官员都再拜。宣布说：“履长之庆，与卿等同之。”宣布完毕，典仪说“再拜”，在位官员都再拜舞蹈，三称万岁，又再拜完毕。依次退下如同平常的式样。

右太常礼院状，依据礼例修撰如前。查开元八年中书省上奏：“冬至一阳生，万物潜动，所以自古圣帝明王，都在此日朝会万国，观看云物，礼之大者，没有超过这个时候的。当天祭祀圜丘，都令摄官行事。质明已经完毕，日出视朝，有国以来，更无改易。如果亲拜南郊，受朝须改。”因此敕令：“自今以后，冬至受朝，永远作为常式。”到永泰二年十一月诏：“冬至，令有司祭南郊，在含元殿受朝贺。”到建中二年敕：“宜以冬至日受朝贺。”贞元四年，中书侍郎李泌上奏：“冬至受朝贺，请准元日中书令读诸方表。”敕旨：“宜依。”准六典，殿中侍御史，凡是冬至、元正大朝贺升殿的人。臣认为天运四时，节分二至，阴盛则臣道炽，阳盛则君德兴。且一家之尊，祭先祖完毕，就接受子孙的祝贺，难道万国之主祭祀圜丘，只是臣下的朝会？应该按照旧章，以光令节。冬至日希望依据本朝前后明敕处分。奉敕：“宜依。”又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敕：“往昔圣贤仰观法象，因天地交会之次，为父子相亲之仪，沿袭成风，古今不易。王者制事，在于因人，酌其情而用中，顺其俗以为礼。咸觌之礼，既行父子之间；资事之情，岂隔君臣之际。自今后每年五月一日御宣政殿，与文武百寮相见。京官九品以上，外官因奏在京者，并听就列。宜令所司量定仪注，颁示天下，仍编礼式，永著常规者。”

臣认为本朝旧典，近代不行，正当开泰之朝，难旷会同之礼，应该振兴坠典，以耀明廷。五月一日，应在京九品以上官，及诸道进奉使，并准贞元七年敕，就位起居。自此每年永久作为常式者。

奉敕：“宜依。”

清泰元年四月，中书门下上奏：“皇帝以五月朔御明堂受朝，三日夏至祀皇地衹。前二日奏告献祖室，不作，比正至。这天有祀事，则第二天受朝。今祀在五鼓前，质明行礼完毕，御殿在始旦后。请依照此例施行。”敕：“日出御殿，与祀事无妨，宜依常例施行。”

二年十二月，太常礼院上奏：“来年正月元日，应当御明堂受朝贺。那天上辛，在南郊祭祀昊天上帝。依礼，大祀不坐。”敕：“祀事在质明前，仪仗在日出后，事不相干，宜依常年受朝。”

后晋天福四年十二月，太常礼院上报说：“奉皇帝命令，参照《开元礼》重新确定正月初一朝会仪式。”按照《开元礼》，三品以上官员上殿，众官员在殿下，请求参照近代礼仪，依照内宴的规格安排座位。根据《开元礼》，朝贺之后皇帝戴通天冠，穿绛纱袍；百官穿朝服在旁侍坐，解下佩剑和鞋子放在乐府西北侧。如今京城刚刚建成，宫殿庭院狭窄，请求皇帝戴乌纱巾，穿赭黄袍；百官穿公服。等到朝堂宽敞宏大之后，再举行完整的仪式。两种舞蹈、鼓吹、熊罴等音乐，以及乐师、乐器等事务，因为长久废弃不能仓促备齐，请求暂且设置九部乐，使用教坊的乐人。”诏令说：“三品官员中，只有尚书才能上殿，其余依照所奏执行。”

## 关键人物

- **李泌**：中书侍郎；上奏请求冬至受朝贺时准元日中书令读诸方表。

## 时间线

- **后唐天成三年**：中书奏冬至日拜表称贺仪注，并获批准。；奉敕宜依，遂成常式。
- **开元八年**：中书奏请冬至受朝为常式。；敕令自今以后冬至受朝永为常式。
- **永泰二年**：十一月诏冬至令有司祭南郊，于含元殿受朝贺。；接受朝贺。
- **建中二年**：敕宜以冬至日受朝贺。；以冬至日为朝贺。
- **贞元四年**：李泌奏请冬至受朝贺准元日中书令读诸方表。；敕旨宜依。
- **贞元七年**：敕定每年五月一日御宣政殿与文武百寮相见。；编入礼式，永著常规。
- **清泰元年**：中书门下奏请五月朔受朝，若夏至祀事在五鼓前，日出后御殿。；敕依常例施行。
- **清泰二年**：太常礼院奏来年正月元日祀昊天上帝，依礼大祀不坐，但请依常年受朝。；敕依常年受朝。
- **晋天福四年**：太常礼院申请约开元礼重定正旦朝会，因殿庭狭小，请改冠服及用九部乐。；诏准三品官尚书升殿，余依所奏。

## 地点

- **东上阁门**：冬至日百官拜表称贺的地点
- **含元殿**：永泰二年冬至受朝贺的宫殿
- **宣政殿**：贞元七年起五月一日皇帝与百官相见之处
- **明堂**：清泰年间五月朔及正旦受朝的场所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五代时期官方如何通过奏请与敕令来继承和调整唐代朝贺礼仪，反映了礼制在实际政治运作中的延续与变通，以及皇帝与臣下在礼仪决策上的互动。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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