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杂录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六
章节：杂录

## 本章概览

本章辑录五代时期（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有关朝臣朝参、辞谢、请假、免朝等礼仪制度的诏敕与奏章。内容涉及常朝、内殿起居、正衙辞谢、入合、请假限制、免朝规定等，并最终形成罚俸等具体处罚措施。这些规定反映了中央朝廷对官员朝会礼仪的规范与调整，也体现了当时朝政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章记载五代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时期朝臣朝参、辞谢、请假等礼仪制度的奏章与敕令，反映朝仪规范的调整过程。

## 正文

后唐同光二年正月四日，四方馆上奏说：“常朝诸司官员，多有混杂，今后除随驾将校、外方进奉使、文武两班三品以上官员，可在内殿对见，其余全部到正衙，以行常礼。”朝廷听从了。

天成元年八月，御史台上奏：

凡是新任命的官员及差遣出使的人，应当在正衙告辞谢恩。每当正殿起居之日，百官不在正衙按班次排列，导致差使和新任官不能辞谢。或许担心差使者已经确定出发日期，除宣催发，因一日无班，便妨碍辞谢。臣现在详细考虑，每当内殿起居之日，百官先在文明殿庭按班次排列，等辞谢官退下，然后按班进入内殿。

朝廷听从了。同年十二月三日，御史台上奏：

为讨论每日常朝及五日起居事件如下：

一、常朝辞谢官应在南班，等阁门宣布放朝参，与百官一同跪拜。若遇入合，在敷政门外序班，百官虽不跪拜，也因传宣唤仗，南班以此节奏，便展开跪拜礼仪。如今见每遇内殿起居日，先在常殿前序班，百官虽不设拜，只等宰臣到，便依次进入阁门祗候起居，本不便传宣命令。若有南班辞谢，似乎不太合适。请求从今以后，那天不许辞谢，都令次日，等有常朝班次，才能辞谢。若遇急切公事，就请依旧例，令隔门辞谢，或于祗候时宣放。其文武两班，不再于文明殿前序立，只在中兴殿门外序立。等宰臣到，便依次入内起居。依据旧例，常参官每日上朝，除非符合格令，不得无故请假，如果确实有病，为众人所知，病愈后未朝参官，不得私下处理人事。若是新任命的官员，敕下后未到正衙谢恩期间，都不得行私礼，以及先到宰臣宅第。如有违反，依据旧例举勘。如果更有临公事托故请假，必定申报中书门下裁断。此后如有小小事故请假，一月内不得超过三次，若超过三次，一日两日即记罚，三日不到，即申报中书门下，请具文上奏。已行文知班驱使官、两巡，仍然不得擅自受嘱托勾班。若遇严寒酷暑下雨特旨放朝，即在于圣恩。依据旧例，吏部选限，自贞观八年唐皎为吏部侍郎，因选人稍多，上奏请求以冬初大集，季春完毕。如今因选人不多，免朝合约新定条格。请求南曹郎官，自锁曹前五日免朝；三日铨，自锁铨前五日免朝。至三月三十日，若遇入合及起居内宴，横行参假，追朝。御楼御殿、谢贺行香，阁门班、中书班、城外班众集，并须依例祗候，如或一次两次不到，记罚，三次不到，申报中书门下，请上奏听闻，其余都不得无故入班。

一、应免朝官三司系职并两县征科内，除免常朝外，并请准官吏部铨曹免朝官例祗候，如或不到，准前记罚。

奉敕：“卢文纪自掌宪纲，颇思振举，详观条奏，皆合通规。李琪因内殿起居，不废辞谢，并恐留滞，乃是权宜。卢文纪以正衙序班，恐坏旧例，请待次日，也可以允许。所请三铨免朝，事系繁省，选人既少，公务不多，宜且依所奏，铨锁前五日免朝。将来人数渐多，须容点检，即许开曹后免朝，永以为例。”

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中书舍人刘赞上奏：“往例，应诸道节度使两班大僚，凡对明庭，例合通唤，近日全废此仪。伏乞特诏所司重定。向来格例若合通唤，准旧施行。中书帖四方馆，令具事例分析申上。据状称，旧例节度使新除中谢，及罢任赴阙朝见，合得通唤。文班三品以上官、武班二品以上官，新除中谢及使回朝见，亦合得通唤。”朝廷听从了。

四年正月十七日，中书门下上奏：“依据往例，起居、补阙、拾遗、御史、郎中、员外郎、少卿监、国子司业以下，每加新命，只在正衙谢后便常朝。窃见边远令录，尚且当面应对，班行臣僚，并应中谢。今后凡升朝官，望并令中谢。”朝廷听从了。

长兴二年十二月七日敕：“前任节度防御团练使、刺史，今后免逐日常朝，宜令五日随例起居。”

四年四月九日敕：“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官员，遇有公事推勘详断时，宜与免朝参，兼不得私行人事。若无公事，即依寻常赴朝。”

清泰三年三月，合门使上奏列举内外官吏朝见的规则：“各州派遣判官、军将进贡到京城，按照惯例不进行朝见，而是将名衔奏报后，在门前见驾，赐予酒食后返回。诏令进呈牓子后，在门前辞行。臣下我今后想只让他们朝见，其余按照旧例。各道两使判官、推官、巡官，按照惯例不进行中谢，奏报后遇到谢恩即放行辞别。如果卸任回京，按照惯例不朝见。臣下我想今后除了两使判官允许中谢和门辞之外，书记以下的官员，无论是新任还是卸任，都按照旧例。文武朝官授任，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都进行中谢，以下按照惯例不对谢。根据天成四年正月敕令，凡是升朝官新任都进行中谢，想参照此例。各道节度使派遣判官、军将进奉到京城，朝见后返回，诏令下达牓子，奏报后令其门辞。各道都押衙、马步都虞侯、镇将卸任到京城，按照惯例不朝见，或者在京城授任，按照惯例不中谢，进呈牓子后放行谢恩和辞别。各道商税盐曲等各类务官在京城差遣补任，也放行谢恩辞别，卸任回京城，也没有朝见的惯例。在京城的商税盐曲、两军巡使，则允许中谢。新任的县令、录事参军都进行中谢，次日放行门辞，并且有专门的宣旨告诫勉励。文武两班差遣吊祭使及告庙祠祭，只在正衙辞见，不赴内殿。各道差遣进奏官到京城，见到后请假卸任，进呈牓子放行门辞。以上六件事，希望依照旧例施行。”皇帝听从了。

后晋天福五年正月，宰相冯道上奏说：“宰相朝见和辞谢时，位于朝廷正殿横街的南边，而至于其他官员，就都在崇元殿门内，这大概是因为偶然的事情，却习以为常。另外，在入合礼结束的时候，百官退出到门外，按原来的次序排定班位，等待宣布放仗。只有翰林学士、前任郡守等人，不跟随百官，而是立刻直接进出。这两件事在礼制上有所僭越，次序失调，恳请改正。”皇帝下令：“官爵的班位，已经区分高低，朝见和辞谢的位置，怎么会有不同标准？应当建立统一的规则，作为固定的制度。今后宰相和使相朝见辞谢，都在崇元门内，与各位官员按品级排列，位次有别，同时列队行礼。至于在宫内横行排列，就按旧例。另外，入合的仪式，翰林学士、前任郡守等人，今后入合，应当依照百官的班列排列，不得先出。”

七年五月，中书省和门下省上奏说：“天气炎热，事务应该简化。每五日百官上朝问安，就让负责领班的宰臣一人带领百官上朝，而两名转对官密封的奏章，交给阁门使引进。这些官员在完成问安后，随百官退下，不必另外出来谢恩。文武内外官员请假、探亲、婚丧、生病等情况，都在宫门接见和辞行。各道进献的贡品，不必在殿前排列，由引进使引导到殿前，上奏说‘某人等进献贡品’，然后退出。进贡的使臣在朝见那天，由队伍最前面的一个人致辞，所有问候都汇总在一起上报。刺史以及各道的行军副使、马步军都指挥使以下官员，派人到京城，都在宫门接见和辞行。州县官员谢恩那天，由为首的一个人致辞，不必每个人都向官府报告。那些供奉官、殿直等人，如果是值班或应当在殿前站立的，就入内问安；如果不是值班站立的，不必每日都来问安。委托宣徽院专门负责检查，仍然需要整齐。”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当时皇帝身体不适，难以临朝听政，所以暂且有了这个上奏。）

开运元年八月，尚书仓部郎中、知制诰陶谷上奏：“内外臣僚正衙辞谢，希望除宰臣、使相依旧押班，其郡牧、藩侯、台省、寺监长史等不得令部内本司卑冗官员同班辞谢”朝廷听从了。

周广顺三年三月，御史台上奏：“应除授节度使、防御团练使、刺史、行军副使等，近日不到正衙辞谢，多称别奉宣旨。”敕：“今后此类除授，宜令阁门告报，勒正衙辞谢。如有宣旨放辞谢，阁门具姓名分明投御史台、四方馆。”同年十月十二日敕：“今后更有受官不赴衙谢人，宜令门下省、御史台检举，追勘闻奏。其授官后违程不赴任，并准元敕殿选。如选未满便来乞官者，除□□外，别行降黜施行。”

显德五年闰七月一日，御史台上奏说：“文武百官，每天上朝参拜有不到场的。如果是常规朝会不到，就在该官员的俸禄钱中每贯扣罚二十五文；如果是内殿起居、入合行香、出城集会以及非时庆贺、御殿横行等场合不到，就加倍处罚。御史台先张贴公告，告知该官员，限三天内，之后便发文书给三司扣折俸禄。如果有特殊情况曾递交文书，就出示证明以供查验。又按十六年条规，参照元和二年十二月御史台上奏：‘文武常参官，按照乾元元年三月敕令，如有在朝堂上互相吊慰、互相跪拜，在等待上朝时队列站立失序，谈笑喧哗，进入衙门后笏板拿得不端正，行走站立迟缓，到班列时站行不正，趋步跪拜失仪，下拜下跪时不俯伏伸展脚，穿越班列仪仗出门，不立即就班，无故离开位置，在廊下进食时坐立失仪，拜起无度，到天黑退朝不走正衙门出门，因私事进入中书省，每犯一次扣罚一个月俸禄。’现在商量将这一旧条各减一半。如果负责官员指挥，仍然有抵触抗拒的，就按旧例记录上奏贬官降职。”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 关键人物

- **卢文纪**：御史中丞（奏章中被提及）；提出关于朝参、辞谢、请假等制度的详细条奏
- **李琪**：被提及的大臣；主张内殿起居不废辞谢，作为权宜
- **刘赞**：中书舍人；上奏请求恢复节度使等通唤之仪
- **冯道**：宰臣；上奏请求改正朝见辞谢位次及翰林学士入合礼仪
- **陶谷**：尚书仓部郎中、知制诰；上奏请求禁止州郡长官与卑冗官员同班辞谢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四方馆奏请规定内殿对见资格；从之
- **本章叙述**：御史台奏请正衙辞谢事宜；从之
- **本章叙述**：御史台奏详细朝参及请假制度；获敕允准并部分调整
- **本章叙述**：中书舍人刘赞奏请恢复通唤之仪；从之
- **本章叙述**：中书门下奏请升朝官并令中谢；从之
- **本章叙述**：敕前任节度使等免逐日常朝，五日一起居；敕准
- **本章叙述**：敕御史台等官员遇公事免朝参；敕准
- **本章叙述**：阁门奏列内外官吏对见例；从之
- **本章叙述**：冯道奏请改正朝见辞谢位次及入合礼仪；敕准并制定通规
- **本章叙述**：中书门下奏请简省朝会礼仪；从之
- **本章叙述**：陶谷奏请禁止卑冗官员同班辞谢；从之
- **本章叙述**：御史台奏请规范朝参罚则；从之

## 地点

- **正衙**：百官朝参、辞谢的正规场所
- **内殿**：皇帝听政、朝见的内廷殿宇
- **文明殿**：百官序班的殿庭
- **中兴殿**：内殿起居前序立之处
- **崇元殿**：群官朝见辞谢之处
- **敷政门**：入合时序班之处
- **庙堂横街**：宰臣朝见辞谢之处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反映了五代时期中央朝廷对朝会礼仪制度的持续调整，涉及官员等级、朝参资格、请假规定等，体现了皇权对朝仪秩序的重视以及制度因时制宜的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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