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纪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五代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八
章节：服纪

## 本章概览

本章收录五代时期三件关于服纪的诏令与议论。后唐同光三年，贞简皇太后遗令规定丧服制度，以日易月，并令百官朝临等。清泰三年，马缟上疏指摘服制与古礼不合，引发争议，太常博士段颙、右赞善大夫赵咸乂等先后发表意见，最终由尚书左仆射刘昫等集议，决定依开元礼为准。后周广顺元年，太祖郭威下敕为故主举丧，并依有司所奏执行相关服制。本章展现了五代时期礼制沿革与现实政治的互动。

本章记载后唐、后晋、后周时期关于服纪制度的具体规定与争议。

## 正文

后唐同光三年七月，贞简皇太后遗令说：“皇帝以天下万机为重，为八表所尊，不要穿粗衰丧服，不要居丧守制，三年之丧，以日易月，过了三天便亲自处理朝政。皇后、诸妃及诸王、公主，都穿齐衰本服，以日易月，十三日除服。中书门下、翰林院学士、在朝文武百官、内诸司使，以及诸道节度观察防御使、刺史、监军，以及前资官并僚佐、官吏、士庶、僧道、百姓，都按照本朝旧例，降等服丧，不要超过规定。皇帝除服后，不御八音，不要废弃群祀，不要禁止屠宰，不要禁止宴游，园陵丧制，都从简省。所以发布遗令，奉行。”当月，太常礼院上奏：“按照旧例，中书门下、翰林学士、在朝文武百官、内诸司使供奉官以下，从成服三日，每日赴长夀宫朝临，此后不临。其服，以日易月，十三日除服。至小祥，应当释服。每逢月朔月望，小祥大祥，释服日，未除服者穿缞服临，已除服者则穿素服不临，都赴长夀宫，先拜灵完毕，移班近东，进名奉慰。又准奏：旧例，文武前资官及六品已下未升朝官并士庶等，各自在本家素服一临。禁卫诸军使以下，各自在本军厅事素服一临。僧尼道士，各自在本寺观一临。外命妇，各自在本家素服朝临三日。诸道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刺史及僚佐等，闻哀后当日成服，三日改素，十三日除。”听从了。

清泰三年二月，太常礼院上奏：

据尚书兵部侍郎马缟上疏说：“古礼中嫂叔之间没有服制，大概是推而远之。按五礼精义，贞观十四年，魏征等议论，亲兄弟之妻请服小功五月。今所司给假差谬为大功九月。”太常博士段颙称：“自来给假，原本依照令式。若说违古，不止嫂叔一条。旧为亲姨服小功，令式今服大功；为亲舅旧服小功，今服大功；为妻父母缌麻，今服小功；为女婿、外甥缌麻，今并服小功。这五条，在令式与古不同，不知依马缟所奏，还是姑且依令式？”

右赞善大夫赵咸乂议论说：

我听说三代的制度，礼制中没有减杀的条文；五服的容止，丧礼中有以哀痛为贵的含义。这大概是圣人根据时势设立教化，依照人情制定礼文，沿袭与变革不同，吉礼与凶礼相互交替，有的丧服因恩情而制定，有的丧礼因礼义而加重。太宗文皇帝广施至仁，推广其大义，因为看到同炊共食有缌麻之义，于是制定了嫂子与小叔之间的小功丧服，列于圣贤之列已成为旧例，传于法令条文，再加上大功之服。如今马缟上奏论述认为这是错误荒谬的，况且马缟过去侍奉本朝，到了梁朝，曾任博士，经历多年，如今才上奏陈述，未必恰当。谨按《仪礼》，凡制定五服，有的因名分而加服，有的因尊者而制服，有的推恩情而有服，有的引义理而当丧。所以嫂子与小叔之间服大功，确实是有原因的。比如小叔把嫂子的儿子当作侄子，对于侄子的妻子，小叔服大功，如今嫂子是侄子的母亲，怎么可以反而服小功呢？如果以名分来加服，嫂子难道比侄子的妻子更疏远吗；如果以尊者来制服，嫂子难道比侄子的妻子更卑下吗。论恩情则有生同骨肉之情，引义理则有死同葬地之理，如果认为推而远之是对的，那么法令中就没有小功之服了，既然已有称情制宜的文辞，何止是大功九月呢？请求依照法令，永远作为常法。

敕下尚书省集议。尚书左仆射刘昫等议曰：

我们认为，嫂嫂与叔叔之间的丧服应为小功五个月，这一点在《开元礼》和《会要》中都是一致的。然而，在令式正文中，原本没有关于丧服制度的条文，只有一本附在假宁令之后，又没有说明是奉敕编附的年月。除了这一条，又检查了七八条令式，发现与《开元礼》相违背的，有关机构已经实行多年，确实难以轻易更改。如果遇到议事，必须按照旧有章程。现在如果轻视孔子之前的经典，扰乱周公的旧制，毁坏太宗的旧例，废弃《开元礼》的条文，却想采用有差错的近期规定，实行编附的新意，声称这是制度且是大典，说令式又不是正文，如果就这样更改，恐怕难以持久。我们集体商议：嫂叔之服以及其他各种丧服的规定，请求按照《开元礼》来确定，如果需要给假，就请下令让太常寺依照《开元礼》中的五服制度，抄录出一本，编附在令文之中。

听从了。

后周广顺元年正月，太祖颁下敕令：“汉高祖为义帝发丧，魏明帝为禅陵确定尊号，这都是合乎时宜的礼制，被千古称颂。何况我长久侍奉前朝，经常参与重大政务。虽然改朝换代，被群情所迫，但天下人都知道我的夙愿。应当命令相关部门选择日期为故主发丧，并准备山陵葬礼。”有关部门上奏说：“皇帝为故主发丧那天，应穿戴白色丧服、直领、深衣、腰绖等。丧服穿完后，举行祭奠，七天不上朝。街坊市场禁止音乐，文武内外臣僚在成服之后，每天前往太平宫哭临，三天停止，七天脱下丧服。到山陵开启攒涂那天，仍穿初丧之服，送灵车出城，列队告别后脱下丧服。”太祖听从了。

## 关键人物

- **贞简皇太后**：后唐皇太后；发布遗令规定丧服制度
- **马缟**：尚书兵部侍郎；上疏指出服制与古礼不合
- **段颙**：太常博士；回应马缟上疏，指出令式与古不同
- **赵咸乂**：右赞善大夫；发表议论支持依令式
- **刘昫**：尚书左仆射；主持集议，决定依开元礼为定
- **周太祖**：后周皇帝；下敕为故主举丧

## 时间线

- **后唐同光三年七月**：贞简皇太后遗令颁布丧服制度；太常礼院奏请对应细则，获准
- **清泰三年二月**：太常礼院奏马缟上疏议服制；尚书省集议后决定依开元礼
- **周广顺元年正月**：周太祖敕为故主举丧；有司上言具体丧制，获准

## 地点

- **长夀宫**：后唐京城中举行丧礼的场所
- **太平宫**：后周京城中举行丧礼的场所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反映了五代时期在丧服制度上对唐代礼制的继承与调整，以及朝廷通过诏令和集议来解决礼制争议的过程。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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