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官一第二十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新元史》
作者：柯劭忞
时代：民国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百官一第二十二

## 本章概览

世祖命刘秉忠、许衡制定官制，以中书省掌政、枢密院掌军、御史台纠察，并设行省、行台以平衡中央与地方，立法之完备超越唐宋。然而从中央到地方，必以蒙古人为长官，汉人、南人仅任副职，这一偏私最终成为祸乱根源。三公设置始于太祖，至成宗后始并置；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左右丞相品级屡变，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职在至元、大德、至大等年间频繁增减。尚书省曾两度设立又罢除，行省从临时演变为常设，共十省。材料还详列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其下属机构，如户部下属万亿库、宝钞提举司、盐运司等，机构庞杂，品级纷繁。元朝官制虽承前代，却因民族偏见和权臣擅权而弊端丛生，其权力格局的演变折射出王朝兴衰的内在逻辑。

本章详述元朝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包括三公、中书省、六部、行省等机构的设置、品级、员额及沿革。

本章详细记录了元朝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包括三公、中书省、六部、行省等机构的品级、员额和沿革。

## 正文

世祖命令刘秉忠、许衡制定官制，用中书省管理政事，枢密院管理军队，御史台负责纠察弹劾，又设立行省、行台，使朝廷和地方均衡权力，相互维系，立法的完善，大概是唐、宋所达不到的。然而从中央的中书省，到地方郡县治理百姓的官吏，一定要用蒙古人担任长官，汉人、南人担任副职。整个元朝一代，奸臣在上面恣意横行，贪官在下面搜刮聚敛，危害百姓、损害国家，最终成为招致祸乱的根源，真是太严重了。统治天下的人，不能有偏私啊。至于一件事而设置几个官员，一个官职而设置多名人员，官位品级滥用于遥授，权力被添设的职位破坏，大多是大德年间以后增加的，不完全是世祖时的旧制度。《元典章》中的内外文武官品，与旧史有相同之处，现在也附在下面，以备参考。

太师、太傅、太保称为三公。正一品。太祖十二年，任命木华黎为太师，后来又任命耶律秃花为太傅。太宗时，耶律阿海为太师，耶律秃花为太傅，石抹明安为太保，都是用官位头衔尊崇他们，没有专职。世祖至元元年，任命刘秉忠为太保。到成宗以后，才开始三公并设。《元典章》记载：太师府、太傅府、太保府的参军，都是正五品。又有太尉、大司徒、司徒，大司徒，品级为从一品。其余品级无法考定。至元十九年，撤销司徒府。有时设置有时不设置；设置时，有时开府有时不开府。大德十一年，又设置太子太师、太师、太傅、少傅、太保、少保，不久一起撤销。

中书省：中书令一名。太宗二年，设立中书省，任命耶律楚材为中书令。从世祖以后，由皇太子兼任。中统三年，任命皇子燕王担任中书令。至元十年，立燕王为皇太子，仍然兼任中书令。大德十一年，由皇太子兼任中书令。延祐三年，由皇太子行中书令。至正十三年，命令皇太子兼任中书令。

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名。正一品。元朝初年的官制，中书令为正一品，左右丞相为从一品。地位在中书令之下，中书令空缺时则总管中书省事务，辅佐天子处理各种政务。

平章政事四名。从一品。辅佐丞相，所有军国大事，没有不经由他们的。

右丞、左丞各一名。正二品。作为副丞相裁定各项事务，号称左右辖。

参知政事二名。从二品。参与决策重大政务，职务仅次于丞。

参议中书省事。正四品。掌管左右司的文书，是六曹的总管。

左司：郎中二名，正五品。员外郎二名，正六品。都事二名。正七品。掌管吏礼房，所管辖的科有九个：一是南吏，二是北吏，三是帖黄，四是保举，五是礼，六是时政记，七是封赠，八是牌印，九是好事。知除房，所管辖的科有五个：一是次品，二是常选，三是台院选，四是见缺选，五是别里哥选。户杂房，所管辖的科有七个：一是定俸，二是衣装，三是差别马，四是置计，五是田土，六是太府监，七是会总科。粮房，所管辖的科有六个：一是海运，二是攒运，三是边远，四是赈济，五是事故，六是军匠。银钞房，所管辖的科有二个：一是钞法，二是课程。应办房，所管辖的科有二个：一是饮膳，二是草料。

右司：郎中二名，员外郎二名。都事二名。品级和前面相同。掌管兵房，所管辖的科有五个：一边关，二是站赤，三是铺马，四是屯田，五是牧地。刑房，所管辖的科有六个：一是法令，二是弭盗，三是功赏，四是禁治，五是枉勘，六是斗讼。工房，所管辖的科有六个：一是攒造军器，二是常课段匹，三是岁赐，四是营造，五是应办，六是河道。

照磨一名，正八品。掌管考核左右司的钱粮出纳、营建修缮的物料规定，所有计算、簿籍的事务，都由他负责。

管勾一名，正八品。掌管接收四方的文书、邮递的期限、各部门的接收。

架阁库管勾二名，正八品。掌管收藏省府的账册档案。

至正元年，吏兵分为两个库，户工分为两个库，各设管勾一名。

又蒙古架阁库管勾一名，回回架阁库管勾一名。品级和前面相同。

太宗二年开始设置左右丞相，任命粘合重山、镇海担任。

世祖中统元年，在燕京设立行中书省，设置中书丞相一名，平章政事二名，参知政事一名。二年，增加设置右丞相二名，左丞相二名，平章政事四名，右丞一名，左丞二名，参知政事二名。三年，增加左右丞为四名。

至元二年，增加设置丞相五名，不分左右。四年，又减少为右丞相一名，左丞相一名。七年，设立尚书省，中书省增加设置左丞相一名，平章政事以下照旧；尚书省设置平章政事一名，同平章事一名，参知政事三名。九年，撤销尚书省，左丞相又减少为一名，平章政事三名，左右丞各一名，参知政事二名。二十三年，确定省、台、院、部的官员，中书省除中书令外，设左右丞相各一名，参知政事二名。二十四年，重新设立尚书省，设置尚书平章政事二名，尚书右丞、左丞各一名，参知政事二名；中书省不设置左右丞。二十五年，尚书省设置右丞相一名，中书省不设置左丞相。二十八年，撤销尚书省，专任一名丞相，增加中书平章政事为五名，其中一名为商议省事。三十年，又增加平章政事一名，设置右丞二名，其中一名为商议省事。

元贞元年，改商议省事为平章军国重事。从一品。

大德三年，重新设置左丞相。七年，下诏中书省设官，从左右丞相以下，平章政事二名，左右丞各一名，参知政事二名，定为八府。

至大二年，再次设立尚书省，设置尚书省左右丞相各一名，平章政事三名，左右丞各一名，参知政事二名；中书省增加平章政事为五名，左丞二名，右丞一名。三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尚书省丞相以下的各位官员全部撤销；中书省左右丞相共四名，参知政事三名。

至顺元年，确定平章政事为四名，右丞一名，左丞一名，参知政事二名。三年，因燕铁木儿专权，专任一名丞相，不设左丞相。从此以后，左丞相有时设置有时不设置。

元统三年，命令右丞相伯颜独自领导台司。

后至元五年，加封右丞相伯颜为大丞相。八年，任命脱脱为右丞相，重新设置左丞相。

至正七年，设置议事平章四名。十二年，任命贾鲁为添设左丞，悟良合台为添设参知政事，又任命杜秉彝为添设参政，哈麻为添设右丞。十四年，任命吕思诚为添设左丞。二十七年，任命蛮子为添设第三平章，帖里帖木儿为添设左丞相。

参议中书省事，中统元年开始设置一名，至元二十二年逐渐增加到六名，大德元年减少为四名。它的办公机构叫参议府、左右司，中统元年设置，后来改称给事中、中书舍人、校正等官职。至元九年，仍设左右司，合并为一个司。十五年，分开设置两个司。至大二年，将左右司合并为一个。四年，又按旧制分开设置。

照磨，中统元年设置二名，至元八年减少为一名。

管勾，中统元年设置二名，至元三年减少为一名。

架阁库管勾，至元三年开始设置二名，后来增加的员数不一，至顺初年定为二名。

断事官，正三品。元朝初年此职最重要，由御位下以及中宫、东宫、诸王各投下的怯薛丹等人担任。中统元年，十六位下设置三十一名。至元六年，十七位下设置三十四名。七年，十八位下设置三十五名。二十八年，分别设立两省的断事官，随省一起设置。二十九年，十八位下设置三十六名，并入中书省。三十一年，又增加二名。后来固定设置，从御位下到诸王位下共四十一名。

经历一名，从七品。

知事一名。从八品。

客省使。正五品。使四名，正五品。副使二名，正六品。掌管直省舍人、宣使等官员的选举差遣事务。

检校官四名，正七品。掌管检查考核左右司、六部公事的期限、文书的拖延缺失等事务。

至元九年，设置客省使二名，一名兼任通使，一名不兼任。二十八年，设置中书省检校官二名，考核户部、工部文案中疏漏迟缓的情况。大德元年，增加设置使四名，副使二名，检校官四名。至元七年，设置直省舍人二名，后来增加到三十三名，掌管供差遣的役使，没有品级，与宣使等同。至大二年，设置尚书省客省使、副各一名，尚书省撤销时，应一同撤销。

详定使司：正三品。使二名，正三品。副使二名，正四品。设掌书记二名。正七品。掌管详细审定四方的进言，选择好的上报给皇帝。至正十七年设置，由中书官员提调。

吏部：尚书三名，正三品。侍郎二名，正四品。郎中二名，从五品。员外郎二名。从六品。掌管官吏的选任、考核、调补的政令，以及勋爵封邑的制度、考核政绩优劣的标准。中统三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设尚书二名，侍郎二名，郎中四名，员外郎六名。至元二年，吏部、礼部自成一部，设尚书三名，侍郎仍为二名，郎中仍为四名，员外郎三名。三年，重新为左三部，吏部仍设考功郎中、员外郎、主事正七品。各一名。五年，又合并为吏礼部，尚书仍为二名，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名。七年，开始分设六部，吏部尚书一名，侍郎一名，郎中二名，员外郎二名。八年，又改为吏礼部，尚书、侍郎、郎中各一名，员外郎二名。十三年，分设吏部，尚书增加到七名，侍郎三名，郎中二名，员外郎四名。十九年，尚书减少为二名，侍郎一名，郎中一名，员外郎二名。二十一年，增加尚书一名。按：旧史本纪记载：二十一年，升六部尚书为二品，不知何时又降为三品。二十三年，确定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二名。二十八年，增加尚书为三名，主事三名。大德元年，增加吏部尚书一名。至大二年，增加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名。四年，撤销增加的官员，恢复旧制。后至元三年，考功郎中、员外郎、主事各设一名。至正元年，设置司绩一名。正七品。掌管考察百官的品行，作为任用的依据。

户部：尚书三人，侍郎二人，郎中二人，员外郎三人。品级与前面相同。掌管天下户口、钱粮、田地的政令，以及贡赋的收支，金币的流通，府库的储藏。中统元年，以吏部、户部、礼部为左三部尚书。至元二年，分设户部，尚书三人，侍郎、郎中四人，员外郎三人。三年，又合并为左三部。五年又分为户部，尚书一人，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七年，增加尚书一人，侍郎、郎中一人。十三年，又增加尚书一人。十九年，郎中、员外郎都增加到四人。二十一年，撤销泉府司并入户部。至元十六年，设置泉府司。《元典章》记载：泉府大卿，从二品；泉府司富藏库使，从七品。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定为每司二员。第二年，因为户部掌管事务繁重，增加尚书二人。大德五年，减少尚书一人、员外郎一人，设置主事八人。至大二年，增加侍郎、员外郎各一人。四年，撤销增加的官员，恢复旧制。至正元年，设置司计官四人，依照至元二十八年旧例添设二人，正七品。其下属机构附列于后：《元典章》记载：户部尚书规划安排应昌运粮事务，正三品。

都提举万亿宝源库，掌管宝钞、玉器。都提举一人，正四品。提举一人，正五品。同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一人，从六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提控案牍一人。《元典章》记载：宝源总库有达鲁花赤一人，从五品。至元二十五年，将万亿库分为四库：即宝源、广源、绮源、赋源。

都提举万亿广源库，掌管香药、纸张等物品。设置的官员与上面相同。提控案牍二人。

都提举万亿绮源库，掌管各种彩色绸缎。设置的官员品级与前面相同。只有提举增加一人。提控案牍三人，后来省去二人。《元典章》记载：万亿储支纳一人，从七品。

都提举万亿斌源库，掌管丝线、布帛等物品。设置的官员品级与前面相同。提控案牍二人，后来省去一人。

四库照磨兼架阁库。管勾一人，从九品。至元二十八年设置。

提举宫宁库，掌管万亿宝源库出纳金银的事务。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至元二十七年设置。

诸路宝钞都提举司，掌管交钞事务。达鲁花赤一人，正四品。都提举一人，正四品。副达鲁花赤一人，正五品。提举一人，正五品。同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知事一人，从八品。照磨一人，从九品。至元七年。按：旧纪宪宗癸丑年，设立交钞提举司，与志书不符。设立交钞提举司，正五品。至元八年撤销。十三年又在大名设置行户部，掌管印造交钞。二十四年，改为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升为正四品，增加副达鲁花赤、提控案牍各一人。后来按规定设置各员，又增加提控案牍一人。

宝钞总库，达鲁花赤一人，从五品。大使一人，从五品。副使三人，正七品。至元二十五年，改元宝库为宝钞库，正六品。二十六年，升为从五品。本纪记载：二十五年，升宝钞总库永盈库为从五品。不知道哪个正确。永盈库。二十六年撤销，将其所管的币帛并入太府监及万亿库。增加大使、副使等人员。

印造宝钞库，达鲁花赤一人，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中统四年，开始设置大使，从八品。至元二十四年，升为从七品，增加达鲁花赤一人。后来按规定设置各员。

烧钞东、西二库，达鲁花赤各一人，正八品。大使各一人，从八品。《元典章》作正八品。副使各一人，从九品。至元元年，昏钞库开始设置监钞昏钞官，用正九品印。二十四年，分设烧钞东西二库，设置达鲁花赤等官员。二十八年，撤销大都烧钞库，各路昏钞令行省官员监督烧毁。《元典章》记载：行省烧钞库大使，正九品。

诸路宝泉都提举司，至正十年设置，其下属机构叫鼓铸局，品级正七品。叫永利库，品级从七品。掌管铸造铜钱、印造纸钞。

行用六库。中统元年，设立中都行用库，提领一人，从七品。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元典章》记载：大都平淮十行用库大使，从九品。至元二十四年，大都改设三个库：叫光熙、文明、顺承。二十六年，又设置三库：叫健德、和义、崇仁。都根据城门名称命名。大都宣课提举司，掌管各种课程税收，并管辖京城各市场，提举二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一人。至元十九年，合并大都旧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元典章》记载：大都税课提举，从五品，是至大以前的官制。至大元年，改为宣课提举司。其下属机构有：

马市猪羊市，提领一人，从七品。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至元三十年设置。

牛驴市果木市，设置的官员与前面相同。

鱼蟹市，大使一人，副使二人。至大元年设置。

煤炭所，提领一人，从八品。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至元二十二年设置。

大都酒课提举司，掌管酒醋专卖之事。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二人，从六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二人。至元八年设置。二十八年，省去同提举一人、副提举一人。《元典章》记载：鸳鸯泊仓粮酒务，从五品；泥河仓粮酒务大使，龙兴酒务大使，都是从九品。

钞纸坊，提领一人，正八品。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二人，从九品。中统四年设置，用九品印，只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至元二十七年，升为正八品，增加提领、副使各员。

印造盐茶等引局，掌管印造腹里行省的盐、茶、矾、铁等引票，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至元二十四年设置。

京畿都漕运使司，品级正三品。运使二人，正三品。《元典章》记载：京畿都漕运使司达鲁花赤，正三品。同知二人，正四品。副使二人，正五品。判官二人，正六品。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一人，正九品。掌管所有漕运事务。中统元年，设立军储所。至元二十七年，改储峙提举司为军储所，是另外设立的一个官职，不是中统元年所设置的。四年，改为漕运河渠司。按：旧纪至元元年设立漕运司，十五年撤销，将其事务隶属行中书省。与志书彼此互异，不知哪个正确。至元二年，改为漕运司。十二年，改为都漕运司，品级正五品。十九年，改为京畿都漕运使司，品级正三品。二十四年，内外分设两个运司。京畿都漕运司的员额如旧，只管辖京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搬运公事，省去同知、判官、知事各一人。延祐六年，增加同知、副使、判官各一人。后来按规定设置正官各二人，首领官四人。后至元二年，增加提调官、运副、运判各一人。九年，增加海道巡防官二人，使用正七品印，相副官二人。

新运粮提举司，品级正五品。达鲁花赤一人，正五品。都提举一人，正五品。同提举二人，从六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吏目一人，管辖站车二百五十一辆。至元十六年设置。延祐三年，改为京畿运粮提举司。

京师二十二仓：品级正七品。万斯北仓，中统二年设置。万斯南仓，至元二十四年设置。千斯仓，中统二年设置。永平仓，至元十六年设置。永济仓，至元四年设置。惟亿仓、既盈仓、大有仓，都是皇庆元年设置。屡丰仓、积贮仓，都是皇庆元年增设。以上十仓，每仓设置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二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丰穰仓、广济仓，都是皇庆元年设置。广衍仓，至元二十九年设置。大积仓，至元二十八年设置。既积仓、盈衍仓，都是至元二十六年设置。相因仓，中统二年设置。顺济仓，至元二十九年设置。以上八仓，每仓设置监支纳一人，大使二人，副使二人。通济仓，中统二年设置。庆贮仓，至元四年设置。丰实仓，设置年份缺失。以上三仓，每仓设置监支纳一人，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通惠河运粮千户所，品级正五品。中千户一人，正五品。中副千户二人，正六品。至元三十一年设置。

都漕运使司，品级正三品。运使二人，正三品。同知二人，正四品。副使二人，正五品。运判三人，正六品。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提控案牍二人，其中一人兼照磨，正九品。掌管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等处的漕运。至元二十四年，在河西务设立总司，在临清设立分司。其下属仓库七十五个：

河西务十四仓：品级正七品。永备南仓、永备北仓、广盈南仓、广盈北仓、充溢仓，以上五仓，每仓设置监支纳一人，正六品。《元典章》记载：永备仓提点，从五品。大使二人，从六品。副使二人，正七品。崇墉仓、大盈仓、大京仓、大稔仓、足用仓、丰储仓、丰积仓、恒足仓、既备仓，以上九仓，每仓设置监支纳一人，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元典章》记载：万盈、广积、永备、景运、平盈五仓，副使都是正七品。永盈仓副使，从七品。大有、忙安、广盈、和籴、新城、丰州、广盈，平地县平济，云内州广贮八仓，监支纳都是正八品。大有、和籴、忙安、丰州、广盈，云内州广贮，扮州广贮，新州广盈，东胜州大盈，平地县平济十仓，大使都是正九品。丰储仓大使，从九品。

通州十三仓：品级正七品。有年仓、富有仓、广储仓、盈止仓、及秭仓、乃积仓、乐岁仓、庆丰仓、延丰仓，以上九仓每仓设置监支纳一人、大使二人、副使二人。足食仓、富储仓、衍仓、富及衍仓，以上四仓，每仓设置监支纳一人、大使二人、副使一人。

河仓十七个，使用从七品印。馆陶仓、旧县仓、陵州仓、傅家池仓，以上四仓，每仓设置监支纳一人（从七品）、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秦家渡仓、尖冢西仓、尖冢东仓、长芦仓、武强仓、夹马营仓、上口仓、唐宋仓、唐村仓、安陵仓、四柳树仓、淇门仓、伏恩仓，以上十三仓，每仓设置监支纳一人（从八品）、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直沽广通仓，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一名，从七品。荣阳等纲共有三十个，分别是：济源、陵州、献州、白马、滏阳、完州、河内、南宫、沂莒、霸州、东明、获嘉、盐山、武强、胶水、东昌、武安、汝宁、修武、安阳、开封、仪封、蒲台、邹平、中牟、胶西、卫辉、浚州、曹濮州。每个纲都设置押纲官两名，共计六十名，品级为正八品。每三十只船编为一纲，共有船只九百多只，运送粮食三百多万石。纲官由常选的正八品官员担任。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品级为正四品。设提举一名，正四品；同提举一名，正五品；副提举一名，从六品。《元典章》记载为从七品。掌管各冶采金炼铁的专卖税收。中统初年，设置景州提举司，管理景州、滦阳、新匠三个冶场。至元十四年，又设置檀州提举司，《元典章》记载：檀州采金都提举司的达鲁花赤为正五品。管理双峰、暗峪、大峪、五峰等冶场。大德五年，合并为檀景等处都提举司。大德元年，撤销颀德、彰德、广平等路的五个提举司，设立两个都提举司，升为正四品，设置官员四名，直属中书省户部。卫辉路提举司隶属广平彰德都提举司，真定铁冶隶属顺德都提举司。这些事情记载于本纪，旧志遗漏了。河东、山西、济南、莱芜等处的冶铁提举司以及益都金总管府，它们的设置和撤销都无法考证。另外，至元十九年设立铁冶总管府，撤销提举司，是否由总管府改为都提举司，简册上没有记载，不能随意判断。《元典章》记载：宣德、云州等处的银冶等场都提举为正四品，檀州采金都提举司的达鲁花赤为正五品；棋阳、彰德、济南、高山、汴梁等处，太原、大同、徐、邳州、景州、溧阳等处，颀德等处，檀州等处，泰安州、莱芜等处，广平等处，卫辉、仓谷、辽阳路、安平山等处，易州、紫荆关十七所铁提举司的提举，都是从五品；以上各处的同提举，都是从六品。宣德、云州等处的银冶提举司，从六品。

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品级为正三品。设使两名，正三品；同知一名，正四品；副使一名，正五品；运判两名，正六品；经历一名，从七品；知事一名，从八品；照磨一名，从九品。掌管专卖和办理盐场灶户的盐货。太宗二年，开始设立河间税课所。六年，改为盐运司。十二年，改为提举盐榷所。六皇后称制二年，又改为提举沧清盐使所。定宗四年，又改为提举盐榷沧清盐使所。宪宗二年，将河间课程所改为提举沧清深盐使所。中统元年，改设宣抚司，提领沧清深盐使所。四年，改为转运司。至元二年，由刑部侍郎兼右三部郎中兼任沧清深盐使司。不久改设河间都转运盐使司，又设立沧、清、深三个盐司。十二年，改为都转运使司。十九年，由户部尚书兼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务。不久撤销，设立大都芦台、越支、三叉沽盐使司。二十三年，改为河间等路都转运使。二十五年，重新设立芦台、越支、三叉三个盐使司。二十七年，改为由户部尚书兼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务。二十八年，改为河间等路都转运司。大德五年，将大都的三个盐运司并入河间。延祐六年，颁发分司印。

盐场二十二所，分别是：利国场、利民场、海丰场、阜民场、阜财场、益民场、润国场、海阜场、海盈场、海润场、严镇场、富国场、兴国场、厚财场、丰财场、三叉沽场、芦台场、越支场、石碑场、济民场、惠民场。每个场设置司令一名，从七品；司丞一名，从八品。

山东东路都转运盐使司，设使两名，同知一名，副使一名，运判一名，经历一名，知事一名，照磨一名。太宗二年，设立益都课税所。六年，改为山东盐运司。中统三年，命课税隶属山东都转运司。四年，下诏由中书左右部兼管各路都转运司。至元二年，改设山东转运司。十二年，改为山东都转运使司。按旧纪记载，山东盐课都转运改为都转运盐使司是在八年，改山东转运使司为都转运使司并兼管济南酒税醋课是在二十五年，与志书记载不同。《元典章》记载各处转运盐使司为正四品，这是大德以前的官制。延祐五年，颁发分司印，撤销胶莱盐司所属各场。至元十九年，设立山东滨乐安及胶莱莒密盐使司。

盐场十九所：永利场、宁海场、官台场、丰国场、新镇场、丰民场、富国场、高家港场、永阜场、利国场、固堤场、王家冈场、信阳场、涛洛场、石河场、海沧场、行村场、登宁场、西由场。各场设置司令一名，司丞一名，管勾一名。

河东、陕西等处都转运盐使司，设使两名，同知一名，副使一名，运判两名，经历一名，知事一名，照磨一名。太宗二年，设立平阳府征收税课所。中统二年，改设转运司及提举解盐司。至元二年，撤销运司，命令到制国用使司交纳课程。不久重新设置转运司。二十二年，改设陕西都转运司，兼办各种税课。二十九年，设置盐运司，专门掌管盐课，解盐司也撤销。延祐六年，改为河东、陕西等处都转盐运使司。按旧纪记载，改陕西盐课都转运司为都转盐使司是在至元八年，与志书记载不同。直属省部，颁发分司印两枚。其下属机构：

解盐场，设管勾一名，正九品；同管勾一名，从九品。

河东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设正提领一名，从八品；副提领一名，从九品。

安邑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设正提领一名，副提领一名。这两个提领所都是在延祐六年设置的。至元四年，设立开元等路转运司，其撤销年份不详。《元典章》记载广东盐课都提举为正五品。

礼部：设尚书三名，侍郎两名，郎中两名，员外郎两名。品级与前相同。掌管礼乐、祭祀、朝会、宴享、科举等政务，以及符印、简册的制定。中统元年，将吏、户、礼三部合并为左三部尚书。至元二年，分设吏礼部，尚书三名，侍郎两名，郎中四名，员外郎四名。七年，另立礼部，尚书三名，侍郎一名，郎中两名，员外郎四名。次年，又合并为吏礼部。十三年，又另立礼部。二十三年，确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两名。元贞元年，又增加尚书一名，会同馆主事两名。至大二年，增加侍郎、郎中各一名。其下属机构附列于后：

左三部照磨所，品级为正八品。设照磨一名，正八品。掌管左三部钱粮账目事务。

侍仪司，品级为正三品。设使四名，正三品；引进使知侍仪事两名，正四品；典簿一名，从七品。掌管朝会、即位、册封皇后、确立太子、上尊号以及外国朝觐等礼仪。至元八年，设置左右侍仪奉御两名，礼部侍郎知侍仪事一名，引进使知侍仪事一名，左右侍仪使两名，左右直侍仪使两名，副使两名，佥事两名，引进副使、侍仪令、丞、奉班都知，《元典章》记载：侍仪司丞、奉班都知为正七品。尚衣局大使各一名。十二年，省去左侍仪奉御，通称为左右侍仪，省去引进副使及侍仪令、尚衣局等。十三年，将侍仪司并入太常寺。二十年，重新设置。大德十一年，升为正三品。至大二年，增加典簿一名。延祐七年，确定设置侍仪使四名。《元典章》记载：左右侍仪副使为正六品。后来又确定设置引进使、知侍仪事两名。属官：承奉班都知一名，正七品；通事舍人十六名，从七品；侍仪舍人十四名，从七品。

法物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重大礼仪的法物。设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从六品；副使一名，从七品；直长两名，正八品。

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名，正三品；都指挥使四名，正三品；副指挥使两名，从三品；佥事两名，正四品；经历一名，从七品；知事一名，从八品。掌管控鹤六百多户以及仪仗护卫事务。至元三年，设立拱卫司，设置都指挥使一名，副使一名，钤辖一名，正六品；提控案牍一名。九年，升拱卫司为拱卫直都指挥使司。旧纪记载至元十七年改拱卫司为都指挥使，疑似有误。十六年，升为正三品，颁降虎符，增设达鲁花赤，隶属宣徽院。十九年，升拱卫司的品级，仍收回其虎符。二十五年，改隶属礼部。元贞元年，又升为正三品。按旧纪记载：至元五年隶属宣徽院，九年升拱卫司为拱卫直都指挥使，大德九年升为正三品，都与志书记载不同。皇庆元年，设置经历一名。二年，改钤辖为佥事。至顺元年，拨归侍正府。确定设置各官员。其下属机构：

控鹤百户所，品级为正七品。设色目百户十三名，汉百户十三名，总共十三个所。

仪从库，品级为从七品。掌管收存仪仗。设大使一名，从七品；副使一名，从八品。

仪凤司，品级为从三品。设大使五名，从三品；副使四名，从四品。《元典章》记载为正五品；经历一名，从七品；知事一名，从八品。掌管供奉祭祀宴飨的乐工。中统元年，设立仙音院，后又改为玉宸院，设置乐长，正四品；乐副，正五品；乐判，正六品，各一名。八年，改隶属宣徽院。二十年，改仪凤司，仍隶属宣徽院，设置大使、副使各一名，判官三名。按旧纪记载：二十一年，将仪凤司隶属卫尉院，志书未记载。二十五年，改隶属礼部，省去判官。三十一年，设置达鲁花赤一名，副使一名。大德十一年，升为玉宸乐院，品级为从三品，设置院使、副使、佥事、同佥、院判。至大四年，恢复为仪凤司，品级为正三品。延祐七年，降为从三品，改仪凤卿为仪凤大使，确定设置各官员。其下属机构：

云和署，品级为从五品。设署令两名，署丞两名，管勾两名，协音一名，协律一名。掌管乐工调音律及名册轮换事务。至元十二年设置，品级为正七品。按旧纪记载二十三年并入教坊司，不知何时重新设置。至大二年，拨归玉宸乐院。皇庆元年，升为从六品。二年，升为从五品。署令以下的品级，旧志缺载。设置令应为从五品，丞为从七品，管勾为从八品。《元典章》仅记载安和署令为从七品，丞为从八品，这应是皇庆以前的官制。皇庆二年，令、丞都升了品级。

安和署，品级为从七品。设署令两名，从七品；署丞两名，从八品；管勾两名；协音一名；协律一名。至元十三年设置，品级为正七品。二十五年撤销，二十七年重新设置。皇庆二年，升为从五品。

常和署，品级为正六品。管理回回乐工。皇庆元年，设置管勾司，品级为正七品。延祐三年，改为常和署。设署令一名，署丞两名，管勾两名。

天乐署，品级为从五品。管理河西地区的乐工。至元十七年设置昭和署，品级为从六品。大德十一年升为正六品。至大四年改为天乐署。皇庆元年升为从五品。设有署令两人、署丞两人、管勾两人、协音一人、协律一人。

广乐库，品级为从九品。掌管乐器。皇庆元年设置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教坊司，品级为正四品。设有达鲁花赤一人，正四品；大使三人，正四品；副使四人，正五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据《元典章》记载：教坊司判官从八品，管勾从九品。负责管理应召乐人以及管辖兴和等署的五百户。中统二年设置，品级为从五品。中统五年隶属宜徽院。至元十二年升为正五品。至元十六年并入拱卫司，后来重新设置。至元十七年改为提点教坊司，品级为正四品。至元二十五年改隶礼部。大德八年升为正三品。延祐元年将提点教坊司事改为大使。延祐七年又降为正四品。其下属机构有：

兴和署，品级为从六品。设有署令两人、署丞两人、管勾两人。

祥和署，至大四年增设官职，设置情况与兴和署相同。

广乐库，品级为从九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会同馆，品级为从四品。设礼部尚书兼领会同馆事一人，正三品；大使两人，从四品；副使两人，从六品；提控案牍一人，负责引见前来朝见的各番邦、蛮夷、峒官。至元九年设置。至元二十五年撤销改为四宾库。至元二十九年又改四宾库为会同馆。元贞元年由礼部尚书兼管会同馆事务，成为定制。其下属机构：

收支诸物库，品级为从九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至元二十九年由四宾库改设。

铸印局，品级为正八品。负责刻印、销印事务。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直长一人。至元五年设置白纸坊，品级为从八品，负责制造诏旨、宣敕所用的纸张。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至元九年设置掌薪司，品级为正七品。设司令一人，正七品；司丞两人，正八品。大德八年设置。

兵部：设尚书三人、侍郎两人、郎中两人、员外郎两人。品级与前面相同。掌管郡邑、邮传、屯田牧养政务，凡是兵站、屯田的簿册，官私牧场，以及归化的远方之人，都归其管理。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三部为右三部，设尚书两人、侍郎两人、郎中五人、员外郎五人。至元元年，兵部、刑部自成一部，设尚书四人、侍郎三人、郎中五人、员外郎五人。至元三年，又合并为右三部。至元五年，再次分设兵刑部，设尚书两人，省去侍郎两人，郎中人数和原来一样，员外郎一人。至元七年分为六部，刑部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中、员外郎各一人。第二年，又合并为兵刑部。至元十三年，再次分设为兵部。至元二十三年规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设两人为定额。至大四年撤销通政院，其事务归兵部，增加尚书一人、员外郎一人。十一月，又增设侍郎、郎中各一人。其下属机构附列于后：

陆运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提举两人，从五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吏目一人。负责两都陆路运输粮斛的事务。至元十六年设置运粮提举司。据《元典章》记载，新旧运粮提举司均为从五品。延祐四年改为现在的名称。海王庄、魏家庄、七年庄、腊八庄四处，各设提领一人，使用从九品印信。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民匠总管府，品级为从三品。设达鲁花赤一人，从三品；总管一人，从三品；副总管两人，正四品；经历，从七品；知事，从八品；各一人；提控案牍一人。当初，太祖将随路打捕鹰房民户七千多户拨给旭烈兀大王位下，中统二年设置总管府。至元十二年阿八合大王上奏归朝廷，隶属兵部。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诸色人匠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人，正三品；总管一人，正三品；同知一人，正五品；副总管一人，从五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提控案牍一人。掌管哈赞大王位下事务。大德八年设置，官吏均由大王选用。至大四年裁并衙门，因哈儿班答大王没有其他官属，保留总管府不废。其下属机构：

东局织染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人，从五品；提举一人，从五品；副达鲁花赤一人，从七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一人。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人，正三品；总管一人，正三品；同知一人，正五品；经历一人，知事一人，提控案牍兼照磨一人，掌管别吉大营盘事务及管辖大都路打捕鹰房等户。至元三十年设置，品级为从三品。延祐四年升为正三品。

管领本位下打捕鹰房民匠等户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人、总管一人、副达鲁花赤一人、同知一人、副总管一人、判官一人，从六品；经历一人、知事一人、提控案牍兼照磨一人，掌管别吉大营盘城池阿哈探马儿一切差发、薛彻干定王位下事务。泰定元年设置。

刑部：设尚书三人、侍郎两人、郎中两人、员外郎两人。品级与前面相同。掌管刑名法律，凡是死刑案件的复核，在押囚犯的详细审判，籍没家属财产的登记，捕获有功的奖赏标准，都归其管理。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三部为右三部，另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专门负责刑部事务。至元二年分设兵刑部，设尚书四人、侍郎两人、郎中四人、员外郎五人。至元三年，又恢复为右三部。至元七年开始设置刑部，设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中一人、员外郎两人。至元八年改为兵刑部。至元十三年又改为刑部。至元二十三年规定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设两人。大德四年增加尚书一人、主事三人。至正十二年增加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其下属机构：

司狱司，设司狱一人，正八品；狱丞两人，正九品。最初由右三部照磨兼管刑部监狱。大德七年开始设置专职官员。

司籍所，设提领一人、同提领一人。至元二十年将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为司籍所，隶属刑部。

工部：设尚书三人、侍郎两人、郎中两人、员外郎两人。品级与前面相同。掌管百工政务，凡是营造的规程式样，材料的发放，局院司匠官员的选任，都归其管理。中统元年设置右三部，设尚书、郎中五人，员外郎五人，其中两人专门负责工部事务。至元二年分设工部，设尚书四人、侍郎三人、郎中四人、员外郎五人。至元三年，又恢复为右三部。至元七年开始设置工部，设尚书两人、侍郎两人、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至元二十三年规定工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设两人。第二年，又增加尚书两人。至元二十八年省去尚书一人，增加主事五人，设置司程官四人，正七品。其下属机构附列于后：

右三部照磨一人，从七品。

左右部架阁库，品级为正八品。设管勾两人，正八品。掌管六部文卷簿籍的架阁保管。中统元年左右部各设置。至元二十三年合并为左右部架阁库。

诸色人匠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人，正三品；总管一人，正三品；同知两人，正五品；副总管两人，从五品；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据《元典章》记载：诸色人匠总管府设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正九品；提控案牍一人。掌管百工技艺。至元十二年设置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人。至元十六年设置达鲁花赤一人，增加同知、副总管各一人。至元二十八年省去同知。至元三十年省去副总管。后来定额设置上述各员。其下属机构：

梵像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提举一人，从五品。据《元典章》记载，工部大仓提举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吏目一人。掌管绘制佛像及土木雕刻的工艺。至元十二年设置梵像局，从七品。延祐三年升为提举司。

出蜡局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提举一人、副提举一人，从七品；吏目一人。掌管蜡型铸造的工艺。至元十二年设局，从七品。延祐三年升为提举司。

铸泻等铜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从八品。掌管铸造的工艺。至元十年设置官员三人。至元二十八年省去管勾一人。

银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一人，从七品；直长一人，正八品。掌管金银工艺。至元十二年设置。

镔铁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一人。掌管镂铁工艺。至元十二年设置。

玛瑙玉局，品级为从八品。设直长一人，从八品。掌管琢磨工艺。至元十二年设置。

石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一人、管勾一人。掌管石料加工工艺。至元十二年设置。

木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一人、直长一人。掌管木料加工工艺。至元十二年设置。

油漆局，设副使一人，使用从七品印信。掌管涂漆工艺。至元十二年设置。据《元典章》记载：怯柃口皮局、貂鼠局、羊山玛瑙局提举，均为从五品。

诸物库，设提领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从八品。掌管各种物品的收支。至元十二年设置。

管领随路人匠都提领所，设提领一人，从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均由中书省任命，掌管工匠的诉讼。至元十二年设置。

诸司人匠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人、总管一人、副达鲁花赤一人、同知一人、副总管一人、经历一人、知事一人、提控案牍一人。掌管两都金银器皿及符牌等十四个局的事务。至元十四年设置。至元二十一年，将八个局划归工部及金玉府，只管辖五个局、一个库，掌管毡毯等事务。据《元典章》记载：仪鸾器物、金丝子、犀牙、木、大都银器皿局大使，均为从五品。上都诸色人匠金银器皿、宣德等处打码磁、保定、云南、南宫三织染局提举，均为正六品。其下属机构：

收支库，品级为正九品。设大使一人。掌管收支事务。

大都毡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一人，正七品；副使一人，正九品。管辖工匠一百二十五户。

大都染局，品级为正九品。设大使一人。管辖工匠六十三户。

上都毡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人。管辖工匠九十七户。

隆兴毡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管辖工匠一百户。

剪毛花毯蜡布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管辖工匠一百一十八户。

提举右八作司。官阶为正六品。设同提举一员，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掌管收支内府的漆器、红瓮、捎只等物品，以及都城各局院制造的镔铁、铜、钢、鍮石、东甫简铁，两都所需的皮毛、杂色羊毛、生熟斜皮、马牛皮、骔尾、杂行沙里陀等物品。中统元年，设置提领八作司，官阶为正九品。至元二十五年，改为提举八作司，升为正六品。二十九年，分为左右两司。大德二年，因八作司原有八员官员，分设左右二司后减去二员。上都八作提举司的品级与大都八作司相同。据此可知，左右八作司直接隶属于大都留守司，不应隶属于上都。

提举左八作司。官阶为正六品。设官与右八作司相同。掌管收支内府的毡货、柳器等物品。《元典章》记载：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的达鲁花赤、总管，均为正三品；副达鲁花赤、副总管，均为正四品；同知为正五品。

诸路杂造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元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又改为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其下属机构：

帘纲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受中书省札付。至元元年设置。

收支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

茶迭儿局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管各色人匠制造等事务。由宪宗设置。至元十六年，设总管一员。二十七年，诸司局使用从七品印。设提领一员，相副官二员。中统三年设置。

收支库。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管制造及收支物品。

大都人匠总管府。官阶为从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六年设置。其下属机构：

绣局，使用从七品印，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管绣造缎匹。

纹锦总院，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管织造缎匹。

涿州罗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管织造纱罗缎匹。

尚方库，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管收支丝、金、颜料等物品。《元典章》记载：异样局、文锦局、钞局、罗绫锦织染局，提举均为从五品。

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掌管仁宗潜邸时的各色人匠。延祐六年，拨归崇祥院管辖。后来又隶属将作院。至顺三年，改隶工部。其下属机构：

织染人匠提举司。官阶为从七品。设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吏目一员。至大二年设置。

杂造人匠提举司。官阶为从七品。设官与上相同。

大都诸色人匠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

大都等处织染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管理阿难答王位下的工匠一千三百九十八户。

收支诸物库。官阶为从七品。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举都城所。官阶为从五品。《元典章》记载：都城所设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七品）各二员，照磨二员，吏目一员。掌管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务。至元三年设置。其下属机构：

左右厢，设官四员，使用从九品印。至元十三年设置。

受给库。官阶为正八品。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管京城内外营造所需的木石等事务。至元十三年设置。

符牌局。官阶为正八品。设大使一员（正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直长一员。掌管制造虎符等。至元十七年设置。

旋匠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设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九年设置。

撒答剌欺提举司。官阶为正七品。设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提控案牍一员。最初为组练匠提举司。至元二十四年，因札马剌丁率领工匠制造撒答剌欺与丝绸，在同一局造作，改为撒答剌欺提举司。

别失八里局。官阶为从七品。设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掌管织造御用领袖纳失失等缎匹。至元十三年设置。

忽丹八里局。设大使一员，给予从七品印。至元三年设置。

平则门窑场。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给予从六品印。至元十三年设置。

光熙门窑场。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给予从八品印。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大都皮货所。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使用从九品印。至元二十九年设置。

通州皮货所。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使用从九品印。延祐六年设置。

晋宁路织染提举司。官阶为正六品。设提举一员（正六品），照略案牍一员。其下属机构：提领所一个，系官织染人匠局一个，云内人匠东西局两个，本路人匠局一个。河中府、襄陵、翼志、潞州、隰州、泽州、云州等局七个。每局设提领（从七品），副提领（从八品）各一员，但云州、泽州只设提领一员。

冀宁路织染提举司。官阶为正六品。设提举一员（正六品），同提举（正七品）、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真定路织染提举司。品级和设官与上相同。其下属机构：开除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真定路纱罗兼杂造局。设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南宫、中山织染提举司。各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中山刘元帅局。设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中山察鲁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深州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深州赵良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弘州人匠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元典章》记载：弘州寻麻林人匠提举司，同提举为正七品。纳纳失、毛段二局。设院长一员。按：纳失失、毛子旋二局，《元典章》记载均有大使、副使，与旧志不同。

云内州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大同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朔州毛子局。设大使一员。恩州织染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恩州东昌局。设提领一员。保定织染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大名人匠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元典章》记载：大名织染局提举司达鲁花赤为正六品。永平路纹锦等局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大宁路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云州织染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顺德路织染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前德中织染人匠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怀庆路织染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宣德府织染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东圣州织染局。设院长一员，局副一员。宣德八鲁局。设提领一员，副使一员。东平路疃局。设直长一员。兴和路寻麻林人匠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阳城天城织染局。设提领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巡河提领所。设提领二员，副提领一员。《元典章》记载：绫锦纹绣局、大同织染局、弘州锦院、玛淄局、朔州毛子镔铁局、云内州织染局、唐像局、出腊局、石局、铜局、大都毡局、别失八里人匠局、彰德熟皮甸皮人匠局、银局、塑局、大都染局、中山真定杂造局、麻纳失失局、缙山毛子旋正局，各局的大使，管辖三百户以下、一百户以上的，均为从七品。织染局、纹绣局、将作院、帘绞锦杂造别失八里人匠局、平阳系官杂造局、寻麻林纳失失局、弘州锦院、上和大都中山真定铁局、怀盂深州大名路恩州织染局，各局的副使均为从八品。上都毡局、出腊局、彰德人匠局、大同织染局、顺德织染局、浮梁磁局、唐像局，各局的副使均为正九品。

中书分省。至正十一年，在济宁设置中书分省，任命松寿为参知政事。十二年，中书右丞玉枢虎儿吐华等人在彰德开设分省。十四年，将济宁分省的参政升为平章政事。此后，曾设置右丞。十五年，前德分省增加左右丞二员。十七年，任命平章答兰等人分省陵州，平章臧卜分省冀宁。二十三年，撤销冀宁分省。二十七年，添设平章蛮子分省保定，左丞相也速分省山东，沙蓝答里仍以中书左丞相身份分省大同。又在冀宁、真定两处设置分省。

行中书省。官阶为从一品。建国初期，有征伐之事时，都称为行省，没有固定制度。至元元年，开始分别设立行中书省，都由中书省官员出外领其事。后来担心地方权力过重，改为行中书省。凡军国重大事务，无不统领，与中书省互为表里。至元二十四年，改为行尚书省，不久又恢复旧制。至大二年，又改为行尚书省。至大三年，又恢复旧制。共有十个行省，每省设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均为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旧制：参知政事之下，有佥省、同佥。大德九年，废除不设。丞相有时设置有时不设置，因谨慎选择人才，所以常常空缺。又其下属机构：检校所。设检校一员（正七品）。照磨所。设照磨一员（从八品）。架阁库。设管勾一员（正八品）。理问所。设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问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镇抚司。设都镇抚一员，副都镇抚一员。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五年，诏令参政阿里佥行省事于河南等路，设立行省。二十八年，因河南江北是重要冲要之地，应在汴梁设立行省以控制治理，于是将行省移至汴梁路。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三年，设置江淮行省，治所在扬州。二十一年，迁到杭州。二十二年，划出江北各路隶属河南，改称江浙行省。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四年设置。十五年，并入福建行省。十七年，仍在龙兴府设置行省，福建自行设置行省。二十年，将泉州行省并入福建，治所在泉州。二十二年，将福建并入江西。二十三年，又将福建并入江浙。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一年，伯颜征伐南宋，在襄阳行中书省事。不久以别将分省于鄂州。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十三年，迁治所到潭州。十八年，又迁回鄂州。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中统元年，任命商挺统领秦蜀五路四川行省事。三年，改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治所在京兆。至元三年，移治利州。十七年，又迁回京兆。十八年，分设四川行省。二十一年，仍合并为陕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设置行省，木首所辖只有陕西各路。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三年设置，治所在成都。十年撤销。二十三年，重新设置。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四年设置，治所在辽阳路。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中统二年，在中兴设立行省。十年撤销。十八年，重新设立。二十二年，再次撤销。二十三年，在甘州设置甘肃行省。三十一年，分设行省按治宁夏，不久合并。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大德十一年，设置和林等处行中书省。皇庆元年，改为岭北行省，治所在和宁路。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一年设置，治所在中庆路。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年，命令高丽王设置行省，掌管征讨日本军事，军队撤回后撤销。大德三年，重新设置。不久高丽王说其不便，罢除。至治元年，重新设置。以高丽王兼任行省丞相，可以上奏选拔属官，治所在沈阳府。

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至正十二年设置，治所在扬州，设平章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以及首领属官共二十五员。平章一员兼提调淮南王府事。至正年间设置行省共六个，其设置情况只有淮南江北一省可以考证，其余都没有依据。

福建等处行中书省。至正十六年设置，治所福州。十八年，右丞朵歹分省于建宁，参政讷都赤分省于泉州。二十八年，又设置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山东行中书省。至正十七年，设置广西行中书省。至正二十三年，设置胶东行省。二十三年设置，治所在莱阳。

## 关键人物

- **刘秉忠**：太保；参与制定官制
- **许衡**：未明确官职；参与制定官制
- **耶律楚材**：中书令；首任中书令
- **木华黎**：太师；首任太师
- **粘合重山**：左右丞相；初期丞相
- **镇海**：左右丞相；初期丞相
- **伯颜**：右丞相；专权丞相
- **脱脱**：右丞相；后期丞相

## 时间线

- **太祖十二年**：任命木华黎为太师；太师职位设立
- **太宗二年**：设立中书省，任命耶律楚材为中书令；中书省成立
- **中统元年**：在燕京设立行中书省，设置中书丞相、平章政事、参知政事；行中书省初设
- **至元元年**：任命刘秉忠为太保；太保职位设立
- **至元七年**：设立尚书省；尚书省成立
- **至元二十四年**：重新设立尚书省；尚书省复设
- **至元二十八年**：撤销尚书省，专任一名丞相；尚书省废，丞相专任
- **大德三年**：重新设置左丞相；左丞相恢复
- **至大二年**：再次设立尚书省；尚书省再设
- **至顺元年**：确定平章政事四名，右丞一名，左丞一名，参知政事二名；官制确定
- **元统三年**：命令右丞相伯颜独自领导台司；伯颜专权
- **至正八年**：任命脱脱为右丞相，重新设置左丞相；脱脱任相，左丞相恢复

## 地点

- **燕京**：中统元年设立行中书省的所在地
- **汴梁**：河南江北行省的治所
- **杭州**：江浙行省的治所
- **扬州**：江淮行省初设及淮南江北行省的治所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揭示了元朝官制的完备性及其弊端，立法的完善超越唐、宋，但以蒙古人掌权、汉人副贰导致奸臣贪官横行，最终成为祸乱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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