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官四第二十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新元史》
作者：柯劭忞
时代：民国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百官四第二十五

## 本章概览

元朝中央机构中，宣政院和宣徽院地位重要。宣政院从一品，掌管佛教和吐蕃事务，至元二十五年由总制院改名，下设断事官、客省使、规运提点所等。其品级、官员人数多次调整，如至元二十八年增设佥院、同佥，天历二年确定各职。宣徽院亦从一品，负责御膳、宴享及诸王粮食，至元四年设立，后升为从一品，下属光禄寺、尚饮局、尚酝局、醴源仓、尚舍寺等十二个机构，各机构品级、官员设置亦屡有变动。此外还有太禧宗人院掌管神御殿祭祀，隆禧、会福、崇祥等总管府管理寺庙钱粮，隆祥使司、寿福总管府等负责宗教事务。这些机构的设立与调整，体现了元朝行政体系的复杂性和对宗教事务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皇权与宗教势力的互动。通过本章，可一窥元代中央官制的精细与演变。

本章记载了宣政院、宣徽院、太禧宗人院等机构的官职品级和沿革设置。

本章主要介绍了元代宣政院、宣徽院、太禧宗人院三个中央机构及其下属部门的官职设置和变动历史。

## 正文

宣政院。品级为从一品。掌管佛教僧侣和吐蕃各族的事务，遇到吐蕃有事，就设立分院前往处理，有大规模征伐时，则与枢密院商议。院使十名，从一品。同知二名，正二品。副使二名，从二品。佥院二名，正三品。同佥三名，正四品。院判三名，正五品。参议二名，正五品。经历二名，从五品。都事三名，从七品。照磨一名，正八品。管勾一名。正八品。至元初年，设立总制院，由国师统领。《元典章》记载总制院使为正二品，同知总制院事为正三品。至元二十五年，依照唐朝吐蕃来朝在宣政殿觐见的旧例，改名为宣政院。设置院使二名，同知二名，副使二名，参议二名，经历二名，都事四名，管勾一名，照磨一名。至元二十六年，设置断事官四名。至元二十八年，增设佥院、同佥各一名。元贞元年，增设院判一名。大德四年，撤销断事官。至大初年，裁减院使一名。至治三年，设置院使六名。天历二年，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其下属机构有八个：断事官四名。从三品。经历一名，从五品。知事一名，从八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客省使。品级为从五品。大使二名，从五品。副使一名。从六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大都规运提点所。品级为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名，正四品。提点一名，正四品。大使一名，副使一名，知事一名。至元二十八年设置。

上都规运提点所。达鲁花赤一名，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知事一名。至元二十八年设置。

大都提点资善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钱帛事务。达鲁花赤一名，从正品。提举一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至元二十六年设置。

上都利贞库。品级为从七品。掌管饮食和金银等物品。提领一名，从七品。副使一名。从八品。元贞元年设置。

大济仓。监支纳一名，从七品。大使一名。从七品。

兴教寺。营房提领一名。

行宣政院。元统二年，撤销广教总管府十六处，在杭州设置行宣政院。院使二名，同知二名，副使二名，同佥、院判各一名，经历二名，都事、知事、照磨各一名。至正二年，增设崇教所，品级为正四品。用来处理僧侣和世俗事务。至元二年，西番贼寇起事，设置行宣政院，也先帖木儿担任院使讨伐他们。事情平定后就撤销。

宣徽院。品级为从一品。掌管供应御膳和宴享宗室亲戚宾客，以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的粮食，蒙古万户千户的合纳差发，官府所属的抽分，羊马价值草料，收管无主牲畜等事务。院事六名，从一品。同知二名，正二品。副使二名，从二品。佥院二名，正三品。同佥二名，正四品。院判五名，正五品。经历二名，从五品。都事三名，从七品。照磨一名，正八品。承发架阁库一名。正八品。

至元四年，设置宣徽院，任命线真为院使。至元七年，改宣徽院为光禄司。品级为正三品。后来仍改为宣徽院。至元十五年，设置院使一名，同知、同佥各二名，主事二名，照磨一名。至元二十年，升为从二品，增加院使一名，设置经历二名，典簿三名。至元二十三年，升为正二品。设置院判二名，裁减典簿，设置都事三名。至元三十一年，增加院使四名。大德二年，增加同知二名。大德三年，升为从一品。大德四年，设置副使二名。至大四年，裁减本院参议、断事官。皇庆元年，增加院使三名。开始确定怯薛歹一万人，本院掌管他们的供给。后来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其下属机构有十二个：

光禄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运输米面等事务。统领尚饮局、尚酝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务。卿四名，正三品。少卿二名，从四品。丞二名，从五品。主事二名。从七品。至元十五年，改都提点为光禄寺，设置卿一名，少卿三名，主事一名，照磨一名，管勾一名。至元二十年，改为尚酝监。正四品。《元典章》记载监令为正五品，提点为从五品，丞为正六品，知事为正八品。至元二十三年，恢复为光禄寺，设置卿二名，少卿、丞各一名。至元二十四年，增加少卿一名。至元二十五年，改隶属省部。至元三十一年，重新隶属宣徽院。延祐三年，降为从三品。泰定二年，又升为正三品。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大都尚饮局。品级为从五品。掌管酿造皇上享用的细酒。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中统四年，设置大使、副使各一名，都佩戴金符。至元十二年，增加副使一名。至元十五年，由从六品升为从五品，设置提点一名。后来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上都尚饮局。皇庆年间开始设置。提点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

大都尚酝局。品级为从五品。掌管酿造诸王、百官的酒。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二名，正七品。直长一名。正八品。中统四年，设立御酒库，设置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设置提点。至元十六年，改为尚酝局，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上都尚酝局。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直长一名。至元二十九年设置。

大都醴源仓。品级为从六品。掌管接收香莎、苏门等酿酒原料糯米，以及地方进贡的曲药，用来供应上等酿酒。提举一名，从六品。大使一名，从七品。副使一名。正八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上都醴源仓。品级为从九品。掌管接收大都转运来的米面，并酿造皇帝临幸时供应的酒。大使一名，从九品。副使一名。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尚珍署。品级为正五品。设置在济宁路，掌管征收济宁等地的粮食，用来供应酿酒原料。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令一名，从五品。丞二名，从七品。吏目二名。至元十三年设置，至元十五年撤销并入有关部门，至元二十三年重新设置。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品级为从九品。提领二名。从九品。掌管征收稻田的粮食，转运到醴源仓。

尚舍寺。品级为正四品。掌管皇帝行在帷帐的陈设以及牧养骆驼供应爱兰乳酪。太监二名，正四品。少监二名，正五品。监丞二名，从六品。知事二名。从八品。至元三十一年设置。最初为尚舍监，至元十七年升格。品级为正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改为寺。大德十一年，改为寺。品级为正三品。至大元年，改为寺。至大四年，仍改为监。不久又改为寺。延祐三年，又降为正四品。按旧纪记载至元十七年升尚舍监，延祐七年降为正四品，与志书不符，不知道哪个是错的。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诸物库。品级为从七品。掌管出纳。提领一名，从七品。大使一名，从八品。副使一名。正九品。大德四年设置。

阑遗监。品级为正四品。掌管无主的人口、牲畜等物品。太监一名，正四品。少监二名，正五品。监丞二名，正六品。知事一名，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名。从九品。至元二十年，最初设立阑遗所。品级为正五品。至元二十五年，改为监，升为正四品。大德十一年，升为正三品。至大四年，恢复为正四品。不久又升为正三品。延祐七年，又恢复为正四品。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尚食局。掌管御膳以及出纳油面酥蜜等物品。品级为从五品。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二名，正七品。直长一名。正八品。中统二年，设立尚食监。品级为正四品。至元二年，改为局，设置提点一名。《元典章》记载：尚食太监为正四品，少监为正五品，丞为从六品，提举为正七品。应当是中统二年所设置，旧志误将监写作后，至元二年才改为局。大德八年，设置掌薪司来供应尚食，命令宣徽院掌管此事。至元二十年，省并尚药之后，尚药局也设置于中统二年。另外设置生料库。本局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大都生料库。品级为从五品。提点二名，从五品。大使二名，正六品。副使三名。正七品。至元十一年，设置生料野物库。至元二十年，另外设置库，比照内藏库的惯例，设置以上各官职。

上都生料库。掌管接收宏州、大同虎贲、司农等每年办理的油面，大都起运的各种物品，供应内府，支付宫人宦官的饮食。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二名，直长一名。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品级为正六品。掌管对内供给支持米豆以及酒材米曲药物。两个仓各设提举一名，正六品。大使各一名，从六品。副使各一名。从七品。至元五年设立，设置官员三名，都接受制国用使司的札子。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大仓，按旧纪记载，至元十七年设立太仓提举司，与志书不符。设置官员三名，隶属宣徽院。至元二十五年，升为正六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品级为正七品。达鲁花赤各一名，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名，上都大使三名，从七品。副使各二名。正八品。至元十二年设置。品级为从六品。至元十六年，改为提举司，升为从正品。大德八年，仍改为局，降为正七品。

尚牧所。品级为从五品。掌管大官羊。提举二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吏目一名。至元十二年，设立尚牧监。后来裁省。至大四年，重新设立尚牧所，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沙糖局。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沙糖蜂蜜的煎造以及地方进贡的果木。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至元十三年设置。品级为从六品。《元典章》记载沙糖局达鲁花赤为从五品。至元十七年，设置提点一名。至元十九年，升为从五品。

永备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接收两部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等物品以及云需府所办理的羊，以备皇帝临幸的膳食。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至元十四年设置，给予从九品印。至元二十四年，升为从五品。

丰储仓。品级为从九品。掌管出纳皇帝行幸的膳食。大使一名。从九品。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掌管进献岁入以供内府，以及湖泊山场渔猎以供内膳。达鲁花赤一名，正三品。总管一名，正三品。同知一名，正五品。府判一名，正六品。经历一名，从七品。知事一名，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名。从九品。至元十四年，设立总管府，并管理涟海高邮河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事务。至元十六年，设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至元二十二年，合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后至元四年，升两淮屯田打捕总管府为正三品。怀疑原本为从三品，到惠宗时才开始升为正品。至元二十五年，将两淮新附手号军千户所隶属本府。

又设置了九处屯田打捕提举司：高淮安州，称为高邮、招泗、安东海州、扬州通泰、安丰庐州、靳黄、镇巢，共八处，旧志中遗漏了靳黄一处，根据《元典章》补充。还有塔山徐邢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都位列从五品。每个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一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

又共有十处抽分场提领所：柴墟东西口、海川新坝、北砂太仓、安河桃源、大湖东西口、时堡兴化、高邮宝应、汶湖等处、云山白水、安东州。每所各设提领一名，同提领一名，副提领一名，都接受宣徽院的札付。

满浦仓，位列正八品。掌管收受米面等粮食，等待转运到京师。设大使一名，正八品；副使一名，正九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元典章》记载满浦仓监支纳为从七品。

圆米棋子局、软皮局，各设提领一名，副提领一名，都接受宣徽院的札付。

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位列从四品。掌管军人打捕野生动物和皮货。设达鲁花赤一名，从四品；上千户一名，从四品；上副千户一名，正五品；弹压一名，从八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龙庆栽种提举司，位列从五品。掌管缙山每年输送的粱米，以及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的瓜果等物，用以供奉朝廷。设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提举一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至元十七年设置提举司。《元典章》记载缙山栽种副提举为从七品。延祐七年将缙山改为龙庆州，因此以此命名。

宏州种田提举司，位列正六品。掌管输送小麦面粉，以供内府使用。设达鲁花赤一名，正六品；提举一名，正六品；同提举一名，正七品；副提举一名，正八品；直长一名。

丰润署，位列从五品。掌管每年收入的草料和谷物，用以喂养骆驼和马匹。设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令一名，从五品；丞一名，从六品；直长一名，正八品。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位列正四品。掌管常湖两路的两万三千多户茶园户，采摘茶芽进贡内府。设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按：都提举司为正四品，达鲁花赤也应当为正四品。旧志记载为从五品，恐怕是合并平江提举司时将都提举司降为提举司，旧志简略，无法补正，姑且沿用。设提举一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名，从八品；都目一名。至元十三年，设置统提领所十三处。十六年，升为都提举司。又另外设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掌管每年进贡的御茶。二十四年，撤销平江提举司，合并管理。统领七处提领所：乌程、武康德清、长兴、安吉、归安、湖汶、宜兴。《元典章》记载：榷茶提举有杭州、宁国、龙兴、建宁、庐州、岳州、鄂州、常州、湖州、潭州、静江、临江、兴国、常德府、吉田、建安十六处。各设正提领、同提领、副提领一名，接受宣徽院的札付，掌管九品印。

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设提领一名，接受宣徽院的札付，直接隶属于宣徽院。

太禧宗人院，位列从一品。掌管神御殿在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的祭祀典礼。设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名，秩从一品；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名，正二品；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名，从二品；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名，正三品；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名，正四品；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名，正五品；参议二名，正五品；经历二名，从七品；都事二名，从七品；管勾一名，从八品；照磨一名，从八品；断事官四名，从三品；客省使大使四名，从五品；副使二名，从六品。天历元年，撤销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以总领。秩正二品。同年，升为从一品，设置参议二名。二年，改为太禧宗禋院，设立四总管府、一司作为下属。固定设置各员如上。至顺元年，命令所属的总管府，各设置副达鲁花赤一名。后至元六年撤销。

隆禧总管府，位列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名，正三品；总管一名，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一名，正四品；同知一名，从四品；治中一名，从五品；判官一名，正六品；经历一名，从七品；知事一名，正八品；照磨一名，从八品。至大元年，建南镇国寺，开始设立规运提点所。三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统领大崇恩福元寺的钱粮。十一月，将大崇恩福元寺规运总管府改为隆禧院，秩从二品。天历元年，撤销殊洋院，将隆禧、殊祥合并设立殊祥总管府。不久又改为隆禧总管府。后至元六年，撤销太禧宗禋院，隆禧总管府改为规运提点所，秩正五品。隶属宣政院。其下属有七个：

即福元营缮司，位列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名，正五品；司令一名，正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天历元年，将南镇国寺所立的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又改为福元营缮司。

即普安智全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天历元年，将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合并为一，设置提点二名。三年，又改为营缮司。

即祐国营缮都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知事一名，提控案牍一名。天历元年，设置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即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位列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提举一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

即田赋提举司。设提举一名，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

即资用库。至大三年，设立规运都总管府，将资用库、大益仓隶属其下。大益仓，志书无名称。设提领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

即万神库。设提领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会福总管府。设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同知一名，治中一名，府判一名，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名。至元十一年，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设置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规运所为总管府。《元典章》记载：大护国仁王寺昭应宫规运财赋部总管府，达鲁花赤、总管都为正三品。至大元年，改为都总管府，秩从二品。不久升为会福院，设置院使五名。延祐三年，升为正二品。天历元年，改为会福总管府，降为正三品，固定设置各员如上。后至元六年，改为规运提点所。其下属有五个：

即仁王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至元八年，设立仁王寺镇遏提举司。十九年，改为镇遏所。二十八年，合并三提领所为诸色人匠提领所。天历元年，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三年，改为仁王营缮司。

即襄阳营田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一名，同提举一名，副提举一名。最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设官四员。大德元年，改为提举司。天历二年，仍为襄阳营田提举司。

即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一名，同提举一名，副提举各一名。至元二十七年设置。

即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位列从七品。设提领一名，从七品；大使一名，从八品；副使一名，正九品。至元二十九年，将武清等十处合并设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十五年，又设置随路管民都提领所。天历元年，合并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即会福财用所，位列从七品。设提领一名，从七品；大使一名，从八品；副使二名，正九品。至元十七年，设立财用库。二十六年，设立盈益仓。天历元年，合并为会福财用所。

崇祥总管府。设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副达鲁花赤一名，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名，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名。至大元年，设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二年，改为延禧监。不久改为崇祥监。皇庆元年，升为崇祥院，秩正二品。延祐七年撤销。后来重新设置。泰定四年，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天历元年，改为崇祥总管府。后至元六年，改为规运提点所。其下属有九个：

即永福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都目一名。延祐五年，设置大永福寺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后来降为营缮提点所。天历三年，改为永福营缮司。

即昭孝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天历元年设立寿安山规运提点所，三年改为昭孝营缮司。原先隶属大禧总管府。至顺二年，改为隶属崇祥总管府。

即普庆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天历二年，将普庆修寺人匠提举司改为普庆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司。

即崇祥财用所。设提领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至大二年，设置诸物库。四年，设置普赡仓。天历二年，合并为崇祥财用所。

即永福财用所。掌管颜料等物品的出纳。设提领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延祐三年，设置诸物库，又设置永积仓。天历二年，合并为永福财用所。

即镇江稻田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

即汴梁稻田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

即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

即冀宁提领所。设提领一名。

隆祥使司，从二品。设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司丞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正七品；照磨兼架阁一员，正八品。天历二年，中宫建大承天户圣寺，设立隆祥总管府，秩正三品。八员。至顺二年，升为隆祥使司，升从二品。固定设置各员如上。后至元六年，改为规运提点所。其下属有十一个：

即普明营缮都司，秩正四品。掌管营造和钱粮出纳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名，知事一名，提控案牍一名。天历元年，在海南创建大龙兴普明寺，设置规运提点所。二年，拨付隶属龙祥府。三年，改为都司。

称为：集庆万寿营缮都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天历二年，在建康修建龙翔、万寿两座寺院，设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隶属隆祥总管府。天历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称为：元兴营缮都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天历元年，设置大元兴规运提点所。天历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称为：宣农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把大都等处的田赋提举司隶属隆祥总管府。天历三年，改为提举司。

称为：护圣营缮司。品级为正五品。掌管营造工匠、僧众衣粮、征收房课等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天历二年，设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所。天历三年，改为营缮司。

称为：平江善农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设立田赋提举司。天历三年，改为提举司。

称为：善盈库。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天历二年设置，隶属隆祥总管府。

称为：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把荆襄提举司所管辖的河南、湖广田土作为大承天护圣寺的常住田，改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

称为：龙庆州田赋提领所。品级为正九品。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龙庆州所有的田土和每年赋税。天历二年设置。

称为：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天历三年设置。

称为：集庆崇禧财用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天历三年设置。至顺元年，设立益都广农提举司以及益都般阳、宁海各提领所，都隶属隆祥总管府。至顺二年，撤销益都等处的广农提举司，改设总管府，品级为从三品，仍然由隆祥总管府统辖。

寿福总管府。掌管祭供钱粮的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知事、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大四年，修建大圣寿万安寺，设置万安规运提点所。品级为正五品。延祐二年，升为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不久升为寿福院。品级为正二品。泰定元年，改为总管府。后至元六年，改为规运提点所。其下属机构有五个：

称为：万安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延祐三年，因万安规运提点所已撤销，重新设立万安营缮司。

称为：万宁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大德十年，设置万宁规运提点所。天历元年，改为营缮司。后至元六年，四总管府和隆祥使司都改为规运提点所，仍然设立万宁提点所，直属于宣政院。

称为：收支库。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称为：延圣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最初是天源营缮提点所。天历二年，改为营缮司。

称为：诸物库。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延祐三年，设立广贮库，品级为正七品，设置官员三员，隶属寿福院。

## 关键人物

- **线真**：宣徽院院使；被任命为宣徽院院使，负责宣徽院事务
- **也先帖木儿**：行宣政院院使；担任行宣政院院使，讨伐西番贼寇
- **国师**：总制院统领；统领总制院

## 时间线

- **至元初年**：设立总制院，由国师统领。；总制院成立
- **至元二十五年**：改总制院为宣政院，设置院使、同知等官职。；总制院更名为宣政院
- **至元二十六年**：设置断事官四名。；宣政院增设断事官
- **至元二十八年**：增设佥院、同佥各一名。；宣政院增设佥院和同佥
- **元贞元年**：增设院判一名。；宣政院增设院判
- **大德四年**：撤销断事官。；宣政院断事官被裁撤
- **至大初年**：裁减院使一名。；宣政院院使减员
- **至治三年**：设置院使六名。；宣政院院使增至六名
- **天历二年**：确定设置宣政院以上各官职。；宣政院官职设置定型
- **至元四年**：设置宣徽院，任命线真为院使。；宣徽院成立
- **至元七年**：改宣徽院为光禄司，后复为宣徽院。；宣徽院短暂改为光禄司
- **天历元年**：撤销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后升为太禧宗禋院。；太禧宗人院成立

## 地点

- **吐蕃**：宣政院掌管吐蕃各族事务
- **杭州**：设置行宣政院
- **西番**：西番贼寇起事，设置行宣政院讨伐
- **济宁路**：尚珍署设置在济宁路，征收粮食
- **淮东淮西**：设置屯田打捕总管府
- **宏州**：设置种田提举司，输送小麦面粉
- **常湖**：设置茶园都提举司，采摘茶芽进贡
- **建宁**：设置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
- **襄阳**：设置营田提举司
- **大都**：设置多个机构，如大都规运提点所、大都尚饮局等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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