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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七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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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留守司。官秩为正二品。掌管守卫京城和皇宫,调度本路的供应物资,同时管理内府各府邸的营建修缮、尚方供应陈设以及门锁钥匙的开启关闭事宜。设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正八品;部役兼壕寨一员。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至元二年(1265年)设置宫殿府,官秩为正四品。后撤销宫殿府、行工部、大少府监。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设置大都留守司,兼管本路都总管,并主持少府监事。《元典章》记载:大都留守司的达鲁花赤兼少府监事为正二品,大都留守为正二品。可知当时设有达鲁花赤,但何时裁撤已无法考证。同年,又另外设置大都路都总管府,并将少府监并入留守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年),重新设立少府监,隶属于留守司。延祐七年(1320年),撤销少府监,由留守司兼管监事。至正十八年(1358年),设置四个大都分府。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修内司。官秩为从五品。管理十四个局的工匠。设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五品;直长五员,正八品;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中统二年(1261年)设置。下属机构有:
大木局。设提领七员,管勾三员。中统二年设置。
小木局。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
泥厦局。设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设置。
车局。设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1264年)设置。
装钉局。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设置。
铜局。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设置。以上六局,官秩都为从八品。
竹作局。设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绳局。设提领二员。中统五年设置。
祗应司。官秩为从五品。掌管内府及各王公府邸的奇巧制作,以及寺观的修缮事务。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元典章》记载:祗应司都监为正九品。元世祖建造大都、上都宫殿时,开始设置下属机构。下属机构有:
油漆局。设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油漆工作。中统元年(1260年)设置。
画局。设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管绘画工作。中统元年设置。
销金局。设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管镀金工作。中统四年设置。
裱槽局。设提领一员。掌管装裱工作。中统二年(1261年)设置。
烧红局。设提领二员。掌管红色颜料。至元元年(1264年)设置。
器物局。官秩为从五品。掌管内府宫殿及所有寺观官署的营建修缮,凡是皇帝及各位王公使用的马鞍辔头、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银宝物器具,都由其管理。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御用器物局,接受省里的文书。至元七年(1270年),改为器物局。下属机构有:
铁局。设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掌管精细铁器工作。中统四年设置。
减铁局。设管勾一员。掌管制造皇帝及诸宫府邸用的腰带。中统四年设置。
盒钵局。设提领二员。掌管制造皇帝用的及腰带。中统四年设置。
成鞍局。设提领三员。掌管制造皇帝用的马鞍辔头和象轿。中统四年设置。
羊山鞍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制造常规马鞍辔头。至元十八年(1281年)设置。
网局。设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管网扇制作。中统四年设置。
刀子局。设提控二员。掌管制造皇帝及诸宫府邸用的宝贝佩刀。中统四年设置。
旋局。设提领二员。掌管制造皇帝用的木器。中统四年设置。
银局。设提领一员。掌管皇帝用的金银器盒。中统四年设置。
轿子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制造皇帝用的木制鞍子等物品。中统四年设置。
采石局。官秩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管营建用的石材。至元四年(1267年)设置。又设有石局总管。至元十一年(1274年),调拨采石夫两千多户,常年服役,设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撤销,设立采石局。
山场。设提领一员,管勾五员。后来改为总管。
大都城门尉。官秩为正六品。设尉二员,正六品;副尉一员,从六品。掌管城门禁闭、开启和锁钥事务。至元二十年(1283年)设置,由四怯薛的八剌哈赤担任。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增加各门尉、副尉各一人。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又由六卫亲军参与掌管。共十一个城门:丽正、文明、顺承、平则、和义、肃清、晏贞、健德、光熙、崇仁、齐化。每门设尉二员,副尉一员。
犀象牙局。官秩为从六品。设大使、副使(《元典章》记载:象犀牙局副使为正七品)、直长(《元典章》记载:正八品)各一员。掌管营建用犀牛角、象牙制作的龙床、桌子、器物、腰带等事务。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至元五年(1268年),增设副使一员。下属机构有:
雕木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宫殿香阁的营建修缮事务。至元十一年(1274年)设置。
牙局。设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管象牙龙床的制作。至元十一年设置。
大都四窑场。官秩为从六品。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记载:大都窑场大使为从八品。旧志记载为从六品,应该是错字。掌管制作琉璃砖瓦。至元十三年(1276年)设置。下属机构有:
南窑场。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
西窑场。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1267年)设置。
琉琼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元典章》记载:大都铁局大使、石局大使均正八品。旧志没有这两个官职。
凡山采木提举司。官秩为从五品。掌管采伐各种木材,以及制作只孙腰带、刀把等物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均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官秩为从八品。设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1272年)设置。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1278年)设置。
器备库。官秩为从五品。设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管金银宝器两千多件。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设置。
甸皮局。官秩为正七品。设大使一员。至元七年(1270年)设置。至元十四年(1277年)开始确定品级。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改属留守司,每年制造热造红甸羊皮两千多张。
上林署。官秩为从七品。设署令、署丞各一员(《元典章》记载:上林署,令为正八品,直长为从八品),直长一员。掌管栽种花卉,供应蔬菜水果,种植苜蓿喂养骆驼马匹,准备木炭用于营建。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设置。
养种园。设提领二员。掌管西山挖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应皇室使用。中统三年(1262年)设置。
花园。设管勾二员。掌管花果。至元二十四年设置。
苜蓿园。设提领三员。掌管种植苜蓿。
仪鸾局。官秩为正五品。掌管灯烛陈设事务,以及门户锁钥,内府各宫、太庙等处祭祀时的庭燎,缝制帘子、椎子,洒扫宫庭,管理烛刺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轮值怯薛的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三员,正八品;都目一员。至元十一年(1274年)设置,官秩为正七品。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升为正五品。至大四年(1311年),元仁宗驾临西宫,又另外设立仪鸾后,设置官员相同。延祐七年(1320年),增加大使二员,由宦官担任。下属机构有:烛刺赤提领大员、提控四员,水手提领二员;针工提领一员;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管接收和发放营建宫殿用的木材。至元四年(1267年)设置。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官秩为从五品。掌管审理婚姻、田产、诉讼等事务。设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人匠奥鲁总管府,官秩为从四品。《元典章》记载:大都人匠副总管为正五品。至元十二年(1275年),改为提举司。至元十五年(1278年),兼管采石人户。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官秩为从七品。每路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官秩为从七品。保定路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府设管匠官二员。中统四年设置。
大名路管匠官。官秩为从七品。设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设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每路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收支库。官秩为正九品。掌管接收和发放营建物资。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至元四年(1267年)设置。
诸色库。官秩为正八品。掌管修内用的木材以及江南的特殊木料,并负责办理官寺的斋事。设大使一员,副大使一员。至大四年(1311年)设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官秩为正八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治二年(1322年),因修缮太庙而开始设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官秩为正七品。设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治元年(1321年),因修建寿安山寺而开始设置。
广谊司。官秩为正三品。设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管官府雇佣、采购、营建、织造等工程事务。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节令司。《元典章》记载:覆实司达鲁花赤为从五品;同提举为正六品。大德五年(1301年),又分设大都路总管府官属,设置供需府。至顺二年(1331年)撤销,设立广谊司。元统二年(1334年)撤销,重新设立覆实司。《元典章》记载:都成所提举司达鲁花赤为从五品。上都同。
武备寺。官秩为正三品。掌管修理兵器,并负责接收和发放。设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从八品;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从八品;承发架阁库管勾;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至元五年(1268年),将军器局改为军器监,官秩为正四品。《元典章》记载:监知事为正八品;照磨为从八品;经历为从七品。至元十年(1273年),将各地的弓箭、铠甲工匠都归属军器监。至元十九年(1282年)升为正三品。至元二十年(1283年),设立卫尉院,将军器监改为武备监,官秩为正四品,隶属卫尉院。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改监为司,与卫尉院并列。大德十一年(1307年),升为院,官秩为正二品。至大四年(1311年),又恢复为寺。所管辖的属官,则由自己选择能干的匠户担任。泰定四年(1327年),重新设置武备寺,同判六员。
寿武库。官秩为从五品。设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至元十年(1273年),由衣甲库改设。
利器库。官秩为从五品。设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级与寿武库相同。至元五年(1268年),设立军器库。至元十年,改为利器库。
广胜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平阳、太原等处每年制造的兵器。设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其下属机构:丰州甲局,院长一员;应州甲局,院长一员;平地县甲局,院长一员;山阴县甲局,院长一员;白登县甲局,头目一员;丰州工局,使一员;赛甫丁弓局,头目一员。
平阳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本路投下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绛州甲局,大使一员。
太原路军器人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员。
保定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河间甲局,院长一员;沂州平县甲局,院长一员;陵州箭局,头目一员。《元典章》记载:有盖州等处箭局大使,正七品。
真定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典章》记载:真定工匠提举司提举,从五品。其下属机构:冀州甲局,院长一员。
怀孟河南等路军器人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局使、局副各一员。其下属机构:怀孟路弓匠院长一员。《元典章》记载:恩州、凉州二军器局大使,正七品。志书未记载。
汴梁路军器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局使、局副各一员。其下属机构:常课弓局,院长一员;常课甲局,院长一员。
益都济南箭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局使一员。
彰德路军器人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上都甲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兴州白局子甲局,院长一员;兴州千户寨甲局,院长一员;松州局五指崖甲局,院长一员;松州胜安甲局,院长一员。
辽河等诸色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辽盖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盖州甲局,局使一员。
上都杂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奉圣州军器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蔚州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宣德府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广平路甲局,院长一员。
东平路等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通州甲局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蓟州甲匠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欠州武器局。品级为从五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甲局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六年,改为总管府。二十八年,撤销大都甲匠总管府。《元典章》记载:大都甲匠同知总管府事,正五品。
大都箭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宁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典章》记载:军器人匠大同路、东平等路、大宁路、宣德等路提举司达鲁花赤,均从五品。志书有的写作从六品,有的写作正六品。应当是文字错误。
丰州杂造局。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归德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汝宁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陈州军器局。院长一员。
许州军器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咸平府军器人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记载作咸平府甲局,大使、达鲁花赤都是正七品。
大都弓匠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双搭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成吉里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通州工局,院长一员。
大都弦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改为提举司设置官署。
隆兴路军器人匠局。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元典章》记载:诸路箭匠、弓匠弦局,提举司提举,都是正五品。同提举,从六品。
平滦路军器人匠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
大都杂造局。设提领二员。元贞二年设置。
太仆寺。品级为从二品。掌管阿塔思马匹,接收、供给、制作鞍辔的事务。设卿二员,从二品。少卿二员,品级为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群牧所作为本监属官,到至元二十一年才撤销。至元十二年,改为尚牧监。《元典章》记载:尚牧监,正四品。十九年,又改为太仆院。二十年,改为卫尉院。二十四年,撤销院设立太仆寺,正三品。隶属宣徽院。又另外设置尚乘寺,本寺只管阿塔思马匹。二十七年,隶属中书省,设置提调官二员。大德十一年,又改为太仆院,升为从二品。至大四年,仍改为寺。
尚乘寺。品级为从三品。掌管皇帝用的鞍辔车轿,阿塔思群牧的骟马驴骡,处理四怯薛阿塔赤的诉讼。设卿四员,从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元典章》记载作从六品。经历,从七品。知事、照磨,正八品。管勾,从八品。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撤销卫尉院,开始设置尚乘寺,《元典章》记载:尚乘寺卿正三品,同判尚寺事从三品至从五品。掌管资乘库。大德元年,增加寺卿一员。十一年,仍改为卫尉院。品级为从二品。至大四年,又改为寺。延祐七年,降为从三品。泰定二年又恢复为正三品。
资乘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收支鞍辔等物。设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至元十三年设置。二十年,隶属卫尉。二十四年,隶属尚乘寺。
长信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斡耳朵怯怜口诸事。设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大德五年设置。至大元年,改为院。四年,仍改为寺,卿五员,增加少卿一员,由宦官担任。延祐七年,省去卿、少卿各一员。确定设置以上各员。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掌管大都、上都二铁局,以及怯怜口人匠。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大都铁局。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斡耳朵往来制作装钉房车。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设置。《元典章》记载:大都铁局,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志书说品级从五品,恐怕有误。
上都铁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六年设置。品级与前面相同。
长秋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武宗五斡耳朵的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务。设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皇庆二年设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掌管正宫制作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大元年,从斡耳朵三位下拨到银匠五百余户,设置提举司,隶属中政院。后来归属长秋寺。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武宗军中北来的匠人。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大元年设置。
承徽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答儿麻失里皇后位下的钱粮、营缮等事务。设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正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治元年设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两个。品级为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治三年设置。
长宁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英宗速哥八刺皇后位下的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务。设卿六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治三年设置。
长庆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成宗斡耳朵及常年办理禾矢房子、行幸怯薛台等人的衣粮事务。设卿六员,少卿二员,丞一员。品级与前面相同。经历、知事各一员。泰定元年,撤销中瑞司,设置此寺。
宁徽寺。品级为正三品。隶属八不沙皇后位下。设卿六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经历、知事各一员。天历二年设置。
延徽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懿怜质班皇帝的斡耳朵。设卿、少卿、丞。品级与前面相同。至元六年,依照累朝旧例设置。
太府监。品级为正三品。掌管左右藏等库。设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品。经历,从七品。知事,从八品。照磨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至元四年,改为宣徽太府监。八年,升为正三品。大德九年,改为院。品级为从二品。院判参用宦官。至大四年,又改为监,确定设置以上各员。
内藏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支出收纳御用诸王缎匹等物。设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设置官署于上都。十九年,设置官署于大都,由宦官掌管。又有行内藏,二十八年撤销,只保留内藏及左右二库。
右藏。设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掌管收支金钱宝钞、只孙缎匹、水晶玛瑙玉等各种物品。至元十九年设置。
左藏。设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掌管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帛绢等各种物品。至元十九年设置。至元二十九年,设立司籍库,隶属太府监,保管登记入册的物品。元贞元年撤销。
度支监。官阶正三品。掌管供应马匹骆驼的草料粮食。设有卿三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朝初年,设置勃可孙。至元八年,由重臣统领。《元典章》记载:勃可孙主事从七品,照磨兼发架阁库从八品。十三年,撤销孛可孙,由宣徽院兼管其职务。大德九年,废除孛可孙,保留十二员。至大二年,听从尚书省请求,废除孛可孙,改设度支院。官阶正二品。设置同知、佥院、院判等官员。四年,改为监。利用监。官阶正三品。掌管收支皮货衣物。设有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五员;少监五员,从四品;丞四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元十年,改资用库为利用监。二十年撤销。二十六年,重新设置。官阶从三品。二十九年升为正三品。大德十一年,升为院,官阶升为正二品。至大四年,恢复为监。
资用库。官阶从五品。设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五员,正七品。至元二年设置,隶属太府。十年,改隶属利用监。
怯怜口皮局人匠提举司。官阶正五品。《元典章》作从五品。设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元典章》记载:怯怜口皮局副提举正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中统元年设置局,至元六年改为提举司。
杂造双线局。官阶从八品。《元典章》作正八品。制造皮货、鹰帽等物品。设大使、副使、直长、典史各一员。
熟皮局。掌管熟制野兽皮货等物品。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十年设置。
软皮局。掌管细毛银鼠等各种皮货。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斜皮局。掌管熟制各种野马皮胯。设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
貌鼠局提举司。官阶正五品。设提举、同提举(正六品)、副提举(正八品)各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
貌鼠局。设副使二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九年设置。
染局。设副使一员,直长、管勾各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
熟皮局。官阶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六年设置。
中尚监。官阶正三品。掌管大斡耳朵位下的怯怜口以及领导资成库的毡帐制作,供应内府陈设的帐房、车舆、雨衣等用品。设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正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五年,改资成库为尚用监。《元典章》记载:用监太监正四品,丞正六品。二十年撤销。二十三年改设中尚监。三十年分别设置两都、滦河三库以及怯怜口等九个司局,由中尚监总领。至大元年,升为院,官阶正三品。四年恢复为监,参用宦官三人。
资成库。官阶从五品。掌管制造毡货。设提点三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年设置,隶属太府,十五年撤销。后来重新设立。三年,改隶属本监。
章佩监。官阶正三品。掌管速古儿赤所收取的御用服饰和宝带。设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升御带库为章佩监。大德十一年,升为院,官阶从二品。至大四年,恢复为监,仍为从三品。至正十二年,增设少监。
御带库。官阶从五品。掌管系腰、偏束等带子以及绦环等物品。设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至元二十八年设置,全部由宦官担任。元贞二年,增加二员,兼管上都事宜。
异珍库。官阶从五品。掌管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设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至元二十八年设置。
经正监。官阶正三品。掌管营盘、纳钵以及调拨投下草地,有诉讼则处理。设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大四年设置,少监以上均由奴都赤担任,监丞由流官担任。
都水监。官阶从三品。掌管治理河渠水利的事务。设都水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丞二员,正六品;经历(从七品)、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八年设置。二十九年,领导河道提举司。大德九年升为正三品。延祐七年,仍为从三品。
大都河道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河南山东提水监。至正六年设置。品级与前面相同。《元典章》记载:成都路、沙州路、元兴路、启昌西凉府河渠司的达鲁花赤、大使,均为从五品。无为州河渠司、安西路河渠营用司的副使均为正七品。
行都水监。至元十四年设置行都水监,兼管行漕运司。至大元年撤销。至正八年,在济宁郓城重新设置。十一年,设立河防提举司,隶属行都水监,官阶从四品。十二年,增设判官二员。十六年,增设少监、监丞、知事各一员。品级与都水监相同。
大都河道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都水庸田使司。官阶正三品。掌管种植稻田的事务。设庸田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泰定二年,在松江设置都水庸田使司,掌管江南水利。后来撤销。后至元二年,在平江重新设置司。不久,又撤销。五年重新设置。至正十二年,又在汴梁设置水庸田使司,固定设置上述各官员。
都总制庸田使司。官阶从二品。设使二员(从二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司六员(从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从八品)。至正十年,设置河南江北等处都总制庸田使司。其下属机构:
军民总管府。官阶从三品。共五处,各设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正五品),同知一员(正六品),府判一员(从七品),经历一员(从八品),知事一员(从九品),提控案牍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
农政司。官阶正五品。设农政一员(正五品),农丞一员(正六品),提控一员。
丰盈库。官阶正八品。设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正九品)。
秘书监。官阶正三品。掌管历代图籍以及阴阳禁书。设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从七品)。属官:著作郎二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二员(正七品),秘书二员(正七品),校书郎二员(正八品),辨验书画直长一员(正八品)。至元九年设置。《元典章》记载:秘书都从三品,少监正五品,丞正六品。大德九年,升为正三品,赐给银印。延祐元年,设置卿四员,参用宦官二人。
司天监。官阶正四品。掌管历象事务。设提点一员(正四品),司天监三员(正四品),少监五员(正五品),丞四员(正六品)。《元典章》记载:司天台判官从八品。知事。属官:提举二员,教授二员,均从九品。《元典章》作从八品,学正同。学正二员,天文科管勾二员,算历科管勾二员,三式科管勾二员,已验科管勾二员,漏刻科管勾二员,均从九品。阴阳管勾一员,押宿官二员,司晨官八员。《元典章》记载:司晨郎副监侯正九品,司晨郎正八品。中统元年,设置司天台。至元八年,因上都承应缺官,增设行司天台。十五年,另外设置太史院与司天台并存,颁布历法之政归太史院,学校之设隶属司天台。至大元年,升为正四品。延祐元年,改司天台为司天监,升为正三品。七年,仍为正四品。至正八年,设置上都司天台。
回回司天监。官阶正四品。掌管观测天象和历法。设提点一员,司天监三员,少监二员,丞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知事一员,令史二员。属官:教授一员,天文科管勾一员,算历科管勾一员,测验科管勾一员,漏刻科管勾一员。至元八年,设置回回司天台,官阶从五品,以札马剌丁为提点。十七年,设置行监。皇庆元年,改为监,官阶正四品。延祐元年,升为正三品。二年,命秘书卿提调监事。四年,恢复为正四品。
司禋监。官阶正三品。设内监、少监、监丞各二员,知事一员。至元六年,设置司禋监。至大元年撤销。四年,重新设置。后来又撤销。至正元年,重新设置,赐给四品印。不久升为正三品。掌管祭祀祈祷消灾之事。
上都留守司。品级与大都留守司相同。兼管本路都总管府,并治理民事。同时领导各仓库事务。设留守六员,同知二员,副留守二员,判官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朝初年,设置开府。中统四年,改为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又赐给留守司印。十八年,合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七年,增设副留守、判官各一员。至大三年,裁减司官七员。延祐七年,淘汰留守五员,保留一员。至治三年,增设判官二员。泰定四年,增设判官一员。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修内司。官阶从五品。掌管营造修缮内府事务。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设置。
祗应司。掌管妆銮、油染、表褙之事。设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三员。品级与前面相同。
器物局。官阶从五品。掌管制造铁器及内府钉线等物。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官阶正五品。设大使二员(《元典章》记载:仪鸾局大使从六品),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大四年,撤销典设署,设置仪鸾局。
兵马司局。官阶正四品。设指挥使三员(正四品),副指挥使二员(正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二十九年设置。至大四年,裁减上都兵马指挥为五员。
警巡院。官阶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从七品),判官二员(从八品)。至正三年,设立上都司狱司。
开平县。官阶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尹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八品),主簿一员(正九品),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
平盈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
万盈库。设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记载:平盈、万盈二仓大使均为从六品;平盈、万盈、广积三仓副使均为正七品。中统初年设置。
广积仓。设有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为正六品。副使各一员,为正七品。中统初年设置永盈仓,《元典章》记载:永盈仓副使,正七品。大德年间改为广积仓。
万亿库。品级为正五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为正五品。同提举为正六品。副提举为从七品。各一员。《元典章》记载:万亿仓监支纳为从七品,又有上都永丰仓副使为正八品。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三年设置。
行用库。设有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税课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有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贞元年设置。本纪记载至元十九年,改上都宣课提领为提举司。不详哪个记载有误。
八作司。品级与大都八作司相同。设有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饩廪司。品级为正八品。设有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年,设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
司狱司,至正二年设置,品级与大都兵马司相同。
尚供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掌管守护东凉亭行宫。设有达鲁花赤一员,为正三品。总管一员,为正三品。同知一员,为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为从五品。判官一员,为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哈赤八剌哈孙总管府。《元典章》记载:只哈赤八喇哈孙达鲁花赤为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为从三品。延祐二年,改为尚供府。其下属机构附后:
香河等处巡检司。设有巡检一员。
景运仓。品级为从五品。设有提点一员,为从五品。大使一员,为正六品。副使一员,为正七品。至元二十年设置。
法物仓。品级为从九品。设有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记载:法物库副使为正七品。至元二十九年设置。泰定四年,与云需总管府一起划归上都留守管辖。
云需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掌管守护察罕脑儿行宫。设有达鲁花赤一员,为正三品。《元典章》记载:昔保赤八喇哈孙达鲁花赤;应当也是至元十三年设置,后来改为云需总管府。设有总管一员,为正三品。同知一员,为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为从五品。判官一员,为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延祐二年设置。同年,增加司知二员,后来与尚供府一起被撤销。至正十五年,重新设置。
大都路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二员,为正三品。都总管一员,为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二员,为从三品。同知二员,为从四品。治中二员,为正五品。判官、推官各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提控案牍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初为燕京路,总管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为中都路。至元二十一年,开始设置大都总管府,品级为从三品。二十七年,升为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本府的官吏中,只有达鲁花赤、总管、推官等负责治理路政,其余的都分别担任供需事务,所以又被称为供需府。
大都路管领诸路打捕鹰房府。品级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为正三品。总管一员,为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一员,为从三品。副总管一员,为正四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兵马都指挥使司有两个。品级为正四品。掌管审讯和抓捕盗贼。设有都指挥使二员,为正四品。副指挥使五员,为正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九年,设立兵马司,隶属于大都路,由刑部尚书一员提调其事,凡是刑事则隶属于宗正府,又为宗正府的属官。十六年,增设都指挥使。品级为正四品,一个设置司于北城,一个设置司于南城。
司狱司有两个。品级为正八品。设有司狱一员,狱丞一员。一个设置于北城,兼管南城的狱事。皇庆元年,分设一个司于南城。
左右警巡院有两个。品级为正六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为正六品。院使各一员,为正六品。副使一员,为从七品。判官各一员,为从八品。典史各一员。至元六年,设置负责民事和供需府。大德五年,分设供需院,由副使、判官各一员主管。至正十一年,升两巡院为正五品。十八年,在都城四角各设立警巡分院,官吏编制比照分院减半。
大都警巡院。品级与左右院相同。设有达鲁花赤一员,院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大德九年设置,负责治理都城南部。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品级为正六品。设有提举一员,为正六品。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至元二十四年,设立国学,以原来的孔子庙作为京学,仍然以国子祭酒作为系衔。
宛平县。品级为正六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为正六品。县尹一员,为正六品。县丞三员,为正八品。主簿三员,为正九品。县尉一员,为从九品。典史三员。至元十一年设置。治所在丽正门以西。
大兴县。品级与宛平县相同。设有达鲁花赤一员,县尹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二员,县尉一员,典史二员。至元十一年设置。治所在丽正门以东。品级为正九品。东关厢巡检司。设有巡检三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西北南关厢巡检司两个。建置与前面相同。延祐四年,芦沟桥、琉璃河、泽畔店都设置了巡检司。元统二年,设置南北城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