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官七第二十八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新元史》
作者：柯劭忞
时代：民国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百官七第二十八

## 本章概览

本节详述元朝中央官僚机构的设置与沿革。大都留守司正二品，掌管京城守卫营建，曾兼少府监事。武备寺由军器监改设，主管兵器制造。太仆寺管理马政，尚乘寺掌皇帝鞍辔。度支监供应马料，利用监管皮货，章佩监管服饰，经正监管理草地。都水监治理河渠，司天监与回回司天监掌历象，秘书监管图籍。各机构品级多有升降，隶属关系屡变，如大都留守司、武备寺、太仆寺等均曾升为院又复为监。这些调整反映元朝在行政效率与权力平衡间的探索。此外，下属机构如修内司、器物局、祗应司等分工精细，各司其职。通过本节，可窥元朝官制复杂面貌，为理解元代政治运作提供关键线索。

本章详细记载了元朝大都留守司、武备寺、太仆寺、尚乘寺、长信寺、长秋寺、承徽寺、长宁寺、长庆寺、宁徽寺、延徽寺、太府监、度支监、利用监、中尚监、章佩监、经正监、都水监、秘书监、司天监、回回司天监、司禋监、上都留守司、大都路总管府等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官秩、属官设置及沿革。

本章按机构逐一介绍元朝中央和地方各官署的品级、属官设置、沿革及下属机构，包括大都留守司、武备寺、太仆寺、尚乘寺等，以及上都留守司和大都路总管府等地方机构。

## 正文

大都留守司。官秩为正二品。掌管守卫京城和皇宫，调度本路的供应物资，同时管理内府各府邸的营建修缮、尚方供应陈设以及门锁钥匙的开启关闭事宜。设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正八品；部役兼壕寨一员。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至元二年（1265年）设置宫殿府，官秩为正四品。后撤销宫殿府、行工部、大少府监。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设置大都留守司，兼管本路都总管，并主持少府监事。《元典章》记载：大都留守司的达鲁花赤兼少府监事为正二品，大都留守为正二品。可知当时设有达鲁花赤，但何时裁撤已无法考证。同年，又另外设置大都路都总管府，并将少府监并入留守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年），重新设立少府监，隶属于留守司。延祐七年（1320年），撤销少府监，由留守司兼管监事。至正十八年（1358年），设置四个大都分府。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修内司。官秩为从五品。管理十四个局的工匠。设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五品；直长五员，正八品；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中统二年（1261年）设置。下属机构有：

大木局。设提领七员，管勾三员。中统二年设置。

小木局。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

泥厦局。设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设置。

车局。设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1264年）设置。

装钉局。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设置。

铜局。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设置。以上六局，官秩都为从八品。

竹作局。设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绳局。设提领二员。中统五年设置。

祗应司。官秩为从五品。掌管内府及各王公府邸的奇巧制作，以及寺观的修缮事务。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元典章》记载：祗应司都监为正九品。元世祖建造大都、上都宫殿时，开始设置下属机构。下属机构有：

油漆局。设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油漆工作。中统元年（1260年）设置。

画局。设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管绘画工作。中统元年设置。

销金局。设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管镀金工作。中统四年设置。

裱槽局。设提领一员。掌管装裱工作。中统二年（1261年）设置。

烧红局。设提领二员。掌管红色颜料。至元元年（1264年）设置。

器物局。官秩为从五品。掌管内府宫殿及所有寺观官署的营建修缮，凡是皇帝及各位王公使用的马鞍辔头、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银宝物器具，都由其管理。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御用器物局，接受省里的文书。至元七年（1270年），改为器物局。下属机构有：

铁局。设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掌管精细铁器工作。中统四年设置。

减铁局。设管勾一员。掌管制造皇帝及诸宫府邸用的腰带。中统四年设置。

盒钵局。设提领二员。掌管制造皇帝用的及腰带。中统四年设置。

成鞍局。设提领三员。掌管制造皇帝用的马鞍辔头和象轿。中统四年设置。

羊山鞍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制造常规马鞍辔头。至元十八年（1281年）设置。

网局。设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管网扇制作。中统四年设置。

刀子局。设提控二员。掌管制造皇帝及诸宫府邸用的宝贝佩刀。中统四年设置。

旋局。设提领二员。掌管制造皇帝用的木器。中统四年设置。

银局。设提领一员。掌管皇帝用的金银器盒。中统四年设置。

轿子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制造皇帝用的木制鞍子等物品。中统四年设置。

采石局。官秩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管营建用的石材。至元四年（1267年）设置。又设有石局总管。至元十一年（1274年），调拨采石夫两千多户，常年服役，设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撤销，设立采石局。

山场。设提领一员，管勾五员。后来改为总管。

大都城门尉。官秩为正六品。设尉二员，正六品；副尉一员，从六品。掌管城门禁闭、开启和锁钥事务。至元二十年（1283年）设置，由四怯薛的八剌哈赤担任。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增加各门尉、副尉各一人。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又由六卫亲军参与掌管。共十一个城门：丽正、文明、顺承、平则、和义、肃清、晏贞、健德、光熙、崇仁、齐化。每门设尉二员，副尉一员。

犀象牙局。官秩为从六品。设大使、副使（《元典章》记载：象犀牙局副使为正七品）、直长（《元典章》记载：正八品）各一员。掌管营建用犀牛角、象牙制作的龙床、桌子、器物、腰带等事务。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至元五年（1268年），增设副使一员。下属机构有：

雕木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宫殿香阁的营建修缮事务。至元十一年（1274年）设置。

牙局。设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管象牙龙床的制作。至元十一年设置。

大都四窑场。官秩为从六品。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记载：大都窑场大使为从八品。旧志记载为从六品，应该是错字。掌管制作琉璃砖瓦。至元十三年（1276年）设置。下属机构有：

南窑场。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

西窑场。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1267年）设置。

琉琼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元典章》记载：大都铁局大使、石局大使均正八品。旧志没有这两个官职。

凡山采木提举司。官秩为从五品。掌管采伐各种木材，以及制作只孙腰带、刀把等物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均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官秩为从八品。设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1272年）设置。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1278年）设置。

器备库。官秩为从五品。设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管金银宝器两千多件。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设置。

甸皮局。官秩为正七品。设大使一员。至元七年（1270年）设置。至元十四年（1277年）开始确定品级。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改属留守司，每年制造热造红甸羊皮两千多张。

上林署。官秩为从七品。设署令、署丞各一员（《元典章》记载：上林署，令为正八品，直长为从八品），直长一员。掌管栽种花卉，供应蔬菜水果，种植苜蓿喂养骆驼马匹，准备木炭用于营建。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设置。

养种园。设提领二员。掌管西山挖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应皇室使用。中统三年（1262年）设置。

花园。设管勾二员。掌管花果。至元二十四年设置。

苜蓿园。设提领三员。掌管种植苜蓿。

仪鸾局。官秩为正五品。掌管灯烛陈设事务，以及门户锁钥，内府各宫、太庙等处祭祀时的庭燎，缝制帘子、椎子，洒扫宫庭，管理烛刺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轮值怯薛的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三员，正八品；都目一员。至元十一年（1274年）设置，官秩为正七品。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升为正五品。至大四年（1311年），元仁宗驾临西宫，又另外设立仪鸾后，设置官员相同。延祐七年（1320年），增加大使二员，由宦官担任。下属机构有：烛刺赤提领大员、提控四员，水手提领二员；针工提领一员；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管接收和发放营建宫殿用的木材。至元四年（1267年）设置。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官秩为从五品。掌管审理婚姻、田产、诉讼等事务。设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人匠奥鲁总管府，官秩为从四品。《元典章》记载：大都人匠副总管为正五品。至元十二年（1275年），改为提举司。至元十五年（1278年），兼管采石人户。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官秩为从七品。每路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官秩为从七品。保定路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府设管匠官二员。中统四年设置。

大名路管匠官。官秩为从七品。设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设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每路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收支库。官秩为正九品。掌管接收和发放营建物资。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至元四年（1267年）设置。

诸色库。官秩为正八品。掌管修内用的木材以及江南的特殊木料，并负责办理官寺的斋事。设大使一员，副大使一员。至大四年（1311年）设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官秩为正八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治二年（1322年），因修缮太庙而开始设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官秩为正七品。设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治元年（1321年），因修建寿安山寺而开始设置。

广谊司。官秩为正三品。设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管官府雇佣、采购、营建、织造等工程事务。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节令司。《元典章》记载：覆实司达鲁花赤为从五品；同提举为正六品。大德五年（1301年），又分设大都路总管府官属，设置供需府。至顺二年（1331年）撤销，设立广谊司。元统二年（1334年）撤销，重新设立覆实司。《元典章》记载：都成所提举司达鲁花赤为从五品。上都同。

武备寺。官秩为正三品。掌管修理兵器，并负责接收和发放。设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从八品；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从八品；承发架阁库管勾；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至元五年（1268年），将军器局改为军器监，官秩为正四品。《元典章》记载：监知事为正八品；照磨为从八品；经历为从七品。至元十年（1273年），将各地的弓箭、铠甲工匠都归属军器监。至元十九年（1282年）升为正三品。至元二十年（1283年），设立卫尉院，将军器监改为武备监，官秩为正四品，隶属卫尉院。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改监为司，与卫尉院并列。大德十一年（1307年），升为院，官秩为正二品。至大四年（1311年），又恢复为寺。所管辖的属官，则由自己选择能干的匠户担任。泰定四年（1327年），重新设置武备寺，同判六员。

寿武库。官秩为从五品。设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至元十年（1273年），由衣甲库改设。

利器库。官秩为从五品。设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级与寿武库相同。至元五年（1268年），设立军器库。至元十年，改为利器库。

广胜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平阳、太原等处每年制造的兵器。设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其下属机构：丰州甲局，院长一员；应州甲局，院长一员；平地县甲局，院长一员；山阴县甲局，院长一员；白登县甲局，头目一员；丰州工局，使一员；赛甫丁弓局，头目一员。

平阳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本路投下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绛州甲局，大使一员。

太原路军器人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员。

保定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河间甲局，院长一员；沂州平县甲局，院长一员；陵州箭局，头目一员。《元典章》记载：有盖州等处箭局大使，正七品。

真定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典章》记载：真定工匠提举司提举，从五品。其下属机构：冀州甲局，院长一员。

怀孟河南等路军器人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局使、局副各一员。其下属机构：怀孟路弓匠院长一员。《元典章》记载：恩州、凉州二军器局大使，正七品。志书未记载。

汴梁路军器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局使、局副各一员。其下属机构：常课弓局，院长一员；常课甲局，院长一员。

益都济南箭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局使一员。

彰德路军器人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上都甲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兴州白局子甲局，院长一员；兴州千户寨甲局，院长一员；松州局五指崖甲局，院长一员；松州胜安甲局，院长一员。

辽河等诸色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辽盖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盖州甲局，局使一员。

上都杂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奉圣州军器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蔚州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宣德府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广平路甲局，院长一员。

东平路等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通州甲局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蓟州甲匠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欠州武器局。品级为从五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甲局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六年，改为总管府。二十八年，撤销大都甲匠总管府。《元典章》记载：大都甲匠同知总管府事，正五品。

大都箭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宁军器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典章》记载：军器人匠大同路、东平等路、大宁路、宣德等路提举司达鲁花赤，均从五品。志书有的写作从六品，有的写作正六品。应当是文字错误。

丰州杂造局。品级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归德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汝宁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陈州军器局。院长一员。

许州军器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咸平府军器人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记载作咸平府甲局，大使、达鲁花赤都是正七品。

大都弓匠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双搭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成吉里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通州工局，院长一员。

大都弦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改为提举司设置官署。

隆兴路军器人匠局。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元典章》记载：诸路箭匠、弓匠弦局，提举司提举，都是正五品。同提举，从六品。

平滦路军器人匠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

大都杂造局。设提领二员。元贞二年设置。

太仆寺。品级为从二品。掌管阿塔思马匹，接收、供给、制作鞍辔的事务。设卿二员，从二品。少卿二员，品级为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群牧所作为本监属官，到至元二十一年才撤销。至元十二年，改为尚牧监。《元典章》记载：尚牧监，正四品。十九年，又改为太仆院。二十年，改为卫尉院。二十四年，撤销院设立太仆寺，正三品。隶属宣徽院。又另外设置尚乘寺，本寺只管阿塔思马匹。二十七年，隶属中书省，设置提调官二员。大德十一年，又改为太仆院，升为从二品。至大四年，仍改为寺。

尚乘寺。品级为从三品。掌管皇帝用的鞍辔车轿，阿塔思群牧的骟马驴骡，处理四怯薛阿塔赤的诉讼。设卿四员，从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元典章》记载作从六品。经历，从七品。知事、照磨，正八品。管勾，从八品。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撤销卫尉院，开始设置尚乘寺，《元典章》记载：尚乘寺卿正三品，同判尚寺事从三品至从五品。掌管资乘库。大德元年，增加寺卿一员。十一年，仍改为卫尉院。品级为从二品。至大四年，又改为寺。延祐七年，降为从三品。泰定二年又恢复为正三品。

资乘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收支鞍辔等物。设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至元十三年设置。二十年，隶属卫尉。二十四年，隶属尚乘寺。

长信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斡耳朵怯怜口诸事。设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大德五年设置。至大元年，改为院。四年，仍改为寺，卿五员，增加少卿一员，由宦官担任。延祐七年，省去卿、少卿各一员。确定设置以上各员。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掌管大都、上都二铁局，以及怯怜口人匠。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大都铁局。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斡耳朵往来制作装钉房车。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设置。《元典章》记载：大都铁局，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志书说品级从五品，恐怕有误。

上都铁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六年设置。品级与前面相同。

长秋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武宗五斡耳朵的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务。设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皇庆二年设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掌管正宫制作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大元年，从斡耳朵三位下拨到银匠五百余户，设置提举司，隶属中政院。后来归属长秋寺。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武宗军中北来的匠人。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大元年设置。

承徽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答儿麻失里皇后位下的钱粮、营缮等事务。设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正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治元年设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两个。品级为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治三年设置。

长宁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英宗速哥八刺皇后位下的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务。设卿六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治三年设置。

长庆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成宗斡耳朵及常年办理禾矢房子、行幸怯薛台等人的衣粮事务。设卿六员，少卿二员，丞一员。品级与前面相同。经历、知事各一员。泰定元年，撤销中瑞司，设置此寺。

宁徽寺。品级为正三品。隶属八不沙皇后位下。设卿六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经历、知事各一员。天历二年设置。

延徽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懿怜质班皇帝的斡耳朵。设卿、少卿、丞。品级与前面相同。至元六年，依照累朝旧例设置。

太府监。品级为正三品。掌管左右藏等库。设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品。经历，从七品。知事，从八品。照磨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至元四年，改为宣徽太府监。八年，升为正三品。大德九年，改为院。品级为从二品。院判参用宦官。至大四年，又改为监，确定设置以上各员。

内藏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支出收纳御用诸王缎匹等物。设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设置官署于上都。十九年，设置官署于大都，由宦官掌管。又有行内藏，二十八年撤销，只保留内藏及左右二库。

右藏。设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掌管收支金钱宝钞、只孙缎匹、水晶玛瑙玉等各种物品。至元十九年设置。

左藏。设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掌管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帛绢等各种物品。至元十九年设置。至元二十九年，设立司籍库，隶属太府监，保管登记入册的物品。元贞元年撤销。

度支监。官阶正三品。掌管供应马匹骆驼的草料粮食。设有卿三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朝初年，设置勃可孙。至元八年，由重臣统领。《元典章》记载：勃可孙主事从七品，照磨兼发架阁库从八品。十三年，撤销孛可孙，由宣徽院兼管其职务。大德九年，废除孛可孙，保留十二员。至大二年，听从尚书省请求，废除孛可孙，改设度支院。官阶正二品。设置同知、佥院、院判等官员。四年，改为监。利用监。官阶正三品。掌管收支皮货衣物。设有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五员；少监五员，从四品；丞四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元十年，改资用库为利用监。二十年撤销。二十六年，重新设置。官阶从三品。二十九年升为正三品。大德十一年，升为院，官阶升为正二品。至大四年，恢复为监。

资用库。官阶从五品。设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五员，正七品。至元二年设置，隶属太府。十年，改隶属利用监。

怯怜口皮局人匠提举司。官阶正五品。《元典章》作从五品。设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元典章》记载：怯怜口皮局副提举正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中统元年设置局，至元六年改为提举司。

杂造双线局。官阶从八品。《元典章》作正八品。制造皮货、鹰帽等物品。设大使、副使、直长、典史各一员。

熟皮局。掌管熟制野兽皮货等物品。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十年设置。

软皮局。掌管细毛银鼠等各种皮货。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斜皮局。掌管熟制各种野马皮胯。设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

貌鼠局提举司。官阶正五品。设提举、同提举（正六品）、副提举（正八品）各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

貌鼠局。设副使二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九年设置。

染局。设副使一员，直长、管勾各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

熟皮局。官阶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六年设置。

中尚监。官阶正三品。掌管大斡耳朵位下的怯怜口以及领导资成库的毡帐制作，供应内府陈设的帐房、车舆、雨衣等用品。设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正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五年，改资成库为尚用监。《元典章》记载：用监太监正四品，丞正六品。二十年撤销。二十三年改设中尚监。三十年分别设置两都、滦河三库以及怯怜口等九个司局，由中尚监总领。至大元年，升为院，官阶正三品。四年恢复为监，参用宦官三人。

资成库。官阶从五品。掌管制造毡货。设提点三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年设置，隶属太府，十五年撤销。后来重新设立。三年，改隶属本监。

章佩监。官阶正三品。掌管速古儿赤所收取的御用服饰和宝带。设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升御带库为章佩监。大德十一年，升为院，官阶从二品。至大四年，恢复为监，仍为从三品。至正十二年，增设少监。

御带库。官阶从五品。掌管系腰、偏束等带子以及绦环等物品。设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至元二十八年设置，全部由宦官担任。元贞二年，增加二员，兼管上都事宜。

异珍库。官阶从五品。掌管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设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至元二十八年设置。

经正监。官阶正三品。掌管营盘、纳钵以及调拨投下草地，有诉讼则处理。设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大四年设置，少监以上均由奴都赤担任，监丞由流官担任。

都水监。官阶从三品。掌管治理河渠水利的事务。设都水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丞二员，正六品；经历（从七品）、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八年设置。二十九年，领导河道提举司。大德九年升为正三品。延祐七年，仍为从三品。

大都河道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河南山东提水监。至正六年设置。品级与前面相同。《元典章》记载：成都路、沙州路、元兴路、启昌西凉府河渠司的达鲁花赤、大使，均为从五品。无为州河渠司、安西路河渠营用司的副使均为正七品。

行都水监。至元十四年设置行都水监，兼管行漕运司。至大元年撤销。至正八年，在济宁郓城重新设置。十一年，设立河防提举司，隶属行都水监，官阶从四品。十二年，增设判官二员。十六年，增设少监、监丞、知事各一员。品级与都水监相同。

大都河道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都水庸田使司。官阶正三品。掌管种植稻田的事务。设庸田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泰定二年，在松江设置都水庸田使司，掌管江南水利。后来撤销。后至元二年，在平江重新设置司。不久，又撤销。五年重新设置。至正十二年，又在汴梁设置水庸田使司，固定设置上述各官员。

都总制庸田使司。官阶从二品。设使二员（从二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司六员（从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从八品）。至正十年，设置河南江北等处都总制庸田使司。其下属机构：

军民总管府。官阶从三品。共五处，各设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正五品），同知一员（正六品），府判一员（从七品），经历一员（从八品），知事一员（从九品），提控案牍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

农政司。官阶正五品。设农政一员（正五品），农丞一员（正六品），提控一员。

丰盈库。官阶正八品。设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正九品）。

秘书监。官阶正三品。掌管历代图籍以及阴阳禁书。设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从七品）。属官：著作郎二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二员（正七品），秘书二员（正七品），校书郎二员（正八品），辨验书画直长一员（正八品）。至元九年设置。《元典章》记载：秘书都从三品，少监正五品，丞正六品。大德九年，升为正三品，赐给银印。延祐元年，设置卿四员，参用宦官二人。

司天监。官阶正四品。掌管历象事务。设提点一员（正四品），司天监三员（正四品），少监五员（正五品），丞四员（正六品）。《元典章》记载：司天台判官从八品。知事。属官：提举二员，教授二员，均从九品。《元典章》作从八品，学正同。学正二员，天文科管勾二员，算历科管勾二员，三式科管勾二员，已验科管勾二员，漏刻科管勾二员，均从九品。阴阳管勾一员，押宿官二员，司晨官八员。《元典章》记载：司晨郎副监侯正九品，司晨郎正八品。中统元年，设置司天台。至元八年，因上都承应缺官，增设行司天台。十五年，另外设置太史院与司天台并存，颁布历法之政归太史院，学校之设隶属司天台。至大元年，升为正四品。延祐元年，改司天台为司天监，升为正三品。七年，仍为正四品。至正八年，设置上都司天台。

回回司天监。官阶正四品。掌管观测天象和历法。设提点一员，司天监三员，少监二员，丞二员，品级与前面相同。知事一员，令史二员。属官：教授一员，天文科管勾一员，算历科管勾一员，测验科管勾一员，漏刻科管勾一员。至元八年，设置回回司天台，官阶从五品，以札马剌丁为提点。十七年，设置行监。皇庆元年，改为监，官阶正四品。延祐元年，升为正三品。二年，命秘书卿提调监事。四年，恢复为正四品。

司禋监。官阶正三品。设内监、少监、监丞各二员，知事一员。至元六年，设置司禋监。至大元年撤销。四年，重新设置。后来又撤销。至正元年，重新设置，赐给四品印。不久升为正三品。掌管祭祀祈祷消灾之事。

上都留守司。品级与大都留守司相同。兼管本路都总管府，并治理民事。同时领导各仓库事务。设留守六员，同知二员，副留守二员，判官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朝初年，设置开府。中统四年，改为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又赐给留守司印。十八年，合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七年，增设副留守、判官各一员。至大三年，裁减司官七员。延祐七年，淘汰留守五员，保留一员。至治三年，增设判官二员。泰定四年，增设判官一员。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修内司。官阶从五品。掌管营造修缮内府事务。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设置。

祗应司。掌管妆銮、油染、表褙之事。设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三员。品级与前面相同。

器物局。官阶从五品。掌管制造铁器及内府钉线等物。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官阶正五品。设大使二员（《元典章》记载：仪鸾局大使从六品），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大四年，撤销典设署，设置仪鸾局。

兵马司局。官阶正四品。设指挥使三员（正四品），副指挥使二员（正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二十九年设置。至大四年，裁减上都兵马指挥为五员。

警巡院。官阶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从七品），判官二员（从八品）。至正三年，设立上都司狱司。

开平县。官阶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尹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八品），主簿一员（正九品），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

平盈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

万盈库。设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记载：平盈、万盈二仓大使均为从六品；平盈、万盈、广积三仓副使均为正七品。中统初年设置。

广积仓。设有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为正六品。副使各一员，为正七品。中统初年设置永盈仓，《元典章》记载：永盈仓副使，正七品。大德年间改为广积仓。

万亿库。品级为正五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为正五品。同提举为正六品。副提举为从七品。各一员。《元典章》记载：万亿仓监支纳为从七品，又有上都永丰仓副使为正八品。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三年设置。

行用库。设有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税课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有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贞元年设置。本纪记载至元十九年，改上都宣课提领为提举司。不详哪个记载有误。

八作司。品级与大都八作司相同。设有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饩廪司。品级为正八品。设有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年，设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

司狱司，至正二年设置，品级与大都兵马司相同。

尚供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掌管守护东凉亭行宫。设有达鲁花赤一员，为正三品。总管一员，为正三品。同知一员，为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为从五品。判官一员，为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哈赤八剌哈孙总管府。《元典章》记载：只哈赤八喇哈孙达鲁花赤为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为从三品。延祐二年，改为尚供府。其下属机构附后：

香河等处巡检司。设有巡检一员。

景运仓。品级为从五品。设有提点一员，为从五品。大使一员，为正六品。副使一员，为正七品。至元二十年设置。

法物仓。品级为从九品。设有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记载：法物库副使为正七品。至元二十九年设置。泰定四年，与云需总管府一起划归上都留守管辖。

云需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掌管守护察罕脑儿行宫。设有达鲁花赤一员，为正三品。《元典章》记载：昔保赤八喇哈孙达鲁花赤；应当也是至元十三年设置，后来改为云需总管府。设有总管一员，为正三品。同知一员，为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为从五品。判官一员，为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延祐二年设置。同年，增加司知二员，后来与尚供府一起被撤销。至正十五年，重新设置。

大都路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二员，为正三品。都总管一员，为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二员，为从三品。同知二员，为从四品。治中二员，为正五品。判官、推官各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提控案牍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初为燕京路，总管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为中都路。至元二十一年，开始设置大都总管府，品级为从三品。二十七年，升为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本府的官吏中，只有达鲁花赤、总管、推官等负责治理路政，其余的都分别担任供需事务，所以又被称为供需府。

大都路管领诸路打捕鹰房府。品级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为正三品。总管一员，为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一员，为从三品。副总管一员，为正四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兵马都指挥使司有两个。品级为正四品。掌管审讯和抓捕盗贼。设有都指挥使二员，为正四品。副指挥使五员，为正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九年，设立兵马司，隶属于大都路，由刑部尚书一员提调其事，凡是刑事则隶属于宗正府，又为宗正府的属官。十六年，增设都指挥使。品级为正四品，一个设置司于北城，一个设置司于南城。

司狱司有两个。品级为正八品。设有司狱一员，狱丞一员。一个设置于北城，兼管南城的狱事。皇庆元年，分设一个司于南城。

左右警巡院有两个。品级为正六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为正六品。院使各一员，为正六品。副使一员，为从七品。判官各一员，为从八品。典史各一员。至元六年，设置负责民事和供需府。大德五年，分设供需院，由副使、判官各一员主管。至正十一年，升两巡院为正五品。十八年，在都城四角各设立警巡分院，官吏编制比照分院减半。

大都警巡院。品级与左右院相同。设有达鲁花赤一员，院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大德九年设置，负责治理都城南部。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品级为正六品。设有提举一员，为正六品。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至元二十四年，设立国学，以原来的孔子庙作为京学，仍然以国子祭酒作为系衔。

宛平县。品级为正六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为正六品。县尹一员，为正六品。县丞三员，为正八品。主簿三员，为正九品。县尉一员，为从九品。典史三员。至元十一年设置。治所在丽正门以西。

大兴县。品级与宛平县相同。设有达鲁花赤一员，县尹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二员，县尉一员，典史二员。至元十一年设置。治所在丽正门以东。品级为正九品。东关厢巡检司。设有巡检三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西北南关厢巡检司两个。建置与前面相同。延祐四年，芦沟桥、琉璃河、泽畔店都设置了巡检司。元统二年，设置南北城盐局。

## 关键人物

- **元世祖**：元朝皇帝；设置大都留守司、武备寺等机构
- **元仁宗**：元朝皇帝；皇庆元年重新设立少府监，至大四年恢复武备寺为寺等
- **元英宗**：元朝皇帝；延祐七年撤销少府监，至治三年设置承徽寺等
- **泰定帝**：元朝皇帝；泰定二年设置都水庸田使司，泰定四年重新设置武备寺等
- **札马剌丁**：回回司天监提点；担任回回司天监提点

## 时间线

- **中统元年（1260年）**：设置油漆局、画局；设立油漆局和画局，隶属于祗应司
- **中统二年（1261年）**：设置修内司、裱槽局；设立修内司和裱槽局
- **中统三年（1262年）**：设置养种园；设立养种园
- **中统四年（1263年）**：设置小木局、泥厦局、装钉局、铜局、竹作局、销金局、器物局、铁局、减铁局、盒钵局、成鞍局、网局、刀子局、旋局、银局、轿子局、犀象牙局、南窑场、琉琼局、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大名路管匠官、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设立多个局和提举司
- **中统五年（1264年）**：设置车局、绳局；设立车局和绳局
- **至元元年（1264年）**：设置烧红局；设立烧红局
- **至元二年（1265年）**：设置宫殿府；设立宫殿府，官秩为正四品
- **至元四年（1267年）**：设置采石局、西窑场、木场、收支库；设立采石局、西窑场、木场、收支库
- **至元五年（1268年）**：增设犀象牙局副使，设置军器监（后改为武备寺）；增设副使，将军器局改为军器监
- **至元八年（1271年）**：设置大都留守司；设立大都留守司，官秩为正二品
- **至元九年（1272年）**：设置上都采山提领所；设立上都采山提领所
- **至元十年（1273年）**：将各地弓箭铠甲工匠归属军器监；各地匠户归军器监管辖

## 地点

- **大都**：大都留守司所在地，元朝京城
- **上都**：上都留守司所在地，元朝陪都
- **真定路**：设置管匠官的路
- **东平路**：设置管匠官的路
- **大名路**：设置管匠官的路
- **晋宁**：设置管匠官的路之一
- **冀宁**：设置管匠官的路之一
- **大同**：设置管匠官的路之一，设有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
- **河间**：设置管匠官的路之一

## 标签

- 大都留守司
- 武备寺
- 太仆寺
- 尚乘寺
- 都水监
- 秘书监
- 司天监
- 回回司天监
- 上都留守司
- 大都路总管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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