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罨第十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洗冤集录》
作者：宋慈
时代：南宋
类别：法医学典籍 · 白话译文
卷目：卷二
章节：洗罨第十三

## 本章概览

《洗冤集录·洗罨第十三》详细记录了古代尸体检验前的清洗与覆盖工序，强调使用酒糟和醋软化尸体、显扬伤痕的技术核心。宋慈指出，纸张须用藤连纸或白抄纸，竹纸遇盐醋易腐；尸体先冲洗，以皂角去垢，再水净，随后用酒糟醋覆尸、衣被盖实、醋淋草覆，待尸体变软后除去覆盖物冲净检验。他特别区分四季温度差异：初春冬季需热煮醋炒糟，仲春残秋微热，夏秋微温以防伤皮，深秋加火烘烤，冬季严寒则须挖坑烧炭通红、泼醋后置尸坑内，并四周烘烤至软后取出。但宋慈严厉批评湖南流行的“火坑法”：验尸时在尸旁挖深坑烧红，撤火后放尸泼醋四面逼烤，导致行凶者争辩或亲属不认领时重复烧尸三四次，肉色焦红、伤痕模糊，胥吏趁机构私作弊；且尸肉腐烂后仅剩骨骼，赴任复核的官员数月后已无法辨识痕迹。这一章节不仅呈现了古代法医学的精细操作与因地制宜的智慧，更揭示了制度执行中的漏洞与人性之弊，警示检验官员须严格遵循规程、警惕腐败。

本章介绍了尸体检验前通过酒糟和醋软化尸体（洗罨）的具体方法，包括不同季节的温度调整和湖南地区的火坑法，并指出火坑法可能造成伤痕不清晰和腐败的弊端。

洗罨法步骤：准备酒醋纸张→冲洗尸体→皂角洗净→酒醋覆盖→按季节调整温度→等待软化→除去覆盖物冲洗→检验。冬季需挖坑火烤。湖南火坑法有弊端需注意。

## 正文

应多准备酒糟和醋。用来衬垫尸体的纸张只有藤连纸、白抄纸可以使用；如果是竹纸，遇到盐、醋容易腐烂，恐怕会损害尸体。将尸体放置在平稳、光线充足的地面上，先检验一遍，用水冲洗。然后用皂角洗去尸体上的污垢油腻，再用水冲干净。（冲洗时下面用门扇、竹席垫着，不沾染尘土）洗净后，按照方法用酒糟和醋覆盖尸体，再用死者的衣服全部盖好，用煮过的醋淋洒，再用草席覆盖一段时间。等尸体变软，就除去覆盖物，用水冲掉酒糟和醋，再进行检验。不能听信检验人员的话，只用酒醋泼过，伤痕就显现不出来了。

初春和冬季，应当热煮醋并炒热酒糟。仲春和残秋，可以稍微加热。夏秋季节，酒糟和醋微热即可，因为天气炎热，恐怕损伤皮肉。深秋时节，就用热的，尸体左右手、肋部相隔三四尺的地方，加火烘烤，因为气候转凉。冬天下雪寒冷，尸体僵硬冻住，酒糟和醋即使很热，加上衣服层层覆盖，也无法使尸体变软。应当挖一个坑，长宽比尸体大，深三尺，取木炭和木柴铺满坑内，用火烧到通红。多用醋浇洒，热气腾腾，然后连覆盖用的衬垫物一起，将尸体放入坑内。再用衣被覆盖，用热醋淋遍。坑两边相隔二三尺，再用火烘烤。

等到尸体差不多变软，撤去火，移出尸体进行检验。冬末春初，不必挖坑，只用火在两边烘烤，根据时节具体处理。

湖南的风俗，检验死人时都在尸体旁边挖一个深坑，用火烧红，撤去火，把尸体放入坑内。泼上酒糟和醋，又四面用火逼烤一段时间，再抬出尸体。有时行凶的人争辩伤痕，或者死者的亲属互相争执不肯认领，以至于有三四次抬入火坑重新检验的情况。人的尸体经过三四次火烧，肉色都烧焦发红，伤痕更加不清晰，办案的官吏因此从中作弊。不到一两个月，肉都腐烂了。等到他家有人上诉，派去集体检验的官员到达时已经是几个月后，只有骨骼，肉上的伤痕都无法得知。火坑法只有湖南这样，当官的人应该知道。

## 地点

- **湖南**：湖南的风俗，检验死人时都在尸体旁边挖一个深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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