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验罪囚死第三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洗冤集录》
作者：宋慈
时代：南宋
类别：法医学典籍 · 白话译文
卷目：卷五
章节：验罪囚死第三十四

## 本章概览

《洗冤集录·验罪囚死第三十四》规定了检验监狱内非正常死亡囚犯的严格程序：必须直接申报提刑司，并立即将尸体发送到反铺。这一规定体现了宋代司法对监狱死亡案件的慎重态度，要求地方官员不得延误或隐瞒，确保上级司法机构能够及时介入监督，防止狱中冤案和非法死亡的发生。

本章规定检验监狱内非正常死亡囚犯时，必须直接申报提刑司并立即将尸体发送到反铺。

检验狱囚非正常死亡的程序：直接申报提刑司，尸体送反铺。

## 正文

凡是检验各处监狱内非正常死亡的囚犯，必须直接申报提刑司，并立即将尸体发送到反铺。

## 标签

- 提刑司
- 反铺
- 监狱
- 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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