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路死第四十八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洗冤集录》
作者：宋慈
时代：南宋
类别：法医学典籍 · 白话译文
卷目：卷五
章节：遗路死第四十八

## 本章概览

遗路死第四十八篇专讲一种常见的命案隐瞒手法：凶手将打死之人移至路边，耆正（基层吏员）不报殴打情节，只按路边尸体处理。宋慈指出，此类案件必须仔细查验伤痕，若有疑点则应完整上报官府，并广泛调查取证，以防真凶逃脱。这一条既是对基层验尸的警示，也反映了古代司法中因报验不实而导致的冤抑风险。

被打死的人被抬到路边，耆正报告为路边尸体，需仔细检查伤痕并向官府报告调查。

处理路边尸体时应仔细检查伤痕并报告官府调查。

## 正文

有时候被打死的人被抬到路边，耆正只向官府报告为路边尸体，必须仔细。如果有伤痕，应当向官府报告，多方调查。

## 标签

- 路边
- 耆正
- 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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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痕
- 调查
-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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