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验状说第五十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洗冤集录》
作者：宋慈
时代：南宋
类别：法医学典籍 · 白话译文
卷目：卷五
章节：验状说第五十五

## 本章概览

《洗冤集录》验状说一节，专论检验报告的规范与重要性。报告须详列死者尸体原在何处、如何放置、四周边界、现场衣物，并逐一登记物品名称。尸体上是否有纹身或艾灸瘢痕、原有残缺肢体、驼背、拳曲跛足、秃头、青紫黑痣、肉瘤、蹄形足等疾病症状，皆应一一记载，用于验证真假、追查根源、推究勘问。对于不知姓名之尸体，日后亲属若来陈诉，也需凭此报告辨认。然而当时检验官的报告往往过于简略，记述不周全，妨碍日后长期查考。检验尸体通常因非正常死亡、狱中囚犯、军人、无主尸体等缘故，官府依据报告推究勘问，岂可疏漏？若检验失误，罪责不轻，担任此职者务必仔细研究。

本章强调检验报告必须详细记载尸体位置、衣物、身体特征等，不可疏漏简略。

撰写验状时需逐一记录尸体原在何处、如何放置、四周边界、衣服情况、纹身瘢痕、肢体残缺、疾病症状等，以便验证真假和日后辨认。

## 正文

凡是检验报告，必须详细列明：死者尸体原在什么地方？如何放置的？那地方四周的边界情况？有什么衣服在现场？逐一检查登记物品名称。尸体上有无纹身或艾灸的瘢痕？原先有没有残缺的肢体？以及驼背、拳曲跛足、秃头、青紫黑色红痣、肉瘤、蹄形足等各种疾病症状，都要一一在检验报告中记载，用来准备验证真假，追查根源进行推究勘问；还有那些不知道姓名的人的尸体，日后若有亲属前来陈诉理论，就要凭借检验报告来验证辨认。如今的检验报告，如果过于简略，记述不周全，就会妨碍日后长期查考使用。何况检验尸体，本来就是因为非正常死亡、狱中囚犯、军人、无主尸体等缘故，才委派官员进行检验，而且官府也要依据检验报告来推究勘问，怎么可以疏漏简略呢？再者，检验尸体如果出现失误，导致的罪责不轻。担任这项职责的人，切切实要仔细研究。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阐明了验状作为司法证据的重要性，其详细程度直接影响案件侦破和长期查考。

## 标签

- 验状
- 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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