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议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夜航船》
作者：张岱
时代：明末清初
类别：百科笔记 · 白话译文
卷目：兵刑部
章节：八议

## 本章概览

《夜航船》的“八议”一章，记录了古代刑法中一项重要的特权制度——八议，即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宾，这八种人犯罪后享有特殊审议程序，不必直接受刑。然而，权贵一旦入狱，也难逃狱吏的羞辱。汉代名将周勃功勋卓著，却因罪下狱，被狱吏欺辱，出狱后感叹“安知狱吏之贵”；韩安国同样因犯法抵罪，狱吏田甲侮辱他，韩安国说“死灰独不复燃乎”，田甲竟答“燃即溺之”。这些故事揭示了权力与司法间的微妙较量。本章还详解了例分八字的用法，如“以”“准”“皆”“各”等，它们决定刑罚轻重；另有顾山钱（女子犯罪每月出钱三百雇人代役）、平反（隽不疑巡狱，其母问活人几何）、录囚（北方读“虑囚”）、颂系（老幼孕妇免戴刑具）、爰书（文书代替口供）及末减（从轻处罚）等制度，展现了古人在司法中的人道考量与严谨逻辑。这些记载不仅勾勒出古代法律的复杂面貌，也让我们看到权力、人情与法制在历史中的交织。

本章介绍了古代刑法中的八议制度和例分八字等法律术语。

八议指八种人享有议罪特权；例分八字解释律文用词；并列举了顾山钱、平反、录囚等法律概念。

## 正文

一是议亲（指皇家袒免以上亲属，以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缌麻以上亲属，皇后小功以上亲属，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属），二是议故（指皇家故旧之人素来得以侍奉觐见，特别蒙受恩待时间长久者），三是议功（指能斩将夺旗，冲锋万里，或者率众来归，安定一时，或者开拓疆土有大功勋，铭刻功绩于太常者），四是议贤（指有大德行的贤人君子，其言行可以为法则者），五是议能（指有大才能，能整顿军队，治理政事，作为帝王辅佐和人伦师范者），六是议勤（指有大将吏谨守官职，早晚奉公，或者出使远方，经历艰难，有大勤劳者），七是议贵（指爵位一品及文武职军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者），八是议宾（指承继前代之后作为国家宾客者）。

例分八字

以：（以，与真犯相同。比如监守自盗贸易官物，和真盗没有区别，所以以枉法论，以盗论，并除名、刺字，罪至斩绞并全科。）准：（准，与真犯有区别。比如准枉法论，准盗论，只准其罪，不在除名、刺字之例，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皆：（皆，不分首犯从犯，一等科罪。比如监临主守职役同情盗，所监守官物并赃满数皆斩之类。）各：（各，彼此同科此罪。比如各种工匠拨到内府工作，若不亲自应役，雇人冒名私自代替，及代替的人，各杖一百之类。）其：（其，改变先前意思。比如讨论人的议罪先奏请议。其犯十恶，不用此律之类。）及：（及，事情连接后面。比如彼此俱罪之赃及应禁之物，则没官之类。）即：（即，意思完结而再说明。比如犯罪事发在逃者，众证已经明白，即同狱成之类。）若：（若，文字虽然不同而合会原意。比如犯罪未到老疾，事发以老疾论。若在徒刑年限内，老疾者亦如之之类。）

顾山钱

女子犯罪并放回家，只令每月出钱三百，雇人进山伐木，叫做顾山钱。

平反

隽不疑做京兆尹。每次巡行县里审查囚犯回来，母亲就问：“有没有平反（音幡），救活了几个人？”平，是平理不平之处；反，是翻改罪人的供词，使从轻。

录囚

北方人把录读作虑。现在说录囚，误认为虑囚，是不对的。

颂系

景帝规定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孕妇未生育，盲人，侏儒，应当审讯的，都颂系。“颂”读作“容”，宽容他们，不戴刑具。

爰书

爰，是换，用文书来代替交换口供。

末减

罪从轻处理。末，是薄；减，是轻。

狱吏之贵

周勃被关进监狱，狱吏侵犯侮辱他。周勃后来出狱，说：“我曾率领百万军队，然而哪里知道狱吏的尊贵啊！”

死灰复燃

韩安国因犯法抵罪，狱吏田甲侮辱他。韩安国说：“死灰难道就不能复燃吗？”田甲说：“复燃就撒尿浇灭它。”

## 关键人物

- **周勃**：曾经统领百万军队的将领；被关进监狱后感叹狱吏之贵
- **韩安国**：因犯法抵罪的官员；与狱吏田甲对话，说死灰复燃
- **田甲**：狱吏；侮辱韩安国
- **隽不疑**：京兆尹；平反囚犯
- **景帝**：皇帝；规定颂系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周勃被关进监狱，狱吏侵犯侮辱他。后出狱，说'我曾率领百万军队，然而哪里知道狱吏的尊贵啊'
- **本章后段**：韩安国因犯法抵罪，狱吏田甲侮辱他。韩安国说'死灰难道就不能复燃吗'，田甲说'复燃就撒尿浇灭它'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阐述了古代刑法中的八议制度和法律术语，是研究古代司法的重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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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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