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参论第三十九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医学源流论》
作者：徐大椿
时代：清
类别：医学论著 · 白话译文
卷目：卷上·经络脏腑
章节：人参论第三十九

## 本章概览

清代医家徐灵胎在《医学源流论》的《人参论》中，对当时社会泛滥的人参滥用现象进行了深刻批判。他指出，人参虽能补养元气、挽救危疾，但药性猛烈，若使用不当，反而会阻塞邪气，轻则病不愈，重则立死。更可悲的是，世人以贵为良，以为服人参而死即是尽力，医生则借人参邀功避罪，全然不顾病人真实病情。徐灵胎痛心疾首地写道：人参先破人家产，后杀人身体，其罪恶甚至超过盗贼。他还揭露了人情世故的悲哀：病家为尽孝心，不惜倾家荡产买人参，医生则轻率开出，导致无数家庭人财两空。徐氏主张，医者必须审察病情，非纯虚之证不可用，且要衡量病家财力，珍惜物力，保全人命和家产。这篇论不仅是对当时医风的针砭，也反映出徐灵胎体恤民生的仁心，其“慎用人参”的告诫至今仍有警醒意义。

讨论人参滥用导致破家害命，强调医生须审慎使用。

## 正文

天下害人的人，杀死人的身体，未必能破散人的家产。破散人的家产，未必能杀死人的身体。先破散人的家产，而后杀死人的身体，这就是人参啊。人参如果用得恰当，确实能补养元气，挽救危重病情。但不能说天下所有死人都能靠它救活。人参这种药物，药性强烈而效力深厚，不论风寒暑湿、痰火郁结，都能起到补塞作用。所以如果病人邪气已去而正气衰弱，用它本来合适；或者邪气轻微而正气也疲惫，或者邪气深重而正气怯弱，不能将邪气驱逐到体外，就在祛除邪气的药中加入人参，作为驱邪的辅助。但还必须审察病情的轻重之后再使用，自然会有扶危救困的功效。然而医生却不审察病人有邪无邪、是虚是实，又配合纯补温热的药物，将邪气全部补住。轻的病人邪气永远不能再出来，重的病人立刻死亡。医生之所以遇到疾病就使用人参，而病人服用了人参死去却毫无悔恨，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愚昧之人的心理，都认为价钱贵的是良药，价钱贱的是劣药。而常人的常情，没有不喜欢补药而厌恶攻邪药的。所以服用人参而死，即使明明知道是误治，但认为服人参而死，医生已经尽力了，做子女的也已尽了心意，这是命运如此，可以没有遗憾了。如果服用攻邪削伐的药物而死，即使用药没有错误，病情确实难以治愈，而医生的罪过，已经大到无法杀尽了。所以人参，是医生邀功避罪的神药。病人如此，医生如此，害人就没有穷尽了！更有令人惊骇的：有的把使用人参当作体面光彩，有的把使用人参当作有能耐；又因为它贵重，深信它一定能挽回命运，所以毅然使用。哪知道人参一用，凡是平凡有邪气的病人就死，那些不死的，也终身不能痊愈呢？人参破家产的原因是什么呢？过去的人参，不过一两银子换一两，多的三四两换。现在价格涨了十倍，病人服用的又不止一钱两钱。小康之家，服用二三两，家产就荡然无存了。人情在生死关头，有什么要求不能得到，哪里还顾惜破家呢？医生完全不考虑，轻易将人参开进方子。用了如不遵从，在父亲就是不慈爱，在儿子就是不孝顺，在夫妻兄弟就是忍心害理，还有亲戚朋友责罚痛骂，即使明明知道没有益处，也姑且用它来敷衍责任。又有孝顺的慈父，希望病人或许能活，竭力去买人参，于是使穷苦人家，病或许稍微好了，但一家人终身受冻挨饿。如果病仍不救，连棺材殓衣都没有，卖妻卖子，全家败亡。医生误治，杀死人还可宽恕，但逞自己心意，天天害人破家，这种罪恶比盗贼还厉害，怎能不谨慎呢！我愿天下的人，决不可以把人参当作起死回生的药而一定服用。医生必须审察病情，确实属于纯虚，非人参不能治，服后一定万全，然后使用。又必须衡量病人的家业，还能支持，不至于用了人参之后，生死没有依靠，然后节省着使用。一为珍惜物力，二为保全人命，三为保全人的家产。如此存心，自然上天降福。如果像近来的医生，在人们不知道的地方害命破家，恐怕上天降祸，也会在人们不知道的地方，怎能不谨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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