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十四兵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元史》
作者：宋濂、王祎等
时代：明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五十四兵四

## 本章概览

《元史·兵四》专述元代站赤制度，即驿站体系，是元朝通达边境、宣布号令的命脉。站赤以马、牛、驴、车行陆，以船行水，传递文书的凭证称铺马圣旨，军情紧急则用金字圆符。内府由天府掌管，地方由长官管辖，设驿令、提领，并在关会之地置脱脱禾孙盘查。通政院与中书兵部统管全局，站户短缺时及时签补并赈济，使四方使者往来有馆舍、饮食供给，水陆交通无远弗届。太宗元年始定站户粮畜标准，世祖中统间规范驿马支应及从人标准，后多次调整铺马圣旨数量，各站增设官吏，并规定站户免税粮四顷以应役。至元间改诸站都统领使司为通政院，二十八年定站官员额，腹里、各行省水陆站赤数量详细列记，如腹里一百九十八处，江浙二百六十二处等。成宗、武宗、仁宗时期续有变更，如站赤划归兵部又复设通政院，增给圆牌与圣旨，严禁滥发。急递铺与弓手制度亦属兵政，急递铺每十里设铺兵，昼夜行四百里，传递文书用牌匣编号，铺兵配铃枪雨衣，夜持火炬。弓手设于郡邑，专司捕盗，按户数选差，立限缉拿，逾期刑罚。鹰房捕猎则设打捕鹰房户，供宗庙祭祀与厨房，皇帝与诸王各有昔宝赤，禁猎区域与时间有定，违者治罪。全部制度条理分明，体现元朝对军事通信与治安的严密控制。

本章记载元代站赤、弓手、急递铺、鹰房捕猎等制度。

本章分四部分：站赤制度详述驿站设置、使臣供应、铺马圣旨及各省站数；弓手制度说明巡捕职责、人员选充和惩奖；急递铺兵规定递送文书流程、速度及管理；鹰房捕猎介绍皇帝及诸王名下打捕户的编户和管理。

## 正文

站赤制度，就是元代对驿站传递的译名。这是为了通达边境情况，宣布号令，古人所说的设置邮驿来传达命令，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驿站陆路用马、牛、驴或车，水路用船。传递文书用的凭证称为铺马圣旨。遇到军务紧急时，用金字圆符作为信物，银字圆符次之；内府由天府掌管，地方由担任长官的国人管理。官员有驿令、提领，还在关会之地设置脱脱禾孙，负责盘查诘问，全部由通政院和中书兵部统领。站户短缺逃亡时，按时签补，并加以赈济抚恤。于是四方往来的使者，停留有馆舍，临时休息有供应，饥渴有饮食，水陆交通都能到达，天下相通，元朝的天下，比起前代是极盛的。现在记载驿站政务的重要方面，然后记录各省水陆驿站的数量，辽东的狗站也附带着提一下。

太宗元年十一月，下令：“各牛铺马站，每一百户设置汉车十具。各站都设立米仓，站户每年每牌内交纳一石米，由百户一人掌管。北方使臣每日供应肉一斤、面一斤、米一升、酒一瓶。”

四年五月，告谕各路官员和站赤人等：“使臣没有牌面文字，给马的驿官和原差官都要治罪。有文字牌面而不给驿马的，也要论罪。如果是军情紧急，以及运送颜色、丝线、酒食、米粟、段匹、鹰隼等御用物品，即使没有牌面文字，也根据数量应付车牛。”

世祖中统四年三月，中书省定下乘坐驿马、长行马使臣、从人以及送文字的曳剌、解子等人的标准。乘驿使臣换马处，正使臣供应粥饭和解渴酒，从人供应粥。住宿处，正使臣白米一升、面一斤、酒一升、油盐杂支钞十文，冬季每天支炭五斤，从十月一日开始到正月三十日停止；从人白米一升、面一斤。长行马使臣携带圣旨、令旨和省部文字办理公事的，其中一两位为首人员，支住宿标准，次等人员给粥饭，并给马一匹、草十二斤、料五升，从十月开始到三月三十日停止，白米一升、面一斤、油盐杂用钞十文。投呈公文的曳剌、解字，按照部拟在住宿处批支。五月，云州设立站户，从迤南州城站户籍内选择合格的上等户充当。马站户，马一匹；牛站户，牛二双。从各户中选择能承担站役的人，不论是否亲自服役，每户取二丁，连同家属在设立站的地方安置。

五年八月，下诏：“站户贫富不等，每户限四顷地，免除税粮，以供铺马应酬；超过的部分，全部交纳地税。”

至元六年二月，下诏：“各道宪司，按照总管府的例子，每道给铺马劄子三道。”

七年正月，省部官定议：“各路总管府在城驿站，设官二员，从现有人员中选用；州县驿站，设头目二名，如果现有人员就是相应站户，就让他们上任办事，如果不是站户，就从本站马户内另行选用；除脱脱禾孙依旧设置外，各路现有的总站官免去。”十一月，设立诸站都统领使司，往来使臣，令脱脱禾孙盘问。

八年正月，中书省议：“铺马劄子，起初用蒙古字，各处站赤不能完全认识，应该画上马匹数目，再用省印盖印，以免疑惑。”于是命令今后各处支取铺马标附文籍，其马匹数付译史房书写完毕，就在左右司用墨印，印给马数目，省印盖完后，另外附籍发行墨印，由左右司封存掌管。

九年八月，诸站都统领使司说：“朝省各司局院，以及外路各官府应差驰驿使臣所携带的劄子，由脱脱禾孙辨验诘问，没有脱脱禾孙的地方，令总管府检验。”

十一年十月，命令各处站赤，直接隶属各路总管府，其站户家属，令原籍州县管领。

十三年正月，改诸站都统领使司为通政院，下令降铸印信。

十七年二月，下诏：“江淮各路增置水站。除海青使臣和事关军务的，才允许驰驿。其余从济州水站开始，一律乘船往来。”

十八年闰八月，下诏：“除上都、榆林迤北站赤外，随路官钱不须支给，根据闲忙程度，酌情增加站户，协力自备首思当站。”

十九年四月，下诏给各处行省铺马圣旨：扬州行省、鄂州行省、泉州行省、隆兴行省、占城行省、安西行省、四川行省、西夏行省、甘州行省，每省五道。南方根据田粮七十石的，准当站马一匹。九月，通政院臣说：“随路站赤三五户共同当正马一匹，十三户供车一辆，自备一切什物公用。近年来，多为诸王公主及正宫太子位下头目认领招收，或冒入投下户计的，导致站赤损弊，请求换补站户。”朝廷听从。十月，增给各省铺马圣旨：西川、京兆、泉州十道，甘州、中兴各五道。

二十年二月，和林宣慰司给铺马圣旨二道。五月，江淮行省增给十道，都省派使繁多，也增给二十道。七月，免除站户和雇和买、一切杂泛差役，仍令自备首思。十一月，增给甘州行省铺马圣旨十道，总共二十道。十二月，增给各省及转运司、宣慰司铺马圣旨三十五道：江淮行省十道，四川行省十道，安西转运司分司二道，荆湖行省所辖湖南宣慰司三道，福建行省十道。

二十一年二月，增给各处铺马劄子：荆湖、占城等处本省一十道，荆湖北道宣慰司二道，所辖路分一十六处，每处二道；山东运司二道；河间运司七道；宣德府三道；江西行省五道；福建行省所辖路分七处，每处二道；司农司五道；四川行省所辖顺元路宣慰司三道，思州、播州两处宣抚司各三道；都省二十道。四月，规定增加使臣标准：正使宿顿支米一升、面一斤、羊肉一斤、酒一升、柴一束，油盐杂支增钞二分，总共三分，经过减半。从者每名支米一升，经过减半。九月，给阿里海牙所治理的省铺马圣旨十道，所辖宣慰司二处，各三道。

二十二年四月，给陕西行省并各处宣慰司、行工部等处铺马劄子一百二十六道。

二十三年四月，福建、东京两行省各给圆牌二面。奥鲁赤出使交趾，先给圆牌二面，今再增二面，从脱欢太子位下发给。南京行省起马三十匹，给圆牌二面。创立三处宣慰司，给劄子起马三十匹。

二十四年四月，增给尚书省铺马圣旨一百五十道，加上先给的一百五十道，共三百道。五月，扬州省说：“徐州至扬州水马站，两处分别设置，夏季水涝，使臣劳苦。请求将马站移附水站一处安置，驰驿者白天骑马，夜间经水路，况且站户都是水边居住的，这样官民两便。”朝廷听从。七月，给中兴路、陕西行省、广东宣慰司、沙不丁等官铺马圣旨一十三道。

二十五年正月，腹里路分三十八处，年支应钱不够，增给钞三千九百八十一锭，加上原额七千一百六十九锭，总共中统钞一万一千一百五十锭，分上下半年拨给。二月，命令南方站户，以粮七十石出马一匹为标准，或者十石以下的八九户共担，或者二三十石以上的两三户共担，只求税粮仅够当站之数，不至多余，却免除一切杂泛差役。如果纳粮百石以下、七十石以上，自愿独自担当站马一匹的听便。五月，增给辽阳行省铺马劄子五道。十一月，福建行省原给铺马圣旨二十四道，增给劄子六道。

二十六年正月，给光禄寺铺马劄子四道。二月，根据沿海镇守官蔡泽的建议，用旧有水军二千人，在海道设置水站。三月，给海道运粮万户府铺马圣旨五道。四月，四川绍庆路给铺马劄子二道，成都府六道。龙兴行省增给铺马圣旨五道，太原府宣慰司及储峙提举司给降二道。八月，给辽东宣慰司铺马圣旨五道，大理、金齿宣慰司四道。九月，增给西京宣慰司铺马劄子五道，江淮行省所辖浙东道宣慰司三道，绍兴路总管府给降二道，甘肃行省所辖亦集乃总管府、沙州、肃州三路给六道。十一月，增给甘肃行省铺马圣旨七道。

二十七年正月，增给陕西行省铺马圣旨五道。二月，都省增给铺马圣旨一百五十道，江淮行省一十五道。六月，给营田提举司铺马圣旨二道。九月，江淮行省所辖徽州路水道不通，给铺马圣旨二道。

二十八年六月，各处设站官二员，大都至上都置司吏三名，其余设二名，祗应头目、攒典各一名。站户达百户的，设百户一名。七月，下诏各路府州县达鲁花赤长官，按照军户例，兼管站赤奥鲁，非奉通政院明文，不得擅自科派差役。十二月，增给省除授赴任官员铺马圣旨三百五十道。

二十九年三月，命令通政院分派官员四员，在江南四省整理站赤，给印信。

三十年正月，南丹州洞蛮来朝，在当地设立安抚司，给铺马圣旨二道。三月，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增给铺马圣旨起马五匹。五月，给淘金运司铺马圣旨起马五匹，大司农司起马二十匹。六月，江浙行省说：“各路递运站船，如果只用六户供一艘船，苗粮不过十四五石，力量少不能承担差役。请求令各路苗粮不超过原额二十四石，从六户以上，甚至十户，通融签拨。”朝廷听从。八月，给刘二拔都儿圆牌三面，铺马圣旨一十五道。十月，增给济南府盐运司铺马圣旨一道。

三十一年六月，给福建运司铺马圣旨起马五匹。

成宗大德八年正月，御史台臣说：“各处站赤合用的应酬官钱，多不按时拨给，有时数目少不够支付，于是令站户充当库子，陪备应办。不如根据使臣起数，实支官钱，所在官司按时拨给，令各站提领收掌招待，不得科派小民，似乎便利。”下诏命都省定议执行。

十年，根据江浙省的建议，命令站官仍负责招待，选站户中有余粮的充当库子，只设一名，上下半年轮换，就准折本户里正、主首的差役。

武宗至大三年五月，给嘉兴、松江、瑞州三路及汴梁等处管民总管府铺马圣旨各三道。

四年三月，下诏收回各衙门的铺马圣旨，命中书省商议后上报。中书省臣说：“最初站赤隶属于兵站，后来归属通政院，现在通政院疏于管理，站赤日渐衰败，应当按旧制命兵部统领。”皇帝批准。四月，中书省臣又说：“昨日奉旨将站赤划归兵部，现在右丞相铁木迭儿等人商议，汉地的驿站命兵部统领，而铁烈干、纳邻、末邻等处的蒙古站赤，仍旧交给通政院。”皇帝说：“何必如此，只要撤销通政院，全部归属兵部即可。”闰七月，重新设立通政院，统领蒙古站赤。八月，下诏：“从大都到上都，每个驿站除设置驿令、驿丞外，增设提领三员、司吏三名。腹里各路，交通要道的水陆站赤，设置提领二员、司吏二名。其余偏僻驿站，只设提领一员、司吏一名。如果没有驿令，酌情设置提领二员。每百户设置百户一名，由管辖该地的路府州县提调正官从站户中选用，任期三年期满。凡是滥设的官吏头目等人，全部罢免。”十一月，发给中政院铺马圣旨二十道。

仁宗皇庆二年四月，增发给陕西行台铺马圣旨八道。

延祐元年六月，中书省臣说：“典瑞监掌管金字圆牌和铺马圣旨三百余道。至大四年，所有圣旨都交到翰林院，因为金字圆牌不够用，增置了五十面。圆牌派使者，最初是为军情大事而设，不应滥发，从今以后请求发给牌面而不经过中书省、枢密院的，不应给予。”皇帝同意。十月，在沙州、瓜州设立屯储总管万户府，发给铺马圣旨六道。

五年十月，中书兵部说：“各站设置的提领，只接受部里的札付，行使九品印，职责专管车马事务，所管辖的站赤多则三二千户，少则五七百户，比起军民，地位不轻。但为何不给俸禄，三年一换，使贪婪奸邪之人得以放纵。如今拟议各处馆驿，除令、丞外，现任提领不许交换。”皇帝同意。

七年四月，下诏蒙古、汉人站，按世祖旧制，全部归通政院管辖。十一月，根据通政院官员的请求，下诏腹里、江南汉地站赤，按旧制，命各路达鲁花赤、总管提调，州县官不得干预。

泰定元年三月，派官员赈济帖里干、木怜、纳怜等一百一十九站，钞二十一万三千三百锭，粮七万六千二百四十四石八斗。北方站赤，每次加以接济，至此最为兴盛。

中书省所辖腹里各路站赤，总计一百九十八处：

陆站一百七十五处，马一万二千二百九十八匹，车一千零六十九辆，牛一千九百八十二头，驴四千九百零八头。水站二十一处，船九百五十只，马二百六十六匹，牛二百头，驴三百九十四头，羊五百口。牛站二处，牛三百零六头，车六十辆。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所辖，总计一百七十九处，共一百九十六站：

陆站一百零六处，马三千九百二十八匹，车二百一十七辆，牛一百九十二头，驴五百三十四头。水站九十处，船一千五百一十二只。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所辖，总计一百二十处：

陆站一百零五处，马六千五百一十五匹，车二千六百二十一辆，牛五千二百五十九头。狗站十五处，原设站户三百户，狗三千只，后来除去死亡倒毙的，实际存在站户二百八十九户，狗二百一十八只。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所辖，总计二百六十二处：

马站一百三十四处，马五千一百二十三匹。轿站三十五处，轿一百四十八乘。步站十一处，递运夫三千零三十二户。水站八十二处，船一千六百二十七只。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所辖，总计一百五十四处：

马站八十五处，马二千一百六十五匹，轿二十五乘。水站六十九处，船五百六十八只。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所辖，总计一百七十三处：

陆站一百处，马二千五百五十五匹，车七十辆，牛五百四十五头，坐轿一百七十五乘，卧轿三十乘。水站七十三处，船五百八十只。

陕西行中书省所辖八十一处：

陆站八十处，马七千六百二十九匹。水站一处，船六只。

四川行中书省所辖：

陆站四十八处，马九百八十六匹，牛一百五十头。水站八十四处，船六百五十四只，牛七十六头。

云南诸路行中书省所辖站赤七十八处：

马站七十四处，马二千三百四十五匹，牛三十头。水站四处，船二十四只。

甘肃行中书省所辖三路：

脱脱禾孙马站六处，马四百九十一匹，牛一百四十九头，驴一百七十一头，羊六百五十口。

弓手

元朝制度，郡邑设置弓手，用来防备盗贼。内而京师，有南北两城兵马司，外而各路府所辖州县，设置县尉司、巡检司、捕盗所，设置巡军弓手，而数量有多有少。职责是巡逻，专门负责捕获。官府有纲运及流徙的人到来，就手持兵器引导，以便互相交接。除此之外不敢役使，以示专司其职。

世祖中统五年，随州府驿路设置巡马及马步弓手，根据民户多少，确定数额。除本管头目外，本处长官兼任提控官。夜禁之法：一更三点，钟声停止，禁止行人；五更三点，钟声响起，听任行人。有公事急速及丧病产育等情况，则不在此限。违反者笞打二十七下，有官职者笞打七下，准许赎罪用元宝钞一贯。州县城池相距较远的地方，其间五七十里，所有村店及二十户以上的，设立巡防弓手，所需兵器必须完备，令本县长官提调。不足二十户的，按数差补。如果没有村店的地方，或五七十里内，创立聚落店舍，也必须达到二十户数。其巡军另设，不在户数之内。关津渡口，必须设立店舍弓手的地方，不受五七十里的限制。在本路不论何种投下当差户计，以及军站人匠、打捕鹰房、斡脱、窑冶等各色人户内，每一百户中取中户一名充当差役，免除本户应纳的差发，当户推到的该差发数目，却在九十九户内均摊。如果有失盗，勒令该管弓手，定立三限盘查捉拿，每限一个月。如果限内没有捕获，该捕盗官，强盗停发俸禄两个月，窃盗一个月。至于弓手，如果一个月没有捕获，强盗决打一十七下，窃盗七下；两个月没有捕获，强盗二十七下，窃盗一十七下；三个月没有捕获，强盗三十七下，窃盗二十七下。如果限内捕获贼人，数量达到一半的，全部免除正罪。

至元三年，省部商议：“各路户数多少不同，加上军站不应承担差发，似乎难以均摊。拟斟酌京府司县合用人数，只在本处包银丝线，以及只纳包银户计内，每一百户选差中户一名当役，本户应当承担的差发税银，却令九十九户包纳。”皇帝同意。

四年，除上都、中都已有巡军，其所辖州县应设的弓手，都在本路包银等户中选丁多强壮者充任，根据各处州县户数多少、驿程紧慢设置，所需兵器，各人自备。

八年，御史台说：“各路应当选拔年轻壮健熟习弓马的人，以充任巡捕职务。弓手数量少的，也应增置。除捕盗防转外，不得别行差占。”

十六年，分大都南北两城兵马司，各主持捕盗事务。南城三十二处，弓手一千四百名；北城一十七处，弓手七百九十五名。

二十三年，省台官说：“捕贼巡马，先令持闷棍行走，贼人大多有弓箭，反而导致巡军受伤。如今议定给各路弓箭十副，府州七副，司县五副，各令置备防盗。”皇帝同意。

仁宗延祐二年，根据江南行御史台的请求，因为各处弓手人等，往往导致害死人命，服役三年者罢免，回去当民役，另外在相应户内补换。

急递铺兵

古代设置邮驿来传达命令，表示快速。元朝制度，设立急递铺，以通达四方文书的往来，关系重大，其立法可以考证。

世祖时，从燕京到开平府，又从开平府到京兆，开始根据地理远近、人数多少，设立急递站铺。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就设一铺，在各州县所管民户及漏籍户内，征发铺兵。

中统元年，下诏：“各处官司，设立传递铺驿，每铺设置铺丁五人。各处县官，置文簿一道交给铺，遇到有转递文字，当传铺所即注明件数到铺时刻，及所辖转递人姓名，置簿，令转送人取下铺押字交收时刻还铺。本县官司时常核对，拖延者治罪。其文字，本县官司用绢袋封记，用牌书写号码。牌长五寸，宽一寸五分，用绿油黄字书写号码。如果是边关紧急公事，用匣子封锁，在上另题号码，并写某处文字，发送时刻，以便核对迟速。匣子长一尺，宽四寸，高三寸，用黑油红字书写号码。以上牌匣都用营造小尺，上用千字文为号，仍将本管地境、设立铺驿瞭望地名，递相传报。”铺兵一昼夜行四百里。各路总管府委派有俸禄正官一员，每季亲自提点。州县也委派有俸禄末职正官，上下半月核对。如果有怠慢，初犯事轻者笞打四十，赎铜，再犯罚俸一月，三犯者决打。总管府提点官比总管减一等，仍科三十，初犯赎铜，再犯罚俸半月，三犯者决打。铺兵铺司，痛加断罪。

至元八年，申命州县官，用心核对及点视缺少的铺司铺兵。凡有递转文字到，铺司随即分明附籍，速令当该铺兵，裹以软绢包袱，更用油绢卷缚，夹板束系，携带小回历一本，急忙走递，到下铺交割附历完毕，在回历上令铺司验明到铺时刻，并文字总计角数，及有无开拆、磨擦损坏，或乱行批写字样，如此附写一行，铺司画字，返回。如果有违犯，容易查问。随路铺兵，不许雇人顶替，必须本户少壮人力正身应役。每铺安置十二时轮子一枚、红绰楔一座，并牌额及上司行下、诸路申上铺历二本。每遇夜间，常明灯烛。铺兵每名备夹板、铃攀各一副，缨枪一，软绢包袱一，油绢三尺，蓑衣一领，回历一本。各处往来文字，先用净检纸封裹于上，更用厚夹纸印信封皮。各路承发文字人吏，每日逐旋发放，及将承发到文字，验视有无开拆、磨擦损坏、批写字样，分明附簿。

九年，左补阙祖立福合说：“诸路急递铺台，不合人情。急者急速也，国家设官署名字，必须吉祥者为美，宜更定之。”于是改为通远铺。

二十年，留守司官说：“当初设立急递铺时，选取不能当差的贫户，免除其差发充铺兵，又不敷用的，在漏籍户内贴补。如今富人规避差发，请求充铺兵，乞求选择其中富者，令充站户，站户中的贫者，却充铺兵。”皇帝同意。

至元二十八年，中书省议定：“近年来递送公文，封缄杂乱，发送没有定时。今后省、部及各衙门递送公文，凡是日常事务都交给承发司，根据所投送的地方，分类封装成一缄。例如发往江淮行省的，凡是江淮行省无论什么公文，都统一装成一缄。其他官府同样处理。省、部、台、院，凡有紧急事务，另外设置匣子发送，这个匣子进入递铺，随到随行。铺司必须能够附写文书登记，辨别确定时间，铺兵必须选择壮健善走的人，不能胜任的人，立即更换。”

至元三十一年，在大都设置总急递铺提领所，颁发九品铜印，设置提领三员。

英宗至治三年，各处急递铺，每十铺设置一名邮长，从州县登记在册的司吏中差遣充任，让他专门督察此事。一年之内，能够尽职的，从优补用；不能尽职的，提调官根据情节轻重治罪。

凡是铺卒都腰系革带，悬挂铃铛，手持枪，夹着雨衣，携带文书行走。夜间则手持火炬，道路狭窄时，车马和挑担的人听到铃声就避到旁边，夜间也用来惊吓虎狼。铃声传到所去的铺，铺里人就出来等候他到来。用囊板保护文书不破碎、不折叠，用折好的小漆绢抵御雨雪，不让文书浸湿。等到各铺收到文书，就又辗转递送出去。

鹰房捕猎

元朝制度，从皇帝到各王，都有昔宝赤，就是鹰人。因此设有捕猎户，让他们进献新鲜食物以祭祀宗庙，供应宫廷厨房，而兽齿、皮革、羽毛等又都能备用，这大概是不能缺少的。但是有禁猎区域，有固定捕猎时间，违反者就治罪。冬春之交，天子有时亲自驾临近郊，放鹰隼搏击，作为游乐的方式，称为飞放。所以鹰房捕猎，都有专门机构管理。而打捕鹰房的人户，多选取分居户、放良户以及漏籍的孛兰奚、还俗僧道和一切逃避徭役的无赖之徒，还有招收亡宋旧役等户充任。他们的赋役，除了缴纳地税、商税，按规定出兵等六项宣课以外，免除其他杂泛差役。自太宗乙未年，抄籍分属皇帝名下及各王、公主、驸马各投下。到世祖时，行尚书省曾重新核定户籍，此后成为永久定制。

皇帝名下的打捕鹰房官：第一所，权官张元，在大都路宝坻县设置官署，原额七十七户。第二所，王阿都赤，世袭祖父职务，掌管十投下、中都、顺天、真定、宣德等路各种人匠打捕等户，原额一百四十七户。第三所，管领大都等处打捕鹰房民户达鲁花赤石抹也先，世袭祖父职务，原额一百一十七户。第四所，管领大都路打捕鹰房等官李脱欢帖木儿，世袭祖父职务，原额二百二十八户。第五所，宣授管领大都等处打捕鹰房人匠等户达鲁花赤黄也速儿，世袭祖父职务，原额五十户。第六所，管领鹰房打捕人匠等户达鲁花赤移剌帖木儿，世袭祖父职务，原额一百五十七户。第七所，宣授管领打捕鹰房等户达鲁花赤阿八赤，世袭祖父职务，原额三百五十五户。第八所，宣授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人户达鲁花赤寒食，世袭祖父职务，原额二百四十三户。

诸王名下：汝宁王名下，管领民匠打捕鹰房等户官，原额二百一户。普赛因大王名下，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诸色人匠达鲁花赤都总管府，原额七百八十户。

天下州县所设猎户：腹里打捕户，总计四千四百二十三户。河东宣慰司打捕户，五百九十八户。晋宁路打捕户，三百三十二户。大同路打捕户，一十五户。冀宁路打捕户，二百五十一户。上都留守司打捕户，三百九十七户。宣德提领所打捕户，一百八十二户。山东宣慰司打捕户，三百九十七户。宣德提领所打捕户，一百八十二户。山东宣慰司打捕户，一百户。益都路打捕户，四十三户。济南路打捕户，三十六户。般阳路二十一户。东平路三十四户。曹州八十四户。德州一十户。濮州三十一户。泰安州五户。东昌路一户。真定路九十一户。顺德路一十九户。广平路一十九户。冠州五户。恩州二户。彰德三十七户。卫辉路一十六户。大名路二百八十六户。保定路三十一户。河间路二百五十二户。随路提举司一千一百九十一户。河间鹰户府二百七十六名。都总管府七百五十六户。

辽阳大宁等处打捕鹰房官捕户，七百五十九户。东平等路打捕鹰房官捕户，三百九户。随州德安河南襄阳怀孟等处打捕鹰房官捕户，一百七十二户。扠捕提领所捕户，四十户。高丽鹰房总管捕户，二百五十户。河南等路打捕鹰房官捕户，一千一百四十二户。益都等处打捕鹰房官捕户，五百二十一户。河北河南东平等处打捕鹰房官捕户，三百户。随路打捕鹰房总管捕户，一百五十九户。真定保定等处打捕鹰房官捕户，五十户。淮安路鹰房官捕户，四十七户。扬州等处打捕鹰房官捕户，七十二户。

宣徽院管辖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打捕衙门，提举司十处，千户所一处，总共一万四千三百二户。淮安提举司八百五十八户。安东提举司九百一十二户。招泗提举司四百六十五户。镇巢提举司二千五百四十户。蕲黄提举司一千一百一十二户。通泰提举司七百四十九户。塔山提举司六百四十四户。鱼网提举司二千五百一十九户。打捕手号军上千户所打捕军，六百四户。

## 关键人物

- **太宗**：元太宗窝阔台；颁布站赤相关法令
- **世祖**：元世祖忽必烈；多次下诏调整驿站、弓手、急递铺制度
- **武宗**：元武宗海山；下令站赤归兵部管辖，后又复设通政院
- **仁宗**：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批准限制圆牌发放，调整站官俸禄
- **英宗**：元英宗硕德八剌；规定每十铺设邮长一名
- **铁木迭儿**：右丞相；建议汉地驿站归兵部，蒙古站赤归通政院
- **祖立福合**：左补阙；建议改急递铺台为通远铺

## 时间线

- **太宗元年十一月**：下令各牛铺马站每百户设置汉车十具，各站立米仓，站户每年每牌内纳米一石。；站户按规定纳粮，百户掌管。
- **太宗四年五月**：告谕使臣无牌面文字不得给马，军情紧急可据数量应付车牛。；规定使臣凭证和紧急物资运输办法。
- **世祖中统四年三月**：中书省定乘驿马、长行马使臣及从人标准。；规定了宿顿、经过时正使和从人的食物、草料及杂支标准。
- **世祖至元六年二月**：下诏各道宪司每道给铺马劄子三道。；宪司获得铺马凭证。
- **至元十三年正月**：改诸站都统领使司为通政院，降铸印信。；驿站管理机构改名。
- **至元二十年二月**：和林宣慰司给铺马圣旨二道。；边远地区获铺马凭证。
- **武宗至大四年三月**：下诏收回各衙门铺马圣旨，命中书省议，最终站赤归兵部统管，后复设通政院统蒙古站赤。；站赤管辖权限调整。
- **泰定元年三月**：派员赈济帖里干、木怜、纳怜等一百一十九站，钞二十一万三千三百锭，粮七万六千二百四十四石八斗。；北方站赤最为兴盛。
- **世祖中统元年**：下诏各处官司设立传递铺驿，每铺设铺丁五人，规定递送文书制度及铺兵昼夜行四百里。；急递铺制度建立。
- **至元三十一年**：在大都设置总急递铺提领所，颁发九品铜印，设置提领三员。；急递铺中枢管理机构设立。

## 地点

- **大都**：元朝都城，设置总急递铺提领所，南城北城设兵马司。
- **上都**：元朝陪都，与大都之间驿站繁忙，设有巡军。
- **燕京**：急递铺的起点之一。
- **开平府**：急递铺的中转站。
- **京兆**：急递铺的终点之一。
- **和林**：和林宣慰司曾获得铺马圣旨。
- **辽阳**：辽阳等处行中书省管辖众多驿站，包括狗站。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详细记载了元代驿站、弓手、急递铺、鹰房捕猎等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沿革，是研究元代军事后勤、通信和治安管理的重要史料。

## 标签

- 站赤
- 铺马圣旨
- 金字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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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递铺
- 鹰房捕猎
- 昔宝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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