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三十八百官一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元史》
作者：宋濂、王祎等
时代：明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三十八百官一

## 本章概览

元朝建立后，官制经历从蒙古旧俗到汉制系统的转型。太祖、太宗时期，仅设万户统军、断事官理刑，无城郭宫室之制。世祖即位后，命刘秉忠、许衡等斟酌古今，大规模厘定官制，确立中书省总揽政务、枢密院掌管兵权、御史台负责监察的三大中枢格局。在此基础上，中央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置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官，分理庶务。地方则设行省、行台、宣慰司、廉访司及路、府、州、县，形成层叠行政体系。其中，中书令多以皇太子兼任，右丞相、左丞相位极人臣，平章政事、左右丞、参政等辅佐决策。六部之下，附属机构繁多，如户部辖万亿四库、宝钞总库、漕运司，礼部辖侍仪司、仪凤司、教坊司，兵部辖驿站、屯田、鹰房，刑部掌刑名律令，工部统诸色人匠。元朝官制虽仿汉唐，但长官多用蒙古人，汉人、南人仅任副职，体现出民族特色。大德以后，冗官泛滥，制度渐弛。这套官制奠定了元朝百年统治的行政基础，亦为后世提供借鉴。

本章记载了元朝从太祖到文宗时期中央官制（三公、中书省、六部等）的建置沿革与官员员额变化。

元朝官制沿革：太祖以万户统军、断事官治政；太宗设十路宣课司；世祖命刘秉忠、许衡定内外官制，立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后续各朝调整员额，设六部及下属机构。

## 正文

王者面向南方听取天下治理，建立邦国开拓疆土，设置官员分别职责，这种制度已经很久远了。汉、唐以来，虽然沿袭和变革不尽相同，但一直因循周、秦的旧制，进行增减，也没有相差太远。大致是要得到贤才任用，来辅佐天子、治理万民。

元太祖从北方起兵，统率他的部众，部落野外居住，没有城郭的制度，国俗淳朴，没有各种事务的繁杂，只用万户统率军队，用断事官治理政事刑法，任用的不过是一两个亲近显贵的大臣罢了。等到夺取中原，太宗才设立十路宣课司，选拔儒术之士任用。金朝人来归附的，依照他们原来的官职，如果是行省、元帅，就用行省、元帅的官职授予他们。初创之时，本来没有闲暇制定长久的规划。

世祖即位后，任用老成持重的人，大规模更新制度，确立朝廷礼仪，建造都城，于是命令刘秉忠、许衡斟酌古今适宜的制度，确定朝廷内外的官职。总领政务的叫中书省，掌握兵权的叫枢密院，掌管升降官员的叫御史台。体制已经确立，其次在中央的，则有寺、监、卫、府；在地方的，则有行省、行台、宣慰司、廉访司。治理百姓的，则叫路、府、州、县。官职有固定职掌，职位有固定员额，其长官由蒙古人担任，而汉人、南人担任副职。于是一代的制度开始完备，百年之间，子孙有所凭借了。

大德以后，太平日子久了，过分讲究文饰的风气兴盛，而质朴简约的精神衰微，投机取巧的门路增多，而正直的道路堵塞。上面官员冗滥，下面吏员放肆，进言的人多次上疏论述列举，但朝廷始终不能纠正，形势本来就是这样。

大致元朝设置官职，繁简根据时代，得失在于用人。所以取简册所记载的，来编次排列。至于那些因事而设置、事情结束就撤销的，以及各种宗教、杂流、世袭之类的，名目种类实在繁多，也姑且列举其大概。作《百官志》。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用大道调和阴阳，治理国家。元朝沿袭这些名号，特别表示尊崇。太祖十二年，用国王身份设置太师一员。太宗即位后，建立三公，其任命和罢免的年月，都不可考。世祖时期，这些职位经常空缺，只设置太保一员。到了成宗、武宗以后，三公同时设置，而没有空缺之位了。还有所谓的大司徒、司徒、太尉之类，有时设置，有时不设置。设置时，有的开府，有的不开府。而东宫曾经设置三师、三少，大概也不常设立。

中书令一员，银印，主管百官，会合决断各种事务。太宗用宰相担任，世祖用皇太子兼任。至元十年，立皇太子，行中书令事。大德十一年，用皇太子领中书令。延祐三年，又用皇太子行中书令事。设置属官：监印二人。

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率六部官员，领导百官，地位次于中书令。中书令空缺时，则总领中书省事务，辅佐天子，处理各种政务。建国初期，官职名称尚未创建，太宗开始设置右丞相一员、左丞相一员。世祖中统元年，设置丞相一员。二年，又设置右丞相二员、左丞相二员。至元二年，增置丞相五员。七年，设立尚书省，设置丞相二员。八年，撤销尚书省，于是设置丞相二员。二十四年，重新设立尚书省，其中书省丞相二员照旧。二十九年，因为尚书省再次撤销，专门任用一位丞相。武宗至大二年，重新设置尚书省，丞相二员，中书省丞相二员。四年，尚书省仍旧归并入中书省，丞相共二员，从此以后沿袭不变。文宗至顺元年，专门任用右丞相，左丞相有时设置有时不设置。

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掌管机要事务，作为丞相的副手，所有军国大事，没有不经过他们的。世祖中统元年，设置平章二员。二年，设置平章四员。至元七年，设立尚书省，设置尚书平章二员。八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平章又设置三员。二十三年，诏令裁减冗员，平章淘汰为二员。二十四年，重新设立尚书省，中书省、尚书省两省平章各二员。二十九年，撤销尚书省，增置中书省平章为五员，其中一员为商议省事。三十年，又增置平章为六员。成宗元贞元年，改商议省事为平章军国重事。武宗至大二年，再次设立尚书省，平章三员，中书省五员。四年，撤销尚书省归入中书省，平章仍为五员。文宗至顺元年，确定设置四员，从此以后沿袭不变。

右丞一员，正二品，左丞一员，正二品，辅佐宰相裁决处理各种事务，号称左右辖。世祖中统二年，设置左、右丞各一员。三年，增为四员。至元七年，设立尚书省，中书省右丞、左丞仍为四员。八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右、左丞各一员。二十三年，裁汰冗员，右、左丞照旧。二十四年，重新设立尚书省，右、左丞各一员，而中书省缺员。二十八年，再次撤销尚书省。三十年，设置右丞二员，其中一员为商议省事。成宗元贞元年，右丞中任商议省事的，又以昭文大学士参与中书省事务。武宗至大二年，再次设立尚书省，右、左丞二员，中书省右、左丞五员。四年，撤销尚书省右、左丞，中书省右、左丞只设置四员。文宗至顺元年，确定设置右丞一员、左丞一员，从此不再增减。

参政二员，从二品，辅佐宰相参与大政，其职位次于右、左丞。世祖中统元年，开始设置参政一员。二年，增为二员。至元七年，设立尚书省，参政三员。八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参政二员。二十三年，裁汰冗员，参政二员照旧。二十四年，重新设立尚书省，参政二员，中书省参政二员。二十八年，撤销尚书省参政。武宗至大二年，再次设立尚书省，参政二员，中书省参政二员。四年，并尚书省入中书省，参政三员。文宗至顺元年，确定参政为二员，从此以后沿袭不变。

参议中书省事，品级为正四品，掌管左右司的文书，是六曹的总管辖，军国大事都参与决策。中统元年，开始设置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累积增至六员。大德元年，只设置四员，后来就成为定额。其办公处所叫参议府，令史二人。

左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中统元年，设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设两司。左司所掌管：吏礼房有九科，一是南吏，二是北吏，三是贴黄，四是保举，五是礼，六是时政记，七是封赠，八是牌印，九是好事。知除房有五科，一是资品，二是常选，三是台院选，四是见阙选，五是别里哥选。户杂房有七科，一是定俸，二是衣装，三是羊马，四是置计，五是田土，六是太府监，七是会总。科粮房有六科，一是海运，二是儹运，三是边远，四是赈济，五是事故，六是军匠。银钞房有二科，一是钞法，二是课程。应办房有二科，一是饮膳，二是草料。令史二人，蒙古书写二十人，回回书写一人，汉人书写七人，典吏十五人。

右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中统元年，设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设两司。右司所掌管：兵房有五科，一是边关，二是站赤，三是铺马，四是屯田，五是牧地。刑房有六科，一是法令，二是弭盗，三是功赏，四是禁治，五是枉勘，六是斗讼。工房有六科，一是横造军器，二是常课段匹，三是岁赐，四是营造，五是应办，六是河道。令史二人，蒙古书写三人，回回书写一人，汉人书写一人，典吏五人。

中书省掾属：

监印二人，掌管监视省印，有中书令时则设置。

知印四人，掌管使用省印。

怯里马赤四人。

蒙古必阇赤二十二人，左司十六人，右司六人。

汉人省掾六十人，左司三十九人，右司二十一人。

回回省掾十四人，左司九人，右司五人。

宣使五十人。

省医三人。

玉典赤四十一人。

断事官，品级为三品，掌管刑法政事之类。建国初期，曾经用宰相担任。其名号很重，其员额增减不固定，担任的人都是御位下及中宫、东宫、诸王各投下的怯薛丹等人。中统元年，一十六位下设置三十一员。至元六年，十七位下设置三十四员。七年，十八位下设置三十五员。八年，开始发给印信。二十七年，分设两省，而断事官随省一起设置。二十八年，十八位下设置三十六员，并入中书省。三十一年，增加二员。后来确定设置，从御位下及诸王位下共设置四十一员。首领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吏属：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一十二人，回回令史一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奏差八人，典吏一人。

客省使，品级为正五品，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令史一人，掌管直省舍人、宣使等人员的选举差遣事务。至元九年，设置使二员，一员兼通事，一员不兼。大德元年，增置四员，副使二员。直省舍人二员，至元七年开始设置，后来增至三十三员，掌管奏事、供使差遣之役。检校官四员，正七品，掌管检校左右司、六部公事的期限和文牍的稽延失误之事，书吏六人，大德元年设置。

照磨一员，正八品，掌管磨勘左右司钱谷出纳、营缮料例，以及所有会计、文牍、簿籍之事。中统元年，设置二员。至元八年，省减为一员，典吏八人。

管勾一员，正八品，掌管出纳四方文移的封缄开启之事，以及邮递的期限、曹属的承受，兼管主管。中统元年，设置二员。至元三年，定为一员，典吏八人。

架阁库管勾二员，正八品，掌管储藏省府的籍帐案牍，所有备供稽查考对的文书，就是掌故的职责。至元三年，开始设置二员，其后增置员数不一。至顺初年，定为二员，典吏十人。蒙古架阁库兼管勾一员，典吏二人。回回架阁库管勾一员，典吏二人。

吏部，设尚书三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郎中二人，从五品；员外郎二人，从六品，掌管全国官吏的选拔和任命政令。所有关于职官的考核选拔制度、吏员的调补规则、封爵勋位食邑的制度、官员考核优劣的办法，全部由他们负责。世祖中统元年，将吏部、户部、礼部合并为左三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郎中四人，员外郎六人。至元元年，将吏部和礼部合并为一部，设尚书三人，侍郎仍为二人，郎中仍为四人，员外郎三人。至元三年，又恢复为左三部。至元五年，再次合并为吏礼部，尚书仍为二人，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人。至元七年，开始设立尚书六部，吏部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至元八年，仍为吏礼部，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仍为二人。至元十三年，分设吏部，尚书增设为七人，侍郎三人，郎中二人，员外郎四人。至元十九年，尚书减为二人，侍郎一人，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至元二十一年，尚书三人，侍郎一人，郎中、员外郎人数不变。至元二十三年，确定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的员额各为二人。至元二十八年，尚书增为三人，主事三人，蒙古必阇赤三人，令史二十五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六人，蒙古书写二人，铨写五人，典吏十九人。

户部，设尚书三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郎中二人，从五品；员外郎三人，从六品，掌管全国户口、钱粮、田地的政令。所有关于贡赋收支的法则、金币流转的方法、府库储备的实况、货物贵贱的定价、收敛发放和平衡调节的事宜，全部由他们负责。中统元年，将吏部、户部、礼部合并为左三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郎中四人，员外郎六人。至元元年，分设户部，尚书三人，侍郎、郎中四人，员外郎减为三人。至元三年，又恢复为左三部。至元五年，再次分设为户部，尚书一人，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又减为二人。至元七年，开始设立尚书六部，尚书二人，侍郎二人，郎中二人，员外郎人数不变。至元十三年，尚书增设为一人，侍郎、郎中、员外郎人数不变。至元十九年，郎中、员外郎都增至四人。至元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定额各为二人。次年，因为户部所掌管的事务比其他部更为繁重，增设为二人。成宗大德五年，裁减尚书一人，员外郎也裁减一人，各设三人，主事八人，蒙古必阇赤七人，令史六十一人，回回令史六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三十二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二十二人，司计官四人。其下属机构附列于后：

都提举万亿宝源库，掌管宝钞、玉器，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立。设都提举一人，正四品；提举一人，正五品；同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一人，从六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提控案牍一人，司吏二十三人，译史二人，司库四十六人，其中参用色目人二人。

都提举万亿广源库，掌管香药、纸张等物品，设置与上同。设提控案牍二人，司吏十二人，译史一人，司库十三人。

都提举万亿绮源库，掌管各色缎匹，设置与上同，但副提举增设为一人。设提控案牍三人，后减为二人，司吏二十二人，译史一人，司库二十六人，其中参用色目人二人。

都提举万亿赋源库，掌管丝绵、布帛等物品，设置与上同。设提控案牍二人，后减为一人，司吏十七人，译史一人，司库十五人，其中参用色目人二人。

四库照磨兼架阁库，设管勾一人，从九品。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因为四库钱帛事务繁重，开始设置一人，并给予印信。

提举富宁库，至元二十七年开始创建。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分别掌管万亿宝源库金银的支出和收纳。设吏目一人，其后司吏增至六人，译史一人，司库八人。

诸路宝钞都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人，正四品；都提举一人，正四品；副达鲁花赤一人，正五品；提举一人，正五品；同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知事一人，从八品；照磨一人，从九品。建国之初，户部兼管交钞事务。世祖至元年间，开始设立交钞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至元二十四年，改为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升为正四品，增设副达鲁花赤、提控案牍各一人。其后确定设置以上官员，提控案牍又增设为一人。设司吏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回回令史一人，奏差七人。

宝钞总库，设达鲁花赤一人，从五品；大使一人，从五品；副使三人，正七品。世祖至元二十五年，将元宝库改为宝钞总库，品级为正六品。至元二十六年，升为从五品，增设大使、副使，并设司库。其后确定设置以上官员。设司吏七人，译史一人，司库五十人。

印造宝钞库，设达鲁花赤一人，正七品；大使二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中统四年开始设置，品级为从八品。至元二十四年，升为从七品，增设达鲁花赤一人。其后确定设置以上官员。

烧钞东西二库，设达鲁花赤一人，正八品；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至元元年，开始设置昏钞库，用正九品印，设置监烧昏钞官。至元二十四年，分设为烧钞东西二库，品级为从八品，各设置达鲁花赤、大使、副使等官员。

行用六库。中统元年，最初设立中都行用库，品级为从七品，设提领一人，从七品；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至元二十四年，京城改设三库：名为光熙、文明、顺承。以城门名称作为库名。至元二十六年，又设置三库：名为健德、和义、崇仁。也以城门名称作为库名。

大都宣课提举司，掌管各色课程，并统领京城各市场。设提举二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一人，司吏六人。世祖至元十九年，将大都旧城的两处税务合并为大都税课提举司。到武宗至大元年，改为宣课提举司。其下属机构有四：

马市、猪羊市，品级为从七品。设提领一人，从七品；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世祖至元三十年始设。

牛驴市、果木市，品级和官员设置同上。

角蟹市，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至大元年始设。

煤木所，设提领一人，从八品；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至元二十二年始设。

大都酒课提举司，掌管酒醋专卖事务，至元十九年始设。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二人，从六品；副提举二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二人，司吏五人。至元二十八年，裁减同提举一人、副提举一人，其余不变。

抄纸坊，设提领一人，正八品；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二人，从九品。中统四年始设，用九品印，只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至元二十七年，升为正八品，增设提领、副使各一人。

印造茶盐等引局，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至元二十四年设置，掌管印制腹里、行省的盐、茶、矾、铁等引。仍设置攒典、库子各一人。

以上属于户部。其中的万亿四库，建国之初由太府掌管内库的收支，设立左藏等库后，国家财政由户部统领，仍设置万亿等库作为收藏府库。中统元年，设置库官六人，但没有品级俸禄。至元十六年，开始设立提举万亿库，品级为正五品。至元二十四年，改为都提举万亿库，品级为正四品。至元二十五年，分设为四库，分别掌管收支。到至元二十七年，又另外设立富宁库。

京畿都漕运使司，品级为正三品。设运使二人，正三品；同知二人，正四品；副使二人，正五品；判官二人，正六品；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二人，掌管所有漕运事务。世祖中统二年，最初设立军储所，不久改为漕运所。至元五年，改为漕运司，品级为五品。至元十二年，改为都漕运司，品级为五品。至元十九年，改为京畿都漕运使司，品级为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内外分设两个运司，但京畿都漕运司的员额不变。只掌管京城各仓粮食的收支，以及新运粮提举司站车攒运的公事。裁减同知、运判、知事各一人，而押纲官归其管辖。延祐六年，增设同知、副使、运判各一人。其后确定设置以上正官各二人，首领官四人。吏属：令史二十一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十六人，典吏二人。其下属机构有二十四个：

新运粮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至元十六年始设，掌管站车二百五十辆，隶属兵部。开设运粮坝河后，改属户部。确定设置达鲁花赤一人，都提举一人，同提举二人，副提举一人，吏目一人，司吏八人，奏差十二人。

京师二十二仓，品级为正七品。

万斯北仓（中统二年设置），万斯南仓（至元二十四年设置），千斯仓（中统二年设置），永平仓（至元十六年设置），永济仓（至元四年设置），惟亿仓、既盈仓、大有仓（均为皇庆元年设置），屡丰仓、积贮仓（均为皇庆元年增设）。

以上十仓，每仓各设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二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

丰穰仓（皇庆元年设置），广济仓（皇庆元年设置），广衍仓（至元二十九年设置），大积仓（至元二十八年设置），既积仓、盈衍仓（至元二十六年设置），相因仓（中统二年设置），顺济仓（至元二十九年设置）。

以上八仓，每仓各设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

通济仓（中统二年设置），广贮仓（至元四年设置），丰润仓（至元十六年设置），丰实仓。

以上四仓，每仓各设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正八品。

通惠河运粮千户所，品级为正五品，掌管漕运事务。至元三十一年始设，设中千户一人，中副千户二人。

都漕运使司，品级为正三品，掌管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等处的粮食催运事务。至元二十四年，从京畿运司分设都漕运司，在河西务设总司，在临清设分司。设运使二人，正三品；同知二人，正四品；副使二人，正五品；运判三人，正六品；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提控案牍二人，其中一人兼照磨；司吏三十三人，通事、译史各一人，奏差十六人，典吏一人。其下属机构有七十五个：

河西务的十四个粮仓，品级为正七品。

永备南仓、永备北仓、广盈南仓、广盈北仓、充溢仓。

以上五个粮仓，各设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崇墉仓、大盈仓、大京仓、大稔仓、足用仓、丰储仓、丰积仓、恒足仓、既备仓。

以上九个粮仓，各设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通州的十三个粮仓，品级为正七品。

有年仓、富有仓、广储仓、盈止仓、及秭仓、乃积仓、乐岁仓、庆丰仓、延丰仓。

以上九个粮仓，各设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足食仓、富储仓、富衍仓、及衍仓。

以上四个粮仓，各设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河仓十七个，使用从七品的印信。

馆陶仓、旧县仓、陵州仓、傅家池仓。

以上各设置监支纳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

秦家渡仓、尖冢西仓、尖冢东仓、长芦仓、武强仓、夹马营仓、上口仓、唐宋仓、唐村仓、安陵仓、四柳树仓、淇门仓、伏恩仓。

以上各设置监支纳一员，从八品；大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员。

直沽广通仓，品级为正七品，大使一员。

荥阳等纲，共三十个：济源、陵州、献州、白马、滏阳、完州、河内、南宫、沂莒、霸州、东明、获嘉、盐山、武强、胶水、东昌、武安、汝宁、修武、安阳、开封、仪封、蒲台、邹平、中牟、胶西、卫辉、浚州、曹濮州，每个纲都设置押纲官二员，共计六十员。品级为正八品。每编排三十只船为一纲。船九百多只，运粮三百多万石，船户八千多户，纲官由常选的正八品官员担任。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品级为正四品。提举一员，正四品；同提举一员，正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掌管各冶采金炼铁，专卖货物以资助国家用度。建国初期，中统年间开始设置景州提举司，管辖景州、滦阳、新匠三处冶炼场。至元十四年，又设置檀州提举司，管辖双峰、暗峪、大峪五峰等冶炼场。大德五年，檀州、景州三提举司，合并设置檀州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而滦阳、双峰等冶炼场全部隶属。其他如河东、山西、济南、莱芜等处铁冶提举司，以及益都、般阳等处淘金总管府，它们的沿革各不相同。

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品级为正三品，掌管盐场和盐灶专卖盐货，以资助国家用度。设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建国初期，设立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后来创立转运司，设立提举盐榷所，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沧清课盐使所。中统三年，改为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至元二年，由刑部侍郎、右三部郎中兼任沧清课盐使司，不久改立河间都转运盐使司，设立清、沧课三盐司。十二年，改为都转运使司。十九年，由户部尚书兼管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务，不久废除，改立清、沧二盐使司。二十三年，改立河间等路都转运司。二十七年，改为由户部尚书兼管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务。二十八年，改为河间等路都转运司。延祐六年，颁发分司印，巡行各郡县，以防止私盐的弊端。

盐场二十二所，每个盐场设置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办理盐务各有不同。

利国场、利民场、海丰场、阜民场、阜财场、益民场、润国场、海阜场、海盈场、海润场、严镇场、富国场、兴国场、厚财场、丰财场、三叉沽场、芦台场、越支场、石碑场、济民场、惠民场、富民场。

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品级、职掌与上面相同，运判只有一员。建国初期，开始设置益都课税所，管辖山东盐场，以总管盐税，后来改置转运司。中统四年，诏令由中书左右部兼管诸路都转运司。至元二年，命有关部门兼办盐税，改立山东转运司。至元十二年，改立都转运司。延祐五年，因为盐法滞涩，颁发分司印，巡行各盐场，监督征收盐税，罢免胶莱盐司所属的盐场。

盐场一十九所，每个盐场设置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八品。

永利场、宁海场、官台场、丰国场、新镇场、丰民场、富国场、高家港场、永阜场、利国场、固堤场、王家冈场、信阳场、涛洛场、石河场、海沧场、行村场、登宁场、西由场。

河东陕西等处转运盐使司，品级、职掌与前面相同，运判增加一员。建国初期，设立平阳府以征收赋税之利。中统二年，改置转运司，设立提举解盐司。至元二年，废除转运司，命有关部门掌管其事务，不久又恢复转运司。二十二年，设立陕西都转运司，各种税课全部隶属。二十九年，设置盐运司，专门掌管盐税，其余税课归有关部门，解盐司也废除。延祐六年，改为河东陕西等处都转运盐使司，隶属省部。其下属有三个：解盐场，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河东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提领一员，从九品。安邑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提领一员，从九品。

礼部，设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管天下的礼乐、祭祀、朝会、宴享、贡举的政令。凡是仪制增减的文书，符印简册的信物，神人封谥的法规，忠孝贞义的褒奖，送迎聘问的礼节，文学僧道的事务，婚姻继承的辨别，音艺膳供的物品，全部由其负责。世祖中统元年，以吏部、户部、礼部为左三部，设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总领三部事务。至元元年，分设为吏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仍为二员，郎中仍为四员，员外郎四员。七年，单独设立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一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如旧。第二年，又合并为吏礼部。十三年，又单独设为礼部。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定额为二员。成宗元贞元年，又增加尚书一员，兼领会同馆事务。主事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十九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十二人，典吏三人。其下属附见于后：左三部照磨所，品级为正八品，照磨一员，掌管吏、户、礼三部的钱谷计帐事务。典吏八人。侍仪司，品级为正四品，掌管所有朝会、即位、册立皇后、建储、奉上尊号以及外国朝觐的礼仪。至元八年开始设置。左右侍仪奉御二员，礼部侍郎知侍仪事一员，引进使知侍仪事一员，左右侍仪使二员，左右直侍仪使二员，左右侍仪副使二员，左右侍仪佥事二员，引进副使、侍仪令、承奉班都知、尚衣局大使各一员。十二年，省去左侍仪奉御，通称为左右侍仪。省去引进副使及侍仪令、尚衣使等员，改置通事舍人十四员。三十年，减少通事舍人七员为侍仪舍人。大德十一年，升品级为正三品。至大二年，设置典簿一员。延祐七年，定置侍仪使四员。至治元年，增置通事舍人六员、侍仪舍人四员。其后定置侍仪使四员，正三品；引进使知侍仪事二员，正四品。首领官：典簿一员，从七品。属官：承奉班都知一员，正七品；通事舍人十六员，从七品；侍仪舍人十四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二人，译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其下属法物库，品级为五品，掌管大礼的法物。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

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品级为从四品，掌管控鹤六百多户，以及仪卫事务。至元三年开始设置。都指挥使一员，副使一员，钤辖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十六年，升为正三品，颁发虎符，增置达鲁花赤一员，隶属宣徽院。二十年，恢复为从四品。二十五年，划归礼部。元贞元年，又升为正三品。皇庆元年，设置经历一员。二年，改钤辖为佥事。至顺二年，拨归侍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四员，正三品；副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吏属：令史四人，译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二人。其下属控鹤百户所，品级为从七品。色目百户十三员，汉人百户十三员。总共十三所。

仪从库，品级为从七品，掌管收储仪卫器仗。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

仪凤司，品级为正四品，掌管乐工、供奉、祭祀宴飨事务。至元八年，设立玉宸院，设置乐长一员，乐副一员，乐判一员。二十年，改设为仪凤司，隶属宣徽院，设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判官三员。二十五年，划归礼部，省去判官三员。三十一年，设置达鲁花赤一员，副使一员。大德十一年，改为玉宸乐院，品级为从二品，设置院使、副使、佥事、同佥、院判。至大四年，恢复为仪凤司，品级为正三品。延祐七年，降为从三品。定置大使五员，从三品；副使四员，从四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吏属：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下属有五个：云和署，品级为正七品，掌管乐工调音律及部籍轮换之事。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至大二年，拨归玉宸乐院。皇庆元年，升为正六品。二年，升为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安和署，品级为正七品，职掌与云和署相同。至元十三年开始设置。皇庆二年，升为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常和署，最初名为管勾司，品级为正九品，管理回回乐人。皇庆元年初次设置。延祐三年，升为从六品。署令一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教师二人，提控二人。

天乐署，最初叫昭和署，品级是从六品，管理河西地区的乐人。至元十七年开始设置。大德十一年，升为正六品。至大四年，改名为天乐署。皇庆元年，升为从五品。设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广乐库，品级是从九品，掌管乐器等物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皇庆元年开始设置。

教坊司，品级是从五品，掌管应承的乐人以及管理兴和等署的五百户人家。中统二年开始设置。至元十二年，升为正五品。十七年，改为提点教坊司，隶属宣徽院，品级为正四品。二十五年，隶属礼部。大德八年，升为正三品。延祐七年，又恢复为正四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大使三员，正四品；副使四员，正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令史四人，译史、知印、奏差各二人，通事一人。其下属有三个部门：

兴和署，品级是从六品。设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祥和署，品级是从六品。设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广乐库，品级是从九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同馆，品级是从四品，掌管接待和引见前来朝贡的各番邦、蛮夷、峒官。至元十三年开始设置。二十五年撤销。二十九年重新设置。元贞元年，由礼部尚书兼管馆事，于是成为定制。设礼部尚书兼管会同馆事一员，正三品；大使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从六品。提控案牍一员，掌书四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典给官八人。其下属有收支诸物库，品级是从九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由四宾库改设。

铸印局，品级是正八品，掌管一切刻印和销毁印章的事务。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五年开始设置。

白纸坊，品级是从八品，掌管制造诏书、圣旨、宣敕用的纸张。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九年开始设置。

掌薪司，品级是正七品。设司令一员，正七品；司丞二员，正八品；典吏一人。

兵部，设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管天下郡邑的驿站、屯田、畜牧等政令。凡是城池废弃或设置的缘故，山川险要或平坦的地图，兵站屯田的簿籍，远方归顺的人，官方和私人的草场牧地，骆驼、马、牛、羊、鹰隼、羽毛、皮革的征收，驿乘、邮运、供应、官署、差役的制度，全部由其负责。世祖中统元年，将兵、刑、工合为右三部，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总领三部事务。至元元年，另设工部，兵部和刑部自成一个部门，设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人数依旧，员外郎五员。三年，又合并为右三部。五年，又改为兵刑部，设尚书二员，裁减侍郎二员，郎中依旧，员外郎一员。七年，开始分列六部，设尚书一员，侍郎依旧，郎中一员，员外郎依旧一员。第二年，又合并为兵刑部。十三年，又分出兵部。二十三年，确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以二员为定额。至治三年，增加尚书一员。设主事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十四人，回回令史一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八人，典吏三人。其下属附列如下：

大都陆运提举司，品级是从五品，掌管两都陆路运输粮斛的事务。至元十六年，开始设置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改为现在的名称。设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委差一十人。海王庄、七里庄、魏家庄、腊八庄四所，各设提领一人，使用从九品印信。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民匠总管府，品级是从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属令史六人。起初，太祖将随路打捕鹰房民户七千余户拨归旭烈大王位下。中统二年开始设置。至元十二年，阿八合大王派使者奏请归入朝廷，隶属兵部。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诸色人匠都总管府，品级是正三品，掌管哈赞大王位下的事务。大德八年开始设置，官吏都由大王选用。至大四年，裁并衙门，因哈儿班答大王远镇一方，没有其他官属，故保留不废。正式设置府官：达鲁花赤二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下属东局织染提举司，品级是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二人。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都总管府，品级是从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一人，知印通事一人，奏差二人，掌管别吉大营盘事务以及管理大都路打捕鹰房等户。至元三十年设置。延祐四年，升为正三品。

管领本位下打捕鹰房民匠等户都总管府，品级是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掌管别吉大营盘城池阿哈探马儿一切差发、薛彻干定王位下的事务。泰定元年开始设置。

刑部，设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管天下刑名法律政令。凡是死刑案件的复核，在押囚犯的详细审判，家属收监和财产没收的登记，捕获罪犯的奖赏标准，冤案、诉讼、疑难案件的辨明，刑具的制度，法令的拟定，全部由其负责。世祖中统元年，将兵、刑、工合为右三部，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由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专门负责刑部事务。至元元年，分出工部，而兵部和刑部仍为一个部门，设尚书四员，侍郎仍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又合并为右三部。七年，开始另设刑部，设尚书一员，侍郎一员，郎中一员，员外郎二员。八年，改为兵刑部。十三年，又改为刑部。二十三年，六部的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以二员为定额。大德四年，增加尚书一员。其首领官有主事三员。吏属有蒙古必阇赤四人，令史三十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十人，书写三人，典吏七人。其下属附列如下：

司狱司，设司狱一员，正八品；狱丞一员，正九品；狱典一人。起初由右三部照磨兼任刑部狱囚管理之职，大德七年开始设置专职官员。设部医一人，掌管诊治患病囚犯。

司籍所，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二十年，将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为司籍所，隶属刑部。

工部，设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管天下营造和百工的政令。凡是城池的修筑疏浚，土木工程的修缮，材料物资的拨给收发，工匠的规格标准，选拔任命局院司匠的官员，全部由其负责。世祖中统元年，右三部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其中二员专门负责工部事务。至元元年，开始分设工部，设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四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又合并为右三部。七年，又单独成为工部，设尚书二员，侍郎仍二员，郎中三员，员外郎依旧。二十三年，确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以二员为定额。第二年，因政务繁冗，增加尚书二员。二十八年，裁减尚书一员。首领官：主事五员。设蒙古必阇赤六人，令史四十二人，回回令史四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一人，奏差三十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七人。另设司程官四员，右三部照磨一员，典吏七人。其下属附列如下：

左右部架阁库，品级是正八品。设管勾二员，典吏十二人，掌管六部文卷、簿籍、架阁的事务。中统元年，左右部各设置一个。二十三年，合并为左右部架阁库。

诸色人匠总管府，品级是正三品，掌管百工的技艺。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设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十六年，设置达鲁花赤一员，增加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八年，裁减同知一员。三十年，裁减副总管一员。后来正式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二员，副总管二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奏差四人。其下属有十一个部门：

梵像提举司，品级是从五品。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掌管绘画佛像以及土木雕刻的工艺。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梵像局。延祐三年，升为提举司，设置现任官员。

出蜡局提举司，品级是从五品。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掌管出蜡铸造的工艺。至元十二年，开始设局。延祐三年，升为提举司，设置现任官员。

铸泻等铜局，品级是从七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管铸铜的工艺。至元十年，开始设置官员三员。二十八年，裁减管勾一员，后来正式设置二员。

银局，品级是从七品。设大使一员，直长一员，掌管金银的工艺。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

镔铁局，品级是从八品。设大使一员，掌管镂刻铁的工艺。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

玛瑙玉局，品级是从八品。设直长一员。掌管琢磨的工艺。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

石局，品级是从七品。设大使一员，管勾一员，掌管石材加工的工艺。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

木局，品级是从七品。设大使一员，直长一员，掌管木材加工的工艺。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

油漆局，设副使一员，使用从七品印信，掌管涂漆的工艺。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

诸物库，品级是正九品。设提领一员，副使一员，掌管各种物品的收支事务。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

管领随路人匠都提领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均接受省里的任命，掌管工匠诉讼事务。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

诸司局人匠总管府，品级是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掌管两都的金银器盒及符牌等十四个局的事务。至元十四年设置。二十四年，将八个局改隶工部及金玉府，只管辖五个局一个库，掌管毡毯等事务。其下属有六个部门：

收支库，品级是正九品。设大使一员，掌管收支物品。

大都毡局，品级是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管辖工匠一百二十五户。

大都染局，品级是从九品。设大使一员，管辖工匠六千零三户。

上都毡局，品级是从五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辖工匠九十七户。

隆兴毡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辖工匠一百户。

剪毛花毯蜡布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理工匠一百一十八户。

提举右八作司，官阶正六品。设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九人，司库十三人，译史一人，秤子一人，掌管内府漆器、红瓮、捎只等物品的收支，以及在都局院制作镔铁、铜、钢、鍮石、东南简铁，两都供应皮毛、杂色羊毛、生熟斜皮、马牛等皮、鬃尾、杂行沙里陀等物资。中统三年开始设置提领八作司，官阶正九品。至元二十五年，改升为提举八作司，官阶正六品。二十九年，因收支物资积存，分为左右两司。

提举左八作司，官阶正六品，掌管内府毡货、柳器等物品的收支。其设置的官员与右八作司相同。

诸路杂造总管府，官阶正三品。至元元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又改为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确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一人。其下属有两个机构：

帘网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均由省里任命。至元元年开始设置。

收支库，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开始设置。

茶迭儿局总管府，官阶正三品，管理各类工匠的制作事务。宪宗时期设置。至元十六年，开始设总管一员。二十七年，设同知一员。后来确定设置府官：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四人。其下属有两个机构：

诸司局，使用从七品官印。设提领一员，相副官二员，中统三年开始设置。

收支库，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管制作和收支的物品。

大都人匠总管府，官阶从三品。至元六年开始设置。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十人，通事一人。其下属有四个机构：

绣局，使用从七品官印。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管刺绣诸王百官的缎匹。

纹锦总院，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管织造诸王百官的缎匹。

涿州罗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管织造纱罗缎匹。

尚方库，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管丝金颜料等物品的收支。

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官阶正三品，掌管仁宗潜邸时的各类工匠。延祐六年，划归崇祥院，后又属将作院。至治三年，归隶工部。后来确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四人。其下属有五个机构：

织染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七品。至大二年设置。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

杂造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七品，设置的官员与织染人匠提举司相同。

大都诸色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

大都等处织染提举司，官阶从五品，管理阿难答王位下的工匠一千三百九十八户。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

收支诸物库，官阶从七品。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

提举都城所，官阶从五品。设提举二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掌管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务。至元三年设置。其下属有一个机构：

左右厢，设官四员，使用从九品官印。至元十三年设置。

受给库，官阶正八品。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管京城内外营造所需的木石等物资。至元十三年设置。

符牌局，官阶正八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掌管制作虎符等。至元十七年设置。

旋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至元九年设置。

撒答剌欺提举司，官阶正五品。设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四年，因札马剌丁率领工匠制作撒答剌欺，与丝线在同一局中制造，于是改组练人匠提举司为撒答剌欺提举司。

别失八里局，官阶从七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管织造御用领袖纳失失等缎匹。至元十三年开始设置。

忽丹八里局，设大使一员，给予从七品官印。至元三年设置。

平则门窑场，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给予从六品官印。至元十三年设置。

光熙门窑场，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给予从八品官印。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大都皮货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使用从九品官印。至元二十九年设置。

通州皮货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使用从九品官印。延祐六年设置。

晋宁路织染提举司，设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其下属：

提领所一处，系官织染人匠局一处，云内人匠东、西局两处，本路人匠局一处，河中府、襄陵、翼城、潞州、隰州、泽州、云州等局七处。每局各设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只有泽州、云州只设提领一员。

冀宁路织染提举司、真定路织染提举司，各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其下属有两个机构：

开除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真定路纱罗兼杂造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南宫、中山织染提举司，各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中山刘元帅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中山察鲁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深州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深州赵良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弘州人匠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纳失失毛段二局，设院长一员。

云内州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同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朔州毛子局，设大使一员。

恩州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恩州东昌局，设提领一员。

保定织染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名人匠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永平路纹锦等局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宁路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云州织染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顺德路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彰德路织染人匠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怀庆路织染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别失八里局，设官一员。

宣德府织染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东圣州织染局，设院长一员，局副一员。

宣德八鲁局，设提领一员，副使一员。

东平路疃局，设直长一员。

兴和路荨麻林人匠提举司，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阳门天城织染局，设提领一员，副使一员，照磨案牍一员。

巡河提领所，设提领二员，副提领一员。

## 关键人物

- **太宗**：元朝第二位皇帝；始立十路宣课司，置右丞相、左丞相
- **世祖**：元朝皇帝；即位后大新制作，命刘秉忠、许衡定官制
- **刘秉忠**：元朝大臣；奉世祖命斟酌古今官制
- **许衡**：元朝大臣；与刘秉忠共同定官制
- **成宗**：元朝皇帝；大德以后，官员冗滥
- **武宗**：元朝皇帝；至大年间重新设立尚书省
- **文宗**：元朝皇帝；至顺元年确定官制员额

## 时间线

- **元太祖时期**：太祖起自朔土，以万户统军旅，断事官治政刑；国俗淳朴，无各种事务繁杂
- **太宗时期**：太宗始立十路宣课司，置右丞相、左丞相；任用儒术之士，初创制度
- **时间不明**：世祖即位，命刘秉忠、许衡定官制，立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一代制度始备
- **世祖至元年间**：逐步调整六部及中书省官员员额，设置万户、断事官等；官制渐定
- **成宗大德以后**：官员冗滥，投机取巧门路增多；朝廷不能纠正
- **武宗至大年间**：重新设立尚书省，调整中书省、尚书省官员；尚书省后并入中书省
- **文宗至顺元年**：确定中书省及六部官员固定员额；成为定制

## 地点

- **中原**：元太祖夺取中原后，太宗设官
- **大都**：世祖建都城，设京城诸仓
- **河西务**：设都漕运司总司
- **通州**：设粮仓
- **临清**：设都漕运分司
- **直沽**：广通仓所在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梳理了元朝中央官制的建置沿革，是研究元代政治制度的重要文献。

## 标签

- 百官志
- 中书省
- 六部
- 三公
- 枢密院
- 御史台
- 世祖
- 刘秉忠
- 许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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