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十百官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元史》
作者：宋濂、王祎等
时代：明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四十百官三

## 本章概览

元代中央官制在《百官三》中详细记录了大宗正府、大司农司、翰林兼国史院、蒙古翰林院、集贤院、宣政院、宣徽院、太禧宗禋院等重要机构的设立与品级变化。大宗正府从断事官札鲁忽赤起步，掌管诸王驸马及汉人案件，至元年间官员数量频繁增减，品级从一品降为从一品，后专管蒙古人公事，泰定元年复兼汉人案件，反映了蒙古统治者对司法权的严格把控。大司农司掌农桑水利，至元七年设立后几经撤并，品级从正二品升至从一品。翰林兼国史院始设于至元元年，从正三品逐步升为从一品，凸显文治的重视。宣政院统领佛教及吐蕃事务，至元初为总制院，二十五年改名，僧俗并用，体现了对宗教和边疆地区的特殊管理。宣徽院负责御膳及诸王宿卫粮草，至元十五年设立后品级屡升，下属机构繁多。太禧宗禋院专掌神御殿祭祀，隆祥、会福等总管府分管皇家寺庙事务。这些官制调整深刻反映了元朝的政治特点与权力结构演变。

本章详细记载了元朝多个中央官署的品级、沿革和属官设置。

本章包含大宗正府、大司农司、翰林兼国史院、宣政院、宣徽院等数十个机构的设置情况。

## 正文

大宗正府，品级为从一品。建国初期没有官制，首先设置了断事官，称为札鲁忽赤，负责裁决各种政务。凡是诸王、驸马所属的蒙古人、色目人等，涉及的一切公事案件，以及汉人中的奸盗、欺诈、蛊毒、厌魅、诱掠、逃驱等轻重罪囚，还有边境出征的官吏、每年跟随皇帝驾临上都、分司上都、留守过冬等事务，全部由它掌管。至元二年，设置了十名官员。至元三年，设置了八名官员。至元九年，降为从一品，使用银印，只处理蒙古人的公事。以诸王担任府长，其余官员都来自御位下以及拥有封国的诸王。还有怯薛人员，奉旨处理事务，没有另外颁发任命文书。至元十四年，设置了十四名官员。至元十五年，设置了十三名官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了二十一名官员。至元二十二年，增加到三十四名官员。至元二十八年，增加到四十六名官员。大德四年，裁减了五名官员。大德十一年，有四十一名官员。皇庆元年，裁减了两名官员，将汉人的刑事案件划归刑部。泰定元年，又命令兼管汉人案件，设置了四十二名札鲁忽赤，令史改为掾史。致和元年，将上都、大都所属的蒙古人以及怯薛军站中的色目人与汉人相互犯法的情况，交给宗正府处理判决，其余路府州县中汉人、蒙古、色目人的诉讼，全部归有司刑部掌管。正官札鲁忽赤四十二名，从一品；郎中两名，从五品；员外郎两名，从六品；都事两名，从七品；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名，从八品；掾史十人，蒙古必阇赤十三人，通事、知印各三人，宣使十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三人，库子一人，医人一人，司狱两名。

大司农司，品级为正二品，凡是农桑、水利、学校、饥荒等事务，全部掌管。至元七年开始设立，设置了五名官员。至元十四年被撤销，由按察司兼管劝农事务。至元十八年，改设为农政院，设置了六名官员。至元二十年，又改设为务农司，品级为从三品，设置了一名达鲁花赤、一名务农使、两名同知。同年，又改为司农寺，有一名达鲁花赤，两名司农卿，一名司丞。至元二十三年，仍然改为大司农司，品级仍为正二品。大德元年，增设了一名兼管大司农事务的官员。皇庆二年，升为从一品，增加了一名大司农。固定设置大司农四名，从一品；大司农卿两名，正二品；少卿两名，从二品；大司农丞两名，从三品；经历一名，从五品；都事两名，从七品；架阁库管勾一名，照磨一名，都是正八品；掾史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一人，典吏五人。

籍田署，品级为从六品，掌管耕种籍田，用来供奉宗庙祭祀。至元七年开始设立，隶属大司农。至元十四年，大司农被撤销，隶属太常寺。至元二十三年，重新设立大司农司，仍隶属大司农。署令一名，从六品；署丞一名，从七品；司吏一人。

供膳司，品级为从五品。掌管供应所需物品，采购各种原料，以及桑哥被抄没的资产。至元二十二年开始设置，隶属司农。设置了一名达鲁花赤，一名提点，都是从五品；司令一名，正六品；丞一名，正七品；吏一人。

辅用库，品级为正九品。掌管经营增值利息，用来供给需求。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品级为从九品。提领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每年办理十万斤油，用来供应内廷厨房。至元二十九年开始设置。

蔚州面户提领所，提领一名，副使一名。掌管办理白面、葱菜，用来供应各种需要，每年总计十多万斤。

以上属于供膳司。

永平屯田总管府，品级为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同知一名，知事一名，司吏四人。至元二十四年，开始在永平路南马城县设立，将北京采木的三千人隶属其下。所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设置署令一名、署丞一名、直长一人、吏目二人、吏二人。

翰林兼国史院，品级为正二品。中统初年，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尚未设立官署。至元元年开始设置，品级为正三品。至元六年，设置了承旨三名、学士两名、侍读学士两名、侍讲学士两名、直学士两名。至元八年，升为从二品。至元十四年，增加了一名承旨。至元十六年，增加了一名侍读学士。至元十七年，增加了两名承旨。至元二十年，合并集贤院为翰林国史集贤院。至元二十一年，增加了两名学士。至元二十二年，重新分设集贤院。至元二十三年，增加了一名侍讲学士。至元二十六年，设置了五名官吏，掌管教授亦思替非文字。至元二十七年，增加了一名承旨。大德九年，升为正二品，改典簿为司直，设置了一名都事。至大元年，设置了九名承旨。皇庆元年，升为从一品，改司直为经历。延祐元年，另外设置了回回国子监学，将掌管亦思替非文字的官属划归其中。延祐五年，设置了八名承旨。后来固定设置承旨六名，从一品；学士两名，正二品；侍读学士两名，从二品；侍讲学士两名，从二品；直学士两名，从三品。属官：待制五名，正五品；修撰三名，从六品；应奉翰林文字五名，从七品；编修官十名，正八品；检阅四名，正八品；典籍两名，正八品；经历一名，从五品；都事一名，从七品；掾史四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蒙古书写五人，书写十人，接手书写十人，典吏三人，典书二人。

蒙古翰林院，品级为从二品，掌管翻译书写一切文字，以及颁降圣旨文书，都使用蒙古新字，并各自用其本国的文字作为副本。至元八年，开始在国史院设立新字学士。至元十二年，另外设立翰林院，设置了一名承旨、一名直学士、两名待制、一名修撰、四名应奉、十一名写圣旨必阇赤、一名令史、一名知印。至元十八年，增加了一名承旨、三名学士，裁减了汉人令史，设置了四名蒙古必阇赤。至元二十九年，增加了一名承旨、一名侍读学士、一名知印。至元三十年，增加了一名管勾。大德五年，升为正二品。大德九年，设置了一名司直、一名都事。皇庆元年，改升为从一品，设置官员二十八人，吏属二十四人。延祐二年，改司直为经历。后来固定设置承旨七名、学士两名、侍读学士两名、侍讲学士两名、直学士两名、待制四名、修撰两名、应奉五名、经历一名、都事一名，品级都与翰林国史院相同。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名，正九品；必阇赤十四人，掾史三人，通事一人，译史一人，知印二人，书写一人，典吏三人。

蒙古国子监，品级为从三品。至元十四年开始设立，设置了一名司业。至元二十九年，参照汉人国学的例子，设置了祭酒、司业、监丞。延祐四年，升为正三品。延祐七年，又降为从三品。后来固定设置祭酒一名，从三品；司业两名，正五品；监丞一名，正六品；令史一人，必阇赤一人，知印一人。

蒙古国子学，品级为正七品，博士两名，助教两名，教授两名，学正、学录各两名，掌管教授学生。从随朝百官、怯薛台、蒙古人、汉人官员家中，选拔优秀子弟入学。至元八年，设置了五名官员。后来因为每年随从皇帝到上都，教习事务繁忙，设置的官员较少，增加了两名学正、两名学录。至元三十一年，增加了一名助教、一名典给。后来固定设置博士两名，正七品；助教两名，教授两名，都是正八品；学正、学录各两名，典书一人，典给一人。

内八府宰相，掌管诸王朝见时的礼仪事务。遇到有诏令，就与蒙古翰林院的官员一同翻译书写并加以润色。称之为宰相，是因为其尊贵类似侍中，其职位近似门下省，所以特别用此名来宠待他们。虽然有此名，但没有授予官职的文书，品级则视同二品。大德九年，以灭怯秃等八人担任此职。天历元年，成为内八府宰相的职务，所以附记于此。

集贤院，品级为从二品，掌管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是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等事务，全部隶属。建国初期，集贤院与翰林国史院同属一个官署。至元二十二年，分设为两院，设置了大学士三名、学士一名、直学士两名、典簿一名、吏属七人。至元二十四年，增加设置了一名学士、一名侍读学士、一名待制。不久升为正二品，设置了一名院使，正二品；大学士两名，从二品；学士三名，从二品；侍读学士一名，从三品；侍讲学士一名，从三品；直学士两名，从四品；司直一名，从五品；待制一名，正五品。至元二十五年，增加了一名都事，从七品；修撰一名，从六品。元贞元年，增加了一名院使。大德十一年，升为从一品，设置了六名院使、两名经历。至大四年，裁减了六名院使。皇庆二年，裁减了一名汉人经历。后来固定设置大学士五名，从一品；学士两名，正二品；侍读学士两名，侍讲学士两名，都是从二品；直学士两名，从三品；经历一名，从五品；都事两名，从七品；待制一名，正五品；修撰一名，从六品；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名，正八品；掾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七人，典吏三人。

国子监。至元初年，以许衡为集贤馆大学士、国子祭酒，教授国子生和蒙古大姓四怯薛人员。选拔七品以上朝官子孙为国子生，随朝三品以上官员可以推荐民间的优秀子弟入学，作为陪堂生和伴读。至元二十四年，开始设置监祭酒一名，从三品，司业两名，正五品，掌管国家的教育政令，都由道德高尚、声望尊崇的人担任。监丞一名，正六品，专门掌管监务。典簿一名，令史两人，译史、知印、典吏各一人。

国子学，品级为正七品。设置博士两名，掌管教授学生、考核儒士的著作、教官所写的文字。助教四名，分别教授各斋的学生。大德八年，为了分派职务到上都，增加设置了两名助教、两名学正、两名学录，督促学习课业。典给一名，掌管学生的膳食。至元二十四年，固定设置学生名额二百人、伴读二十人。至大四年，学生三百人。延祐二年，增加设置学生一百人、伴读二十人。

兴文署，品级为从六品。署令一名，由翰林修撰兼任。署丞一名，由翰林应奉兼任。至治二年被撤销，设置了一名典簿，从七品，掌管提调学生的饮食，以及所有文书簿册的事务。仍然设置了一名典吏。

宣政院，品级为从一品，掌管佛教僧徒以及吐蕃地区，并负责管理这些事务。遇到吐蕃有战事，就设立分院前往镇守，另外也有自己的印章。如需大规模征伐，则会与枢密院商议。其官员的任用则由本院自行选拔。选拔时，军民事务通通兼管，僧人和俗人都可任用。至元初年，设立总制院，由国师统领。二十五年，因唐代吐蕃来朝见是在宣政殿的缘故，改名为宣政院。设置院使二名、同知二名、副使二名、参议二名、经历二名、都事四名、管勾一名、照磨一名。二十六年，设置断事官四名。二十八年，增加佥院、同佥各一名。元贞元年，增加院判一名。大德四年，撤销断事官。至大初年，裁减院使一名。至治三年，设置院使六名。天历二年，撤销功德使司，将其职能归入宣政院，正式确定设置院使十名，从一品；同知二名，正二品；副使二名，从二品；佥院二名，正三品；同佥三名，正四品；院判三名，正五品；参议二名，正五品；经历二名，从五品；都事三名，从七品；照磨一名，管勾一名，都是正八品；掾史十五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四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五人，典吏人数各有不同。

断事官四名，从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名，令史五人，知印、奏差、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置。

客省使，品级为从五品，大使二名，副使一名。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大都规运提点所，品级为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名，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至元二十八年设置。

上都规运提点所，品级为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名，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知事一名。至元二十八年设置。

大都提举资善库，品级为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名，提举一名，同提举一名，副提举一名，掌管钱帛事务。至元二十六年设置。

上都利贞库，品级为从七品，提领一名，副使一名，掌管饮食佳肴及金银等各种物品。元贞元年设置。

大济仓，监支纳一名，大使一名。

兴教寺，管房提领一名。

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品级为从二品，宣慰使五名，经历二名，都事二名，照磨一名，捕盗官二名，儒学教授一名，镇抚二名。其下属机构有二个：

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品级为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一名，副达鲁花赤一名，副万户一名，经历一名，知事一名，镇抚一名。

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同知一名，治中一名，府判一名，经历一名，知事一名。属官：税务提领，宁河县官，宁河脱脱禾孙五名，宁河弓甲匠达鲁花赤。

洮州元帅府，品级为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名，元帅二名，知事一名。

十八族元帅府，品级为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名，元帅一名，同知一名，知事一名。

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一名，元帅一名，同知一名，知事一名，脱脱禾孙一名。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品级为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名，元帅一名，同知一名，经历、知事各一名，镇抚二名，蒙古奥鲁官一名，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名。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品级为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副千户一名，总把五名，百户八名。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上千户所，品级为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百户一名，新附千户二名。

礼店阶州西水蒙古汉军西番军民总把二名。

吐蕃等处招讨使司，品级为正三品，招讨使二名，知事一名，镇抚一名。其下属机构附属于此：

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品级为正三品，万户五名，千户八名，经历一名，镇抚一名。

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品级为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副千户一名。

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品级为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二名。

凤翔等处千户所，品级为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百户二名。

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一名。

文州课程仓粮官一名。

岷州十八族周回捕盗官二名。

常阳贴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品级为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

阶文扶州等处番汉军上千户所，品级为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二名。

贵德州，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名，同知、州判各一名，脱脱禾孙一名，捕盗官一名。

必呈万户府，达鲁花赤二名，万户四名。

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品级为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名，安抚使一名，同知一名，佥事一名，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名，镇抚一名。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都隶属于它。

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

龙木头都留等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

岳希蓬萝卜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

折藏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一名。

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四名，同知二名，副使一名，经历、都事各二名，捕盗官三名，镇抚二名。

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都元帅一名，经历一名，镇抚一名。

剌马儿刚等处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名，招讨使一名，经历一名。

奔不田地里招讨使司，招讨使一名，经历一名，镇抚一名。

奔不儿亦思刚百姓，达鲁花赤一名。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品级为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名，安抚使一名，同知一名，副使一名，佥事一名，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名，镇抚二名。

六番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名，招讨使一名，经历一名，知事一名。雅州严道县、名山县隶属于它。

天全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名，招讨一名，经历、知事各一名。

鱼通路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一名，经历、知事各一名。黎州隶属于它。

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二名，经历、知事各一名，镇抚二名，千户八名，百户二十名，弹压四名。

长河西管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二名。

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司，招讨使二名，经历一名。

朵甘思招讨使一名。

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副总管一名，答剌答脱脱禾孙一名，哈里脱脱禾孙一名，朵甘思瓮吉剌灭吉思千户一名。

亦思马儿甘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二名。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五名，同知二名，副使一名，经历一名，镇抚一名，捕盗司官一名。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纳里速古儿孙元帅二名。

乌思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二名。

担里管军招讨使一名。

乌思藏等处转运一名。

沙鲁思地里管民万户一名。

搽里八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名。

乌思藏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名。

速儿麻加瓦田地里管民官一名。

撒剌田地里管民官一名。

出蜜万户一名。

禋笼答剌万户一名。

思答笼剌万户一名。

伯木古鲁万户一名。

汤卜赤八千户四名。

加麻瓦万户一名。

札由瓦万户一名。

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一名，千户一名，担里脱脱禾孙一名。

迷儿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一名，初厚江八千户一名，卜儿八官一名。

宣徽院，品级为正三品，掌管供应御膳食物。凡是稻米、谷物、牲畜、酒醴、蔬菜、水果等各种物品，以及宴请宗室亲戚宾客的事务，还有诸王宿卫、怯怜口的粮食，蒙古万户、千户应缴纳的差发，官府征收的抽分，牧养牲畜，每年支出的草料、粟米、豆类，羊马的价格，收管遗失物品等事务，与尚食、尚药、尚酝三局，都隶属于它。所管辖的内外机构，用人则由本院自行选拔。至元十五年设置院使一名，同知、同佥各二名，主事二名，照磨一名。二十年，升为从二品，增加院使一名，设置经历二名、典簿三名。二十三年，升为正二品，设置院判二名，裁减典簿，设置都事三名。三十一年，院使四名。大德二年，增加同知二名。三年，升为从一品。四年，设置副使二名。皇庆元年，增加院使三名，开始确定怯薛丹一万人，由本院负责发放。后来正式确定设置院使六名，从一品；同知二名，正二品；副使二名，从二品；佥院二名，正三品；同佥二名，正四品；院判二名，正五品；经历二名，从五品；都事三名，从七品；照磨一名，承发架阁库一名，都是正八品；掾史二十人，蒙古必阇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典吏六人，蒙古书写二人。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光禄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运输米曲等事务，统领尚饮、尚酝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务。至元十五年，撤销都提点，设置光禄寺，设卿一名、少卿三名、主事一名、照磨一名、管勾一名。二十年，改为尚酝监，正四品。二十三年，恢复为光禄寺，卿二名，少卿、丞各一名。二十四年，增加少卿一名。二十五年，划归省部管辖。三十一年，重新隶属宣徽院。延祐七年，降为从三品。后来恢复为正三品。正式确定设置卿四名，正三品；少卿二名，从四品；丞二名，从五品；主事二名，从七品；令史八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二十四人，典吏三人，蒙古书写一人。

大都尚饮局，品级为从六品。中统四年开始设置，设大使、副使各一名，都带有金符，掌管酿造御用细酒。至元十二年，增加副使二名。十五年，升为从五品，设置提点一名。后来正式确定设置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二名，正七品。

上都尚饮局，品级为正五品。皇庆年间开始设置，提点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品级与大都尚饮局相同。

大都尚酝局，品级为从六品，掌管酿造诸王百官的酒醴。中统四年，设立御酒库，设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开始设置提点。十六年，改为尚酝局，从五品。设置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二名，正七品；直长一名，正八品。

上都尚酝局，官阶从五品。至元二十九年首次设立，设置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直长各一员，品级同上。

大都醴源仓，官阶从六品，负责接收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以及地方进贡的曲药，用来供应宫廷酿酒和每年赏赐诸王百官。至元二十五年首次设立，设置提举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上都醴源仓，官阶从九品，负责接收大都转运来的米和曲，并酿造皇帝巡幸时临时住所供应的酒。至元二十五年首次设立，设置大使一员，直长一员。

尚珍署，官阶从五品。负责征收济宁等处的田地产出，用来供应酿酒原料。至元十三年首次设立。十五年，撤销并入有关部门。二十三年重新设立。设置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都是从五品；丞二员，正七品；吏目二员。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官阶从九品，负责稻田的播种，每年收获谷物，转运到醴源仓。固定设置提领二员。

尚舍寺，官阶正四品，负责皇帝出行时帷帐、帐篷等陈设事务，牧养骆驼，进献爱兰乳酪。至元三十一年首次设立为监。至大元年，改为寺，升为正三品。四年，又改为监，不久又恢复为寺。延祐三年，又降为正四品。固定设置太监二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知事二员。

诸物库，官阶从七品，负责物资的支出和收纳。大德四年设置，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阑遗监，官阶正四品，负责收管无主的人口、牲畜等物品。至元二十年，最初设立阑遗所，官阶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为正三品。至大四年，又恢复为正四品，不久又升为正三品。延祐七年，又恢复为正四品。固定设置太监一员，正四品；少监二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令史五人，译史一人，知印兼通事一人，奏差五人。

尚食局，官阶从五品，负责供应皇帝的膳食，及油、面、酥、蜜等物品的支出和收纳。至元二年设置提点，管理进献的各种生料。二十年，合并尚药局为尚食局，另设生料库。本局固定设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生料库，官阶从五品。至元十一年，设置生料野物库，隶属尚食局。二十年，另设一库，参照内藏库的规格，设置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

上都生料库，官阶从五品，负责接收弘州、大同的虎贲、司农等每年生产的油面，以及大都起运的各种物品，供应内府，并支给宫人、宦官的饮食。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品级同上；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官阶正六品，负责内府支用的米豆，以及酿酒用的米、曲和药物。至元五年首次设立，设置官员三员，都受制国用使司的任命。十二年，改设提举大仓，设官三员，隶属宣徽院。二十五年，升为正六品。固定设置两个仓各设提举一员，正六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个，至元十二年设置，官阶从六品。十六年，改为提举司，升为五品。大德八年，又改为局，降为正七品。设置达鲁花赤各一员，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员，上都大使三员，各正七品；副使各二员，正八品；直长各一人，掌管苇场；典吏各一人。

尚牧所，官阶从五品。至大四年开始设置，设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

沙糖局，官阶从五品，负责沙糖、蜂蜜的煎制，以及地方进贡的果木。至元十三年开始设置，官阶从六品。十七年，设置提点一员。十九年，升为从五品，设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永备仓，官阶从五品。至元十四年开始设置，配给从九品印，负责接收两都仓库转运的、由省部计划供应的油面等物品，以及云需府所办的羊只，以准备皇帝巡幸时的膳食。二十四年，升为从五品，设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丰储仓，官阶从九品，大使一员，负责支出和收纳皇帝巡幸时供应的膳食。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官阶正三品，负责征收献田的每年收入，供应内府，以及管理湖泊山场的渔猎，供应宫廷膳食。至元十四年，开始设立总管府，一并管理连海高邮河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的事务。十六年，设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二十二年，合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二十五年，将两淮新附手号军千户所隶属本府，并分设提举司十处。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府判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司吏六人。

淮安州屯田打捕提举司，高邮屯田打捕提举司，招泗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东海州屯田打捕提举司，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丰庐州等处打捕提举司，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共九处，官阶都是从五品。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是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二人。

抽分场提领所，共十处：柴墟东西口，海州新坝，北砂太仓，安河桃源，大湖东西口，时堡兴化，高邮宝应，汶湖等处，云山白水，安东州。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都受宣徽院的任命。

满浦仓，官阶正八品，负责接收各处缴纳的粮食、米面等物品，以等待转运到京师。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置，设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

圆米棋子局、软皮局，各设置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都受宣徽院的任命。

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官阶从四品，管理军人打捕野物皮货。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上千户一员、上副千户一员、弹压一员。

上百户七所，各设置百户二员。

钟离县，定远县，真扬州，安庆，安丰，招泗，和州。

下百户二所，各设置百户一员。

琏海，怀远军。

龙庆栽种提举司，官阶从五品，管理缙山每年缴纳的粱米，以及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的瓜果桃梨等物，用来供奉宫廷。至元十七年，开始设置提举司。延祐七年，缙山改为龙庆州，因此以此命名。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是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弘州种田提举司，官阶正六品，负责缴纳麦面的事务，供应内府。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是正六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直长一员。

丰闰署，官阶从五品，负责每年收纳草料粮食，以供应饲养骆驼马匹。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都是从五品；丞一员，从六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官阶正四品，管理常、湖二路的茶园户两万三千多户，采摘茶芽，进贡内府。至元十三年设置司，统领提领所共十三处。十六年，升为都提举司。又另设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负责每年进贡御茶。二十四年，撤销平江提举司，将其职责并入。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是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七处，每所各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都受宣徽院的任命，掌管九品印。

乌程，武康德清，长兴，安吉，归安，湖汶，宜兴。

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提领一员，受宣徽院的任命，掌管每年进贡茶芽。直属宣徽院。

太禧宗禋院，官阶从一品，掌管神御殿在每月初一、十五、年节、忌日等时节的祭祀典礼。天历元年，撤销会福、殊祥二院，改设太禧院来总领其事。起初，院官官阶正二品，升为从一品，设置参议二员，改令史为掾史。二年，改为太禧宗禋院，设置院使六员，增副使二员，设立各总管府作为下属。凡是钱粮的支出收纳，营造修缮的兴停，都由其统管。固定设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掾史二十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一十五人，断事官四员，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员。

隆禧总管府，官阶正三品。至大元年，建立南镇国寺，最初设立规运提点所。二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天历元年，撤销会福、殊祥二院，将隆禧、殊祥合并设立殊祥总管府，不久又改为隆禧总管府。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福元营缮司，官阶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天历元年，将南镇国寺所设立的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又改为福元营缮司。

普安智全营缮司，官阶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天历元年，将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个规运提点所合并为一个，设置提点二员。三年，又改为营缮司。

祐国营缮都司，官阶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天历元年，最初设置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官阶五品。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田赋提举司，官阶五品。设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资用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万圣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福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至元十一年，建造大护国仁王寺和昭应宫，开始设置财用规运所，官阶为正四品。十六年，将规运所改为总管府。至大元年，改为都总管府，官阶为从二品。不久升为会福院，设置院使五人。延祐三年，升为正二品。天历元年，改为会福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人、总管一人、同知一人、治中一人、府判一人、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

仁王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至元八年，设立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十九年，改为镇遏所。二十八年，将三个提领所合并为诸色人匠提领所。天历元年，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三年，改为仁王营缮司。设置达鲁花赤一人、司令一人、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襄阳营田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最初设置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设官四人。大德元年，改为提举司。天历二年，仍改为襄阳营田提举司。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人、提举一人、同提举一人、副提举一人。

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至元二十七年开始设置。有达鲁花赤一人、提举一人、同提举一人、副提举一人。

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至元二十九年，将武清等十个地方合并设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十五年，又设置随路管民都提领所。天历元年，合并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固定设置提领一人、大使、副使各一人。

会福财用所，官阶为从七品。掌管大护国仁王寺的粮草等物资。至元十七年，开始设立财用库。二十六年，设立盈益仓。天历元年，将财用库和盈益仓合并为所。有提领一人、大使一人、副使二人。

崇祥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至大元年，设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二年，改为延禧监，不久改崇祥监。四年，升为崇祥院，官阶为正二品。泰定四年，又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天历元年，改为崇祥总管府。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人、总管一人、副达鲁花赤一人、同知、治中、府判各一人、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人、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永福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延祐三年，因建造新寺，开始设置营缮提点所。天历元年，改为永福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人、司令一人、大使一人、副使一人、都目一人。

昭孝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天历元年，设立寿安山规运提点所。三年，改为昭孝营缮司。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人、司令一人、大使、副使各一人。

普庆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天历元年，开始设置普庆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司。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人、司令一人、大使、副使各一人。

崇祥财用所，至大二年，开始设置诸物库。四年，设置普赡仓。天历二年，将诸物库和普赡仓合并，改为崇祥财用所。固定设置官员：提领一人、大使、副使各一人。

永福财用所，掌管颜料等物资的支出和收入。延祐三年，开始设置诸物库，又设置永积仓。天历二年，将诸物库和永积仓合并改置为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

镇江稻田提举司，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

汴梁稻田提举司，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

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

冀宁提领所，有提领二人。

隆祥使司，官阶为正三品。天历二年，皇后建造大承天护圣寺，设立隆祥总管府，设官八人。至顺二年，升为隆祥使司，官阶为从二品。设置官员：司使四人、同知、副使、司丞各二人、经历一人、都事二人、照磨兼架阁一人、令史十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普明营缮都司，官阶为正四品。天历元年，在海南创建大龙兴普明寺，设置规运提点所，设官六人。二年，划归隆祥总管府管辖。三年，改为都司，品级依旧，掌管营造和钱粮收支事务。固定设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人、知事一人、提控案牍一人。

集庆万寿营缮都司，官阶为正四品。天历二年，在建康建造龙翔、万寿两寺，设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作为隆祥总管府的属官。三年，改为营缮都司，品级依旧，掌管营造和钱粮事务。固定设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人、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

元兴营缮都司，官阶为正四品。掌管营造和钱粮事务。天历元年，开始设置大元兴规运提点所，设官五人。三年，改为都司，设置达鲁花赤二人、司令、大使、副使各一人、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

宣农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掌管征收田赋粮食的事务。天历二年，将大都等处的田赋提举司划归隆祥总管府管辖。三年，改为提举司。

护圣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有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管营造工匠、寺僧衣物粮食、征收房屋租金等事务。天历二年，开始设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司。

平江善农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天历二年，设立田赋提举司，设官四人。三年，改为善农提举司。

善盈库，天历二年，隶属隆祥总管府，设置提领一人、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管金银钱粮事务。

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官阶为正五品。天历三年，将荆襄提举司所管辖的河南、湖广田土作为大承天护圣寺的固定产业，改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隶属隆祥总管府，设置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

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官阶为九品，有提领、副提领各一人。天历二年设置，掌管龙庆州所有土地每年的赋税。

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有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人。天历三年开始设置。

集庆崇禧财用所，有大使、副使各一人。天历三年开始设置。

寿福总管府，掌管祭祀供奉和钱粮事务，官阶为正三品。至大四年，因建造大圣寿万安寺，设置万安规运提点所，官阶为正五品。延祐二年，升为都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不久升为寿福院，官阶为正二品。天历元年，改立总管府，仍为正三品。固定设置官员：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府判各一人、经历、知事、案牍照磨各一人、令史六人、知印、通事、译史各一人、奏差四人、典吏二人。

万安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天历三年，因万安规运提点所已经废除，重新设立万安营缮司，固定设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人。

万宁营缮司，官阶为正四品。大德十年，开始设置万宁规运提点所。天历元年，改为营缮司，固定设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人。

收支库，有提领一人、大使一人。

延圣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最初设立天源营缮提点所，天历三年，改为营缮司。固定设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人。

诸物库，有提领一人、大使一人。

## 关键人物

- **王鹗**：翰林学士承旨；官员
- **许衡**：集贤馆大学士、国子祭酒；官员
- **灭怯秃**：内八府宰相；官员
- **桑哥**：被抄没者；被提及人物

## 时间线

- **至元二年**：大宗正府设置官员；设置了十名官员
- **至元七年**：设立大司农司；设置了五名官员
- **至元元年**：设置翰林兼国史院；品级为正三品
- **至元八年**：设立蒙古翰林院；在国史院设立新字学士
- **至元二十二年**：分设集贤院；设置了大学士等官
- **至元二十五年**：改总制院为宣政院；设置院使等官
- **至元十五年**：设置宣徽院；设院使一名
- **天历元年**：改设太禧院；撤销会福、殊祥二院，升为从一品

## 地点

- **大都**：每年跟随皇帝驾临上都、分司上都、留守过冬等事务，全部由它掌管
- **上都**：皇帝巡幸时的都城
- **永平路**：设立永平屯田总管府
- **吐蕃**：宣政院掌管佛教僧徒以及吐蕃地区
- **乌思藏**：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详细记载了元朝中央官制的机构设置、品级沿革和管辖范围，是研究元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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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宗正府
- 大司农司
- 翰林兼国史院
- 蒙古翰林院
- 集贤院
- 宣政院
- 宣徽院
- 国子监
- 太禧宗禋院
- 隆祥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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