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十二百官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元史》
作者：宋濂、王祎等
时代：明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四十二百官五

## 本章概览

至元十九年，元世祖设立詹事院，以左右辅佐皇太子，设詹事、副詹事等官。后因太子裕宗去世，詹事院事务归属太后，改为徽政院。大德、至大、延祐、泰定年间，詹事院多次复设与裁撤。天历元年改为储庆使司，次年复改詹事院，不久定为储政院，品级正二品，设院使、同知、佥院等官员。其下属机构繁多，包括家令司、府正司、延庆司、典医监、典牧监、储膳司等，分别掌管太子饮食、供应、医药、马政、膳食等事务。这些机构也经历了频繁的置废与品级调整，如家令司原为三品，后改为内宰司、再复家令司；典医监从典医署升为正三品；府正司、资武库等亦多次兴废。此外，还有左都威卫使司、右都威卫使司等侍卫军机构，以及卫候直都指挥使司、内宰司等，负责东宫安全与日常管理。整个东宫官僚体系庞大而冗杂，品级从正二品至从九品不等，反映了元朝在皇太子教育、后勤、安全等各方面的制度建设，同时也暴露出制度因政治斗争而频繁变动的特点。

记载储政院及下属机构的品级、官职设置与沿革

本章主要记述储政院及其所属各司、局、署、库等机构的官职、品级及历史沿革。

## 正文

储政院，品级为正二品。至元十九年，设立詹事院，承担左右辅佐皇太子的职责，设置左、右詹事各一名，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两名，下属官吏六十二人，另外设置宫臣宾客两名，左右谕德、左右赞善各一名，校书郎两名，中庶子、中允各一名。三十一年，太子裕宗去世后，将詹事院的钱粮、选拔、工役等事务全部归属太后名下，改为徽政院掌管。大德九年，重新设立詹事院，不久裁撤。十一年，改设詹事院，品级为从一品，设置官职十二名。至大四年裁撤。延祐四年重新设立，七年裁撤。泰定元年，裁撤徽政院，改立詹事院如前。天历元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二年裁撤，重新设立詹事院。不久，改为储政院，院使六名，正二品；同知两名，正三品；佥院两名，从三品；同佥两名，正四品；院判两名，正五品；司议两名，从五品；长史两名，正六品；照磨两名，管勾两名，均为正八品；掾史十二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家令司，品级为三品，家令、家丞各两名，典簿两名，照磨一名，掌管太子饮食、供应、帐幕、仓库。至元二十年设置。三十一年，改为内宰司，隶属徽政院。大德十一年重新设立，品级升为从二品。至大四年裁撤。延祐四年重新设立，品级为正三品。七年裁撤。泰定元年，又将内宰司改为家令司。天历元年裁撤，不久重新设立。二年又裁撤。

典幄署，掌管太子供帐，令、丞各两名，书史、书吏各两人。

府正司，品级为从三品，掌管鞍辔、弓矢等物品。至元二十年设置。府正、府丞各两名，典簿两名，照磨一名。三十一年，改为官正司。大德十一年，恢复为府正司。至大四年裁撤。延祐四年重新设立，七年裁撤。泰定元年重新设立。天历二年，增加府正、府丞各两名，不久裁撤。

资武库，掌管兵器，提点一名，大使一名。

骥用库，掌管鞍辔，提点一名，大使一名。

延庆司，品级为正三品，掌管修建佛事，使两名，同知一名，副使、典簿各两名，照磨一名。至元二十一年开始设立，隶属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属徽政院。大德十一年，设立詹事院，另设延庆司，品级仍为正三品，设置卿、丞等官职。泰定元年，改隶属詹事院。天历元年裁撤，二年重新设立，增加丞两名。

典用监，卿四名，太监两名，少监两名，丞两名，经历、知事各一名，照磨一名，掌管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匹、宝货等物品。至大元年设立。天历二年，官职设置如前，将三库隶属内宰司。

典医监，品级为正三品，统领东宫太医，调制并进供药饵。至元十九年，设置典医署，品级为从五品。三十一年，改为掌医署，不久裁撤。大德十一年，重新设立典医监。至大四年裁撤，泰定四年，重新设立署。天历二年，改为典医监，品级为正三品。设置达鲁花赤两名，卿三名，太监两名，少监两名，丞两名，经历、知事各一名，吏属共十八人。其下属机构有一司、二局。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名，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掌管调制药物，施舍给贫民。

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名，大使、副使各两名，掌管供奉东宫药饵。

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名，大使、副使、直长各两名，掌管调制东宫药饵。

典牧监，品级为正三品，卿两名，太监两名，少监两名，丞两名，经历、知事各一名，照磨一名，吏属共十六人，掌管牲畜繁殖之事。天历二年开始设置。

储膳司，品级为正三品，卿四名，少卿两名，丞两名，主事两名，照磨一名，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两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管皇太子饮食之事。天历二年设立。

典宝监，品级为正三品，卿、太监、少监、丞各两名，经历、知事各一名，吏属八人。至元十九年，设立典宝署，从五品。二十年，升为正五品。三十一年裁撤。大德十一年设立监，品级为正三品。至大四年裁撤。延祐四年重新设立，七年裁撤。泰定元年重新设置。天历元年裁撤，二年重新设置。

以上都属于詹事院的下属机构。

掌谒司，品级为正三品，司卿四名，少卿四名，丞两名，典簿两名，典书九人，奏差两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三十一年，将典宝署改为掌谒司，品级为从五品，官职设置如前。元贞元年，升为四品，设置官职四名。大德十一年，升为正三品。至治三年裁撤。

甄用监，品级为正三品，卿三名，太监、少监、丞各两名，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名，掌管供须、文成、藏珍三库的收支之事。至大元年设置，至治三年裁撤。

延福司，品级为正三品，令、丞各四名，典簿两名，照磨一名，掌管供帐以及随从护卫、修建房屋的人员。大德十一年设置，后来并入群牧监。

章庆使司，品级为正三品，司使四名，同知、副使、司丞各两名，经历、都事各两名，照磨、管勾各一名。至大三年设立，至治三年裁撤。

奉徽库，品级为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两名，副使四名，库子六人，掌管内府供给。至治三年裁撤，并入文成等库。

寿和署，品级为正五品，署令四名，署丞六名。原隶属仪凤司，皇庆元年，改隶属徽政院，于是成为章庆使司下属。至治二年裁撤。

上都掌设署，品级为正五品，署令五名，署丞两名。至大四年设立，至治三年裁撤。

掌医监，品级为正五品，领监官一名、达鲁花赤一名、卿四名、太卿五名、太监五名、少监六名、丞两名。至元三十一年，将典医署改为掌医署，品级为五品。至大元年升为监，设置以上官员。至治三年裁撤。

修合司药正司，品级为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名，副使、直长各两名，掌药六人，掌管调制御用药饵。至治三年裁撤。

行箧司药局，品级为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名，使、副使各两名，掌管供奉御用药饵。至治三年裁撤。

广济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掌管调制药物，救济贫民。

群牧监，品级为正二品，掌管中宫名下的牲畜，卿三名，太卿、少卿、监丞各两名。至大四年设立，至治三年裁撤。

掌仪署，品级为正五品，令、丞各两名，掌管户口、房舍等。至元二十年设立，隶属詹事院。三十一年，改隶属徽政院。泰定元年，改为典设署。

上都掌仪署，品级为五品，令、丞各一名，掌管户口、房舍等。大德十一年设立，至治三年裁撤。

江西财赋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名，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掌管产业、户口、钱粮、制造等事务。至元二十七年设立，至治二年裁撤。

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名，相副官一名。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名。

封郭等洲管民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名。

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名。

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名，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掌管太子名下的江南园林、土地、庄园、人户。至元二十一年设立，隶属詹事院，后改隶属徽政院。至治三年裁撤。

瑞州上高县户计长官司，品级为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名，长官、副长官各一名，管辖本地人户八千。后隶属徽政院，至治三年裁撤。

以上都属于徽政院的下属机构。

左都威卫使司，品级为正三品，使三名，副使两名，佥事两名，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名。至元十六年，将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归东宫，设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为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属中宫。至大三年，挑选造作军士八百人，设立千户所一个、百户翼八个统领他们，并分设局进行造作。延祐二年，设置教授两名。至治三年，裁撤军匠千户所。

镇抚所，镇抚两名，都目一名。

行军千户所，千户两名，副千户两名，知事、弹压各一名，百户二十名。

屯田左右千户两所，千户两名，都目一名，弹压一名，百户每所二十名。

弩军千户所，千户两名，都目一名，弹压一名。

资食仓，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右都威卫使司，品级为正三品，卫使三名，副使两名，佥事两名，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名。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设立总管府，品级为四品，设总管一名。二十一年，拨归东宫。二十二年，改为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级为正三品。三十一年，改为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品级依旧。延祐二年，设置儒学教授一名。四年，增加蒙古字教授一名。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镇抚司，镇抚两名，都目一名。

行军千户共五所，品级为正四品，千户五名，副千户五名，知事五名，百户五十名，弹压五名。

屯田千户所，品级为正五品，千户两名，弹压一名，百户七名，都目一人。

广贮仓，品级为从九品，大使一名，副使一名，攒典一人。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品级为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隶属府正司。三十年，隶属家令司。三十一年，增加控鹤六十五人，设立卫候司统领他们，兼掌东宫仪仗、金银器物，设置卫候一名，副卫候两名，以及仪从库百户。大德十一年，又增加怀孟随从控鹤二百人，升为都指挥使司，品级为正四品。延祐元年，升为正三品。七年，降为正四品。至治三年裁撤。四年，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属中宫名下。泰定四年，重新设立司，品级仍为正四品。达鲁花赤两名，佩戴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两名，佩戴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两名，佩戴双珠虎符；知事一名，提控案牍一名，令史四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其下属附列如下：

百户所共六个，品级为从七品，每所设置百户两名。

仪从库，品级为从七品，大使两名，副使一名。

内宰司，品级为三品。至元三十一年，设立徽政院后，将家令司改为内宰司。泰定元年，恢复为家令司。天历元年裁撤，不久重新设立。二年裁撤，又改为内宰司。内宰六名，司丞四名，典簿两名，照磨一名，令史十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两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下属附列如下：

典膳署，品级为五品，设令二员，丞二员，书吏二员，仓赤三十五人，掌管内府饮食事务。至元十九年设立，隶属家令司。三十一年，改为掌膳，隶属内宰。泰定元年，又改回典膳。

洪济镇，设提领三员，掌管办理缴纳雁只，隶属典膳署。

柴炭局，品级为从七品，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以东宫属下百姓一百户烧炭两个月，军士一百人采薪两个月，供应内府年度使用，设立柴炭局主管收支，设官三员，都接受詹事院札子。大德十一年，隶属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须三库，品级都为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别掌管金银珠玉宝货、布匹丝绵、皮毡鞍辔等物品。建国初期，詹事府的收支事务，没有官署印信，至元二十七年分为三库，各设官六员，以及库子若干人。

提举备用库，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掌管收支田赋财赋、差发课程、一切钱粮规运等事务。至元二十年设置。二十二年，设达鲁花赤及首领官。

嘉酝局，品级为五品。至元十七年，设立掌饮局。大德十一年，改为掌饮司，品级升为正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饮司为局。至治三年撤销。泰定四年重新设立。天历二年，改为嘉酝局，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

西山煤窑场，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都接受徽政院札子。至元二十四年设置。管辖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理课税，供奉皇太后位下。

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品级为从七品，设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以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设立提领所。

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品级为从七品。至元三十年，因为这两路是渡江时的驻跸之地，召民耕种佃种，于是设立提领所，设置官员管辖。

广惠库，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设立广惠库，放典收息，收入缴纳到备用库。

丰裕仓，品级为从七品，掌管收贮中宫位下的糯米。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撤销。天历二年，设立储政院，重新给予印信，设置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攒典二人。

备物库，品级为从七品，掌管东宫造作颜料及杂器等物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隶属詹事院。大德元年给予印信。十一年，设置官四员。至治三年撤销，泰定三年重新设立。设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库子二人，攒典二人。

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都为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译史二人，奏差六人，典史四人，统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务。至大三年，设立总管府。至治三年撤销。天历元年重新设立，隶属储政院。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管领上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典制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署，品级为从五品，设令、丞各四员，书史一员，书吏四人，掌管内府术剌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设置。三十一年，改为掌仪署，隶属内宰司。泰定元年，又改为典设。天历二年，隶属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四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部役二人。至元八年设置。起初隶属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属章庆司。章庆司撤销后，所有造作事务都归其管辖。天历二年，隶属本府。

杂造局，品级为正九品，设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中统五年，命令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学习各色匠艺，设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管理造作事务，品级为正四品。至元九年，升为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为缮珍司。延祐六年，升为徽仪使司，品级为正二品。七年，仍恢复为缮珍司，官属如旧。至治三年，又改为都总管府。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都为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员。至元十九年设立。至大元年，增设达鲁花赤一员。至治三年，裁减增设的官员，设官如旧。

金银器盒局，品级为从八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

染局，品级为正八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

杂造局，品级为正八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设置。

泥瓦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设置。

铁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

上都葫芦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

器物局，设副使一员。中统五年设置。

砑金局，设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

鞍子局，设大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设提领一员，掌管纳色人户。至元七年设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设置。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双线局，设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子。

大小木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子。元贞元年，合并统领皇后位下木局。

盒钵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设立，接受府札。

管纳色提领一员，接受府札，管辖铜局、筋局、锁儿局、妆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设置。

成制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管缝制事务。至元二十九年设置，设官四员，接受院札。大德二年，升为提举司。至治三年撤销，泰定四年重新设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设提领二员。至元九年设置，接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予从七品印信，改而接受省札。大德十一年，给予从六品印信，改而接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改回接受省札。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大都软皮局，设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

斜皮局，设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

上都软皮局，设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

牛皮局，设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

金丝子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设置，掌管金丝子匠造作事务。

画油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子。

毡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户为毡匠。二十六年，才设立毡局。

材木库，设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设置，掌管造作材木。

玛瑙玉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至元十四年设置。

大都奥鲁提领所，设提领一员，掌管处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子。

上都奥鲁提领所，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掌管处理人匠词讼。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子。

上都异样毛子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子。

上都毡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子。

上都斜皮等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子。

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品级为正八品，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设置。

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子。

真定路冀州杂造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管造作事务。至元十九年设置。

珠翠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胭粉人户总管府，品级为正四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设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拨归皇太后位下。延祐六年，升为正四品，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首领官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建国初期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设立总管府。二年，给予六品印信，掌管户口钱帛差发等事务。至元九年，拨归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隶属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隶属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属储政院。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都接受御宝圣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都接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员，令史二人。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织染提举司，品级为正七品，掌管织造布匹。设提举一员，接受安西王令旨；同提举一员，由本府拟定人选；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都接受安西王傅札子；司吏一人。

管民提领所，共三处：大都路兼奉圣州设提领六员，曹州设提领二员，河间路设提领三员，接受本府札子。

管地提领所，共二处：奉圣州设提领三员，东安州设提领三员，接受本府札子。

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设立总管府来统领。十四年，因其所属户口善于造作，归属中宫。十六年，设立织染、杂造二局来管理造作，设立提领所来管理徭役。二十五年，改升为正三品。延祐六年，改为缮用司，仍为三品。七年，又改为总管府。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都为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各处管民提领所，品级为正七品。

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

以上九处，各设提领、副提领一人，相副官二人，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以上八处，各设提领、副提领、相副官一人，典史一人，司吏一人。

大都、归德、鄂汉。以上三处，各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一人，相副官一人，大都增加一人，典史、司吏各一人。

织染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人，典史、司吏各一人。

杂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人，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锦院，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人，典史、司吏各一人。

丰州毛子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典史、司吏各一人。

缙山毛子旋匠局，品级为正七品，设大使一人，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吏目、司吏各一人。

广备库，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都受本院札付。

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人，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建国初期，设立息州总管府，管辖归附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合并寿州、颍州归附民户二千四百余户，改名为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管各屯佃户的差发和粮食，隶属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属詹事院，后来隶属储政院。其下属有仓库一所，提领所八处，管佃提领十二人。

常盈库，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提领所：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以上八处，每处设提领各一人，副提领、相副官人数不等。

管佃提领：汝阳五里冈、许州郾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项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许州临颍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颍丰堰、遂平横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阳县烟亭屯。以上十二处，每处各设提领二人。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各一人，均为正三品；同知一人，正五品；副总管二人，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人，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译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因宋朝谢太后、福王所献产业，以及贾似道的土地、刘坚等人的田地，设立总管府加以管理。大德四年废除，命令有关部门掌管其赋税。天历二年重新设立，其赋税又归属该府。

储用库，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

杭州织染局，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人。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提控案牍、都目各一人。其属下设：安庆等处河泊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提控案牍、都目各一人。建康织染局，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人。黄池织染局，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人。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设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人。池州等处河泊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

平江等处财赋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提控案牍、都目各一人。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与上述相同。

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人。建国初期，收集织造毛子的人匠。至元三年，设置官员二人，都世袭。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品级为正三品。设都总使二人，正三品；同知一人，从三品；副使二人，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令史六人，译史六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顺二年设立，凡是文宗潜邸时的扈从之臣，都隶属此府。其下属有宫相、膳工等司。

宫相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二人，都总管一人，副达鲁花赤二人，同知二人，副总管二人，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人。至顺二年，撤销宫相府和鹤驭司，将怯怜口钱粮总管府改为本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人，总管一人，同知一人，副总管二人，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人。至元二十年，为管理织染段匹匠人而设总管府。元贞二年，因营建修缮事务繁重，事务冗杂停滞，升为都总管府，隶属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使司。天历三年，改属宫相。

织染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至元二十三年，将织染提举司改为局。

绫锦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至元八年设置。至元九年，因招收析居、放良、还俗的僧道作为工匠，共二百八十二户，教习织造事务，于是固定设置以上官职。

纹锦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建国初期，因招收漏籍人户，分别管教习并设立局，负责管理进纳丝银物料织造段匹。至元八年，设置长官。至元十二年，将各人匠赐给东宫。至元十三年，撤销长官，设置以上官员掌管。

中山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建国初期，因招收各路漏籍不当差的人户，设立局进行管理，教习织造。至元十二年，将其赐给东宫，于是固定设置局官如上。

真定局，品级为从七品，设大使一人。建国初期，招收户计。中统元年设置，掌管织染造作。至正十六年，将其赐给东宫，设官全部如旧。

弘州、荨麻林纳失失局，品级为从七品，两局各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至元十五年，招收析居、放良等户，教习人匠织造纳失失，在弘州、荨麻林两处设局。至元十六年，合并为一局。至元三十一年，徽政院因两局相距一百多里，管理办理不便，后来分为两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品级为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设置，掌管大名路民户内织造人匠一千五百四十多人，各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人。至元三十年，增设杂造达鲁花赤一人。

供用库，品级为从九品，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接受徽政院的札付。建国初期，是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为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人，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掌管人匠一万三千多人，每年办理税粮、皮货，采捕野物、鹰鹞，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给东宫位下，于是将真定所设立的总管府移置大都，隶属詹事院。至元十六年，合并所管之户，设置都总管进行总管理。至元三十一年，詹事院撤销，隶属徽政院。至大四年，隶属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隶属詹事院。天历元年，隶属储庆使司。至顺元年，改属宫相府。

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达鲁花赤、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冀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大都左右巡院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固安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中山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济南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德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大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济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兴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晋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设提领一人。

管领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大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蓟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管领真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与上述相同。

管领赵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与上述相同。

管领保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与上述相同。

管领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与上述相同。

管领汴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与上述相同。

广衍库，设大使一人。

管领滑山炭场所，设大使一人。

缮工司，品级为正三品，设卿二人，少卿二人，丞二人，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人，令史四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管人匠营造事务。天历二年设置。其下属附列如下：

金玉珠翠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吏目一人，司吏四人。

大都织染提举司，设提举二人，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吏目一人，司吏四人。

大都杂造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吏目一人，司吏四人。

富昌库，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库子二人，攒典一人。

内史府，品级为正二品。设内史九人，正二品；中尉六人，正三品；司马四人，正四品；谘议二人，从五品；记室二人，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从八品；掾史八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为内史，品级从二品，设置官员十四人。延祐五年，升为正二品，给予印信，分司京师，并分别设置官属。

延庆司，品级为正三品，掌管王府祈禳之事。设使三人，正三品；同知二人，正四品；典簿一人，从七品；令史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设置。

断事官，品级为正三品，审理王府词讼之事。设断事官十六人，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人，令史三人。

典军司，品级为从七品，掌管控鹤一百二十六人。设典军二人，副使二人。大德四年设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官阶正二品，总管四个斡耳朵管辖下的民户、工匠和制造事务。设有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设置。官员不按常规调任，凡斡耳朵的事务，又设置四个总管分别管理。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儿诸色人匠总管府，官阶从二品，掌管太祖大斡耳朵的一切事务。设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吏二人。至元十七年设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管领大都纳绵提举司，官阶从六品，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管领上都大都奉圣州长官司，官阶从六品，掌管出征军户五十一户，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官阶从六品，管辖工匠一百零一户，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管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设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官阶正四品，掌管二皇后斡耳朵位下每年赏赐财物及制造等事务，设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吏二人。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官阶从五品，掌管户口二百零六户，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官阶正五品，统管民匠一千五百二十五户，设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绵民匠长官司，官阶从五品，掌管民匠一百七十九户，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管领大都民匠提举司，官阶正七品，掌管民匠二百零二户，设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管辖工匠一百零二户，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官阶从四品，掌管民匠二百一十户，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官阶正五品，掌管户口五百四十八户，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官阶正七品，掌管军民二百零二户，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官阶从四品，掌管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的一切事务，设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司吏二人。大德二年设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官阶正五品，掌管民匠一百五十户，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官阶从七品，掌管工匠七十八户，设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官阶从七品，管辖民匠七十九户，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官阶从七品，掌管民户一百一十七户，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官阶从五品，掌管民户二百六十一户，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官阶正七品，掌管民户一百零一户，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官阶从五品，管辖民户一百零五户，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官阶从三品。掌管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以及每年赏赐制造的事务，设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司吏二人。延祐五年设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官阶从五品，统领一百九十五户，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设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官阶从七品，掌管九十六户，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设置。

管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掌管户口二百三十四户，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设置。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官阶正四品，掌管北安王位下每年赏赐钱粮的事务，设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绵提举司，官阶正七品，掌管纳绵户七百零三户，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官阶从五品，掌管纳绵人匠五百二十一户，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

管领大都苏州等处打捕提举司，官阶从五品。掌管打捕户及民匠六百余户。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

杂造局，官阶正六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设置。

怯怜口诸色民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绵提举司，官阶正五品，掌管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以及每年赏赐钱粮等事务，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官阶从七品，设有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设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官阶从七品，掌管本位下怯怜口等事务，设有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

归德长官司，官阶从六品，设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设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绵户提举司，官阶从五品。掌管斡耳朵位下每年赏赐等事务。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致用库，官阶从七品，设有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

提领司，官阶从八品，设有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设置。

上都人匠局，官阶从七品，设有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

诸王傅官，从宽彻不花太子到齐王位下，共四十五王，每位王下各设王傅、傅尉、司马三员。傅尉一职，只有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有此设置。自此以下，都称为府尉，位列在王傅之下、司马之上。而三员并设，人员数量多少不同，有的少至一员，有的多至三员。齐王则又单独设王傅一员。

都护府，官阶从二品，掌管旧州城以及居住在汉地的畏吾儿人，有诉讼则审理。设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初设畏吾儿断事官，官阶三品。十七年，改称领北庭都护府，官阶二品，设置官员十二员。二十年，改称大理寺，官阶正三品。二十二年，恢复为大都护，品级与旧制相同。延祐三年，升为正二品。七年，又降为从二品，确定官制如上。

崇福司，官阶二品，掌管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祀等事务。设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设置。延祐二年，改为院，设置领院事一员，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将其事务全部归入院中。七年，又恢复为司，后来确定设置以上官员。

## 关键人物

- **太子裕宗**：太子；太子，其去世导致詹事院改为徽政院
- **世祖**：皇帝；相关设置，如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设立总管府
- **文宗**：皇帝；设立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管辖其潜邸扈从之臣
- **晋王**：晋王；封王后改王傅为内史，设内史府
- **宽彻不花太子**：太子；诸王傅官中提及，设置王傅等官
- **齐王**：齐王；诸王傅官中提及，单独设王傅一员

## 时间线

- **至元十九年**：设立詹事院；设置左、右詹事各一名等官
- **三十一年**：太子裕宗去世，詹事院改为徽政院；詹事院钱粮等事务归属太后，改为徽政院
- **大德九年**：重新设立詹事院，不久裁撤
- **大德十一年**：改设詹事院，从一品；设置官职十二名
- **至大四年**：裁撤詹事院
- **延祐四年**：重新设立詹事院
- **延祐七年**：裁撤詹事院
- **泰定元年**：裁撤徽政院，改立詹事院如前
- **天历元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
- **天历二年**：改储庆使司为储政院；设置院使六名等官
- **至顺二年**：设立昭功万户都总使司；设都总使等官，管辖文宗潜邸扈从之臣

## 地点

- **大都**：多个机构所在地
- **上都**：多个机构所在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详细记载了元代东宫官制的机构设置与沿革，是研究元代宫官制度的重要文献。

## 标签

- 储政院
- 詹事院
- 徽政院
- 东宫
- 太子
- 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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