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十三百官六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元史》
作者：宋濂、王祎等
时代：明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四十三百官六

## 本章概览

元代中央官僚机构在继承前朝基础上不断调整，形成了以大都留守司、武备寺、太仆寺、尚乘寺等为核心的复杂体系。大都留守司掌管宫城守卫、工程营造及物资调度，品级为正二品，下设修内司、器物局等数十个局院，负责宫殿修建、器用制造等事务。武备寺主管兵器修造，从军器监历经多次改置，最终为正三品，统辖各地甲局、弓局。太仆寺与尚乘寺分管马政与御用鞍辔，寺监之间分合频繁，如尚乘寺曾升为院又降为寺。秘书监收藏历代图籍，司天监与回回司天监并立，分别采用中国传统与伊斯兰天文学。上都留守司兼管民事，与大都留守司对应。这些机构品级从正二品到从九品，设有达鲁花赤、卿、监、少监等官，并辖有大量匠户与局院，体现了元代官制中草原传统与汉制的结合，以及中央对工程、军事、财政的严密控制。通过本文可见元朝官僚体系在职能分工与权力制衡上的演变轨迹。

本章记载了元朝大都留守司、武备寺、太仆寺、尚乘寺等中央及地方机构的官制、品级、沿革与下属部门。

本章详细介绍了元朝多个中央官署的机构设置、官员品级、历史沿革及下属部门，包括大都留守司、修内司、武备寺、太仆寺、尚乘寺、长信寺、太府监、度支监、利用监、中尚监、章佩监、经正监、都水监、秘书监、司天监、回回司天监等，并附列了上都留守司及大都路都总管府的机构。

## 正文

大都留守司，级别为正二品，掌管守卫宫城和都城，调度本路供应各种事务，兼管修建内府各宫殿、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以及皇帝出行沐浴宴游的场所，宫门禁令和钥匙开闭的事务。设有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部役官兼壕寨一员，令史十八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阇赤三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至元十九年，撤销宫殿府行工部，设置大都留守司，兼管本路都总管，管理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另设大都路都总管府管理民事，将少府监并入留守司。皇庆元年，另设少府监。延祐七年，撤销少府监，再次由留守兼任监事。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修内司，级别为从五品，管辖十四个局、人匠四百五十户，掌管修建宫殿及大都的制作事务。设有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五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司吏六人。中统二年设置。至元年间，增加工匠，总计一千二百七十二户。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大木局，设有提领七员，管勾三员，掌管殿阁的营建修缮事务。中统二年设置。

小木局，设有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设置。

泥厦局，设有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设置。

车局，设有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设置。

妆钉局，设有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设置。

铜局，设有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设置。以上六个局，级别为从八品。

竹作局，设有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绳局，设有提领二员。中统五年开始设置。

祗应司，级别为从五品，掌管内府各王邸第的奇巧工艺，修建禳祭应办寺观营建，管辖工匠七百户。设有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建国初期，建造两京宫殿，开始设置此司以备工程劳役。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油漆局，设有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两都宫殿的油漆工程。中统元年设置。

画局，设有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管各殿宇的彩绘工程。中统元年设置。

销金局，设有提领一员，管勾二员，掌管各殿宇的装饰镀金工程。中统四年设置。

裱褙局，设有提领一员，掌管各殿宇的装潢工程。中统二年设置。

烧红局，设有提领二员，掌管各宫殿所用的心红颜料。至元元年设置。

器物局，级别为从五品，掌管内府宫殿、京城门户、寺观公廨的营建修缮，以及御用各官员的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凡是精巧工艺、各类匠户，无不归属。设有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四年，开始设立御用器物局，接受省札。至元七年，改为器物局，级别如上。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铁局，设有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管各殿宇的精细铁工。中统四年设置。

减铁局，设有管勾一员，提控二人，掌管制造御用及各宫邸的腰带。中统四年设置。

盒钵局，设有提领二员，掌管制造御用腰带。中统四年设置。

成鞍局，设有提领三员，掌管制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设置。

羊山鞍局，设有提领一员，提控一员。掌管制造常规鞍辔等物。至元十八年设置。

网局，设有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管制造宫殿网扇的工程。中统四年设置。

刀子局，设有提控二员，掌管制造御用及各宫邸宝贝佩刀的工程。中统四年设置。

旋局，设有提领二员，掌管制造御用特殊样式木制器物的工程。中统四年设置。

银局，设有提领一员，掌管制造御用金银器盒腰带等物。中统四年设置。

轿子局，设有提领一员，掌管制造御用特殊样式木制鞍子等物。中统四年设置。

采石局，级别为从七品，设有大使、副使各一员，掌管夫匠营造内府殿宇寺观桥闸的石材工程。至元四年，设置石局总管。十一年，调拨采石夫二千余户，常年担任工役，设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二十六年撤销，设立采石局。

山场，设有提领一员，管勾五员。至元四年设置。

大都城门尉，级别为正六品，设有尉二员，副尉一员，掌管宫门禁令开闭钥匙的事务。至元二十年设置，由四怯薛八剌哈赤担任。二十四年，又由六卫亲军参与掌管。共十一个门：丽正门、文明门、顺承门、平则门、和义门、肃清门、安贞门、健德门、光熙门、崇仁门、齐化门。每个门设置如上官员。

犀象牙局，级别为从六品，设有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司吏一人，掌管两都宫殿营建修缮中犀象龙床桌器腰带等事务。中统四年设置，设官一员。至元五年，增加副使一员，管辖匠户一百五十户。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雕木局，设有提领一员，掌管宫殿香阁的营建修缮事务。至元十一年设置。

牙局，设有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管宫殿象牙龙床的工程。至元十一年设置。

大都四窑场，级别为从六品，设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管辖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隶属少府监。至元十三年设置。其下属三个：

南窑场，设有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西窑场，设有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设置。

琉璃局，设有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凡山采木提举司，级别为从五品，掌管采伐车辆等杂用木材，以及制造只孙腰带刀把等物。设有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均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至元十四年设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级别为从八品，设有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因采伐木材、炼石为灰，征发夫匠一百六十三户，于是设置官员来统管。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设有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设置。

器备库，级别为从五品，设有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管殿阁金银宝器二千余件。至元二十七年设置。

甸皮局，级别为正七品，设有大使一员，管辖匠户三十余户。至元七年设置。十四年，开始确定品级。二十一年，改属留守司。每年加工制造红甸羊皮二千余张。

上林署，级别为从七品，设有署令、署丞各一员，直长一员，掌管宫苑栽植花卉，供应蔬菜水果，种植苜蓿来喂养骆驼马匹，准备煤炭以供营建修缮。至元二十四年设置。

养种园，设有提领二员，掌管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修建之用。中统三年设置。

花园，设有管勾二员，掌管花卉果木。至元二十四年设置。

苜蓿园，设有提领三员，掌管种植苜蓿，以喂养马驼膳羊。

仪鸾局，级别为正五品，掌管殿庭灯烛铺设的事务，以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养珍异禽兽，供应内府各宫太庙等处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管辖烛剌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余户。轮值怯薛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二员，正八品；都目一员，书吏二人，库子一人。至元十一年设局，级别为正七品。二十三年，升为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驾临西宫，又另设仪鸾局，设置相同。延祐七年，增加大使二员，由宦官担任。管辖四个提领所：

烛剌赤，设有提领八员，提控四员。

水手，设有提领二员。

针工，设有提领一员。

蜡烛局，设有提领一员。

木场，设有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管接收和发放营建宫殿的木材。至元四年，设置南、东两个木场。十七年，合并为一个场。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级别为从五品，掌管大都各类匠户，审理田地婚姻诉讼等事务。设有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中统四年，设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级别为从四品。至元十二年，改为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级别依旧。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级别为从七品，每路设有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级别为从七品。保定设有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设二员。中统四年设置。

大名路管匠官，级别为从七品，设有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设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级别为从七品，每路设有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置。

收支库，级别为正九品，掌管接收和发放营建修缮物资，设有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库子二人。至元四年设置。

诸色库，级别为从八品，掌管修内木材，以及江南征收的特殊样式木材，并应办官寺斋事，设有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司库二人。至大四年设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级别为从八品，设有大使、副使各一员，司库四人。至治二年，因营建太庙开始设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级别为从七品，设有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司库等共十人。至治元年，因建造寿安山寺开始设置。

广谊司，级别为正三品。设有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管和雇和买、营建织造工役、供应物品等事务。至元十四年，改为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市令司。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设置供需府。至顺二年撤销，设立广谊司。

武备寺，级别为正三品，掌管修造兵器，兼管接收和发放。设有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二员，令史十三人。至元五年，开始设立军器监，级别为四品。十九年，升为正三品。二十年，设立卫尉院。将军器监改为武备监，级别为正四品，隶属卫尉院。二十一年，改监为寺，与卫尉并列。大德十一年，升为院。至大四年，恢复为寺，设官依旧。其所管辖的属官，则自行选择匠户中的能者担任。

寿武库，级别为从五品，设有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库子十人。至元十年，由衣甲库改设。

利器库，官阶从五品，设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官阶品级与寿武库相同，库子十人。至元五年，开始设立军器库。至元十年，统一掌管随路军器，改名为利器库。

广胜库，官阶从五品，掌管平阳、太原等处每年制造的兵器，用以供给北部边境征戍的军需。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库子一人。

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均为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其下属机构：丰州甲局，设院长一员。应州甲局，设院长一员。平地县甲局，设院长一员。山阴县甲局，设院长一员。白登县甲局，设头目一人。丰州弓局，设使一员。赛甫丁弓局，设头目一人。

平阳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官阶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本路投下杂造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绛州甲局，设大使一员。

太原路军器人匠局，官阶正七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员。

保定军器人匠提举司，官阶从六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河间甲局，设院长一员。祈州安平县甲局，设院长一员。陵州箭局，设头目一人。

真定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官阶从六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冀州甲局，设院长一人。

怀孟河南等路军器人匠局，官阶正七品，设局使、局副各一员。其下属机构：怀孟路弓局，设院长一员。汴梁路军器局，官阶正七品，设局使、局副各一员。其下属机构：常课弓局，设院长一员。常课甲局，设院长一员。

益都济南箭局，官阶正七品，设局使一员。

彰德路军器人匠局，官阶正七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大名军器局，官阶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上都甲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兴州白局子甲局，设院长一员。兴州千户寨甲局，设院长一员。松州五指崖甲局，设院长一员。松州胜安甲局，设院长一员。

辽河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辽盖弓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盖州甲局，设局使一员。

上都杂造局，官阶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奉圣州军器局，官阶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蔚州军器人匠提举司，官阶正六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宣德府军器人匠提举司，官阶正六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广平路甲局，设院长一员。

东平等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通州甲匠提举司，官阶正六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苏州甲匠提举司，官阶正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欠州武器局，官阶从五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甲匠提举司，官阶正六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大都箭局，官阶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宁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官阶从六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丰州杂造局，官阶正六品，设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

归德府军器局，设院长一员。

汝宁府军器局，设院长一员。

陈州军器局，设院长一员。

许州军器局，官阶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

咸平府军器人匠局，官阶从七品，设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弓匠提举司，官阶正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下属机构：双搭弓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成吉里弓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通州弓局，设院长一员。

大都弦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改为提举司而设置此局。

隆兴路军器人匠局，设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

平滦路军器人匠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

大都杂造局，设提领二员。元贞二年设置。

太仆寺，官阶从二品，掌管阿塔思马匹，接受配给并制造鞍辔等事务。中统四年，设立群牧所。至元十六年，改为尚牧监。至元十九年，又改为太仆院。至元二十年，改为卫尉院。至元二十四年，撤销卫尉院，设立太仆寺。又另外设置尚乘寺来管理鞍辔，而本寺只管理阿塔思马匹。至元二十五年，隶属中书省，设置提调官二员。大德十一年，又改为太仆院。至大四年，仍改为太仆寺。设卿二员，从二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四人，回回令史一人，典吏二人。

尚乘寺，官阶正三品，掌管皇帝御用的鞍辔、车舆、辇驾。阿塔思群牧的阉马、驴、骡，以及统领各路局院鞍辔等制造工作，收支行省每年制造的鞍辔，处理四怯薛阿塔赤的诉讼，调取南北远方马匹等事务。设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四年，撤销卫尉院，开始设立尚乘寺，统领资乘库。大德十一年，升格为院，官阶从二品。至大四年，恢复为寺。延祐七年，降为从三品。

资乘库，官阶从五品，设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库子四人。掌管收支鞍辔等物品。至元十三年设置。至元二十年，隶属卫尉院。至元二十四年，隶属尚乘寺。

长信寺，官阶正三品，统领大斡耳朵怯怜口各项事务。设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大德五年设置。至大元年，改为升格为院。至大四年，仍改为寺，设卿五员，增加少卿一员，由宦官担任。延祐七年，裁减寺卿、少卿各一员，最终确定为以上编制。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统领大都、上都两个铁局以及怯怜口人匠，用木材、铁、炭、皮货等各种材料，供应各斡耳朵各枝房帐的需求。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四人。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大都铁局，官阶从五品，掌管斡耳朵上下往来制造、装饰、钉制房车等事务，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设置。

上都铁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六年设置。掌管职责同上。

长秋寺，官阶正三品，掌管武宗五斡耳朵的户口、钱粮、营建修缮等事务。设寺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皇庆二年设置。其下属机构有二：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掌管正宫的制造劳作，设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四人。至大元年，从斡耳朵三位下拨到人匠五百九十三户，开始设置提举司，隶属中政院，后来归属长信寺。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官阶从五品，掌管统领武宗军队中北方前来的人匠，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二人。至大元年设置。

承徽寺，官阶正三品，掌管答儿麻失里皇后位下的钱粮、营建修缮等事务。设寺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至治元年设置。其下属机构有二：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两个，官阶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三人。至治三年设置。

长宁寺，官阶正三品，掌管英宗速哥八剌皇后位下的户口、钱粮、营建修缮等事务。设寺卿六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至治三年设置。

长庆寺，官阶正三品，掌管成宗斡耳朵以及常年办理禾失房子、皇帝出行时怯薛台人等的衣粮事务。设寺卿六员，少卿二员，寺丞二员，品级与长宁寺相同；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泰定元年设置。

宁徽寺，官阶正三品，隶属八不沙皇后位下。设寺卿六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品级与长庆寺相同；经历、知事各一员。天历二年设置。

太府监，官阶正三品，统领左藏、右藏等库，掌管钱帛支出的数额。设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中统四年设置。至元四年，改为宣徽太府监，凡是内府藏库都隶属其下。至元八年，升为正三品。大德九年，改为院，官阶从二品，院判参用宦官。至大四年，恢复为监，最终确定以上编制。

内藏库，官阶从五品，掌管支出收纳皇帝、诸王的段匹、纳失失、纱罗、绒锦、南绵、香货等各种物品。设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设置官署于上都。至元十九年，开始设官署于大都，由宦官统领。又设有行内藏库，至元二十八年撤销，只保留内藏库及左藏、右藏二库。

右藏，设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级同上，掌管收支金银、宝钞、只孙段匹、水晶、玛瑙、玉璞等物品。至元十九年设置。

左藏，设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级同上，掌管收支常课、和买的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等物品。至元十九年设置。

度支监，官阶正三品，掌管供给马匹、骆驼的草料粮食。设卿三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十四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三人，奏差四人，典吏五人。建国初期，设置孛可孙。至元八年，由重臣统领。至元十三年，撤销孛可孙，由宣徽院兼管其职责。至大二年，改立度支院。至大四年，改为度支监。

利用监，正三品官秩，掌管皮货衣物的支出与收纳事务。设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五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监丞四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六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年设置。二十年撤销，二十六年重新设置。大德十一年，改为院。至大四年，又改为监。

资用库，从五品官秩，设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五员，正七品；库子五人。至元二年设置，隶属太府。十年，改隶属利用监。

怯怜口皮局人匠提举司，正五品官秩，设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中统元年设置局。至元六年，改为提举司。

杂造双线局，从八品官秩，制造内府皮货、鹰帽等物品，设大使、副使、直长、典史各一员。

熟皮局，掌管每年熟制加工野兽皮货等物品，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

软皮局，掌管内府精细的银鼠皮、野兽皮等各种皮货，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斜皮局，掌管每年熟制加工内府各色野马皮胯，设副使二员。至元二十年设置。

貂鼠局提举司，从五品官秩，设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

貂鼠局，设副使二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九年设立。

染局，设副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掌管每年染色加工皮货。至元二十年开始设置。

熟皮局，从七品官秩，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至元六年设置。

中尚监，正三品官秩，掌管大斡耳朵位下的怯怜口各项事务，以及统领资成库的毛毡制作，供应内府陈设的帐房、帘幕、车舆、雨衣等用途。设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三人，通事二人，知印二人，奏差五人。至元十五年，设置尚用监。二十年撤销。二十四年，改置中尚监。三十年，分设两都滦河三库、怯怜口杂造等九司局，由中尚监统一管理。至大元年，升为院。四年，又改为监，参用宦官三人。

资成库，从五品官秩，掌管制造毡货。设提点三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年设置，隶属太府。二十三年，开始归属中尚监。

章佩监，正三品官秩，掌管宦官速古儿赤所收管的御用服饰、宝带。设监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二人，通事二人，奏差四人。至元二十二年设置。至大元年，升为院，从二品官秩。四年，又改为监，固定设置如上。

御带库，从五品官秩，掌管系腰的偏束等带以及绦环等物品，供奉御用，以备赏赐。设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级与资成库相同。至元二十八年设置，都由宦官担任。元贞二年，增加二员，兼管上都的事务。

异珍库，从五品官秩，掌管御用珍宝、后妃公主的首饰宝贝。设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级同上。至元二十八年设置。

经正监，正三品官秩，掌管营盘、纳钵以及分拨投下草地，有诉讼则处理。设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四人。至大四年设置。监卿、太监、少监都由奴都赤担任，监丞由流官担任。

都水监，从三品官秩，掌管治理河渠以及堤防、水利、桥梁、闸堰等事务。设都水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十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十人，壕寨十六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八年设置。二十九年，统领河道提举司。大德六年，升为正三品。延祐七年，仍改为从三品。

大都河道提举司，从五品官秩，设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秘书监，正三品官秩，掌管历代图籍以及阴阳禁书。设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三人，知印、奏差各二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典书二人，典吏一人。属官：著作郎二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二员，正七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校书郎二员，正八品；辨验书画直长一员，正八品。至元九年设置。其监丞都由大臣奏荐，选拔世家名臣的子弟担任。大德九年，升为正三品，发给银印。延祐元年，固定设置卿四员，参用宦官二人。

司天监，正四品官秩，掌管所有历象事务。设提点一员，正四品；司天监三员，正四品；少监五员，正五品；丞四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令史二人，译史一人，通事兼知印一人。属官：提学二员，教授二员，均从九品；学正二员，天文科管勾二员，算历科管勾二员，三式科管勾二员，测验科管勾二员，漏刻科管勾二员，均从九品；阴阳管勾一员，押宿官二员，司辰官八员，天文生七十五人。中统元年，沿用金朝旧制，设立司天台，设置官属。至元八年，因上都承应缺官，增设行司天监。十五年，另外设置太史院，与司天台并行，颁布历法的政务归太史院，学校的设置归司天台。二十三年，设置行监。二十七年，又设立行少监。皇庆元年，升为正四品。延祐元年，特升为正三品。七年，仍为正四品。

回回司天监，正四品官秩，掌管观测天象、推算历法。设提点一员，司天监三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品级同上；知事一员，令史二员，通事兼知印一人，奏差一人。属官：教授一员，天文科管勾一员，算历科管勾一员，三式科管勾一员，测验科管勾一员，漏刻科管勾一员，阴阳人一十八人。世祖在潜邸时，曾下旨征召回回天文学家，札马剌丁等人凭其技艺进献，没有官署。至元八年，开始设置司天台，从五品官秩。十七年，设置行监。皇庆元年，改为监，正四品官秩。延祐元年，升为正三品，设置司天监。二年，命秘书卿提调监事。四年，又恢复为正四品。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品级、职掌与大都留守司相同，但兼管民事。皇帝回大都后，则统领上都各仓库的事务。设留守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四十四人，译史六人，回回令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二人。建国初期，设置开平府。中统四年，改设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又发给留守司印。十九年，合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修内司，从五品官秩，掌管营修内府的事务。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设置。

祗应司，从五品官秩，掌管装饰、油漆、染色、裱褙等事务。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

器物局，从五品官秩，掌管制造铁器、内府营造所需的钉线等物。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正五品官秩，设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大四年，撤销典设署，改设为局。

兵马司，正四品官秩，设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使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八人。至元二十九年设置。

警巡院，正六品官秩，设达鲁花赤一员，警巡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司吏八人。

开平县，正六品官秩，设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一员，司吏八人。

平盈库，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

万盈库，设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年设置。

广积仓，设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年，设置永盈仓。大德年间，改为广积仓。

万亿库，正五品官秩，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译史一人。至元二十三年设置。

行用库，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税课提举司，正五品官秩，设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员。元贞元年设置。

八作司，品级职掌与大都左右八作司完全相同，设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

饩廪司，掌管诸王、驸马、使客的饮食，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年，设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

尚供总管府，正三品官秩，掌管守护东凉亭行宫，以及游猎的供应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均为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译史、知印、奏差若干。至元十三年，设置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延祐二年，改为总管府。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香河等处巡检司，设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景运仓，从五品官秩，设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法物库，从九品官秩，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九年设置。

云需总管府，正三品官秩，掌管守护察罕脑儿行宫，以及行营的供应办理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均为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延祐二年设置。

大都路都总管府，品级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两名，都总管一名，副达鲁花赤两名，同知两名，治中两名，判官两名，推官两名，经历两名，知事两名，提控案牍四名，照磨兼管勾一名，令史九十五人，译史两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两人，奏差二十一人。建国初期，是燕京路，总管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为中都路。至元九年，改称大都。至元二十一年，才开始专门设置大都路总管府，品级从三品，设置都达鲁花赤、都总管等官职。至元二十七年，升为都总管府，品级升为正三品，管辖一府、十一州。本府的官吏，只有达鲁花赤一名以及总管、推官专门治理路政，其余都分别担任供需事务，所以又被称为供需府。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共有两个，品级正四品，掌管京城盗贼奸伪的审讯捕捉事务，设都指挥使两名，副指挥使五名，知事一名，提控案牍一名，吏员十四人。至元九年，将千户所改为兵马司，隶属于大都路。而刑部尚书一名提调司事，凡是刑事案件则隶属于宗正府，并且是宗正府的属官。至元二十九年，设置都指挥使等官职，后来沿用。一个司设置在北城，一个司设置在南城。

司狱司，共有三个，品级正八品，设司狱一名，狱丞一名，狱典两人，掌管囚禁犯人及刑具事务。一个设置在大都路，一个设置在北城兵马司，通领南城兵马司的狱事。皇庆元年，因为两司分别关押不同犯人，于是分设一个司在南城。

左、右警巡二院，品级正六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名，使一名，副使、判官各三名，典史各三人，司吏各二十五人。至元六年设置。掌管民事及供需事务，视同大都路。大德五年，分设供需院，由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名主管。

大都警巡院，品级和职位设置与左、右院相同，设达鲁花赤一名，使一名，副使两名，判官两名，典史两名，司吏二十人。大德九年设置，以治理都城的南边。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品级正六品。设提举一名，教授两名，学正两名，学录一名。至元二十四年，建立国学后，将原来的孔子庙作为京学，而提举学事的人，仍然以国子祭酒作为官衔。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总管府，品级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副达鲁花赤一名，同知一名，副总管一名，经历、知事各一名。至元十七年设置。

宛平县，品级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名，尹一名，丞三名，主簿三名，尉一名，典史三名，司吏二十六人。至元十一年设置，治所在大都丽正门以西。

大兴县，品级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名，尹一名，丞一名，主簿两名，尉一名，典史三名，司吏一十五人。至元十一年设置，治所在大都丽正门以东。

东关厢巡检司，品级从九品，设巡检三名，司吏一人，掌管巡逻捕捉盗贼奸邪之事。至元二十一年设置。

西北、南关厢两巡检司，设置与东关厢巡检司相同。

## 关键人物

- **札马剌丁**：回回天文学家；以技艺进献，后设立回回司天监
- **世祖**：元朝皇帝；下旨征召回回天文学家，设立多个机构
- **仁宗**：元朝皇帝；至大四年驾临西宫，另设仪鸾局
- **英宗**：元朝皇帝；设置长宁寺掌管皇后位下事务
- **成宗**：元朝皇帝；设置长庆寺掌管成宗斡耳朵事务

## 时间线

- **中统元年**：设置司天台，沿用金制
- **中统二年**：设置修内司及大木局等
- **中统四年**：设置器物局、御用器物局等
- **至元二年**：设置内藏库于上都
- **至元五年**：设立军器监
- **至元八年**：设置回回司天台
- **至元九年**：设置秘书监
- **至元十九年**：设置大都留守司
- **至元二十四年**：设置尚乘寺
- **大德五年**：设置长信寺
- **皇庆二年**：设置长秋寺
- **至治元年**：设置承徽寺

## 地点

- **大都**：元朝都城，设有大都留守司、大都路都总管府等机构
- **上都**：元朝夏都，设有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
- **真定路**：设有管匠官
- **东平路**：设有管匠官
- **保定路**：设有管匠官
- **平阳路**：设有军器人匠提举司
- **太原路**：设有军器人匠局
- **大同路**：设有军器人匠提举司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是研究元朝中央官制的重要史料，详细记载了多个重要机构的设置、品级、沿革及下属部门，反映了元朝行政体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 标签

- 大都留守司
- 武备寺
- 太仆寺
- 尚乘寺
- 长信寺
- 太府监
- 度支监
- 利用监
- 中尚监
- 章佩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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