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暂缓祭祀望溪第一百四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曾国藩家书》
作者：曾国藩
时代：清
类别：家书 · 白话译文
卷目：修身篇
章节：暂缓祭祀望溪第一百四十四

## 本章概览

在咸丰十一年六月廿九日写给沅弟的信中，曾国藩详细讨论了方苞（望溪先生）从祀孔庙的难处。从公事角度看，首先需要一份详细记录方苞生平履历的册子，包括中举、中进士、升迁、贬谪、获罪、昭雪等具体年份，以及列祖列宗褒奖其学问的评语，绝不能含糊。方苞一生两次获罪：一次是因给戴名世《南山集》作序被下刑部大狱；另一次是族人方某牵连逆案，导致方氏全族被编入旗籍，直到雍正年间才获赦免并除籍。奏请从祀必须查出两个案子的历次谕旨，特别是国史馆本传中若有严厉谕旨，极易招致驳斥。其次，昔日从祀案几十年一例，近年却几乎年年有，去年大学士九卿复议陆秀夫从祀时已明确声明以后外间不得轻易请祀，仅过一年便违反新规，必被驳回。从私心而言，曾国藩认为方苞的经学著作常遭贬低，《皇清经解》未收录其只言片语；姬傅先生虽推崇方氏，亦不赞其经解；方苞古文号称一代正宗，但曾国藩近十多年来已有其他崇尚。他更推崇顾亭林、王怀祖的学问，陈文恭的经世之学，认为若奏请从祀，应从这三人开始，李厚庵与望溪先生只能排在后面。信中透露出曾国藩对方苞从祀一事的审慎态度，既顾虑朝廷新规与历史案牍，又基于自身学术判断，认为方苞并非从祀的最佳人选。

曾国藩向沅弟说明暂缓奏请望溪先生从祀孔庙的理由，包括公事和私事上的不满意。

本章列出暂缓奏请方苞从祀孔庙的三条公事理由和两条私事理由。

## 正文

沅弟左右：

望溪先生的事情，无论从公从私来看，都不太令人满意。公文里需要有一份详细记录其生平事迹的册子，将他一生履历——哪一年中举、中进士，哪一年升官、降官，哪一年获罪、哪一年昭雪，以及他生平所著书中，列祖列宗褒奖他学问品行的评语——逐一举列，不能写模糊笼统的话，这才符合规定。望溪先生两次获罪：一次是为戴名世《南山集》作序，被关进刑部大狱；一次是因为他族人方某被牵连进逆案，导致方氏全族被编入旗籍。直到雍正年间才获准赦免，免除旗籍。望溪在文章中所说的“因为我一人而宽恕了整个家族”，就是指这件事。现在想请求将他从祀孔庙，必须将两个案子历次接到的谕旨一一查出来，尤其要查出国史馆为他所立的本传，恐怕其中有严厉的谕旨碍眼，容易招致驳斥和诘问。以前有人从祀两庑的案子，几十年不见一例；近年来却屡见不鲜，几乎每年都有。去年大学士九卿等复议陆秀夫从祀的案子时，明确声明以后外间不得轻易请求从祀。到现在才过了一年，如果马上违反新规而奏请，必定会被驳回无疑。以上三点，是公事方面不太令人满意的地方。

望溪先生的经学著作每有贬低之词，最后的《皇清经解》中，竟未收录他一册一句。姬傅先生最推崇方氏，也不称赞他的经学解说。他的古文号称一代正宗，我年轻时喜欢，近十多年来，也另有崇尚方向了。我对本朝大儒的看法是：学问方面尊崇顾亭林、王怀祖两位先生，经世济用方面尊崇陈文恭公。如果要奏请从祀，应当从这三位开始；李厚庵与望溪先生，不得不放在后面考虑。以上是私心方面不太令人满意的地方。

（咸丰十一年六月廿九日）

## 关键人物

- **望溪先生**：曾国藩讨论从祀的对象，即方苞；被评价的学者
- **戴名世**：《南山集》作者；牵连方苞获罪
- **姬傅先生**：推崇方氏的学者；不称赞望溪经学
- **顾亭林**：本朝大儒；学问方面被尊崇
- **王怀祖**：本朝大儒；学问方面被尊崇
- **陈文恭公**：本朝大儒；经世济用方面被尊崇
- **李厚庵**：与望溪先生并提的学者；被认为应放在后面考虑

## 为什么值得读

体现了曾国藩对从祀礼制的审慎态度和学术评价标准。

## 标签

- 从祀
- 望溪先生
- 公事
- 顾亭林
- 王怀祖
- 陈文恭公
- 戴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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